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larjeff:若沒記錯,瑜伽師地論中也有類似的說法 123.240.2.172 08/01 09:35
嗯,前面關於五蘊的討論中,有觸及到五根識的現前識、現量問題,
剛好在藏傳的《攝類學》有相關部分,不過內容涉及到因明,參考看看就好。
註:這裡以經部宗見解為主,雖然以中觀宗來看有些會有不同;
循序漸進學習各宗義,往後才能了解中觀所破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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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類學 03 》
雪歌仁波切講授(中華佛研所兼任教師)
聞法動機
攝類學,主要以陳那及法稱《釋量論》等論著中最基礎的名相與法理為主。我們學習
了攝類學,就能學到陳那和法稱的法理、名相與邏輯。這些「工具」到手了,將來就能用
它們來學習任何法理。如此學習,比較紮實、正確。而且,將來學習四部宗義或般若七十
義,幫助極大。
以《廣論》為例。我們雖聽了很多次,但其名相,我們仍不了解,只是聽過而已,如
此一來,將無法正確理解其意義。所以,要正確了解,必須要先清楚名相與定義。學習攝
類學即有這樣子的作用。
學習攝類學,是為了正確了解佛法、理解法理;正確地聞思與理解,修,自然會正確
;修的正確,才不白修,會出現應有的成效;有成效的話,即可迅速成佛;成佛了,才能
回報一切如母有情的恩德。我們應具此動機而聽聞教法。
正講
勝義諦、實有法、諦實成立,三者意義類似,解釋的內容都差不多。
這裡,最重要的關鍵是什麼?先要清楚「心的範圍」。認知、心,即「五根識」和「
第六識」。這是大家要立刻理解的。攝類學,以經部宗的見解為主,因此這裡就不會提到
「末那識」和「阿賴耶識」,只會講「第六識」。末那識和阿賴耶識,都屬第六識。心的
範圍就是這樣子。
┌───┬───────┬────────────┐
│ │ 五根識 │ 現前識 │
│ 心 ├───────┼────────────┤
│ │ │ 現前識:第一剎那。 │
│ │ 第六識(意識) ├────────────┤
│ │ │ 分別心:第二剎那以後。│
└───┴───────┴────────────┘
六識中,一是現前,一是分別心。五根識,全部是現前,完全沒有分別心。第六識則
有現前,也有分別心。
何謂第六識的分別心?即煩惱與執著。第六識的現前,是什麼?第六識的現前,一般
凡夫無法察覺,因為時間太短暫,只有一剎那而已。例如,我們看這個念珠,眼識看念珠
,看完了,眼睛一閉,第一剎那會現出第六識的現前,但第二剎那,就變成分別心了。對
我們而言,似乎眼睛一閉上,分別心就生起了,我們無法發現「現前」的存在。第六識的
現前,非常短暫,它是時間裡最短的單位,短到凡夫無法察覺它的存在。
既然現前的一剎那,短到無法被發現、無法理解境,那麼,誰能理解境呢?分別心能
理解境。例如,我們的心看見後,會有憶念,而憶念,可以理解念珠。第六識,幾乎都是
分別心,因為,現前的剎那,實在太短暫了。
何時才能生起「第六識的現前」?當慢慢去除分別心之後,現前才生得起來。由於現
前無法自然生起,必須透過修行來「縮短分別心」並「延長現前」,再以此去真實理解對
境。要生起第六識的現前,一定要透過「止觀雙運」才辦得到,所以稱之為「瑜伽現量」
。只有透過止觀雙運,我們的第六識,才能真實理解對境。簡言之,凡夫的第六識,幾乎
都是分別心,現前僅有一剎那而已,所以,無法了解境。第六識的現前要能夠理解到境,
必須透過修行才能生得起來。大家如是理解即可。
五根識有分別心嗎?沒有,五根識全是現前。五根識了解對境時,一定是「現前了解
」。但第六識理解境,則有二種方式,一是以分別心去了解,另一則是現前了解。現前了
解,不會自然而有,必須經由修行才能生起。
上星期談到「現前識的顯現境」和「分別心的顯現境」。我要你們在無常的八個同義
詞裡,再加上一個「現前識的顯現境」,對不對?
