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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他人過惡? ——-回應郭正典先生「不見他人過」 ⊙釋昭慧(中華佛寺協會常務理事)   七月三十日,自由時報刊出郭正典先生文〈慈濟如何化危機為轉機〉。事後筆者與郭 先生在電子郵件中談到:個人對文中所引六祖惠能「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的說法, 略有不同的意見。郭先生不以為忤,並懇賜高見。由於筆者認為:個人在這方面之佛法體 會,對鄉愿而不重申張社會公義之佛教徒,似有針砭意義,故得郭先生之允,將筆者函中 之觀點發表出來。在此先予致謝! 在傳統華人社會中(佛教也不例外)瀰漫著的,正是這種不分是非黑白,鄉愿冷漠,而又 以「不見人過」為護身符的空氣。六祖之言,對於老愛挑釁他人,卻從「不見己過」的修 行人而言,當然是一味對症好藥,但若藥不對症時,它也可以成為一劑人間毒藥。   筆者從佛法而來的體會是:一切修行不脫「八正道」。八正道之首為正見,分為世、 出世正見。第一、世間正見有四:正見有善有惡,正見有業有報,正見有前生有後世,正 見有凡夫有聖人。以此觀之,不能分辨善惡,如何避免惡業苦報?既能分辨善惡,又豈可 能不見人之善惡?第二、出世正見:即是四諦、緣起,亦即無常、無我之正見。   以此二種正見,下一步可分別作世、出世正思維。第一、作世間正思維時,應如是念 :某甲之惡確屬罪惡。對罪惡不可無動於衷,那不是涵養好,而是麻木不仁——-這也許 是肇因於沒有明辨善惡的正知正見,也許是肇因於個性怯懦,不敢正直以對。無論如何, 這兩種心態(知見上的不能明辨或情意上的不敢面對),都無法生起清淨道品,因為它不 符合「四正斷」〔註〕的原理——-無法令自己「已生惡令斷,未生惡令不生」。   第二、作出世間正思維時,應如是念:雖此某甲之惡確屬罪惡,為我之所深切厭惡, 我不敢說是「嫉惡如仇」,最起碼勤修「四正斷」的我,作為一介修道人,也應嫉惡「如 病、如癰、如刺」,恨不能拔除其惡而後快。 但謹記住「諸行無常」,不要陷入常見,而把此「罪惡」等同於「某甲」,因為某甲也有 改惡修善的可能。所以對於某甲,不要在事過境遷之後,還老是存有「一朝為惡者,必是 終生為惡」的偏見與惡感;甚至要儘量為某甲製造讓他得以改惡修善的機會。手段即使剛 猛,動機卻不妨慈悲;此所以大菩薩雖對眾生眉毛拖地,必要時也還是會示現怒目金剛相 ,以折伏眾生之惡。 再者,也要謹記住「諸法無我」,千萬不要陷入我見。因為一旦陷入我見,這時對待某甲 ,關注的不會是「如何使某甲斷惡修善?如何避免某甲之惡危害眾生?」而是「某甲之惡 對我有無利害關係?我應如何對待某甲,才能於其過惡避免禍害或攫取利益?」一旦陷入 我見,若與我無利害關係,則此過惡與我無關,「自掃門前雪」即可,何苦管到「他人瓦 上霜」呢?於是視其過惡,自然無動於衷;若有利害關係,則更可能鄉愿討好,可能成為 幫凶,可能狼狽為奸,可能利用其惡以製造更大罪惡,……總之,這都不外乎是出發於「 自我」的考量,好能於某甲之惡避免禍害,或是攫取利益。 所以,修行重點不在「不見世間過」,而在於去除「常見」與「我見」。在「無常」與「 無我」的立足點上,為明辨是非而悲憫眾生故,「見世間過」還是有積極意義的。六祖所 說的「他非我不非,同體是大悲」,這種高潔與慈悲的盛德,是立基於「明辨是非」的基 礎之上的。否則,不知他之所為,究竟是「非」還是「不非」,則焉能令自己「不非」? 又如何能「但自卻非心,打除煩惱破」呢? 所以六祖的「若真修道人,不見世間過」句,最好改一字,寫成「若真修道人,不計世間 過」——-「不計」是指:不計較他在自己身上所犯下的過失,沒有報復意欲,此所謂「 宰相肚裡能撐船」是也。此一精神,復可發展為「菩薩不捨罪苦眾生」之大乘情懷——- 為了使對方避免苦切果報,也為了避免對方之惡危害眾生,當然還是要想辦法制止對方之 惡! 九十、八、三 于尊悔樓,時禁足中 ——-刊於九十年八月五日《自由時報》 轉至以下網址: http://www.hongshi.org.tw/master/arts/social.htm#1-4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 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http://blog.yam.com/imagewind/ ~我的部落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47.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