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ggdrasils (尤克特拉希爾)
看板Buddhism
標題對「法尚應捨」的理解
時間Sun Sep 6 22:40:10 2009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7b4d3a0100cp30.html#comment1
「諸比庫!汝等實從筏喻知法亦應捨離,何況非法耶?」(M.22)
在這裡,捨,是指不執取。
怎麼樣是不執取呢?有人誹謗三寶時,不傷心、無絲毫不快、更不憤怒,總之,不生嗔恨
;有人稱讚三寶時,不歡喜、不欣悅,總之,不生有貪執等染著的喜樂。
否則,即是有所執取。
下面的內容引自《長部》第一經《梵網經》:
諸比丘!若人誹謗我、誹謗佛法、誹謗僧伽,諸比丘於此,不傷心、不憂恨、心不憤怒。諸
比丘!若人誹謗我、誹謗佛法、誹謗僧伽,諸比丘若忿怒、若不歡喜、即為諸比丘之障礙。
諸比丘!若人稱讚我、稱讚佛法、稱讚僧伽,諸比丘不應歡喜此,不應欣悅此,於心不應愉
適。諸比丘!若人稱讚我、稱讚佛法、稱讚僧伽,諸比丘對此,若歡喜、欣悅、愉適,此即
成為諸比丘之障礙。
所以說,
「三寶」被誹謗尚且不應當生嗔,何況其他人、事、物呢?「三寶」被讚歎尚且
不應生有染的喜樂,何況其他呢?
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
我們於任何情況不生「貪、嗔」並非意味著可以生「癡」。什
麼叫生「癡」呢?於人誹謗三寶,不知這是不善,於人讚歎三寶,不知這是善。
最後,如何能做到不執取呢?行八支聖道。
補充兩句:容易與「執取」混淆的情形。
為證得未證的上位法而精勤努力,這不是執取,這是正精進;
但努力不成而有嗔恨、悔恨,這是有執取,努力成功而自讚、毀他、驕慢,這是有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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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你到哪裡學習佛法,實際上,它就在心中。執著的是心,思索的是心,超越的
是心,放下的也是心,外在的學習,實際上都是關係著心的。無論你研究經藏、論藏等
等,別忘了它是從何而來的。---阿姜查《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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