五根識全是「現前識」
「現前識的顯現境」之現前識,指的是什麼?指的是,全部的五根識,以及第六識依
修行而生的「能理解對境的現前」。
每次我講到這個段落時,大家都以為「五根識不會了解境」,好像會有這種現象。大
家似乎都認為,一開始,五根識接觸色聲香味觸等對境,接觸之後,再將此訊息傳給大腦
,大腦再去思考,而後才能理解此對境,所以,必須到了第六識,「理解對境」才會形成
。我們不可以誤解佛典。沒學過,才會有這種誤解,實際上,並不是這樣子。
五根識,也能耐理解色聲香味觸等對境。例如,眼識面對白色的境,它會了知這是白
色,眼識可以理解啊。同理,吃到甜的或酸的,我們的舌根識也能分辨它是甜的還是酸的
,不必到第六識才能理解。
為什麼一般人會誤解?這也是有原因的。凡夫,總是跟隨分別、跟隨執著,太緊密的
跟隨了,無法區分。我們跟分別心太緊密了,因此,沒有「分別心去理解」這個動作,自
己就不會感覺到有理解。事實上,前面的五根識,已經了解了,不需要等到第六識。這實
在是因為我們的執著心太強了,執著「我們的了解」,非要執著不可,一定「要區分」這
是這個、那是那個,執著呢就像是…好像才感覺到我已經理解了。因此,一般人沒辦法一
下子就聽懂「五根識能了解境」這個道理,這是我們自己的問題喔!因為我們跟執著心太
緊密了,所以無法察覺到五根識也能理解色聲香味觸等對境。
第六識
第六識,也能理解對境,它依五根識的理解後,再加上自己的想法來理解對境。
五根識,沒有自己的想法,只是非常實際的反應現狀,如那個境的實情去了解,沒有
再加上自己的想法,沒有用「分別」去了解,故曰「現前了解」。也因此,五根識的對境
,即「現前識的顯現境」。顯現,即「直接」、「中間無間隔阻擋」之意。例如眼根識看
到一本書,它是「直接」看到。
到了第六識,第六識會取「我要的」或「我不要的」,有點「過濾」的樣子。何謂過
濾?將「自己的想法」當衡量標準,過濾對境。這個階段,就是「分別」。
現前識的顯現境,我們要了解什麼?要了解「顯現,五根識有,第六識也有。」
意識的眼鏡
看到念珠的眼根識,是現前,它的境是念珠。眼根識的「看見」,中間無阻隔,它是
「直接看到」念珠。因此,念珠,即「眼根識的顯現境」。
若眼識的訊息傳給第六識,第六識再對著念珠這個境,它是怎麼看呢?第六識不會以
念珠這個對境的實際情況去看,而是用它自己的想法去看,而改變了念珠真實的情形。第
六識就是用這種「曲解的眼睛」去看念珠,嗯…就像是戴著「意識的眼鏡」一樣。
戴上意識的眼鏡去看對境,此即「第六識的分別心」。
分別心看念珠時,中間隔著一個東西(自己的想法),因此,念珠,永遠不是「分別
心的顯現境」。分別心,永遠戴著「自己意識的眼鏡」來看對境。若分別心不用這副眼鏡
來看對境,此分別心,隨即變成「現前識」,而不再是分別心。因此,一切色聲香味觸等
等有功能的實有法、有為法,完全不是「分別心的顯現境」,它們是「現前識的顯現境」
。
可以嗎?不了解啊…哪裡不了解?
