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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若要收文,請將此篇放在"空性的詮釋"與"發展無倒正見"之前,謝謝。 <達賴喇嘛談心經--Essence of the Heart Sutra> 達賴喇嘛著/鄭振煌譯/圓神出版 2004 ----------------------------------------------------------------------------- 第 八 章 無我觀 諸法實相 在舍利子向觀自在菩薩提問之後,接下來我們讀到一段經文: 時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告尊者舍利子言:「若善男子、善女人樂修 般若波羅蜜多深妙行者,應作是觀:應以五蘊亦從自性空真實觀。」 從此處開始,經文提到觀自在菩薩對舍利子的回答。首先是精簡的結論,繼而是演繹 。我將先以顯義來解釋《心經》的這幾段含意,它是空性的教說;之後在討論般若波羅蜜 多心咒時,我將解釋《心經》的隱義,它是空性智慧相應的道次第。 觀自在菩薩的回答是善男子、善女人必須深切、正確且不斷地體悟「五蘊亦從自性空 」。「亦」這個詞彙暗指一切現象已被囊括於這個五蘊皆空之中。五蘊(梵語 skandha) 是構成個體存在之色、心二法。既然五蘊為自性空,因此由五蘊所組成的個體也是自性空 。既然「我」是自性空、無我,因此凡是屬於「我所」的也是自性空。換言之,不僅「我 」(五蘊的主體)是自性空,而且「我所」(五蘊)也是自性空。 以此觀察,就會發現一切有為法都是無自性的。既然一切有為法都是自性空,所以一 切無為法也都是自性空。同樣地,如同輪迴的眾生是無自性的,所有的佛陀也都是無自性 的。最後,很重要的是,甚至是空本身,也是無自性的。 當我們完成了這個遮遣的過程,很可能得到一個似是而非的危險結論:什麼都不存在 。但是,如果我們清晰地了解空的涵義(這是我至誠期望的),我們將會發現空並無此意 。這樣清晰認知是微細的,而它的正確意含仍受到不同佛教派別的辯論。雖然所有的佛教 派別否認「自我」(atman),但有些僅接受人無我(anatman),卻不接受法無我。對於 主張法無我的派別中,彼此的解釋也不同。有些宗派只承認部分法無我,而其他宗派則主 張一切法無我。至於主張一切法無我的宗派當中,有些甚至否認有世俗諦的自性存在,其 他則認為在世俗諦中有某種實在性。 可以預見這些不同見解產生大規模的爭論,稍後我們將討論其中一二。在此我想強調 的是,觀自在菩薩之所以告訴舍利子觀五蘊皆自性空,並不是去宣稱它們不存在。 勝義菩提心 讓我們回頭看看經文一開始提到的佛陀入「深妙行」三昧及觀自在菩薩照見般若波羅 蜜多深妙行時的地方。一般來說,「深妙行」指的是菩薩行,含攝六波羅蜜的修行。然而 ,這裡特別指般若波羅蜜,梵文是 Prajnaparamita 。經中「般若波羅蜜」的意含是直接 的、現觀空性的,也可以稱為「勝義菩提心」。這不只是對於空的現觀而已,更加上對菩 提心──為利眾生願先成佛的大願──的現證。這種悲智雙運也是步入菩薩初地的功德。 利他意願的重要性再怎麼強調都不為過。菩提心的重要性,不只在於初發心的動機上 ,在往後的每一個階段上,也都扮演著不可或缺及增上的角色。勝義菩提心的動機是雙重 的,一方面是發願救度眾生,另一方面是要先成佛,如此才能具足圓滿救度眾生的力量。 無我觀 我們之前讀到觀自在菩薩對顯現空性的扼要回答,其中提到若有人想要修行般若波羅 蜜多,「應作是觀:應以五蘊亦從自性空真實觀」。如同我們在前面章節所見,五蘊、自 性(自我)的性質與存在關係密切,這正是目前要探討的主題。古印度發展出許多學派來 深入思惟這個問題,他們都強調這個問題,特別是與我們了解的緣起有關。 如同我通常所說的,眾生天性就渴望離苦得樂。但到底苦是如何產生的呢?快樂是如 何產生的呢?經驗苦樂的自我又是什麼性質呢?當我們試著去了解構成苦與樂的因緣條件 時,就會知道苦與樂是眾緣所生的,包括內因(我們的根、受、識)及外緣(色、聲、香 、味、觸境)。這使我們不禁想要問:讓我們產生痛苦與愉快感受的內因、外緣,其本質 為何?