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選 六入處斷--四品法經
經號:245(357)[247]
一、經文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伏駁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語亦善,中語亦善,後語亦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清
白梵行,謂四品法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何等為四品法經?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歡喜、讚歎、樂著、堅住。
有眼識色,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苦厭;比丘見已,瞋恚、嫌薄。如是,比丘
於魔不得自在,乃至不得解脫魔繫。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有眼識色,可愛、可念、可樂、可著,比丘見已,知喜不讚歎、不樂著、堅實。
有眼識色,不可愛、念、樂、著,比丘見已,不瞋恚、嫌薄。如是,比丘不隨魔自在
,乃至解脫魔繫。
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是名比丘四品法經。」
二、解說
什麼是四品法經呢?
六根認知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對可愛,可念,可樂,可迷戀(著)的,
就產生歡喜、讚歎、樂著、堅固地黏住(堅住)。
六根認知六塵,對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會造成痛苦而討厭的,就產生瞋恚、
排斥(嫌薄)。
六根認知六塵,對可愛,可念,可樂,可著的,知道這是喜悅的,但不讚歎、不樂著
、不動搖(堅實)。
六根認知六塵,對不可愛,不可念,不可樂著的,不會產生瞋恚,嫌薄。
這就是四品法經。
三、討論
(1)如第 312(414)[290]經說:「若眼已見色,而失於正念,則於所見色,而取愛念
相。取愛念相者,心則常繫著,起於種種愛,無量色集生。貪欲、恚、害覺,令其心退減
,長養於眾苦,永離於涅槃。」六根對六塵,應該注意的還是貪著,迷戀的處理。
(2)第 551(1626)[550] 經說:
「眼流者,眼識起貪,依眼界,貪欲流出,故名為『流』。」
「緣眼及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生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依此受生
愛喜流,是名『流源』。」
「眼界取心、法境界,繫著、使,彼若盡、無欲、滅、息、沒,是名『塞流源』。」
「於此五欲功德,離貪,離欲,離愛,離念,離渴,是名『空欲』。」
在六根對六塵中,斷欲貪的下手處,還是要在所謂的「流源」,即:「緣眼及色,生
眼識,三事和合觸,緣觸生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的過程中,提前從「受」,乃
至「觸」的階段用功。而如果能做到遠離於欲貪,那麼,也是「空」的內涵之一了。
(3)如第 224(291)[226]經說:「一切欲法當斷,」「眼是一切欲法應當斷。」第
233(306)[235]經更明白指出:「云何世間集?謂當來有愛,喜貪俱,彼彼樂著。」所以
,第 314(416)[292]經說:「當斷欲:斷眼欲已,眼則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
樹頭,於未來世永不復生。」
(4)「六入處斷」的真正含意,並不是說,要將眼睛弄瞎、耳朵變聾。如第
282(405)[281]經,年少多羅對佛陀說,「我師波羅奢那說:眼不見色,耳不聽聲,是名
修根。」佛陀則反問他:照這樣說,盲人是在修根了!而且是,只有盲人才眼不見色呢!
佛陀接著對阿難說「賢聖法律無上修根」(聖人、賢者修根門的原則與方法),其內容與
《四品法經》的內容大略相同,只是增加了厭、不厭俱離的「捨心住」。
捨心住,經中以「譬如蓮華,水所不染」,「譬如鐵丸燒令極熱,少渧水灑,尋即消
滅」來形容。其實,如果能夠去除欲貪,就可以做到超越「厭、不厭」等對治法門的捨心
住了。
(5)如第 241(316)[243]經中說:
「寧以火燒熱銅籌以燒其目,令其熾然,不以眼識取於色相,取隨形好。」
「寧燒鐵錐以鑽其耳,不以耳識取其聲相,取隨聲好。」
「寧以利刀斷截其鼻,不以鼻識取於香相,取隨香好。」
「寧以利刀斷截其舌,不以舌識取於味相,取隨味好。」
「寧以剛鐵利槍以刺其身,不以身識取於觸相及隨觸好。」
這並不是在教導我們要真的毀掉眼、耳、鼻、舌、身,更不是「六入處斷」的真正含意。
如果從更多其它〈入處相應〉的經文來看,「六入處斷」,應該是斷其欲貪,而不是毀去
器官。這樣的表達方式,也只是在強烈地表示,去除欲貪的重要與決心罷了。
(6)其它關於六入處斷的經文:189(183)[191] → 191(185)[193]、 225(292)[227]
、242(317)[244]。
轉至以下網址:
http://0rz.net/c31uH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
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http://blog.yam.com/imagewind/ ~我的部落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9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