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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悟之路──初轉法輪 斯里蘭卡 那爛陀長老(Narada Mahathera)/著 學愚法師/譯         八支道中勝,四句諦中勝;          離欲法中勝,具眼人中勝。              ——《法句經》    前緒   古印度因其著名的哲學家和宗教師而聞名於世。他們對人生以及人生目的有著各種不 同觀點和見解。《長部》中的《梵動經》討論了佛陀時代流行的六十二派哲學思想。   與當時宗教信仰大相徑庭的是順世派的斷滅論,叫做車婆克,以其創始人命名。   根據古印度的順世派(1)(巴利語和梵語稱之為--lokayata),人死之後,丟下他產生 的一切能量,不再有任何存在。在他們看來,死亡是一切存在的終結,只有現在才是真實 。“盡情地吃喝玩樂,死亡將降臨每一個人身上。”這好像就是他們的思想體系。他們主 張“宗教是愚昧的背,精神方面的病態。”“道德是一種欺騙,只有及時行樂才是真實。 ”死亡是生命的終止,不相信一切善良、高貴、純淨和悲憫的東西。縱欲主義,自私自利 ,對庸俗意念的斷然肯定等被認為是一種榮耀。人們不需要控制自己的情欲和本能,因為 這些全是人類的自然產物。”(2)   另一種極端思想認為,解脫只能由嚴酷的苦修而達到。這完全是一種宗教思想,被當 時享有盛名的宗教團體的苦行僧所信奉。在菩薩精進求證佛道時,侍奉他的五位行僧就曾 緊緊地追隨這一信仰。   由於這些思想理論,佛陀在覺悟之前,也曾修習過各種各樣的苦行,以此來摧殘折磨 自己。經過六年的非凡拚搏,他終於認識到自我摧殘的徒勞無益。後來,他改變了無法實 現解脫的痛苦法門,修習中道。這樣,他所喜好的弟子們對他失去了信心,離他而去。他 們以為:苦行僧喬達摩不再修習苦行,變得奢侈起來了,重新過起舒服生活。   他們意想不到的突然離去對他來說是極為不利。因為他們曾照顧他的日常所需。但是 ,菩薩並沒有氣餒,他意志如鐵,或許會因獨處而感到高興。他有一腔永不消退的高漲熱 情。他恢復精力後,堅持不懈,精進修習,直到覺悟,達到生命的目的。   在他得道兩個月後的月圓日(Asalha--七月間),佛陀向早期曾侍奉過他的五比丘講說 了第一經。   《轉法輪經》是佛陀所說第一經。此經常被引說為真理王國,正道王國,真話之輪等 。根據其注疏,這裡的法--Dhamma,指的是智慧和知識,cakka意為建造或建立,那麼 Dhammacakka就是建立和創建智慧。Dhanuna也可以被譯成真理。cakka譯為輪,那麼 Dhammacakkappavattana就是轉動真理之輪,或創建真理之輪。   在這部極為重要的經典中,佛陀闡述了他的親證,構思了他新思想精髓的中道法門。 在此經的開始,他就勸告以苦行為生的五位僧眾遠離物欲享受和肉體折磨,因為此二邊極 端不能導致至樂和覺悟。前者阻礙了心智的發展,而後者則削弱了個人的智能。他批判了 這兩種思想,因為,他通過自己的實修實證,認識到它們的無益。與此同時,他宣布了最 為可行、理智、有益的法門,此法門獨引眾生走向圓滿的清淨和徹底的解脫。   佛陀在波那羅斯的鹿養苑講說此經。   此五比丘曾緊隨佛陀,深具慧根,靜心聆聽了此經。在此法會上,只有他們是人類眾 生。‘經典記載,無數天人梵天眾等無形眾生也利用此千載難逢的機緣,聆聽了佛法。佛 教徒相信,除此世界以外,存在著許許多多凡夫肉眼看不到,微妙眾生居住的世界。所以 ,無數天人,梵天等很有可能參與了這一偉大盛事。但是,佛陀直接是對五比丘說法,此 經主要是對他們講的,這一點很清楚。   一開始,佛陀提醒他們注意避免兩個極端,用佛陀自己的話說,就是“隱者( Pabbajitena)不應依據兩個極端(Anta)”這句話的重點在於終極或極端(Anta)和出世者 (Pabbajita)這兩個概念上。   用佛陀自己的話說,一個極端就是長久地貪愛於感官物欲享受。此一極端低賤、粗鄙 、庸俗、可恥無益。這不應被誤解為佛陀希望他的弟子們不要享受生活的快樂,遁入森林 。佛陀的思想遠非如此狹隘。   無論沉溺於聲色之人怎樣感受,對於斷除了情欲的思想家來說,任何肉體快樂都是短 暫的,從來不會十全十美,其結果都會產生不愉快的反應。談到世俗的快樂。佛陀說,財 富的獲取和財產的占有是在家居士的兩大快樂源泉。