它們是真實存在的嗎?如果是的話,以何種方式存在? 包括佛教及非佛教在內的古印度哲學學派,已經對內在與外在世界,以及經驗中現象 的本質二者的起源,作出不同的哲理答覆。有些思想學派主張現象及其本身是無因而有的 ;其他學派卻反駁說有一獨立、根本的因,並且是永久、不變又單一的。這些問題,一個 接著一個,環環相扣在自性(自我)的認知上。因此,讓我們花些時間來檢視我們對自性 (自我)認知的部分觀點。 我們也許認為自性和身體是一樣的。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頭痛,他就會直覺認為: 「我在痛」。雖然他的頭不是自我,但他直覺地察覺出那個經驗。因此,自我意識的產生 很自然地與身體有關。 然而,「我」也並非是完全等同於身體。且思考以下的思想實驗:假若有人願意提供 機會讓我們把老舊的身體換成一個更年輕、更健康的身體,我們將會打從心底很樂意地做 這種交換。這意味著至少在某種層次上,我們相信有一個非身體的「自我」會在這樣的交 易上受益。 我們可以將此思想實驗延伸到心的領域,想像如果我們有機會把無明、貪婪的心換成 佛陀完全證悟的心,我們將如何反應。我們當然很樂意做這種交換,再次想像有一個「非 心識的自我」能夠受益。這代表著我們既不全然把自我等同於身體,也不將之全然等同於 心識。 在我們單純的世界觀中,總會執取一種自我是存在的,在某種意義上,認為那是我們 身體與心識的主人──獨立存在又自性有。相信輪迴的人也許會想像:就是這個自我延續 著生命;即使是不相信輪迴的人,也會認為有個不變的「我」經驗著生命中童年、中年到 老、死等不同的階段。很明顯地,我們相信不論是多世或一世,總有一個連續的自我存在 。 這種連續性的感覺使許多非佛教徒主張有一個外在的靈魂:統一、不變而獨立於身心 之外的自我;換言之,即是有一個絕對真實的存在。然而,佛教認為假如我們嚴格且仔細 地分析的話,無可避免地是絕對找不到。 這種分析顯示出唯有根據身心五蘊的基礎,才有個體的連續性可言。例如:當身心五 蘊成長與衰老時,我們可以說這個人的年齡增加。因此,佛教徒否認永恆不變的想法,並 進一步主張:永恆的自我,完全是形而上的概念或是幻想。僅管眾生都有與生俱來的「我 見」,但永恆、不變、單一、獨立的自我想法卻只存在於如此思考的眾生心上。透過詳盡 的探究後,佛教徒推斷:「我」只不過是以身心五蘊緣生的現象而已。 除了否定永恆和絕對的自我概念,佛教徒也不承認有純真無邪的自我主宰身體和心識 。既然佛教徒宣稱自我是絕對不可能從生理與心理成份之外找到,這亦排除有一獨立自主 的行為者能主宰有情眾生。從佛教徒的觀點來看,非佛教徒視自我為絕對、永恆的認知, 強化了誤以為有一自我可主宰身體與心識的錯誤直覺。因此,(除了毗婆沙宗的一些分支 外)所有的印度佛教部派都反對實有、永恆不變的「自我」概念。 四法印 我們已確認了佛教的主要教義是無我。事實上,有四句重要的偈子能表達佛教徒對存 在的見解。這四句偈就是熟知的四法印: 諸行無常, 有漏皆苦, 諸法無我, 涅槃寂靜。 接著,讓我們一一檢視這四法印。 諸行無常 四法印的第一法印是說:一切現象都在不斷的剎那變異與壞滅。所有現象在某一點上 出現,也都會在某一點上消滅──它們會毀壞、崩解或毀滅。我們可以每天發現這樣的變 化過程,好比我們的財富、身體疾病、情感狀態。一般而言,我們不需要任何特定的邏輯 來推論、證實上述的看法。但是,某些現象的生而後滅,其變化過程必然是剎那、剎那地 持續產生。任何現象的止息不是在瞬間發生,而是不斷變化的結果。 如果不認識剎那壞滅的過程,要理解現象瞬間的止息,與其說絕無可能,不如說是十 分困難的。現象最終必要消逝的事實,說明了它們必定會歷經剎那、剎那的變化。幾乎所 有的佛教派別都承認諸法本身在生起的當下,即具有壞滅的種子。某個現象的壞滅絕非只 是受其他事物的影響,而是它本身就含有壞滅的種子。 舉個例子說明這一點:拿建築物來說,譬如房子。我們對因果的普遍認知會讓我們說 :「這棟房子不見了,是因為有人把它給拆了。」然而,一切有為法──好比所說的房子 ──都是無常的事實,令我們了解到無論拆不拆這棟房子,它遲早都會消逝。房子剎那不 斷的以各種方式在衰敗,最後消失,其原因就是自性無常。 