分別心,一定是第六識。例如眼識直接看到念珠,再將訊息傳給第六識,第六識看的
時候,能不能直接看到?不能!因為第六識的分別心會夾雜自己的想法去看念珠,所以不
能「直接看到」,也因此,念珠,永遠不是分別心的顯現境。
將來靠著修行,我們的第六識若不再是分別心而是現前識,那時,我們的第六識才能
直接看到念珠。色聲香味觸等一切有為法,完全不是分別心的顯現境,那是什麼?它們是
現前識的顯現境。一切的有為法,都是現前識的顯現境,而非分別心的顯現境。要這樣子
理解。
因為是現前識的顯現境,所以我們會說,一切有為法,都是實有法、是勝義諦、是諦
實成立。理由就在這裡。一切的色聲香味觸等有為法,現前識可以直接接觸到,而現前識
,完全無錯亂。一顆完全無錯亂的心所認知到的境,一定實際存在,於是我們就稱之為勝
義諦、諦實成立、實有法。
因為實際存在,故稱之為「實有法」;因為一顆完全無錯亂的心,其認知極為殊勝,
故它所認知的境,就叫「勝義諦」。何謂諦實?即「完全沒有錯誤的認知」。一個完全無
誤的認知所發覺到的境一定是成立的,它是「真實的成立」,故曰「諦實成立」。無錯亂
的認知,是一判斷標準,它能判斷境是否為諦實成立。
我們要了解的是,第一、一切有為法,都是現前識的顯現境。第二、經部宗認為,現
前識,完全無錯亂。一個無錯亂的心所面對、察覺到的「境」,即稱之為「實有法、勝義
諦、諦實成立」。
問:經部宗所認為的無常法、有為法、勝義諦…等等,都是五根識的顯現境嗎?
答:現前識,不僅是五根識而已,第六識裡面也有。
嗯…常法與分別心的顯現境同義,這個部分,你們比較難以理解。不過,若能了解「
一切有為法都是現前識的顯現境」這一點,會容易些。
※ 作
作的意思是「做出來」、「所作」、「因緣造作出來」。作之定義是「己由因而作,
作則必生果。」這句話是「因緣造作出來」的意思。一切有為法,一定是因緣造作出來的
。
※ 自相
一切色聲香味觸等法,都是現前識的顯現境,它們都是現前識可以直接發現到的境。
因此又可以說,它「實際上在那裡」,不是我們胡亂捏造出來,不是我們的想法加上去的
。因為「實際上在那裡」,故此法,有它自己的「自相」。自相,即「實際上它自己真正
的部分」。
自相,是它自己本身真實存在的一個「相」,實際上它自己的形象是什麼就是什麼樣
子,沒有絲毫我們錯誤認知添加上去的成份,完全不是錯誤認知加上去、戴上去的東西。
這裡要區分清楚的一點是「自相,沒有我們錯亂的想法加上去的東西,它是它自己本來實
際上的相。」所以,它不是分別心的顯現境,有這種意味啦。自相的定義是「非由名言分
別所假立,而由己之性相所成之法。」主要的關鍵就是剛剛我們前面講的要懂,這樣後面
這些才會聽得懂。
※ 質
質的定義是「物質所成」。質,與自相的道理,差不多。質,不是我們認知想法加給
它的,而是它自己方面成立的。換言之,不是我們的認知幫它成立,是它自己那邊成立的
,真正的、實際上它那邊有一個功能,它那邊有因緣等具足後就成立的。
八個同義詞,若加上第九個現前識的顯現境,比較好懂。這個地方不清楚,會很多地
方也不清楚。現前識的顯現境,是心類學的內容。但現在要先把它拉過來這邊,以便於理
解。
※ 常法
常法,與「無為法、非實有法、世俗諦、非諦實成立、不作、共相」同義。
常法的定義是「非剎那性之法」、「非剎那變滅之法」。「剎那」這個部分,在無常
的地方已解釋了。是誰讓它剎那剎那變化的呢?是它自己讓自己剎那變化壞滅的,不是另
一個其他的東西讓它變化。此「剎那剎那自己讓自己變化壞滅」的體性,即剎那的意義。
我們也許會想…沒有念珠了,那麼,還有沒有念珠上的空性?念珠和念珠上的空性,
二者互相觀待。念珠上的空性,必須依靠念珠。沒有念珠,就沒有念珠上的空性。如此一
來,念珠上的空性,會不會變成無常?不會。念珠不見了,念珠上的空性也不見了,然而
,這個「不見了」,並不是「念珠上的空性」自己的體性!不是因為這種「自己讓自己滅
掉」的體性才讓念珠上的空性消失,而是念珠上的空性所依靠的念珠不見了,念珠上的空
性,才會消失。這二個不一樣,是吧?
