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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flyy (如風如雲)》之銘言: : ※ 引述《Cid (飄 搖)》之銘言: : : (本文節錄自 <聖嚴說禪>) : : 南泉斬貓 : : 問:南泉普願禪師的弟子為搶奪一隻貓而爭執起來,南泉要他們說出個道理,否則要殺貓 : : 。大家無言以對,南泉就把貓給殺了。當趙州從諗禪師回來,南泉把斬貓的事告訴他,趙 : : 州就把鞋子脫了,放在頭上走出去。南泉說:「你當時如果在場的話,這隻貓就不會死了 : : 。」出家人殺生是不應該的,鞋子頂在頭上也把事情顛倒了,這些和尚為什麼做這些奇怪 : : 的事? : : 答:佛教最重要的五戒的第一戒就是不殺生,南泉怎麼可以殺貓呢?不過他不是粗人,? : 不會是破戒的出家人,而是他看到寺院中養起貓來,這已經錯了。戒律規定寺院不能養? : ,因為貓會抓老鼠,有傷慈悲,而東西兩堂的僧人還要爭貓,所以南泉就把貓殺了。他? : 目的是要使兩堂的僧人去掉爭執的心,也去掉以後養貓的心。如果處罰他們也沒什麼用? : 不能產生力量,一旦殺貓,可以產生極大的震撼,因為從釋迦牟尼佛以來沒有人破過這? : 戒。養貓已夠不慈悲,殺貓更不慈悲。這是禪宗祖師以毒攻毒,以毒治毒,以非常毒的? : 來治非常毒的病。殺貓之後,這個震撼力不是一下子就結束了,直到現在還在震撼著我? : 。貓本身犧牲了,但南泉的舉動卻幫了很多人的忙。 : : 趙州是已經開悟的人,他知道兩堂養貓、爭貓是顛倒,老和尚殺貓也是顛倒,他還有什麼 : : 話講?上下都顛倒!所以,脫下鞋子頂在頭上往外走,是表示這場佛事整個都是顛倒的。 : : 他用顛倒的手法也是以毒攻毒,以毒治毒。如果以正扶反,力道不強;如果顛倒加顛倒, : : 可以馬上產生大爆炸、大火花。禪宗史上曾有很多人解這個公案,我的說法則是這三方的 : : 動作都錯了,但南泉和趙州的目的是對的,這叫「將錯就錯」、「倒正其錯」。不過,這 : : 種例子不能隨便學習,否則養狗殺狗、養貓殺貓,會很麻煩的。 : : ========== : : 從聖嚴法師的文章來看, 他是認為此事件肇因於僧人犯戒在先(養貓), : : 才有了南泉斬貓之事; 文中說"因為從釋迦牟尼佛以來沒有人破過這種戒", : : 又說"這三方的動作都錯了,但南泉和趙州的目的是對的", : : 若以阿難被舉發犯惡作一事來看, 犯戒的認定應該是以行為事實為主, : : 而非行為當下心念是否清淨, 則南泉的行為應該是犯了殺戒. : : 倘若以上推論是正確的話, 那麼就會產生一個問題: : : 僧團對犯戒僧人的處罰. : : 佛陀在世時, 訂下了布薩的制度, 讓僧團每半個月複習戒條, 並且檢討犯戒情形, : : 罪行輕者於大眾面前懺悔, 重者則可能被處僧殘甚至逐出僧團, : : 以南泉斬貓一事來看, 僧團似乎並沒有以布薩來進行戒律的檢討, : : 這是否意味著當時中國佛教界的僧團對於戒律的執行力不足? : : 欲討論此事, 是因為前幾天的一則新聞: : : === : 借C網友的文,我跟眾人分享一下一個觀念。 : 語言邏輯中有一條規則說要避免盲從權威。 : 很多高僧之所以是高僧,是因為綜合來看,他們的言行接近完美比例地算正確, : 但不保證100%正確。 : 這一點,或許有些信仰過於堅定的網友反而忽略了此種基本的理性思維。不管是聖嚴、或 : 是達賴;他們令人尊敬,但不代表他們「偶爾」說得可能不對。 : 也因此,先前有些網友口水嘴砲說「你先說尊敬某高僧,後來又說不同意某高僧的話。你 : 矛盾!」的這種想法,這些網友本身就是陷於語言邏輯中所謂「非黑即白簡單二分法」的 : 謬誤! : 分析:世上的道理哪有說:「『不是聖人就是禽獸』這種宋朝理學家似的簡單二分法這麼 : 簡單!」那請問以前嘴砲口水的那些網友,你們自問你們學習XX的是聖人嗎?如果不是? : 依照(跟我們的思維無關,純粹可出自)你們自己所秉持(還拿來嘴砲攻擊別人的)「非 : 黑即白」的思維,你們自己承認自己是禽獸囉?