但是,對於具有慧力的隱修者們來說 ,他們不會欣求這些瞬息流逝的快樂。他們也許會把這些拒之門外。這對普通人來說也許 是不可思議。普通人的快樂對隱修者來說是一種警覺,因為捨離才是他們的快樂。   另一個極端就是不斷地進行自我折磨。非普通人可修習。佛陀說,這是一種無益的痛 苦,談不上高尚。不像第一種極端,這一極端沒有被說成是低賤、庸俗、粗鄙。這裡沒有 用這三個形容詞來形容,這應該引起注意。從傳統習慣上講,誠實的隱修者拋棄了色聲快 樂和執著,以苦修為手段,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從生活疾苦中得到解脫。佛陀曾經實踐過這 種痛苦無益的修習,他指出這種修行毫無價值。因為,這只能徒增痛苦,而不是減少痛苦 。   佛陀首先澄清了這些問題,排除了聞法者的邪見。當他們煩惱不安的頭腦準備好接 受新思想時,佛陀才給他們講述了他對這兩個極端的親身體驗。   如來認識到這兩個極端的錯誤,故隨行中道。此道是他新發現的。佛陀把這一新體系 稱之為中道。為了開導他的弟子,使他們領會他的教誨,佛陀講說了此道的善益之處。   不像兩個截然不同的極端,中道所產生的心智力量和般若智慧,使人如實知見事物。 當觀見了了分明,智力敏銳之時,人們看清了事物的本來面目。   另外,與第一個刺激情欲的極端不同,此中道導引眾生達到抑制貪欲,產生安隱,更 能獲證四聖果,了知四聖諳,最終達到涅槃。   何為中道?佛陀回答道:“中道即八聖道。”然後佛陀在此經中列出了八個組成部分 。   正見是佛教的關鍵所在。為了清除眾人的疑慮,指導他們行走正道,佛陀以正見為第 一。正見即如實地知道自我,生起對無著、捨離、慈悲和無害的正確見解。這種思想分別 對治自私、惡意、殘忍。正確思惟引道正語、正業、正命。此三種圓滿人生的道德,第六 種是正精進,它涉及到內在惡業的消除和善道的發展。這種自我純淨最好由謹慎細微的反 省來完成。為此,第七正念猶為重要。精進不息,再加上念念分明,產生第八正定或一心 不亂,制於一處的心好似一面撩得光亮的鏡子,一切事物清清楚楚,完整無缺地映現出來 。   以此兩個極端和他新發現的中道為本經的導言,佛陀詳細地闡述了四聖諦。   諦(巴利語Sacca,梵語satya)意為如是,佛陀宣說了其教導的根本要旨——四諦。它 與一切眾生息息相關。因此,佛法是以眾生為中心,反對以神為中心的宗教。向內而非趨 外。無論佛陀應世於否,此真話永存。佛陀向這個世界揭示了這些真理。它們不會也不可 能因時而改變,因為他們是永恆的真理。佛陀沒有依靠任何人來認識它們,正如他在經中 所說:“對於這些以前從未聽聞的法,我的知見、智慧、覺見和光明升起了。”這句話意 義深遠,它證實了佛陀新教導獨樹一幟。有人曾說,佛教是印度教的自然產物,這種說法 是不公正的,雖然有些基本理論各自相通。   聖諦,巴利語--Ariya--saccani,之所以稱之為聖(3),這是因為它們是由遠離情欲 最為殊勝偉大的聖者發現的。   第一聖諦說的是苦(Dukkha),因為找不到更好的巴利相應詞而被譯為苦和憂。作為一 種感受,苦的意思為難以忍受。作為一種抽像的真理,苦(Duddha)意為可悲(du)和空(kha) (4)。整個世界以苦為根本,故為可惡,無實體,從而是空非有。所以,Dukkha為可惡的非 有。    一般人只看到事物的表面,而聖者如實知見事物的本質。    就聖者而言,一切生命皆是痛苦。他發現,在此虛妄快樂欺騙人類的世界中,沒有 真正的幸福可言。物質上的快樂僅僅是一些貪欲的滿足罷了。   萬物皆有生,因而有老病,終至死亡,沒有一人逃得出這四種苦因。意願得不到滿足 也是苦。作為一種定規,一個人總不願意同自己討厭之人相處,也不願意和自己喜歡之人 分離。但是,個人的希望不總是能如願以償。偶爾有時,一個人不希望,或不貪愛之物會 突然降臨在他的身上。遇到意想不到的不愉快事件是一種痛苦,難以忍受,以致使軟弱無 知之人被迫自殺,好像這種行為就能解決問題似的。   真正的快樂是向內求,而不是由財富、權力、榮耀和征服來衡量的。如果說對這些世 俗之物的占有是以暴力,或非正義的手段得到,或被錯誤地加以利用,或以執著的方式對 待,它們將會成為占有者痛苦和悲傷的根源。   一般來說,色聲方面的享受是普通人最大而且僅有的快樂。毋庸置疑,人們在期待、 渴望和回味這些變化無常的物質享受中得到快樂。但是,這些都是幻現、暫時的。根據佛 陀的思想,不執著或超越物質快樂才是更大的喜樂。   