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cbs.ntu.edu.tw/FULLTEXT/JR-AN/an018_07.htm
死苦:
識神將盡忽無常,四大分離難主張;脫殼生龜真痛絕,落湯螃蟹漫慞惶;甘心獄戶為囚侶
,束手幽關事鬼王;何似華開親見佛,無生無滅壽難量。
識神將盡,即臨命終時。「無常」是死的代名詞,國人忌死,故說無常。無常到,四大離
,風先止,次火再水,最後地大(骨)化成灰,就結束了,除非大修行人,否則,明知有
生必死,依舊不能面對,徬徨無主。死苦如「脫殼生龜」、「落湯螃蟹」,佛經喻若生龜
脫殼、活牛剝皮,這兩種我沒見過,但看過活蛇剝皮。人實在殘忍,無所不吃,繩繫蛇頭
七寸處,吊樹上,刀劃一圈,活生生的把皮剝下,血淋淋的,蛇捲抖未死,慘不忍睹。人
稍擦傷就痛得不得了,況生剝其皮!
煮蟹時,冷水下鍋,蟹不知大禍臨頭,歡喜嬉戲,水漸燒漸熱,逃竄無門,活活扒死,因
而全身通紅。其心之惶恐,誰能體會?莫說落湯蟹,人坐車,車故障,想出出不得,便如
蟹在鍋中煮。昔常以車作床舖,南來北往,一次搭中興號,用遊覽車代跑,駕駛座突冒濃
煙,門窗皆密閉式,乘客十多人,急得前後奔走,像無頭蒼蠅,我用腳猛踹車門,門是強
化玻璃,根本沒辦法,大家罩在濃煙裡,後請路邊人家,用錘打破,才得逃生,若非如此
,早成冤死鬼了,真是千鈞一髮,餘悸猶存,幸虧學佛,心較定,才能想出辦法,讓大家
死裡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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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佛說阿彌陀經講錄:會性法師講述
http://www.tcbl.org.tw/old/Wujing/1/10/fd000005.htm
古人說「人生七十古來稀」,又說「黃泉路上無老少」。這樣仔細一想,簡直死魔是緊緊
隨著人走,一追上就得跟看他去。死的味道,很不好吃,曾有比喻,說是等於生龜脫殼,
又說遍體起風,更同亂刀零解肢體。到得此時,甚麼英雄事業、文章藝術,卻絲毫救不得
性命;眼睜睜田宅財物、妻子兒女,不管你捨得捨不得,總是就此告別了。哭的哭、叫的
叫,心中好像萬箭穿射,卻也無法可施;落得帶些苦惱,鑽到棺材裏去!不幾日,荒郊月
冷,亂草蛩哀,墳穴狡兔,骨長青苔,味苦!味苦!喚不醒來!
