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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ambhaya kayasaikhara assasissamati
sikkhati.
Passambhaya kayasaikhara passasissamati
sikkhati.
「止息身行我入息」彼如是修習,
「止息身行我出息」彼如是修習。
若人依次第修習安般念, 當安般似相﹙ anapana
panibhaga nimitta﹚生起,心寧靜地專注於似相,那麼入
出息將變得微細。之後,當證入第四禪時,入出息完全停
止。
如果已獲得第四禪者欲轉修觀禪,或欲證阿羅漢果,
他應如何修習? 《中部. 首五十經篇註》﹙ Malapaooasa
Annhakatha ﹚ 中提到: So jhana vutthahitva assasa
passase va parigaohati jhanaigani va.─ ─「彼出禪那
已,取入息、出息或諸禪支。」
他必須逐一地進入安般禪那,從初禪至第四禪。只有
在從禪那出定之後,他依自己的選擇,觀察入出息或諸禪
支。欲觀察色法的禪修者以入出息開始觀察,彼名為「入
出息作業者」﹙assasa-passasa kammika puggala﹚。以觀
察諸禪支開始的禪修者名為「禪那作業者」﹙ jhana
kammika puggala﹚。對於「入出息作業者」,他應該如何
轉修觀禪呢? Tattha assasa-passasakammiko `ime
assasa-passasa ki nissita. Vatthu nissita. Vatthu
nama karajakayo, karajakayo nama cattari mahabhatani
upadarapaca'ti. Eva rapa parigaihati.──「入出息作
業者應如是取色法:依於何法此入息、出息?依於所依色。
所謂所依色,即所生身。所謂所生身,即四大及所造色。」
該禪修者必須觀察以知「緣於何法故入息與出息生
起? 」此時, 因為他必須轉觀究竟法﹙paramattha﹚,所
以他必須從第四禪出定之後,觀察入出息的四界。為甚麼
他必須觀察四界呢? 觀禪只有兩種, 即色業處﹙ rapakammannhana
﹚及名業處﹙namakammannhana﹚。佛陀
教導如何修習色業處呢?《中部.首五十經篇註》中記載:
Tattha Bhagava rapakammannhana kathento saikhepa
manasikaravasena va vittharamanasikara vasena va
catudhatu vavatthana kathesi.──「爾時,佛陀教導色
業處:以簡略或詳盡的方法思惟四界差別。」
因此,若欲觀察色法,就必須選擇以簡略法或詳盡法
修習四界分別觀。
禪修者必須觀察入息與出息的四界。首先觀察風界。
此時不再以氣息的概念為目標,而是以入出息中「推」的
性質為目標。以推性質為基礎,硬、軟、粗、滑、重、輕
諸性質將呈現於其智。此後,再進一步觀察熱及冷。一般
而言,出息時會發現熱,入息時發現冷。以智清楚地觀察
它們。接著觀察支持、流動及黏結,一共十二種性質。
如果無法觀察到入出息的四界,他應該觀察全身的四
界。在這個階段,就諸禪修者的經驗而言,如果以風界的
推動性質開始觀察,將易於修習。
Sakalampi attano rapakaya avajjetva:轉向自己全
身的色身已。四界分別觀是觀察全身四界的禪法。而安般
念則專注於一觸處的氣息。因此,這兩種業處是不同的。
修習四界分別觀至看到色聚時,應進而觀察諸色聚的
四界之十二種性質。
當能夠觀察到每一粒色聚中四界的所有性質時,他應
該做甚麼呢?再次觀察入息與出息的四界,即會看到其中
稱為「入出息身」﹙assasa passasa kaya﹚的許多色聚。
這些色聚每粒都有九種色法:地、水、火、風、顏色、香、
味、食素及聲音。其中的聲音是在兩粒色聚的地界之「硬」
互相撞擊時所產生。
之後,他應如何進一步修行?他必須觀察以知「依於
何法, 彼入息與出息生起? 」如是觀察之後, 他發現:
vatthu nissita──它們依於所依色﹙vatthu﹚。何謂所依
色?所謂所依色,即所生身﹙karajakaya﹚。何謂所生身?
所生身即存在於六根及四十二身分的四大及依四大而生起
的二十四種所造色﹙upada rapa﹚。觀察了此四大及二十
四種所造色,關於色法的修行26即圓滿。
觀察色法之後,他必須進一步觀察名法。他必須從初
禪出定之後,再觀察屬於法所緣的「禪那名法」。隨後他也
必須逐一從其餘三個禪那出定之後,各別觀察第二、第三
及第四禪那的名法。然後,正如《中部註》裡所說的:`Tato
tadarammaoe phassapacamake namanti. Eva
namarapa pariggaihetva.'──「他必須進一步觀察以二
十八種色法為所緣的觸五法。如此觀察名色法。」
觸五法﹙phassa pacamaka dhamma﹚即以觸為第
五之法──識、受、想、思、觸27。其中的受是受蘊;想
是想蘊;觸與思是行蘊;識是識蘊。在這四種名蘊之中,
如果提到觸與思,即包括了行蘊中的所有心所法,這是疏
鈔的解釋。依此解釋,這是以智破除每一心識剎那裡的名
法之密集﹙ghana﹚的禪法。目標(所緣)有六種:色所
緣、聲所緣、香所緣、味所緣、觸所緣及法所緣。禪修者
26 這裡的色業處修法與第九章「色業處」裡解釋的相同。
27 編按:參考葉均譯《清淨道論》(繁體版下‧322;簡體版587)。
應根據心路過程﹙vathi﹚觀察以六所緣中的任何一種為目
標的名法。
觀察名法之後,禪修者進而如「觀察緣起」一章28所
述,觀察諸因及諸果的關係。然後再觀名色法及它們的因
為無常、苦、無我,直到證悟涅槃。
28 譯按:見Light of Wisdom pp. 126 -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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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6.243.96
※ 編輯: eugenehsu 來自: 61.66.243.96 (04/06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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