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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ibony (智慧的抉擇)》之銘言: : 13.斷滅見的另一種面貌與本質, 也就是「無因(唯緣)論」. : 此論認為不需要「三界唯心 萬法唯識」作為本因, 僅需諸緣和合 : 即可出生法界與眾生界. : 14.若無因論成立, 則將導致下列不如法之推論: : a.眾生界應當與三界萬法相同, 隨於緣生緣滅而各自生滅, 無有定數, : 可增可減, 父精母血即可「創造」新生命故. 此點應加補述: 1.任何一有情眾生(不包含植物), 絕無「第一世」可尋, 亦永無斷滅時, 無始無終, 故其總數恆不增不減(無餘涅槃別論). 2.簡單說, 永遠不會新蹦出一個生命體(有情眾生), 使得眾生總數變化. 3.無因(唯緣)論, 將導致眾生數可增可減, 因為因緣和合便可出生一有 情眾生, 因緣壞散便當使一眾生消滅. 4.若謂此世因緣壞散時, 肉體雖滅而精神體不滅(數固定), 則又淪入常見. 5.若強謂, 有情眾生的出生除現見已知的諸緣外, 尚需一緣----法界中 某一眾生的死滅, 待其業種前來入胎方可令受精卵成長, 以勉強維持 無(本)因唯緣論之成立, 亦有大過. 6.此過為:業種非心非情, 僅為業行紀錄, 此新生命(受精卵)何辜, 而 當受一惡人遺下之業種致此世諸般痛苦惡報;或其何幸, 當受一善人 業種致一生幸福美滿? 憑運氣?? 憑父母之善惡業?? 俱非正理!! 7.以上問題其實每個拒受「斷常二見」的人都應該會思維到, 然而又因 過去生法緣與此世薰習導致OOXX 8.一切執常見外道所知所證的精神體, 都是能對六塵萬法加以分別取受 之識體. 縱以定力使之不分別取捨, 其本質上於對境之一瞬實已分別 完成(具足了別性), 了別後決定一視同仁不取好捨壞, 實亦為一種取捨. 9.若能證得真正對六塵萬法都「不分別取捨」, 卻又能伶俐分別「七識 心行」的識體, 則可依達摩大師付囑二祖的《楞伽經》繼續修行, 從 而漸能親證「三界唯心 萬法唯識」, 了知法界與生命實相. 10.若非如此, 前述問題將永遠存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167.219 ※ 編輯: maibony 來自: 210.192.167.219 (06/27 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