來源: 兩個世界的味道 李炳南老居士編述
http://www.bfnn.org/book/books/0087.htm
我們人死的時候,就像活龜脫殼、就像風刀割體!活生生的龜,將牠從殼中掏出來,牠會
血肉模糊非常的痛苦!而什麼叫風刀割體?像我們平時不小心,被刀割了一道傷口,就非常
的痛!被殺一刀,很痛苦!風刀割體就是─好像同時有好幾萬支的刀,在分解我們的肉體,
真是痛苦萬分。經上說我們人死了四大分散,全身上下八萬四千個毛孔,每個毛孔上有一
根毛,這時,每一根毛像似一把刀、亦像似一支針插在我們身上!若你去摸亡者,亡者將
會非常的痛,只是我們聽不到他喊痛的聲音而已,但是亡者確實是痛苦萬分的!所以你如
果去摸亡者,他就會起瞋恨心,因此而墮入惡道!所以人死了千萬不能去摸他。
當人在剛往生的八小時內,靈魂尚未脫出,神識尚未脫離時,他尚有知覺!你講話,
他聽得到,你哭,他也知道,若你替他念阿彌陀佛,他也是知道的。所以這時候,你不要
哭,你哭,他也會跟著傷心,然後就墮落了。我們不要去摸亡者,亡者才不會痛苦、才不
會起瞋恨心,我們要替他念佛,他才會平靜、安祥,而且佛光會照他,他跟我們一起念,
阿彌陀佛會照衪所發的大願,將他接去極樂世界。
地藏菩薩本願經說:我們臨命終時,好像絕糧七天、肩負百斤重擔、行泥濘千里之路。絕
糧七天,七天未曾吃飯,肩上又擔了重擔,擔什麼重擔?擔我們的業障。所謂「萬般帶不
去,唯有業隨身。」我們人死了,再多的金銀財富、家庭眷屬都不會跟著我們去,只有
「業」跟隨我們,我們一輩子不是造善業,就是造惡業,造惡業墮入三惡道,造善業則生
三善道,沒有半點東西能帶得走!普賢菩薩在《華嚴經》上說:「我們人在臨命終時,六根
皆悉敗壞,六親眷屬皆悉遠離,一切權勢皆悉退失,輔相大臣,宮殿內外,象馬車乘、珍
寶伏藏,如是一切不能相隨!」當我們人死時,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皆會敗壞、六親眷屬
皆和我們遠離,沒有一個人願意跟我們走,一切權勢皆悉退失!你做到皇帝或總統,只要
死了就不能再當皇帝、總統,一筆勾消!「輔相大臣,宮殿內外,象馬車乘、珍寶伏藏,
如是一切不能相隨。」也就是說,金銀財產、田園宅第,沒有一樣是可以帶得走的。
人死了就是這種情形,只有我們的業跟我們走,就像走在泥濘的路上,前腳踏下去,後腳
拔不起來,又擔著重擔,走多遠?走好幾千里的路!《地藏經》上如此說:饑餓失餐,寸步
難行。人死了叫中陰身,中陰身的壽命有四十九天,經過七個七,第一個七沒去投胎轉世
,就等第二個七,第二個七沒去,就等第三個七,慢慢等到第七個七,就一定要去投胎轉
世!所謂閻羅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審判,真是恐怖!《地藏菩薩本願經存亡利益品》上如此
說:我們在七七四十九天內要替亡者做功德,七分他得一分,我們如果替亡者做七壇公德
,他得一壇,做的人得六壇。換句話說:我們替他念七聲阿彌陀佛,他得一聲,我們得六
聲,我們替他念七百聲,他得一百聲,念七千聲,他得一千聲。阿彌陀佛發願說:念十聲
,就會來接引亡者往生淨士。所以最大的功德就是念佛功德!
來源: 花開見佛第一集 鑑因法師講
http://www.amitofo3.net/ji/books/fkjf1.html#help1
問曰。所謂苦者,究竟所受為何如乎?答曰。種種痛苦,罄竹難書,三塗之苦暫不必論,
即以人道而言,苦海茫茫,其苦無涯。水、火、刀、兵、等苦,癘疫、風災苦、更有人人
無可避免之八苦,一者生苦。人初出胎、如生龜脫殼,所以嬰兒墮地時,呱呱不休。二者
老苦。六根衰朽,四肢麻木不仁,呻吟床褥,如待決之囚,三者痛苦。四大不調,風煽火
