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素食、放生、持咒與否)
本板爾後不再討論長年循環不止話題--「素食」議題,禁止諍論素食與否問題,因為
經查相關討論串已十分繁多(各種教派說法與引用經律論等討論早已皆有),故不再重複循
環不止的話題(因為有些反而因為諍論而引起嗔心),相關正反方討論串一律放在精華區,
如有興趣者可前往觀看。
但若是分享個人素食心得(與佛教「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相應者),不在此限。
其他者可至相關板面(如素食板)討論。
有關「放生」議題亦是,如要討論此議題者,也請圍繞在「不殺戒」(自不殺生、不
教人殺、教人不殺)、與「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相應上。 (持咒與否部分也是一樣意思)
以上素食放生持咒與否議題如真還想討論的話,請先將精華區的文章全部看過一遍,才能
提出並舉證精華區沒有出現討論過的論點與文章,方能再進行討論,否則一律刪鎖文,並
視情節水桶1個月。(文章路徑:z精華區 > 12討論匯集 > 18素食、19放生、20持咒)
-------------
有關放生一系列文幾呼已全淪為爭吵文,有些文章原文雖沒有(含板規解釋和建議文、心
得等),但"推文中"也幾乎淪為爭吵文。為免相關板友再繼續重複既有的觀點不斷地論戰
,和引用發文而論戰,故全部鎖文處理,相關文章在備份於精華區z精華區 >
12討論匯集 > 19放生。
==============================================================================
二、
板規第12條設置再度解釋,無論是素食(以前幾乎每月一次)還是放生(約幾月一次)的論戰
,只要有人提,相關的論點都會一再地重複
(請詳閱精華區z精華區 > 12討論匯集 > 18素食、19放生)
已經重複的話題,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甚至論點都一樣,那麼就直接去看精華區就
好了,不用讓板面一再地混亂,這是板規第12條設置的目的。板規第12條採中立立場,
無論您要不要素食也好,三淨肉也罷,都予以尊重。只是不要一再地重複一樣的論戰!
放生也是一樣,有關正確的放生,以佛經的敘述是遇到發大悲而放生,臨時隨機的;
有關放生的地點,依照戒律不飲有蟲水的觀點,以過濾方式,把蟲放生到有水的地方(不
能令死);故放生的觀點也是一樣,需有智慧的放生不能令生物死這也是正確的觀念。
本板基於言論立場,只要不互相攻擊否定他教他派,或他人等,
如果是全面禁止素食或放生的討論的話,但大乘也有不食肉的經文,放生也是,
這樣反而又限制到經典的論述。
一方面要避免同樣的話題和論點一再地重複,造成板面常常混亂論戰,
一方面又要顧及經典教義,
故有板規第12條的設置,把問題限縮在
「不殺戒」(自不殺生、不教人殺、教人不殺)、與「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相應上。
不殺戒、和慈悲喜捨四無量心此乃佛教的根本教義,因此希望相關素食與放生文章,
能盡量圍繞在此一議題上。
至於論戰到底要不要素食和放生,就全面禁止了,但這仍然很難禁止相關人士的言論,
因此才又有此條:
"以上素食放生持咒與否議題如真還想討論的話,請先將精華區的文章全部看過一遍,才
能提出並舉證精華區沒有出現討論過的論點與文章,方能再進行討論"
如果您真的禁不了還想繼續討論素食和放生的話,基於言論自由立場,還是允許的,
但請您先把精華區相關的文章都看過一遍,不要每次正反方都提出一樣的論點、同樣的
話一再地重複,影響他人視聽,很多人看到也很煩。這是本文的目的。
有關佛板素食和放生的文章,佛板以來已經戰了很多年和數百篇了,這些都集合在精華區
了,板主都權衡相關的言論自由與利害關係了,這一條設置顧及很多面,因此應是沒有問
題的。
==============================================================================
三、
至於有關放生的功德,經搜尋CBETA"放生",得出一大串,試舉例:
----------
分別善惡報應經:"
復云何業獲報長命?有十種業。何等為十?一離自手殺,二離勸他殺,三離慶快殺,四離
隨喜殺,五救刑獄殺,六放生命,七施他無畏,八慈恤病人,九惠施飲食,十幡燈供養;
如是十種獲長命報。"
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
阿難!若帝后、妃主、儲君、王子、大臣、輔相、中宮婇女、百官、黎庶,為病所苦,及
餘厄難;亦應造立五色神幡,然燈續明,放諸生命,散雜色華,燒眾名香,病得除愈,眾
難解脫。...
復次,阿難!彼琰魔王主領世間名籍之記。若諸有情,不孝五逆,破辱三寶,壞君臣法,
毀於信戒,琰魔法王,隨罪輕重,考而罰之。是故我今勸諸有情,然燈造幡,放生修福,
令度苦厄,不遭眾難。"
---------
既然經典已經說明放生可修福,至於哪種福,是否符合科學、醫學,還是心理因素使然,
都是個人的感覺,要看要相信是個人的自由,很多是形而上的問題。您要指出也好,不指
出也罷,請尊重每個人當時的心靈因素,宗教的目的(無論是那個宗教)之一乃在人低潮時
拉人一把。
如果您要指出錯誤的話,請引經據典,只要您的論點符合三傳經典佛說,即予以尊重。
如果不能的話,一樣的也是您個人的看法和感覺而已。
有關佛教與科學,板規第三條已有論述,請詳閱
板規第三條部分引述:
"科學定義日日更新,五年一小變,十年一大變,故科學論點僅可用來佐證、比較佛經內
容;但不得引用科學論點來批判佛經內容或指陳佛經有問題。若有板友引用某法師之論述
或用科學角度來說明佛經之內容,本板對該法師言論持中立之保留態度,但對其發言內容
不予置評。"
===============================================================
四、
有關違規處理:
1.
本來相關文章已經鎖文,卻又繼續發文論戰,已明顯觸犯板規第12條,本應以水桶1月。
但我粗步看一下,精華區中"放生"的文章,似乎未對放生修福等部分有過詳細的論戰,
故此一系列文"部分"符合板規第12條"精華區沒有出現討論過的論點與文章"要點。
且相關討論串部分原文和推文中,卻已有激烈諍論,故從寬只予以鎖文,不以板規
第十二條水桶處置。
2.
此一系列放生文,因此於本公告發文前,已事先鎖文處理,且有關放生修福文,正反方
均已適當陳述,均已列入精華區中,依板規第12條請勿在針對此議題再發文,否則依板規
處置。
3.
另在此公告,有關板規需要解釋部分,請來信詢問,經詢問後,如板友欲轉貼於板面上時
,再行轉貼,如欲討論板規者,請依照板規第11條處置。
4.
但有板友於此討論串中,卻明顯違反其它板規,故另外擇時發文處理(請稍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ㄨ▌ㄨ ▌ ▍/ ▌◢◤ ▌ ▌▊▄▉▄▄
▍ ▌ ▌ ▍ㄨ▌ㄨ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6.135.147
※ 編輯: AHJKL 來自: 36.236.135.147 (02/22 22:41)
一、
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