那些人莫名其妙的自婊還不自知。 : ====== : 當然,是不是盲從,若淪為雙方口水,那也就可惜了。所以,關鍵在就事論事。 : 所以絕非惱羞成怒者噴口水說「你敢不同意達賴、不同意聖嚴,好像你更有道理,你很狂 : 妄」... : 言歸正傳。聖嚴要表達的禪宗的霹靂手段教學出發點,我們不是不懂或不能體會南泉的苦 : 心!問題是:事有輕重,換言之,做事要合乎比例。 : 所以我前面某文有問:倘若世尊在世,他會同意那隻貓的生命,應該被南泉無法以言說( : 這是南泉的問題還是貓活該的問題?!)的責任而被南泉殺了嗎? : 活用公法上的帝王條款到佛法上:在評判僧人做事的道理方面, : 比例原則的第三階段核心原則,所謂的狹義比例原則,要檢查的正是本末問題(這已經比 : 第二階段的必要性原則還深層): : 有情(貓)的生命的可貴,是可以被南泉的「為了最有效達成教學目的」所犧牲掉的嗎? : 是嗎?世尊會同意嗎? : 這個問題很嚴肅。也絕非sheng網友提啥「若從X識理解禪宗,會緣木求魚」云云可以豁免 : ,對貓而言,牠寧願眾人「緣木求魚」來保住牠一條貓命而守住五戒!何況南泉還是故意 : 殺貓!這裡的故意,指的是明知而有意使其發生。 : 不清楚我的意思的人,同樣可以請問Xras,他會指出為什麼故意比「過失」(某位禪師不 : 小心踩死螞蟻,是過失)來得可惡,而通常會被認為是更重度的內心惡性。 : 生命的可貴與等值;除非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這可以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強盜要殺眾 : 人,世尊不得已殺了強盜。不只古印度,在今天台灣,強盜家屬要叫世尊賠償或坐牢,法 : 官就算是其他宗教背景,也絕對會說世尊無罪,一毛錢都不必賠! : 世尊的正當做法,符合佛法也符合刑法與民法的阻卻違法事由!這就是我說的,世上的道 : 理通常是相通的!話說回來,這要有堅實的思辯基礎與廣博的知識涉獵,決不是埋頭念佛 : 典念了半天可相比。若只是埋首佛典,通常也就是變成本版常見的不同立場的網友中的少 : 數人,若沒有提出論證過程,只是彼此各自引了許多原文,但貼文貼了半天也弄不出個結 : 果。 : 也所以,我的論證過程如上,敬供大家參考。也因此,聖嚴是大行者,但是我不太同意聖 : 嚴「上述『那一段』解釋」。 : 如果佛法有條文,「禁止殺生」絕對是一條。當然,「正當防衛、緊急避難可阻卻違法」 : 也會是另一條。彼此共同構成佛法的體系。但「為了教學方便」絕不算!各位同意嗎? : 也因此,南泉斬貓,我認為他做法失當,我猜測世尊不會同意他的做法(即使聖嚴同意) : 。 : ..........................可憐的貓咪。 這貓咪很可能是諸佛菩薩所示現實時的化身 如果南泉把咪咪殺了後,那位養貓的修行人 頓時開悟,證空性...那貓身也是空,而是幫助人學佛的道器 也就無所謂可不可憐 而南泉也就無所謂犯了殺戒,造了殺罪 這是三輪體空的觀念, 但佛陀不會同意的理由應該是[不要修的奇奇怪怪,讓佛教淪為和尚不奇怪,信徒不來拜] 那樣吧...出家眾是要適應世間,作出合宜的舉措.... 公案只是別人生命中當下的因緣,跟自己的修行歷程其實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要問說為什麼別人可以,有人可以,自己為什麼不可以做同樣的事 每個人的因緣不同,黑的不是白的,紅的不是藍的,別人的不是自己的 -- 身在哪裡,心就在哪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0.1 ※ 編輯: poohkoala 來自: 124.8.12.10 (05/19 20:05)
aacdsee:佛菩薩吃老鼠@@真是辛苦佛菩薩了。 218.175.216.34 05/20 02:57
chuit:三輪體空不是這樣解的~ 這位師姐 59.115.52.6 05/30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