念珠不見了、滅了,這是念珠自己的體性,而念珠上的空性消失,並不是念珠上的空
性「它自己」造成的,不是自已滅掉了。念珠上的空性會消失是因為它的所依(念珠)消失
的緣故所導致的結果。因此,念珠上的空性不是無常;念珠本身自己壞滅消失,才是無常
。二個雖然都是「不見了」,但意義大不同!一是無常(念珠),一不是無常(念珠上的空
性)。
若問:「念珠上的空性,不是常法嗎?它應該要永遠存在啊!」不是這個意思。若將
常法解釋成「永遠存在」,有問題喔。常法的定義是「非剎那性之法」,而不是「永遠存
在之法」。念珠上的空性,是不是常法?是。它永遠存在嗎?不。
常法,若定義為「非剎那性之法」,範圍就剛剛好。何謂「非剎那」?即念珠和念珠
上面的空性是一起的。存在是一起,不存在也是一起不存在。一個是剎那(念珠)一個不是
剎那(念珠上的空性),又要在一起,那要怎麼解釋啊?要從「它是不是有從自己方面變化
壞滅的體性?」來解釋。念珠不存在,那麼,念珠上的空性就隨之消失,但念珠上之空性
的「不存在」,並不是它自己的體性,不是念珠上的空性自己的體性造成的,而是它的所
依(念珠)不存在的這個因素造成念珠上的空性無法存在。可以理解嗎?
講到「非剎那之法」,首先要理解的是「何謂剎那?」剎那,即剎那剎那變化壞滅之
意,而且,它是自己讓自己剎那剎那變化壞滅的。此體性即稱之為「剎那」;若不是這樣
,就叫「非剎那」。非剎那之法,即常法的定義。若我們沒這樣子學,一看到常法,就會
顧名思義以為它是「永遠存在之法」。不可以這樣子解釋。
永遠存在,一定是常法,但常法,則不一定是永遠存在。
※ 無為法
先清楚何謂有為法,就容易理解「無為法」。無為法,即「與有為法相違者」、「非
由已之因緣所生之法」。
※ 非實有法、世俗諦、非真實成立
講到實有法、勝義諦、諦實成立,一定要先了解「一切的有為法,都是現前識的顯現
境。」否則,很難了解這三項。
同理,非實有法、世俗諦、非真實成立,就要先了解「一切的無為法,都是分別心的
顯現境。」這一點不懂,無法理解這三項。
之前講過,色聲香味觸等一切有為法,完完全全、永遠不是分別心的顯現境。這點清
楚的話,接著要問:「分別心的顯現境,有沒有?」也許,大家會說:「因為這個分別心
是錯亂的,所以它的對境不存在。所以應答沒有。」不能這樣想,這有問題。
首先要理解「如何認識『分別心的顯現境』?」
我們先用眼睛看這個念珠,再將訊息傳到第六識,而第六識,會以自己的想法去看這
個念珠。我們如何辨認出它是「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想法,是怎麼樣出來的?第六識,
它會特別排斥其他的法,會區分這是念珠,那不是念珠,好像念珠和念珠以外的其他法排
斥的非常嚴重。第六識有這種現象。
然而,眼識等五根識,不會如此。對境是什麼,根識就顯現什麼、理解什麼。但第六
識,它會取出、拿出它要的東西,它不要的則會捨棄、閃開。換言之,第六識特別會去執
著自己所抓的境,並排除其他的法。「排除其他的法」代表什麼意義?即排除本身,不是
念珠的自相。念珠自己並不會排斥其他的法,但第六識在取念珠時,會排斥其他的法。排
斥其他的法,是第六識會做的工作,它有這種作用或動作。這個動作,是第六識做出來的
,因此,不能說它不存在。第六識所做出來的,就是第六識它自己的想法或做法(自己本
身有這樣子取捨的動作)。這是第六識的特色或規矩,不能說它沒有。
分別心的顯現境,意思就在這裡,代表透過「取捨的動作」來面對對境。然而,一個
顯現境,並沒有其他的想法加進來啊,此處做何解釋?取捨的動作、這個想法,就是「面
對念珠時會排除念珠以外其他的法」,它有這種功能、特色。用此功能特色去看念珠,這