炙,或遇孽病,動手術開刀,剖腹刳腸,痛苦無量。四者死苦。氣息將絕,神識欲離之時
,如螃蟹落湯,風刀解體,此四苦屬生理上之苦楚。五者愛別離苦。恩愛骨肉,生離死別
,奉倩傷神,子夏喪明,如此諸苦,最不好受。
六者怨憎會苦。怨家聚頭,傾陷排擠,如戚姬作人彘,小白殺子糾,慘苦絕倫。七者求不
得苦。求名利愛情而不可得,苦若黃蓮,八者五陰熾盛苦。五陰者,亦名五蘊、色、受、
想、行、識、是也。人既有「色」身,即得有衣食住等享「受」,欲求享受,則動腦筋以
「想」辦法,既有辦法,即思實「行」。一旦出於行動,自當具有知「識」以為之輔而底
於成。於是為此色身,致五陰熾盛,永無休止。石屋禪師云:「纔受形骸報,便懷衣食憂
,識情奔野馬,妄念走狂猴。」如熾烈之火燄,煎炙身心,其苦可知。此四苦屬心理上之
苦楚,較之生理上之苦,更重更多矣。
來源: 簡答三問.佛法之平等.因果.業報 湛山沙門倓虛著
http://www.ouyi.mymailer.com.tw/ouyihtm/Tanxu/1/04/005.htm
圓滿的臨終關懷
http://buddhismnet.net/sangha/13/13a/ping13a-5.htm
有些人命終之時聽到妻子兒女的哭泣聲,起了一念不捨的心。因為此一念的不捨得,使其
不願意離開這個世界,不願意生到極樂,就叫心顛倒。因為這一念的顛倒,使他在這個世
界上繼續流轉生死,六道輪迴無有了期。所以心不顛倒並不是甚麼高難度的修為,只不過
是求生極樂世界的願不退。
是故千萬別對臨命終的人哭哭啼啼。甚至他死後八小時之內亦不可以對著他放聲大哭。雖
然醫學上謂其已經死亡,但八小時之內,其阿賴耶識可能還未離開身體。若阿賴耶識還在
,他仍然會聽到哭聲而生起不捨得的心。不但八小時之內別對他哭,亦不要移動其身體。
因為人死時猶如風刀解體,很痛苦。就算你用手指輕輕按他一下,他都痛到不得了。只不
過有口不能言。移動他的身體,即加痛苦於其身上,會引起他的瞋心。一念瞋心起,立即
引了他去三惡道。
若是平時念佛得一心不亂的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一定手執蓮花台親來安慰接引。若是
他命終時心不顛倒,就立即生到極樂世界七寶池蓮花之中,身相光明,有三十二相,壽命
無量,無有老病死。有神足通,可以往來十萬億佛國土,供養十萬億佛,修福修慧。所以
念佛人不應該害怕死亡。死亡只不過是捨棄這個臭皮囊而換上一個清淨光明的身體。猶如
我們捨棄又舊又污穢的衣服,換上一件名貴的衣裳一樣。
來源: 阿彌陀經卷七
http://www.masterhinlun.com.hk/amitaseminar-7.htm
資料詳多不及備載,今僅舉其中幾款要項,勸學佛人勿輕易教人大體捐贈
自己也勿輕易簽署此捐贈大體之約,以免累人累己。
空有一番菩薩道美意卻不能實現。
若執意要捐,請務必附加條款,需要全身被重度麻醉,小弟指的是亡羊補牢法。
仍是不建議,除非證得阿羅漢果位。
祝早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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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見新學後生,才把一句佛頓在心頭,閑思妄想越覺騰沸,便謂念佛工夫不能攝心。
不知汝無量劫來生死根由,如何能得即斷?且萬念紛飛之際,正是做工夫時節。旋收旋散
,旋散旋收,久後工夫純熟,自然妄念不起。且汝之能覺妄念者,虧這句佛耳。如不念佛
之時,瀾翻潮湧,剎那不停者,自己豈能覺乎?
