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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羅漢要想成佛,必須回小乘向大乘,從第七信位上慢慢修起來。但是羅漢入了 涅槃之後,短時間內很難回小向大,所以修了小乘道,幾乎就跟佛道絕了緣,於是,有的 大乘經論,竟將小乘與外道相提並論而大肆貶斥。其實,如照法華經的觀點,真的阿羅漢 ,必定能夠回小向大,法華會上的諸大比丘比丘尼,也多是從小乘入大乘的阿羅漢。 回小向大也有兩種人:一種是一向修的小乘道,如果再從羅漢位上回入大乘,便得從大乘 的七信位上起修大乘法;一種是曾經修過大乘法,後來退入小乘道的羅漢位後再進大乘道 ,那就要連帶他們先前修過的大乘位加起來算了,比如舍利弗在往昔生中,已曾修道第七 住的大乘位,後來退入小乘,證到羅漢果後再來進入大乘一樣。大致說來,如果先曾修習 大乘法,退失之後再入大乘法,一念回心向上,即可進入初住位,或曾經已有深厚的大乘 基礎,退失之後再入大乘,一念回心,即可證入初地以上的菩薩聖位了。當然,羅漢回小 向大,只是福業不夠大乘的聖位,他們的慧業──解脫功用,決不會也連帶著退入凡位的 。 佛是佛陀的簡稱,佛陀的果位是菩薩道的究竟位,所以也可將佛陀稱為究竟菩薩;佛陀的 果位也是解脫道的究竟位,故又可將佛陀稱為究竟阿羅漢,阿羅漢有應受人天供養而作人 天福田的意思,因此,應供也是佛陀的十大德號之一。佛陀是自覺覺他覺滿或無上正遍知 覺的意思;菩薩是覺有情──自覺覺他或正遍知覺的意思;小乘的聲聞緣覺,也都有正覺 或自覺的意思;人天凡夫便是未得正覺的癡呆漢了!現在且將五乘以其所得菩提(覺)的 程度別列表如下:     ┌人天凡夫──不    覺──輪迴生死──有漏界      │      │小乘聖者──正    覺──自度生死┐ 覺的差別─┤                  │      │菩薩聖者──正遍知覺────自度度他├─無漏界      │                  │      └佛  陀──無上正遍知覺──功德圓滿┘ 另有一點,在中國傳說中有關羅漢的生活形態,必須加以澄清。中國的佛教徒們,由於發 現中國的佛教史上,曾有寒山、拾得、豐幹、布袋和尚等的傀異奇特;南泉斬貓、歸宗斷 蛇等的大用現前;或有弄船江上,或有吊影崖島,或有混跡市廛,或有張弓舞叉,或有學 女人而戲拜,或有取肥肉而大嚼──禪宗的不存規則的超佛越祖的作風。因此而往往把懶 惰肮髒不修邊幅不守律儀的出家人,稱為羅漢型,視為羅漢化現,中國的佛教繪畫及雕塑 中,也就把羅漢的聖像,表現得儀態乖張,衣履不整,或者是暴牙裂嘴,面目可憎。(註 十六) 事實上,我們從小乘經律中所見到的羅漢生活,乃是最重律儀的,只有六群比丘(僧中的 搗蛋鬼),才會像中國傳說中的羅漢那樣。這種歪曲觀念如不糾正,實在是對羅漢的大侮 辱。 相反地,中國人心目中的菩薩,倒是垂眉低目,瓔珞披戴,莊嚴萬狀的。其實呀!菩薩的 報身固然是莊嚴的天人相,菩薩的化身為了隨類應化,也隨機攝化,往往化成各色各類的 身分。所以,中國人說的羅漢型,實在說成化身的菩薩比較妥當。羅漢必是出家的僧尼, 僧尼是佛法的住持者,也是佛法的表徵者,羅漢不可隨隨便便,否則即有礙佛教的聲譽; 菩薩沒有固定的身分,目的是開化眾生,並不要求眾生知道他是菩薩,菩薩固可以示現福 德莊嚴的天人相,如有必要,往往也化身為外道屠夫乃至魔王,縱然如此,也不致於損及 佛法的聲譽。 可見,中國的佛徒們,該把這個歪曲的觀念,糾正過來了。 註十六:(一)康未京兆蝦子和上,印心潤山而混跡閩中,沿江岸拾蝦蜆以充食,暮臥白 馬廟紙錢中。五代梁世有布袋和上在四明奉化,其袋中藏有木履魚飯、菜肉瓦石等物。以 上均見佛祖統紀卷四十二(大正藏四十九冊三九○頁)。(二)宋真宗時,婺州沙門志蒙 徐氏,衣錦衣,喜食豬頭,言人災祥無不驗,呼人為小舅,自號曰徐姐夫,坐化時遺言吾 是定光佛。奉其真身,祈禱神應不歇,世目之豬頭和上──佛祖統紀卷四十四(大正藏四 十九冊四○三頁)。(三)南北朝時有寶志大士,跣足錦袍,以剪、尺、鏡、拂、柱杖、 頭負之而行,兒童見者嘩逐之,或微索酒,或屢日不食,嘗遇食鱉魚者,從求之,食吐水 中皆成活魚。參閱佛祖統紀卷三六(大正藏四十九冊三四六頁)。 附註 註一:增一阿含卷六利養品:有一婆羅門勸佛至孫陀羅江側沐浴除罪,佛以不與取、殺生 、妄語、心等告之洗罪。 