就是「它的想法」、「它的顯現境」的意思。換言之,以「排除念珠以外其他法」的特色
去看念珠,而此特色,即是「顯現境」。顯現境的意思在這裡。
「排除念珠以外其他法」的這種排除,並不是完全不要其他的法,沒有那麼強烈。這
裡,我們只是為了理解而擴大解釋,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強。
第六識的顯現境,是第六識自己的一項特色,一種面對念珠時用自己的這種特色去看
念珠。此特色或功能,你不能說它沒有,所以,不可以說「沒有顯現境」。
若問:「哪個前?哪個後?」事實上,沒有什麼前後之別。分別心面對對境時,馬上
就會有這種動作或特色出現,然後,再用這種動作去看這個境。看念珠時,分別心不會說
:「喔!請先容我把眼鏡戴上!」然後才看念珠。不是這樣子的。分別心一看到對境,它
區分的動作,同時發生,所以沒有前後。因為這個動作特色存在之故,所以顯現境是存在
的。
用比喻講一下可能好一點。
現前,面對對境時,完全不是推理,而是直接接觸到。那麼,誰才推理呢?分別心才
會推理。能立和所立,即是推理。
一切有為法,應是無常,所作性之故。所作性也好,無常也好,二者都是無常吧?是
。所作性,是能立;無常,是所立。我們以「所作性」當理由來成立「無常」。能立和所
立,哪一個前?哪一個後?應該先有「能立」,才能成立「所立」。你們不會區分,我解
釋一下。
所作性和無常,同時;所作性上面的「能立」以及無常上面的「所立」,則有前後。
清楚嗎?能立和所立,是從「分別心上面的推理」來解釋的,而不是從「實際上的法」來
解釋。我們面對誰來區分「能立」和「所立」呢?是對一位「推理者的分別心」上來區分
的。
那麼,所作性和無常,是不是「分別心的顯現境」?不是。剛才不是說過「一切的有
為法,完全不是分別心的顯現境」?所作性和無常,是實際上存在的法,它是現前識的顯
現境。而所作性和無常上面的能立和所立,則是對一位推理者的分別心來講的東西,它不
是法真實存在的情況。真實的法上,沒有「所作性的能立」或「無常的所立」這種東西,
能立和所立,只是推理,而非法真實存在的樣貌。可是,你也不能說推理的分別不存在喔
。
懂嗎?完全不懂…唉!這個不懂,那可怎麼辦呢?那….我講另外一個例子好了。
有法那座山,有火,有煙之故。能立是什麼?有煙。所立是什麼?有火。就推理者的
分別心而言,先有能立(理由),後才有所立(結論)。但實際上的情形,卻是先有火,
再有煙。因此,「真實的情況」與「分別心的思惟順序」,顛倒不同吧?所以,「煙」與
「煙上面的能立」,二者不同。「火」與「火上面的所立」,也不一樣。
如果火與火上面的所立相同,那麼,它們在「真實的情況上」和「分別心的推理上」
,位置也要一樣才行。可是,真實上,先有火後有煙,推理上,則先有煙再推論出有火。
若真實上的火和推理上的火位置一樣的話,就會變成先有煙再有火,此與實情不符啊!而
且也會變成先有所立的火才有能立的煙,此也與內心推理的順序不一樣。因此,真實上的
火和所立的火,不能畫上等號,真實的煙與能立的煙,也不能畫上等號。
能立和所立,並不是法本身上面的自相,它們是分別心上的東西。因此,它們是分別
心上的顯現境,而不是現前識的顯現境。既然不是現前識的顯現境,那麼,能立所立也就
不存在囉?不是的,它們的確存在於分別心上面,所以它們是存在的。如果沒有分別心上
能立所立的推理分析,我們就會變得笨笨的。沒有能立所立的推理,我們如何能增長智慧
?如何能去除無明?都沒辦法了啊。所以,不能說能立所立不存在,但又不能講能立所立
是法本身的自相。
問:能立,是瓶的反體?而所立,則是分別心中的瓶?