~蓮池大師警眾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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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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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者大師 ) 誡維那曰︰「人命將終,聞鐘磬聲,增其正
念,唯長唯久,氣盡為期,云何身冷方復響磬﹖世間哭泣著服
,皆不應為!」言訖跏趺,唱三寶名,如入三昧。以大隋開皇
十七年 ( 597 ),歲次丁巳,十一月二十四日,未時入滅,春
秋六十,僧臘四十。 至於子時,頂上猶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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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在其文鈔當中不斷的宣揚︰「頂聖眼天生天,
人心餓鬼腹,畜牲膝蓋離,地獄腳板出 ( 註 29) 。 」的說法
,以示人命終後神識中陰的出處,並以此判斷未來往生的方所
。而他更在〈臨終三大要舩與〈臨終舟楫〉中開示對臨終者的
照護之道。在〈臨終三大要〉揭示對臨終者要︰一、善巧開導
安慰令生正信。二、大家換班念佛,以助淨念。三、切戒
167 頁
搬動哭泣,以防誤事 ( 往生極樂世界之事 )( 註 30) 。 這三
要中的第三要在〈臨終舟楫〉中,更加明說︰
夫人之生也,惟此第八識,其來最先。七六五識,次第後
來。及其死也,亦此八識,其去最後。餘識,次第先去。蓋第
八識,即人之靈識,俗謂靈魂者是也。然此識既靈,故人初受
母胎時,彼即先來。故兒在母胎中,即為活物。至人死氣斷之
後,彼不即去,必待至通身冷透,無一點煖氣,彼識方去,識
去,則此身毫無知覺矣。若有一處稍煖,彼識尚未曾去,動著
觸著,仍知痛苦,此時切忌穿衣、盤腿、搬動等事。若稍觸著
,則其痛苦最為難忍,不過口不能言,身不能動而已。考經云
︰壽、煖、識,三者常不相離。如人生有煖,則有識在,識在
則壽尚未終。古來多有死去三五日而復生者。詳載典章,歷歷
可考。 ( 註 31)
他並引述阿耆達王的故事,來證明臨終妄動之非︰
阿耆達王,立佛塔寺,功德巍巍。臨命終時,侍臣持扇,
誤墮王面,王痛起瞋,死墮蛇身。緣有功德,後遇沙門,為其
說法。以聞法故,乃脫蛇身,而得生天。觀此可知亡者識未去
時,即行穿衣搬動,及即焚化,使其因痛生瞋,更加墮落,寧
非忍心害理,故施慘毒,應思我與亡者,何仇何恨,乃以好心
而作惡緣。 ( 註 32)
所以,他認為臨終要︰
至於安置後事,切勿在病人前談說。只宜擊引磬高聲念佛
,必使句句入病人耳,使彼心中常不離佛。木魚聲濁,臨終助
念斷不宜用。任彼或坐或臥,切莫移動,大家專心念佛,待至
通身冷透,則神識已去,再遲二時,方可洗浴、穿衣。如身冷
轉硬,應用熱湯淋洗,將熱布撘於臂肘膝灣,少刻即可回軟,
然後盤腿入龕。 至諸事齊畢,尤須常為念佛 ( 註 33) 。
這樣的說法,成為臨終之時,不能妄動身體的主要依據。
而弘一大師更在〈人生之最後〉一文之中明說命終八時之後方
可哭泣及觸及
168 頁
亡者︰
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
即為洗滌。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
此事,而最要緊。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
命終前後,家人萬不可哭。迭有何益,能盡力幫助念佛乃
於亡者有實益耳。若必欲哭者,須俟命終八小時後。鞟鞟
命終之後,念佛已畢,即鎖房門。深防他人入內,誤觸亡
者。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 前文已言,今再諄
囑,切記切記。) 因八小時內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
痛苦。 ( 註 34)
這樣形成了死後八時,神識尚存於身,而且有知有覺,所
以妄動身體,將使亡者產生極大的痛苦,如啞子吃黃連一般,
有苦難述。而尤如印光大師所比喻︰「生如活龜脫殼,死如螃
蟹落湯。」當死者已瀕受極大痛苦之際,再加以搖動身體,那
實在是萬刃齊穿,會使亡者大起瞋心,不只不能往生極樂,而
且將出生惡道,傷害他的無窮來世,所以不可不慎。
死後的神識中陰問題, 自古以來即未有定論 ( 註 35) ;
因此,面臨無法徹底明解的現象,在關涉生命體的福祉問題時
,應當傾向接受較為保守的說法。而死後的神識是否依然有作
用﹖是否依然與六根、神經系統相連結﹖我們也無法找到決定
的證據。但是碰觸到保全生命的悲心,我們當然應當同意在死
後八時不移動身體,是對生命自身與佛教生命關懷的尊重。這
樣的主張,在未有器官捐贈問題之前,應當全力爭取死者亡後
的生命權利。但在器官捐贈問題出現後,器官捐贈者必須以腦
死來做為死亡判定,並立即摘取身體的器官來救助生者。此時
立即面臨了兩難衝突,這到底要如何解決呢﹖
....................................................................
