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acdsee:有意思,禪宗祖師斬貓燒蛇我根性拙劣不解 219.69.102.154 05/17 21:58
→ trickjack:我記得公案都是不要跟參者說答案的,所 61.62.200.153 05/17 22:00
→ trickjack:以什麼都不能說,只能參者參參參。 61.62.200.153 05/17 22:00
→ trickjack:因為說者斷人開悟,不說者真大悲心呀。 61.62.200.153 05/17 22:02
→ trickjack:我不是在自讚,而是我也不解。XD 61.62.200.153 05/17 22:03
iflyy曰:
諸位要勇於懷疑(大家還記得笛卡兒嗎?)南泉禪師,被稱為禪師就「每件事」都做得很
正當嗎?有受過理性教育的公民們,心中必有答案。
因為,要就事論事。
南泉身為一個導師,犯了殺戒(而且是不必要的,南泉自己沒有上過教育學程、不懂教學
方法,口才不好而點悟不了弟子,就犧牲那隻貓!有沒有搞錯!),又不是基於正當防衛
或緊急避難!
如果有一隻張三養的老虎跑出來咬你,你殺了老虎,則你有罪嗎?答:無罪。
因為這叫緊急避難(這不是出自佛法條文而是出自刑法條文,但諸法皆不外乎道理)。
南泉有嗎?
(佛陀某世殺了強盜,佛陀的行為其實是正當防衛而可以阻卻違法),我可不管其他禪師
提到這個南泉斬貓的公案,就代表南泉做的沒錯。其他禪師有受過方法論的專業訓練嗎(
小松小柏附體...)我說的就是下面這位!
PS:
南宋有位高僧名慧開(1183~1260年),字無門,人稱無門禪師,宋理宗賜號「佛眼禪師
」。在他的著作《無門關》之中,收錄這一則南泉斬貓的公案。
但禪宗因為宗門本身自有的經典極少,所以倒是弔詭地可以將南泉的行為視為不可取的異
例;網友要學習禪宗法門,學其他比較正常的僧人的行誼即可。
有時候,某些宗門的自有經典,提到的法門牴觸了五戒之一(而且,經由詮釋學的專業判
斷,他們所謂「因為因為、所以所以、如此如此、這般這般」的「其實沒有牴觸五戒」的
辯解,是邏輯上所謂的詭辯),那麼某些宗門,其實有很大的應該被裁定為外道的嫌疑。
因為這嚴重性是出自於(說實在話,真不知哪來的)經典載明的明顯牴觸佛陀核心意旨的
高度;這嚴重性已經不是禪宗南泉禪師自己行為亂來的高度可比!南泉是自己去殺貓;若
某些宗門的經典指出,修行到更高境界的僧人的殺生不是殺生,而是幫助動物解脫這種睜
眼說瞎話的詭辯,其嚴重性已經如同該宗門初階的經典,固然道貌岸然跟大多數佛門經典
一樣有最大公約數說不能殺生,但該宗門密藏的高階「動物保護法」明文指出(雖然低階
僧人還不行,藉口是基於低階僧人修行還不夠,在沒有正確理解之下會做錯云云;但只要
逐漸修成)高僧就可以在(既非正當防衛、又非緊急避難下)殺生,這種幫助動物解脫的
大功德乃是大修行是真正的保護動物,能幫助高僧更快成佛。
若遇到別人質疑時,就說別人誤解這種殊勝法門!等到成為高僧時,殺貓不是殺生云云..
然後舉啥「佛陀也殺過強盜」云云來辯解....
就事論事,不受感情影響:試問這種法門到底是不是佛法?這才是外道亂正法的極致!
這種體悟很痛苦、心理會很不甘願自己學了好幾年竟然學偏了。這種急、怒、羞的混合心
理,我們能以同理心來想見。
我很多認識的人參加XX禪師、XX導師的組織學佛,其他人指出他們導師、禪師有錯時,他
們若不能拋開感情因素、面子因素,來躬身自省,回歸理性思考;不就是惱羞成怒地說別
人在誹謗他們的大師、導師、上師、X師,最後抹泥巴說對方「謗佛」嗎!