答:我現在還不太敢跟你們講反體,因為反體實在很複雜、很難懂。剛才講,第六識的分
別心對著念珠時,會排除其他的法。同理,瓶的反體呢…反體,即「排除非瓶的部分
」,也就是,第六識的分別心,面對瓶子時,它一定會在取瓶子的同時排除掉其他「
非瓶的部分」,所以,「排除非瓶」的這種特色、現象,就是分別心的顯現境,可以
說,它是分別心面對對境時的一種想法、做法、看法、特色。排除,有二種意義。瓶
子本身,不是「一切的非瓶子」,一切的非瓶子,即瓶子的反體。
「瓶子的反體」跟「瓶子本身會跟其他的法不一樣」,二者要區分。「瓶子本身跟其
他的法不一樣」的功能,即瓶子的自相;「瓶子的反體」,並不是瓶子的自相,但也
不能說它不存在於瓶子上面,因為它是分別心上面的推理與理解。
問:剛才仁波切舉念珠為例,若我的分別心看到的是一個藍色的念珠,此念珠不但有顏色
還有形狀,那麼,分別心排除形狀和排除顏色,是同時發生嗎?
答:真正的來說,凡夫與佛,有區分嘛。佛面對一個境,能同時看到其他的法。但凡夫就
辦不到。問題出在哪裡?凡夫看的時候,會把「所看到的」看成「實有」、「不需要
依賴其他的法」,無始以來,這種執著累積之下,就形成了我們的分別心。凡夫一直
有此分別心的執著。這個執著,會影響我們面對任何一法的同時,看不到其他的法,
這是一個。
第二個是,當分別心這樣子做的時候,又同時種下去一個新的因,亦即它會特別去排
斥其他的法。分別心不僅沒看到其他法而已,它還會特別去排斥,好像…只想抓緊心
裡要的那一個,其他的呢,就儘量離的遠遠的。分別心有這種作法。所以二種都有。
現在我們講的「排除」,屬於第二種喔。至於,「沒有看到」,不能說它是「排除」
,它只是因為以前執著的習氣之故,而無法同時看到。就這樣子。
問:分別心的顯現境都是比量嗎?
答:分別心的顯現境,是「境」,不是「量」。我們要區分有境和境。比量,屬於有境,
它不是境。所以,「比量」和「比量的境」,二者不同。比量是有境,它是分別心之
一。比量是分別心,但分別心不一定是比量,二者範圍不同,不過二者都是有境,也
都是心法。只要是心法,就一定是有為法、無常。但是,二者的顯現境,一定是常法
,完全不是有為法或無常法。之前講過,色聲香味觸等一切有為法,完全不是分別心
的顯現境,它們是現前識的顯現境。分別心是用自己的想法去看對境,因此這個境,
分別心完全無法直接看到。同理,比量是分別心,所以它也沒辦法直接看到對境,它
也是用自己的想法去看。但這並不代表此比量所對的境,完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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