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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源長老開示: 有人說:若佛在世,我們好去到佛前,請轉法輪。現在佛已涅槃了,既不見佛、如何請 轉法輪呢?這有兩種義理,須要明白; 第一、在地方說,不是請一尊佛轉法輪;我們的對境,乃是盡虛空,遍法界,塵塵剎剎 ,一切諸佛。現在十方世界,住世的佛無量數,正好請求轉法輪。 第二、在時間說,現在的佛固然要請,未來的佛亦當要請。一切菩薩、羅漢、善知識, 都是未來佛,皆應請其轉法輪。我們只要能以常常發此大願,隨時隨處皆可依願起行。 例如:有一位善知識,修行功夫,甚為高深!但是他人不知請法。我們以有此願 力之故,即代眾人請求開示。要知道真正用功修行的人,所開示的法要,一言半句,皆能 令人得到真實的利益!所謂「還丹一粒,轉鐵為金。至理一言,轉凡為聖。」又如:有一 位大法師,講經說法,辯才無礙!但是他人不知請法。我們以有此願力之故,即代眾人請 求說法。大開講筵,普接聽眾。 既能令未聞佛法的人,了解佛理,信仰佛教。 又能令已聞佛法的人,深入佛理,倍加精進。 這都是請轉法輪的大願,所引生成就的功德。 再解釋第七大願請佛住世:佛有三身:一法身,乃中道之理體,無生亦無滅。二報身,乃 因行功德圓滿享受法樂之身,有始無終。以上二種佛身,均不須請求住世,而自然住世。 三應化身,乃應眾生之機感,變化示現之身。每一尊佛出世,皆示現八相成道,有降生亦 有入滅。佛出世間,原為度生;生未度盡,何以入滅呢?因為眾生不需要佛了!所謂「化 緣已盡,住世無益。」於是示現入滅了。設若眾生以至誠之心,請佛住世!顯見化緣未盡 ,佛一定會應眾生之請而久住世間的。 有人說:佛將要涅槃而未涅槃之時,我們請佛住世是應當的。現在佛入滅已二千多年了 ,我們還要請佛住世,豈不是太晚了嗎? 若是對印度示現的這一尊佛說,似乎嫌晚了。然而我們所請的不是一尊佛,乃是 十方三世無盡諸佛。並且還有諸大菩薩,聲聞緣覺,以及一切諸善知識,都要請其住世。 所以須要時時發願了。我們再把經文念一遍,藉以增加信心。 經云:「復次,善男子!言請佛住世者: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 極微塵數諸佛如來,將欲示現般涅槃者;及諸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 乃至一切諸善知識;我悉勸請,莫入涅槃。經於一切佛剎極微塵數劫,為欲 利樂一切眾生。」 這段經文容易懂,念一遍就明白了。 又有人說:有生必有滅,乃世間一定之理。佛既示現受生,亦必示現入滅,方不 違背俗諦之理。何能因我們請求而即常久住世呢? 既云「示現」,即非「定命」。只要有真正發願請佛住世的眾生,佛一定會應眾 生之機而示現住世的。不但有眾生請求,佛即為之住世;而實實在在的是佛不願入滅,唯 願眾生請問佛法。如佛臨涅槃時,問眾弟子曰「我將涅槃,對於佛法,有疑問者,可速來 問。」這即是暗示「若有請問佛法者,我即暫緩入滅。」不幸,竟無一人請問佛法者!豈 不是「化緣已盡,住世無益」了嗎?!設若有人請問,佛可以多說一部經了。設若有許多 人請問,佛可以多說許多部經,自然延緩涅槃了。 我再舉兩則善知識的公案,作一證明:— 南嶽山慧思尊者,將入滅時,大集門人說法,苦切訶責!乃曰:「若有十八人, 不惜身命,修法華懺者;吾當供給。若無,吾當遠去。」竟無答者!即端坐,言佛來迎! 而化。這並不是門人請求善知識住世,相反的是善知識請求門人:「只要你們肯修行,我 即為之住世。」不幸,竟無一肯修行者!既然住世無益,只有端坐而化了。 這不亦是善知識要為學人住世嗎?而學人竟不肯親近善知識;不禁令人長嘆息了!所以我 們必須常常發這請佛住世的大願。不但請求諸佛住世,即一切菩薩、羅漢、諸善知識,都 要請他們住世。這不只我們自己得利益,亦令一切眾生得到法樂啊。 2、勸請的利益 請轉法輪,可以除慢法障,得多聞智慧。我們遇到佛菩薩,乃至遇到善知識,而 不肯請轉法輪者,皆因內懷「輕法慢教」之心的原故。現代佛子,多如是人。其無道心者 ,固不足掛齒。即一般自認為老修行者,率多不肯廣學多聞。於自己則盲修瞎練,於他人 則閉口不言。故名慢法障。其對治之法,凡是遇到善知識,即以殷重之心請轉法輪;自能 除去慢法之障。前以輕法慢教之故,致成孤陋寡聞。今以尊法重教之故,遂得多聞智慧了 。 智慧有三種:一曰聞慧,依見聞經教而生之智慧。二日思慧,依思惟道理而生之 智慧。三日修慧,依修行用功而生之智慧。現今的修行人,既不肯見聞經教,又不思惟道 理,一味的盲目修行,其不「墮坑落塹」者,恐怕少有了。 請佛住世,可以除謗法障,得慈善根。謗法二字,乍看之,很淺顯易知,詳解之 ,則頗微細難明。佛教以外的人,既不信仰佛教,自然常常毀謗佛法。這是淺而易知的。 至於信仰佛教的人,為甚麼也會謗法呢?這就微細難明了。若研究其原因,大別有二種: 一是重行不重解的人,如前面所說的老修行,凡是教法,一概輕視鄙棄之!豈是謗法嗎? !一是重此輕彼的人,因為所學的宗派不同,於是重自宗之法,而輕他宗之法。以門戶執 見,互相毀謗!而成謗法之罪了。既然謗法,當然不喜聞法,於是與法常相遠離,這便是 謗法之障。若能常常發願,請佛住世,則謗法障自然除滅。因為請佛住世,原為請轉法輪 ;既有重法之心,自無輕法之念了。而且不但請佛住世,並要請一切善知識住世。此一切 善知識,自然包括各宗各派。門戶執見,既已消除,自無互相毀謗之罪過了。 -- 腰中雙綺帶 夢為同心結 http://www.wretch.cc/blog/sym209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5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