當我們以單純的方式來看待這個世界,就會相信某一事物會導致另一事物的生起,而 後又有其他的因緣導致這件事消失;但根據佛教,事實並非如此。換言之,佛教否認現象 在出現後會持續存在一段時間,而後突然消失。 不過,當我們察覺現象的生起時,我們總會以肯定的角度來理解它:一個現象因生而 出現,因成長而存續。相對的,當我們察覺一件事情結束、消失時,我們會用比較負面的 字眼來看待它:以前確實存在的事物壞滅了。我們看到生與滅這兩個現象是矛盾、不合的 ;我們想像生與滅是互不相干的。 然而,第一法印告訴我們,由於諸行無常,現象不斷地剎那、剎那生滅。這個「剎那 生滅」,也就是佛教所說的無常。一旦我們了解無常,就可以知道,事實上生與滅並非彼 此獨立。它門只是由不同的觀點來看同一件事(無常)而已。 凡是緣生必會緣滅,生緣滅。諸行無常故,剎那生滅。這就是第一法印的涵義。 有漏皆苦 第二法印陳述一切有漏的現象都是苦的,這是說它們的本質都是苦的。如同我們在第 三章所見,苦分三種層次。此處所說的苦屬於第三種,亦即是行苦,它就是我們流轉生死 的本質。由於我們的行為是緣生自無明,因此我們的行為、經驗無不受制於業與煩惱。此 處的「有漏」,只是形容業與煩惱的果。 在此,也許我們可以舉出一些經證來幫助思考。在《十住經》中,佛陀開示了: 三界唯心造。 佛教唯識學派對此句的詮釋:我們所認知的外在、物質世界,不過是幻想(心的投射 )而已。不過,其他人的理解卻大大不同。舉例來說,月稱在《入中論》中詮釋此句: 各如彼彼諸論中, 外道說數取趣等; 佛見彼等非作者, 說作世者唯是心。 月稱認為佛陀所說「三界唯心造」這句話,其意思是說整個世界(包括自然環境和生 活其中的眾生)都是心造的,否認有一個獨立、絕對、神聖的造物主。即使如此,月稱的 應成中觀派仍然接受「三界唯心造」。 我們要如何理解這個觀點呢?如果我們探究這個身體的起源,我們可以追溯至宇宙形 成之初。也就是說,拜現代科技之賜,我們發現形成身體的物質全然起源於大爆炸之時。 但從傳統佛教的宇宙觀來看,構成物質身體的元素早在宇宙形成之前就有了。那時的宇宙 空無一物,只有《時輪密續》所說的「極微」存在。這些極微並沒有固定的形態,卻又像 其他物質一樣,也是無常、變化的。 假如我們尋找物質的最小的單位,我們會問:「在器世間透過極微聚合而成的演化過 程中,是什麼讓器世間與眾生的苦樂產生直接關係呢?」依佛教解釋,這是「業」所形成 的。「業」是指有動機的行為。假若流轉的十二因緣是無明之果,終究而言,我們的存在 是由心所造──業力驅動眾生輪迴。 雖然意業之外還有身、語二業,但是業主要是指意業。造業的動機由煩惱而來,而煩 惱緣自於根本無明及我執。而且,依因果論之說,果是因的等流。因此,業和煩惱所形成 的無明心,使得經驗皆是有漏的。好比供佛的行為,在世俗諦來說是善的。但是,在我們 現證空性、根除無明之前,這個行為仍然是有漏且具有苦的本質。 前二法印(諸行無常、有漏皆苦)關係密切又相互貫通;我們可以從第一法印來推論 出第二法印。第一法印的諸行無常,意味諸法是因緣的和合,那麼諸法就不是自性有。第 二法印所指的有漏,意思是受制於由根本無明引發的煩惱。第一法印解釋因果,第二法印 則解釋輪迴的因果過程。 諸法無我 第三法印是說諸法(所有事相)無自性。這是佛教古來對空性的見解,也是本書從頭 到尾所討論的主題;空性在《心經》中占有關鍵性的角色。 讓我們在此簡單複習先前所說:包含「我」在內的諸法,皆無自性;然而,由於根本 無明現行,我們卻認為諸法有自性。因此,根本無明不是不知,而是一種動態的邪見。若 有邪見,就會產生與「諸法實相」相反的認知。無明的力量愈弱,當實相分明時,就愈能 體悟無明是錯誤的認知。 涅槃寂靜 一旦我們在定中深刻地體悟邪見的本質,邪見就會逐漸且必然地破除。這時,我們就 能夠從邪見中獲得完全的解脫。這種解脫,從諸法有自性的無明執取中的徹底解脫,才是 唯一真正、永恆的快樂和精神解脫,唯一真正的和平,唯一真正的自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99.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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