註二:易經觀卦之疏云:「微妙無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見,不知所以然而然,謂之神道 。」 易經觀卦云:「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惑,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註三:佛祖統紀卷十五有朋法師傳:「湖人薛氏婦早喪不得脫,其家齋千僧誦金剛般若, 請(朋)師演說經旨。婦憑語曰:「謝翁婆一卷經今得解脫。」翁問:「千僧同誦,何言 一卷?」答曰:「朋法師所誦者,蓋師誦時不接世語,兼解義為勝也。」 註四:「佛如醫王,能治一切諸煩惱病,能救一切生死大苦。」(華嚴經入法界品三十九 之十六) 註五:參閱佛祖統紀卷三十三法門光顯志「寓錢」條(大正藏四十九冊三二三頁)。 註六:參閱佛祖統紀卷三十(大正藏四九冊三○○~三○一頁)彌勒年代亦有異說。 註七:劫與三世劫的千佛。時間參看佛祖統紀卷三○(大正藏四九冊二九七~三○二頁) 。 註八:阿僧只為華嚴經中百二十四個大數的第一○五個。若以萬萬為億,萬億為兆,則一 阿僧只相等於一千萬萬萬萬萬萬萬萬兆,又各為無央數。 註九:世界觀參閱佛祖統紀卷三十一「世界名體志」。 註十:佛祖統紀卷三十五(大正藏四十九冊三三六頁)司馬君實註揚雄之性善惡混,亦謂 孟荀各得性之一面。 註十一:禪宗的五家七宗的派別,不是理論的,乃就吾人所稟自然之理解,對禪所發揮之 態度而言耳。故性質溫和者其言和,性質烈者其言峻,因其發言之和峻,禪風因之而變, 其禪風之相異,即禪之派別相異。故禪宗之派別在教理的區別上不若華嚴天臺之明皙也。 註十二:宗密禪師,禪源諸詮集都序曰:「故三乘學人,欲求聖道必須修禪,離此無門, 離此無路,至於念佛求生淨土,亦需修十六禪觀,及念佛三昧,般舟三昧。」「禪則有淺 有深,階級殊等,謂帶異計,欣上厭下而修者,是外道禪。正信因果,亦以欣厭而修者, 是凡夫禪。悟我空偏真之理而修者,是小乘禪。悟我法二空所顯理而修者,是大乘禪。若 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元無煩惱,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 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亦名一行三昧,亦名真如三昧。」 註十三:十誦律卷三八佛言:「從今為破外道故,誦讀外道書。」根本雜事卷六佛說:「 不應愚癡,少慧不分明者令習外書,自知明慧多聞,強識能催外道者,方可學習。」「當 占三時,每於二時佛經,一時習外典。」「於日初分及以中後,可讀佛經,待至晚時,應 披外典。」 註十四:印度的佛梵相融:「在佛教不但融攝三明之哲理,且將融攝阿闔婆吠陀之秘咒, 吠檀多之學者,亦將融佛於梵,以釋迦為神之化身矣。」印度之佛教二○七頁) 註十五:通事舍人劉勰雅為(昭明)太子所重,凡寺塔碑碣,皆其所述(石城石像碑見存 ),深大同四年求出家,武帝賜名慧地──佛祖統紀卷三十七(大正藏四十九冊三五一頁 ) 註十六:(一)康未京兆蝦子和上,印心潤山而混跡閩中,沿江岸拾蝦蜆以充食,暮臥白 馬廟紙錢中。五代梁世有布袋和上在四明奉化,其袋中藏有木履魚飯、菜肉瓦石等物。以 上均見佛祖統紀卷四十二(大正藏四十九冊三九○頁)。(二)宋真宗時,婺州沙門志蒙 徐氏,衣錦衣,喜食豬頭,言人災祥無不驗,呼人為小舅,自號曰徐姐夫,坐化時遺言吾 是定光佛。奉其真身,祈禱神應不歇,世目之豬頭和上──佛祖統紀卷四十四(大正藏四 十九冊四○三頁)。(三)南北朝時有寶志大士,跣足錦袍,以剪、尺、鏡、拂、柱杖、 頭負之而行,兒童見者嘩逐之,或微索酒,或屢日不食,嘗遇食鱉魚者,從求之,食吐水 中皆成活魚。參閱佛祖統紀卷三六(大正藏四十九冊三四六頁)。 註十七:烏克德H.S.Olcott與H.P.Blavatsky夫人同於西元一八八○年自美國到錫蘭糾彈 英人之專橫而維護佛教。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04.188 ※ 編輯: chitong 來自: 61.231.204.188 (09/19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