簡而言之,色身的組合本身就是痛苦的根源。   貪(Tanha本意為渴)有三種,第一種是貪的最粗淺的形式,此乃對一切顯而易見的色 身的執著(Kamahnka),第二種是對有的執著(Bhavatanka),第三種是對無色界的執著 (vjbhavatanka)。根據經典注疏,最後兩種貪是色身常見論和斷見論。第二種人被解釋為 對色界的執著,第三種是對無色界的執著。對色界或無色界的貪著被認為是一種束縛。   這種貪是潛伏在一切眾生內部的強大精神力量。它是絕大多數眾生痛苦的根源。無論 是大貪還是小貪,都會引導眾生再生於此娑婆世界,使人們執著於一切存在形式。   貪的粗形式在證得第二聖果時得以減弱,得第三果時被徹底根除。貪的細微形式在獲 得阿羅漢時被斷除。     正確理解第一聖諦將導致貪的除滅。第二聖諦說的是一般人對外部根境的精神態度。   第三聖諦涉及到佛教信徒的最終目的——涅槃,即苦的終結。涅槃可望在此生中通過 斷除一切形式的貪欲而獲得。放棄對外部世界的所有執著,人們可以由心智之慧眼理解涅 槃。   苦諦依所謂的眾生或其生命的各個方面而建立。我們必須謹慎的加以認識、分析和檢 驗。這種檢驗過程會引導人們如實地了知自己。   此痛苦的因就是貪愛和執著,此為第二聖諦。   法句經說:從貪生憂,從愛生怖,離欲無憂,更無恐怖。(216)   佛說貪愛引發再生(Ponobhvika)。此巴利語非常值得注意,因為有些學者宣稱佛陀沒 有講授輪回之法。此第二聖諦間接地談到了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存在。   第三聖諦必須通過修習八正道而獲得。此乃無上正道,是通往涅槃的唯一捷徑。這就 是第四聖諦。   佛陀從各個方面闡述了四聖諦,以強勁,富有力量的語言結束了本經。   “諸比丘。在此三個方面,我以十二種形式如理知見此四聖諦絕對真實。在我未曾真 正明了之前,我沒有認為我已獲得圓滿的無上正等正覺(Anuttara--sammasambodhi)。”   “當我對此四聖諦絕對真實如理如量真正明了之後,我知道我已獲得圓滿的無上正等 正覺(Anuttara--sammasambodhi)。”   “當知識和覺悟生起後,我的解脫無可動搖,此生乃是最後生,今後更無他生。”   佛陀剛講完此經,五比丘中最年長的憍陳如當下了悟佛法,獲得了第一聖果,覺悟到 有生必有死(Yam kinvi samudayadhammam sabbam tam nirodhadhammam.)。   當佛陀演說此《轉法輪經》時,眾地神歡呼道:佛陀世尊在波羅捺斯城附近的鹿養苑 宣說了無上妙法,此世間一切苦行僧、出家人、天人、魔王或梵天都無能講說。   一聽到這個消息,所有其他天界的天人和梵天大眾都同時隨喜歡呼。   突然.一束豪光、遠勝於天人的靈光照亮了整個世界,給眾生帶來了無限的安樂和 幸福。    《轉法輪經》(5)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波羅捺斯城(6)近郊的鹿養苑,世尊白五比丘言:    諸比丘,出家人應避兩邊(anta):    1.沉緬於色聲享受,此為卑賤,低下,庸俗,無益。    2.執迷於自我折磨,此為痛苦,荒唐無益。    拋棄此兩個極端,如來(7)了悟中道(Majjiapatipada),增長知見(cakkhu),趨 向安樂(8)(vupasamaya),智慧(9)(abhinnaya),菩提(10)(sambodhaya)和涅槃。    諸比丘,何為如來所悟增長知見,趨向安樂,覺悟,菩提和涅槃之中道?    如來所悟中道為八正道,即正見(sammaditthi),正思維(sam-masamkappa),正 語(sammavaca),正業(sammakammanta),正命(sammaajiva),正精進( sammavayama),正念(sammasati),正定(sammasamadhi)。(佛陀繼續說道)    諸比丘,此是苦諦(dukkha-ariya-sacca)。    生為苦,老為苦,病為苦,死為苦,怨憎會為苦,愛別離為苦,求不得為苦,總之 ,此五蘊之聚(11)即是苦。    諸比丘,此是集諦(dukkha-samudaya-ariya-sacca)。    輪回(ponobhavika)之因即是貪,以情欲執著彼此,貪執感官享受(kamatanha),貪 執有生(bhavatanha),貪執無生(vibhavatanha)。    