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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從佛法的表現上說 什麼是佛法?我以為:十方佛的是否說法,大可以不問。總之,我們這個世 間的佛法,知道有佛有法,無疑的由於釋迦牟尼佛而來。釋尊有他的自覺聖境; 他吐露在語言中,表現在行為中。這意境、言說、身行的三業大用,出現在世人 的認識中,是這個世間的佛法根源。這三者,我們不能忽略那一端,要從他── 言說與身行的相關性、統一性,深入釋尊的本懷。否則,偏重這,忽略這,都是 不夠健全,不夠正確的認識。然而,不幸得很,由於印度的重視口口相傳,佛法 早被誤解為佛說了。我們應該記著:佛法是不限於口說的。例如佛對比丘說:「 你應當看護病人」,這當然是佛說,是佛法。某次,釋尊巡行僧房,親自為病比 丘洗滌。這樣的實際行為,難道就不是佛法!釋尊的來去動靜,待人處事,那一 樣不是佛法?這大抵深刻的影響於弟子的心目,傳說於佛教的人間。佛的慈悲、 智慧、願力、精進,他的時代適應與究極理想,都要從他的言教與身行的綜合中 ,從形式而體會到實質,才能洞見全體的佛法。佛法,特別是如來的功德,佛心 的深處,那裡都能從釋尊的言說──自稱自讚中得來!佛法並不等於佛說,佛法 而被誤解作佛說,真是佛法的大不幸! 釋尊的三業大用,映現於世人的認識中。世人所體認到的,是他的反映;是 在世人的認識能力、及性格與興趣的限制下,去認識釋尊的一切。這裡面,就有 本質與影像的問題,也就是對象與認識,事相與名言的問題。對象與認識,並不 完全一致。見佛與聞法──所見所聞的,並不等於佛法自身,這是佛法通過聽者 見者的主觀性,而後反映出來的佛法。釋尊時代的人,即使是及門的出家弟子, 也不全是利根的,也儘有與釋尊的精神不相契合的。所以釋尊及門弟子的觀感, 好在他的直接性,但並不能保證他的絕對正確。這可以舉三點來說:一、不知: 在佛弟子的認識中,不知有這麼一回事。這或是忽略──主要是根性與興趣不合 而不知,或是遺忘而不知。遺忘的不知,或是個人的遺忘,或是大眾的遺忘。例 如佛涅槃後,阿難傳布釋尊的遺囑:「小小戒可捨」。然而,什麼是小小戒,阿 難不知,大眾也不知。結果,佛制的戒律,不論大小,一律遵行。這也許合於當 時的需要,但重律的上座們,使戒律成為瑣碎的教條、儀文,顯然的違反了釋尊 的精神!這那裡能代表完整的佛法!個人的遺忘,可以重復記起。即使是大眾的 遺忘,因某一事件的發現,也可能重行發掘出來。這是世間的一般現象,佛法流 行人間,也不能說決無此事。所以,某人不知,或某些人、某些時不知,不一定 就是沒有。這種不知的再認識,錯誤──以今擬昔,以似為真的可能性,當然很 大。但比平常所知的更正確,足以修正過去的誤解,也著實不少。如錫蘭過去, 盛行大乘法,在現有的錫蘭佛教界,幾乎忘記得一乾二淨。但一考中國佛教的文 獻,與錫蘭的佛教遺跡,即將徹底的糾正他們的意見! -- 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http://blog.yam.com/imagewind/ ~我的部落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4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