而器官捐贈者的大愛,也不能受到不合理的對待。依據中
華民國器官捐贈學會在 84 年 2 月 5 日所公布的研究調查指
出,台灣地區的器官捐贈,太多未能充分發揮作用。其中心臟
移植的拋棄率達百分之五十九點三,在二十七位捐贈者中僅完
成了十一位心臟移植。而肝臟的移植使用率竟然只有百分之三
點七,拋棄率達百分之九十六點三。
171 頁
而捐贈器官被拋棄的原因,大部是出自於人為因素,而捐贈器
官的不適用僅是一小部分原因 ( 註 38) 。 因此,我們希望所
有的醫界與受贈人士,能善體捐贈器官並非僅是物品,而是具
有慈悲精神的生命,必須誠懇合理的面對;而事實上,器官捐
贈中的器官二字,並無法表達這種慈悲行為的真實意含,實在
有過分物化的嫌疑。
由於捐贈器官的使用率過低,顯示國內捐贈器官的運用及
分配,有待建立一套公平合理而有效率的體系。但如此一來,
也要面對器官捐贈的經濟與政治面的問題。事實上,若以經濟
面向的課題,來研究器官捐贈的合理性,也是值得嚴肅來探討
的。就醫療經濟資源的有限性而言,器官捐贈是否會淪為少數
醫技的作秀行為,而使其他醫療資源產生不公平性,或是成為
經濟與政治力量較強階級的壓迫工具,而扭曲了原始慈悲精神
的展現,是必須不斷的監督的。
在器官捐贈之中,也曾造成一些極為遺憾的行為,那就是
器官商品化的問題。雖然,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二條
中明定「提供移植之器官,應以無償捐贈方式為之。」但在資
本主義的社會中,稀有化本身即造成了強烈需求。 1983 年美
國佛吉尼亞州的醫生雅各布斯 ( H.Jacobs ) 即建議成立一個
國際腎臟交易所 ( 註 39) 。 而台灣在民國 80 年也曾出現專
為尿毒病患介紹活腎買賣的仲介公司, 進行活體移植工作
( 註 40) 。 而日本人與阿拉伯人也曾跑到菲律賓買賣器官
( 註 41) 。所以,我們必須注意器官的移植工作;不要成為一
種帝國主義,成為富國或強國利用窮國或弱國的器官。也不要
成為富人或有社會階級地位的人,來不公平的獲取器官。乃至
假器官捐贈而行殘暴之事。
在器官來源不易獲得之下,中華民國移植醫學學會在民國
81 年間有意引進新加坡模式, 推動除非生前聲明不做器官捐
贈,否則意外腦死,一律視為器官捐贈 ( 註 42) 。 這種不考
慮死者或家屬之意願而推定捐贈的方式,奧地利、丹麥、波蘭
、瑞士、法國等都有類似立法 ( 註 43) 。但若以佛教的觀點
視之,應當堅決反對。這種推定論點的根本,是將死
172 頁
者徹底物化而成為公共財產而來。不只違反佛教的生命相續觀
點,也對生命的尊嚴踐踏傷害,更有侵害基本人權的嫌疑。這
樣徹底以充裕捐贈器官為目的的實用論調,已傷害了器官捐贈
的崇高意義,對生命的傷害也將十分深遠。
.................................................................
以上來源: 器官捐贈與佛教的生命關懷 洪啟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