諸比丘,此是滅諦(dukkha-nirodha-ariya-sacca)。    徹底遠離斷除貪欲,舍離,由此得到解脫,無有任何執著。    諸比丘,此是道諦(dukkha-nirodha-gamini-patipada-ariya-sacca)。    此乃八正道,即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1.此是苦諦。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此是苦,我應知。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此是苦,我已知。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2.此是集諦。    諸比丘,我對聞所末聞之法生起眼,此是苦之因,我應斷。    此是苦之因,我應斷。    諸比丘,我對聞所末聞之法生起眼,此是苦之因,我已斷。    此是苦之因,我已斷。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3.此是滅諦。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此是滅,我應證。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此是滅,我已證。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4.此是道諦。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此是道,我應修。    諸比丘,我對聞所末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此是道,我已修。    諸比丘,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識,智,悟,光。    (佛陀在結束此經時說:)    “諸比丘,於此三個方面(13),在我沒有真正以此十二種形式(14),明了四聖諦絕 對真實如理之智之前,我沒有於此世間,包括天人、魔王、梵天,以及梵志人天中,宣稱 我已證得圓滿的無上正等正覺 (Anuttara sammasambodhi)。    “諸比丘,於此三個方面,我以十二種形式,真正明了四聖諦絕對真實如理智慧之 後,我即向世間,包括天人、魔王、梵天,以及梵志人天等,宣稱我已證得圓滿的無上正 等正覺(Anuttara sammasambodhi)。    “我生起知見和智觀(nanaddassana),得不可退轉的解脫(15)。這是我最後一生, 今後更無他生。”    世尊如是講說了此經,歡喜雀躍的比丘們歡呼贊嘆世尊之語。    聽著如此精辟闡述的佛法,憍陳如尊者即得清淨無染的法眼(Dhammacakkhu)(16), 覺悟了緣生緣滅之理。(17)    當佛陀講說此《轉法輪經》時,眾地神高聲歡呼:“此微妙甚深之法非梵志、天人 、魔王、乃至梵天所能說,今由世尊於波羅捺斯的鹿養苑開說。”    聽到這一消息,四天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梵 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少光天,無量光天,光音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廣果 天,無想天,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以及色究竟天,一切天人同時發出了喜悅的贊嘆 之聲。    此時此刻,歡呼聲即時傳遍了整個梵天世界,於此同時,三千大千世界震動不止。    一道豪光,遠勝於天人之光照亮了大千世界。世尊說道:“朋友,憍陳如,你確實 明白了,朋友,憍陳如,你真正明白了。”    因此,憍陳如尊者被稱為阿若憍陳如。  ◎《轉法輪經》的一點醒思:    1,佛教建築於自我體驗,因此是理智的,而非玄學。    2,佛陀拋棄了一切權威,開發了自己的中道學說。    3,佛教是生活之道,是生活方式。    