真的有「謗佛」嗎?我方沒有提出嚴謹論證嗎?還是這些惱羞成怒的人是用跳針來吵罷了
?.....從嚴謹的學術角度,其實很多爭議都有清楚的答案。
所以回到原題,藉由我提供的方法論,不知X大能在經典條文的解釋上,給予我們一個答案
嗎?眾人各司其職,相輔相成。X大的解釋,就稱為X大釋字第1號解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
※ 編輯: iflyy 來自: 140.112.4.235 (05/18 06:20)
→ TBOC:南泉斬貓並沒有說他沒錯 禪師不眛因果 114.46.197.8 05/18 06:44
→ TBOC:倒是如何從公案中 推斷南泉不會教學 口才不好 114.46.197.8 05/18 06:45
你第二行這就屬於無謂的細節了,我沒意見。你當然可以有你認為南泉教法尚可的看法。
我只是請網友思考,南泉有必要用殺貓來教學嗎?這叫比例原則的衡量,X大會解釋什麼
是比例原則給你聽。諸「法」的道理是可以互通的。德國人跟古印度人認為的正當的做事
道理是可以相通的,而反映在不同的經典文意中。甚至中國成語也說殺雞焉用牛刀、德國
人說不要用大砲打麻雀,這些還只是不必守五戒的中國德國俗家人而已。
諸位設想一下,世尊會同意若要點悟學生,守五戒的出家人有必要殺掉一隻貓嗎?...
因為若違反具有普世效力的做事法則的比例原則,所以我推論出南泉的做法失當。
也因此,我基於如上比例原則的思維,認為南泉不會教學,口才不好。這是我的論證過程
。我之所以這麼論證,同時也是希望大家知道:
有教學經驗的老師,遇到弟子無法理解上課內容時,老師可不會蠻幹,南泉蠻幹以後雖然
也有嘆息殺生了,但終究不是好的教學方式,各位能體會嗎?以上是我的重點。
若讀我文章的人解讀到其他角度,那就不屬我原意啦....
※ 編輯: iflyy 來自: 140.112.4.235 (05/18 07:12)
→ kennykou:我對 斬貓 斬蛇的禪師,一律跳過 59.124.65.128 05/18 10:36
→ sheng530220:k大這就是你的損失了...218.171.144.133 05/18 11:00
→ sheng530220:要用意識心(雜染)心 去體會禪門公案218.171.144.133 05/18 11:09
→ sheng530220:無異是緣木求魚218.171.144.133 05/18 11:09
推 Xras:禪宗教學講的是當機,尤其是優秀的禪師更是如 114.46.139.177 05/18 12:24
→ Xras:此。對於公案,個人不予評論,那是要參的,不 114.46.139.177 05/18 12:34
→ Xras:是拿來分析研究的。 :) 114.46.139.177 05/18 12:34
→ kennykou:s大 不過還有很多個案,在我還沒開悟前 59.124.65.128 05/18 13:59
→ kennykou:還是不要接近會擾亂現在比較清淨的心境 59.124.65.128 05/18 14:00
→ kennykou:的公案 59.124.65.128 05/18 14:00
推 Xras:再補充一下,是當(ㄉㄤ)機,不是當(ㄉㄤˋ)機 114.46.139.177 05/18 17:55
→ Xras:可是不懂卻有樣學樣是會把人搞當(ㄉㄤˋ)機的 114.46.139.177 05/18 17:57
→ Xras:回到第一段,xx非佛說的爭議點可能會出現在兩 114.46.139.177 05/18 18:00
→ Xras:,更正,幾個地方:第一個"佛說",如果把佛說 114.46.139.177 05/18 18:02
→ Xras:當成是佛親口說的,那誰都很難證明的,當年也 114.46.139.177 05/18 18:04
→ Xras:沒有錄影設備,把佛上課的情形拍成教學錄影帶 114.46.139.177 05/18 18:04
→ Xras:所以個人以為"非佛說"要爭的應該是否符合佛法 114.46.139.177 05/18 18:06
→ Xras:的核心價值或核心教義。導致錯誤結論的原因有 114.46.139.177 05/18 18:10
→ Xras:可能是:1.大前提錯誤。比方說,要判斷某種生 114.46.139.177 05/18 18:11
→ Xras:勿是不是人類,那應該用判斷是否為人的標準, 114.46.139.177 05/18 18:12
→ Xras:這個標準,姑且稱之為人的共性,來判斷。不能 114.46.139.177 05/18 18:14
→ Xras:用是否為黃種人的標準來判斷,該生物是否是人 114.46.139.177 05/18 18:15
→ Xras:2.小前提錯誤。此時,大前提是正確的,但是在 114.46.139.177 05/18 18:18
→ Xras:形成一個具體的小前提時,在解釋大前題或涵攝 114.46.139.177 05/18 18:19
→ Xras:的過程(解釋待判事實)中發生錯誤,這樣結論 114.46.139.177 05/18 18:20
→ Xras:會是錯的。比方說,我們用三法印來判斷某說是 114.46.139.177 05/18 18:23
→ Xras:否是佛說,但是因各種不同的原因,對於三法印 114.46.139.177 05/18 18:23
→ Xras:或某說的解釋錯了,這都會導致結論的錯誤。 114.46.139.177 05/18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