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azyfire:我是凡夫怎能不執著 但執著"以戒為師"就 61.217.194.17 05/26 13:46
→ Crazyfire:被批成跟執著偶像同等....哭哭 61.217.194.17 05/26 13:47
推 Crazyfire:戒律是佛教的規範 是釋迦牟尼制定的 而 61.217.194.17 05/26 14:03
→ Crazyfire:戒律之所以有意義 也是在於釋迦牟尼本身 61.217.194.17 05/26 14:03
→ Crazyfire:有嚴格遵守 61.217.194.17 05/26 14:04
→ Crazyfire:在嚴守戒律的前提下 從世化導眾生的事業 61.217.194.17 05/26 14:07
BBS的功能與目的,是作為公共論壇。如果是自證自悟,完全沒必要討論「其他先賢」(
因為這被認為撈過界?),那麼在BBS在設計上也就不會提供「Re:」的選項了。
全部都是自PO文好了.....
既然如此,在佛教史上的公案,為何不能加以「re-visit」?
禪理的部分,就只有彷彿自以為比較懂的網友能體會?然後看到其他網友論證南泉做法不
對時,就說對方看得淺云云。但對方難道不能是從根本戒律處反省若自己作為修行者,如
何「鑒往知來」,思索南泉事件對自己未來遇到相關事件的啟示?
老是說其他網友看得淺的這些網友,又怎知「其他網友」也是從「閱讀禪理」的層次,思
辯到「不應該忽視(另一方之中的部分網友,講實在話,就是忽視」)禪師做法「畢竟有
不妥」之處這一層面。
這跟完全的凡夫指摘南泉殺貓,畢竟不同。
1.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南泉殺貓違反動物保護精神,不對;什麼讓弟子頓悟不頓悟不管。
2.
比較高的層次,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殺貓乃有深意,南泉不得不如此啊~
3.
但最後,看山依舊是山、看水依舊是水。讓弟子頓悟、同時此公案讓後世學禪者頓悟;
這很不錯!但退一萬步而言,自己設身處地,要讓學生們頓悟,真有絕對必要開殺戒嗎!
到底南泉是要師法世尊基於正當防衛(殺強盜),還是教學當時基於緊急避難(貓咪化身
猛虎要吃人)而要開殺!
當初我方一些人早已知悉、且討論此公案時,畢竟疑惑於南泉做法該如何作為我方修行參
考的評價與借鏡?
覺得總有哪邊不對勁,當然當初一開始我方也是很直覺地要幫南泉「正當化」(這也是版
上有些人在做的)卻發覺說不通(版上那些替南泉「解釋」的說法,當初我方早就先做了
,但真的說不通。不過我方當然瞭解,另一方網友最後直接簡單丟一句「因為你們看得淺
、不懂南泉做法as公案的深意」了事)。
最後突然想到:我們怎麼一直以為「南泉100%沒錯」?南泉是權威嗎?我們怎麼會陷於不
敢去思考「南泉很可能有錯」的這種盲從權威的謬誤!尤其是當「指出南泉有錯的論證,
論述十分詳盡時」!為什麼我們先前一直拗、一直幫「禪師」說話!
就因為南泉是「禪師」????所以想當然爾100%正確!思之一陣心驚!
這樣的思維能趨近真理嗎!我們如果這麼盲從(或說執著),那麼有何立場去教育信眾,
妙X「禪師」、平X「導師」的說法有錯!他們的那套說法,講難聽點,如果放寬標準(如
同放寬到認為南泉做法完全正當一樣),也有模有樣!
難道僅僅因為「形式上」南泉是禪宗、是正法;所以「無庸置疑」換言之「拒絕re-visit
」的「實質上」以理性智慧來修練自己對佛理的思辯?
.............................................
感謝狂火,「以戒為師」不是沒有意義的!哪知有些網友講東講西然後丟一句「執著(於
以戒為師)」。老話一句,這種錯誤思維,外道正歡迎。
有人會說我們自以為正確然後說對方錯誤,所以執著云云....
我方會冷冷地說:你學佛學到是非不分嗎...「敬謹依循學佛日子比較久的閣下的思維」,
陳進興面對眾人指摘,也可說眾人執著而不知真理!「陳某人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
....................................
何況,在言論的自由市場,某方PO出某種論述,另一方當然可以PO出不同的論述,
請問某方是執著在哪?講不下去而丟一句執著過來,那這又算什麼?
讓真理在論述的「爭辯」中「儘量」的浮現(或是說「逼近」真理,這裡指真正的佛理)
,如果把盡力論述、鋪陳的做法,以一句「我執」帽子蓋上去,講難聽點!外道面對正法
的質疑時,也學這句來打混好了!更甚者,信眾接受這種「把討論當成執著」的歪念(對
!就是歪念!),則凡事盲從、拒絕論證,這豈不荒謬?
狂火說得好,並且我搭配指出BBS的作用,修佛如果「純然」自修、自證;那麼大家在BBS
上Re:了半天是幹嘛?如果大家同意畢竟佛版多多少少也不排除(狂火說的)「化導眾生
」,那麼佛陀是否樂觀看到眾人在思辯中求智慧,而在論辯過程中也可以給「其他人」一
個參考?