4,佛教的關鍵在於理性的悟解。    5.盲目的信仰被丟在一邊。    6,強調了修證的重要性,而非信仰和教條。只有信仰和教條不能使眾生得以解脫。    7.在《吠陀》經典中起著舉足輕重的祭祀與佛教毫無關系。    8.沒有授予恩典的神祗。    9.沒有聯系人神的僧侶階層。    10.戒定慧是達到涅槃的必經途徑。    11.佛教的基礎是可以被實踐證實的四聖諦。    12.四諦與人生有著密切的聯系,因此佛教與人具共同軸心,且是以內心為主。    13.佛陀獨自覺悟了四諦,以他自己的話,就是:此法聞所未聞。    14.作為真理,四諦不隨時間的變化而改變。    15.第一苦諦涉及了自我,或自體的構成,以及生命中不同階段。人們應對此加以      分析檢驗和考證,這種實踐將給人帶來對自己的正確理解。    16.對第一諦理性的認識將鏟除苦因。此第二諦談到一般眾生對感官外部事物的心      理態度。    17.第二苦諦所關心的是潛伏在我們眾生內心的強大能量。    18.這種看不見的強大,不可抗拒的精神能量--貪是生命之苦的根源。    19.第二諦間接地談到了過去、現在和未來。    20.佛陀承認了生死輪回的存在。    21.業力學說,邏輯推理因此而得以暗示。    22.雖然第三滅諦以個人為基礎,但是,不同於第一二俗諦(lokiya),它是超越邏      輯、世間的如實諦(lokattara)。    23.第三諦則完全是自己覺悟,它是由精神之眼觀見之法。    24.此諦由徹底的舍離而得。不但放棄外部世界,也無著於內心世界。    25.完全斷除了執著就是第三諦的獲證。但應注意,第三諦不是僅僅消滅了這種力      量。不然的話,這將和斷滅無異。涅槃必須由斷除束縛眾生於此世間的力量而      獲得。    26.應該明白,涅槃非可造,而是獲證,可以在此一生中證得。這樣,雖然輪回之      說為佛教一主要教法。但是,佛教的目的不依盼來世。    27.第三諦須修習第四諦而獲得。    28.要消除這一強大的力量,八種具有威力的法門必須得到充分的開發。    29.所有此八法皆為心法。    30.八種強大的善心法集中起來擊破一個人潛在的惡法。    31.究竟清淨,從輪回中得到徹底的解脫,遠離一切情欲和非死(amata)等,都是此      無上涅槃的隨喜功用。    32.這種解脫為圓滿或為絕對純淨?後者更為確切。    33.在此每一種情形之下,有人也許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誰得以圓滿?誰得以淨化      ?在佛教中,無有眾生,亦無恆久實體,但有意識的川流不息。      更準確地說,由消除煩惱不淨,此遷流不息的意識得以純淨。    第二經    《無我經》(18):    一時世尊於波羅捺斯城近郊鹿養苑。其時世尊語五比丘言:諸比丘。    “世尊。”眾比丘答道。    故世尊如是說:    “諸比丘,此身(rupa)無我(anatta),若此身為我(19),則此身不應受苦。‘此身 如此,此身非如此,’此種可能亦應存在。但是由於此身非我、故受苦,無有‘此身如此 ,此身非如此.’這種可能的存在。(20)    “同樣的,受(vedana),想(sanna),行(samkhara),識(vinnana)亦無我。”(21)    “諸比丘,此身常或非常?”    “非常(anlcca),世尊。”    “無常為樂為苦?”    “是苦(dukkha),世尊。”    “以此無常,痛苦,短暫之法為我:此是我,此是我所,此是神我,如此之說正確 否?”(22)    “當然不正確,世尊。”    “同樣的,諸比丘,受,想,行,識亦為無常和痛苦。以此無常,痛苦,短暫之法 為我:此是我,此是我所,此是神我;如此恰當否?”    “當然不恰當,世尊。”    “那麼,諸比丘,汝應正智了知一切身之本性,無論過去、現在或未來,內外,粗 細,高低,遠近:此非我所(m’ etam-mama),此非我(n’eso’ham-asmi),此非神 我(na me so atta)。“汝應正智了知一切受想行識之本質,無論過去、現在或未來, 內外,粗細,高低,遠近:此非我所(n’ etam mama),此非我(n’ eso’ham asmi) ,此非神我(na me so atta)。”    “一切多聞聖弟子如是厭離色受想行識,遠離惡業,以無著而獲解脫,爾後知見生 起:我證解脫,明了輪回終止,以梵行為住,所作皆辦,更無此界。”    世尊說此經己,眾比丘歡喜雀躍,贊嘆佛說。    佛陀說此法已,五比丘業從煩惱中獲得自在,無有執著。 [注]    (1)我們應該澄清對順世派(Lokayata)這一術語的普遍錯誤理解。此詞在巴利語中     (《長部》,第一品,第二經;《增支部》,第一品,第163,166;《律藏》。     第二品,139;《經集》。第105頁等),它是正統婆羅門的學科。這一詞肯定被     用來指與宇宙有關的理論學習。只不過在很晚之後出現的注疏中,它被用來指哲     學唯物主義。K.N.賈雅堤拉克的《早期佛教的知識理論》(倫敦.1963,第46—57     頁),對此詞提出了許多論證和辯論。    (2)s.羅達訶裡濕努,《印度哲學》.(第二版,1929,紐約1941)。第一卷,第281     —282。(羅達庫濕努此文的所有資料沒有一個早於公元八世紀。編者按) 二、     後一種翻譯是從詞源學上講,此經名的原意。佛教徒所說的‘法’,即指佛陀的     教導和說教(當自然是指真理而言),或指事相,或為經歷因素。    (3)阿利雅(Ariya,梵語 Arya),是公元兩千年前中期移居到印度次大陸之人的自     稱。由於詞語外延的擴大,後來,此詞具有高尚、正直之意,從而失去族成員的     原始意思。    (4)這是對此概念形像化詮譯的典型。它被注疏家用來作為一種有用的教育方法。這     種解釋沒有原始詞源的基礎。    (5)《大品》,10頁;《相應部》,第五品,第420頁。    (6)現在的薩那。佛陀前生在此地以身喂養母鹿及其未生下來的小鹿。此地的現在名     字是以菩薩前生名字,薩那迦那陀命名,意為保鹿者。    (7)原意“如是來”,或“如是去”當佛陀稱呼他自己時,應用這一稱號。    (8)戰勝了情欲。    (9)即悟證四諦。    (10)即獲證聖人的四道四果。    (11)Pancupadanakkhandha。根據佛教,每一個人由五蘊構成,即:色受想行識。這     是組成個人的五種心理和物理蘊體。色法為力量和質量。意識是由心所行行構成     ,共有五十二種。其中受和想被單獨分開講,餘下的五十皆統稱為行。    (12)巴利語應是:應斷集諦。不過,當然要斷除是痛苦之因,而不是相此相關的真     理。這些事實證明,這些經典是由再也不在日常生活中講說同樣語言之人保存下     來的。    (13)它們是:對四聖諦的知見(saccanana);對四聖諦各個方面的知見(     kic-canana);對每一真諦圓滿成就的知見(katanana)。    (14)每一諦有三個方面。這樣四諦就有十二種。    (15)這裡指阿羅漢果(arahattaphala)。    (16)Dhammacakkhu-法眼意指三種未圓滿聖道者,即入流果,一還果和不還果。憍     陳如獲證第一聖果,其他人在後來得第一聖果。    (17)Yam kinci samudayadhammam sabbam tam nirodhadhammam。    (18)《大品》,第13頁;《相應部》,第三品,第66頁。    (19)由上帝創造,或從神我中派生出來的恆常不變實體。    (20)所謂的有情是由此五蘊構成。於此五蘊之外,再無有情可言。如果一人去除五     蘊,不復有任何存在。靈魂既不存在其中任何一蘊,也不存在於五蘊共體,更不     存在於五蘊之外。    (21)同上面一樣,佛陀說明了每一有情的其它四蘊。佛陀對其他情每一構成有情之     蘊體提出了同樣的問題。這裡的翻譯省略。    (22)由於貪欲(tanha),一個人錯誤地認為:此是我所。由於我慢(mana),有人     認為:此是我。由於邪見,一有人認為:此是靈魂。這是三種錯誤的概念(     mannan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cyberleft:最近手邊剛拿到一本那爛陀長老的書,感恩 09/28 00:10
Crazyfire:推 09/28 00:17
bobju:推 09/28 00:38
drinkingcan:感謝分享!! 09/28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