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rrax (warrax)》之銘言:
: ※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 諸行無常是「法印」不是「行」,它是一種關於「法」的性質描述,屬於
: : 「無為法」而不是「有為法」。
: : 一貫道或道教的「道」則會參與世間萬物的變化生成,屬於有為法。
: : 「行」就是「為」,即所謂「行為」,有為才是行,無為不是行。
: : 所以它並不規制自己。
: 我還是不懂「有為法」與「無為法」的意思?
: 能否請你先說明什麼是「法」?
: 我查到關於「法」的資料有如下解釋:
: ================================================================================
: 「法」,梵語dhama,巴利語dhamma,音譯為達磨、達摩、馱摩、曇無、曇。在佛典上用例
: 極多且語意不一。 主要有:
: 1.任持自性-保持自體的自性(各自的本性)不改變,依此解法指具有自性的一切存在。
: 2.軌生物解-規範人倫,令人產生對一定事物理解之根據,依此解法指認識之標準、
: 規範、法則等。
: 3.在六境中法是指對應第六種感官意識的對境,六境指眼耳鼻舌身意,其對境為色
: 聲香味觸法。
: 4.因明用語,性質、屬性之意。
: ==============================================================================
: 上面資料來源 Wiki線上大百科: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3%95_%28%E4%BD%9B%E5%85%B8%29
: 請問你文中所指的「法」,是什麼意思?
「有為法」、「無為法」這邊的「法」指的是上面第四種,性質、屬性的意思。
: : 更細說的話,有為法一般可分成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法四種。
: : 色法指物質現象,心法指精神現象,心所有法則指經由精神現象所產生或從屬的
: : 事物,例如智慧,心不相應法則指不是精神也不是物質,但跟精神或物質相關的
: : 東西,例如成就。
: 有為法的部份,你說可分成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法四種。
: 那麼我想請問下列問題(以百法明門論的分類來探討):
: 1.假如有一顆石頭好了,它應該是歸類於「色法」沒錯吧?那麼該石頭為何會歸類於
: 有為法呢? 我不懂石頭有什麼「行為」?
石頭亦是因緣和合而成,而因緣和合就是行為。
佛教的「行」「為」沒有特指的話,不是指「我」的行為,而是因緣的生滅。
以色法而論就是物質和能量的變化。
: 2.再來談「心法」部分,若依百法明門論,眼識可算是心法之一,但是我們能
: 看到東西跟「行為」又有什麼關係?
進入我們眼中的是光線,從光線變成我們看到東西、識別出東西,自然是心的
行為。而這個行為之所以存在,亦是因緣。
眼識為十二因緣的「六入」之一。
: 3.接著探討「心所有法」的部份,百法舉出51個心所有法,隨便拿一個「貪心所」,
: 請問「貪」跟「行為」有何關係?
貪為十二因緣的愛。
: 4.最後來到「心不相應法」,百法提出了24種心不相應行法,同樣找一個「無常」來看
: ,請問「無常」跟「行為」有何關係?
無常本身就是因緣的變化。
: : 加上無為法則稱之為「五位」,五位裡頭還有子項,就應該不用講到那麼細。
: 無為法的部份我就完全不懂了? 能否加以解釋?
: 我所參考的大乘百法明門論網址:
: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31/1614_001.htm
無為指的是因緣變化之前或之後的本質,所以也可以稱作滅法。
上述資料列出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滅、想受滅、真如六法。
最後一項即指涅槃的性質,前五項則是因緣的性質。
: : 所以凡是講世間萬物有什麼自有永有或不生不滅的東西或道理所統攝的,不合
: : 諸行無常。凡是講六識裡有什麼不會變化的根本道理的,也不合諸行無常。
: : 基本上各個現存的其他主要宗教在這一點上幾乎沒有不爆的。
: : 諸法無我則可用來區別佛法和其他傳統哲學,這應該也沒有不爆的。
: 再來請教「諸法無我」的部份:
: 請問「諸法」包含了「有為法」與「無為法」嗎?
對。
: 接著請問 「諸法無我」的 「我」 就是「自性」的意思嗎?
無我有兩種,人無我和法無我,人無我的「我」是我執,法無我的「我」是自性。
: 若是的話,能否解釋一下「自性」是什麼意思?
自性的解釋各家有一些不同,不過以哲學用語來說,就是「存有」(b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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