什麼叫思辯?我們討論事情時,是否附上道理,而且此道理是否可以經得起論辯。
而且論辯時要注意避免語言邏輯中指出的非形式謬誤等等....論辯規則很嚴謹。
哪是版上先前某些紛爭時的雙方嘴砲可比!
佛教史上的僧人之一的南泉,在西元2009年被PTT上的網友以詳加論述的方式論證他做了「
一件」錯事(南泉事件的as公案的功能,我方從未否認對修禪的重大啟示益處,不知有些
網友為何老是跳針扯開話題),佛陀會不支持修佛人士具有此種論述能力而因此推論出的
基本判斷力嗎?
PS:這叫假設同理心;以前有網友說「你又不是佛陀,你怎知道」;這是小孩子吵嘴!(
乾脆說「你又不是白小妹妹,你怎麼知道白小妹妹『當時』不願意被殺」算了!鬼扯!)
願意同理心的人就去設想,不苟同的人那就不苟同吧。我方對不苟同的人,並未執著地要
他們認同。
因此,我打字也是聊表心意以文會友,those who 不想接受我方論證的網友,那就隨他們
吧~我無法勉強他們心理怎麼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
→ TBOC:也許你說盲從有點太過了 事實是我看到他對的 122.117.52.113 05/26 16:30
→ TBOC:你看到他不對的 如此而已 122.117.52.113 05/26 16:30
→ TBOC:講不下去而丟一句執著過來 這就算執著 122.117.52.113 05/26 16:31
推 ilanese:人活著就是隨時隨地在破殺戒的,難道要先 61.231.229.228 05/26 16:36
→ ilanese:幹掉自己先? 61.231.229.228 05/26 16:36
→ Cid:為何人活著是隨時隨地破殺戒?140.109.103.226 05/26 16:38
→ ilanese:你的身體裡的白血球就不斷地在殺害其他生 61.231.229.228 05/26 16:38
→ ilanese:命了。 61.231.229.228 05/26 16:38
→ ilanese:多少生命為了維持你的衣食住行種種需求而 61.231.229.228 05/26 16:40
→ ilanese:死亡? 61.231.229.228 05/26 16:40
→ Cid:經典中記載, 一位盲眼阿羅漢於經行時不慎踩死140.109.103.226 05/26 16:41
→ Cid:小蟲子, 世尊說這並不犯殺戒, 因為他並未看見140.109.103.226 05/26 16:42
→ Cid:蟲子, 也沒有殺生的意圖.140.109.103.226 05/26 16:42
推 ilanese:但現在你知道了,你要不要選擇不吃不喝不 61.231.229.228 05/26 16:43
→ ilanese:穿了? 61.231.229.228 05/26 16:43
→ Cid:照這樣的推論, 則此事應該古今皆然, 但世尊可140.109.103.226 05/26 16:45
→ Cid:並未說過穿衣吃飯犯殺戒.140.109.103.226 05/26 16:45
推 ilanese:就本質上,你覺得算不算犯殺戒? 61.231.229.228 05/26 16:52
→ ilanese:還是為了自己能夠生存下去這個理由,就是 61.231.229.228 05/26 16:53
→ ilanese:宗教的「阻卻違法事由」,能夠沒事。 61.231.229.228 05/26 16:54
→ Cid:不算, 以前面提的盲眼阿羅漢來說, 構成犯戒的140.109.103.226 05/26 17:03
→ Cid:條件是行為企圖與行為事實. 這些都必需是顯而140.109.103.226 05/26 17:03
→ Cid:易見且直接的事實, 因此世尊又訂立了淨肉戒,140.109.103.226 05/26 17:04
→ Cid:就明顯地將飲食行為與可能造成的殺業作了規範,140.109.103.226 05/26 17:05
→ Cid:並且與直接的殺戒作了區隔. 倘若要這樣動輒得140.109.103.226 05/26 17:05
→ Cid:咎, 那麼戒律的存在也會失去意義.140.109.103.226 05/26 17:06
→ Cid:要小心, 不要將"殺戒"與"殺業"的概念混淆.140.109.103.226 05/26 17:06
→ Cid:戒律的性質是與法律較為接近的, 只討論客觀且140.109.103.226 05/26 17:11
→ Cid:直接的行為, 而業報卻是錯綜複雜的, 因此佛陀140.109.103.226 05/26 17:11
→ Cid:是說"緣起甚深", 而非"戒律甚深".140.109.103.226 05/26 17:12
推 rivers369:推這篇啦! 另回i大,真的有僧人連水裡有 123.204.56.160 05/27 23:36
→ rivers369:蟲便不喝而渴死的! 另外為求生而喝水最 123.204.56.160 05/27 23:37
→ rivers369:後見到世尊的僧人,反而被世尊訶責犯戒.. 123.204.56.160 05/27 23:38
→ rivers369:我們這些未出家未深入瞭解戒律的人也就 123.204.56.160 05/27 23:40
→ rivers369:算了,畢竟不深入瞭解便無法起淨信,深信 123.204.56.160 05/27 23:40
→ rivers369:持戒渴死也能見法見佛... 123.204.56.160 05/27 23:41
→ rivers369:但若是出家僧人把持戒當兒戲,為了求生而 123.204.56.160 05/27 23:43
→ rivers369:犯戒都不行了,更別提莫名其妙的殺貓了~ 123.204.56.160 05/27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