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uddhis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印順法師: 人死了以後,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都已停止作用,即使第八阿賴耶識未離 身,也不會有痛苦的感覺,因為身體有痛苦是身識與意識的作用。阿賴耶是「無記」性的 ,不會有痛的感覺。「釋繼程,〈綜貫一切佛法而向於佛道〉,藍吉富編,《印順導師的 思想與學問》【臺北:正聞出版社,1986年重版),頁174、175。】 如沒有了識與暖,壽命也就完了。這三者,是同時不起而確定為死亡的。這樣,如還有體 溫,也就是還有意界(識)與壽命,而醫生宣告死亡,就移動身體;或捐贈器官的,就進 行開割手術,那不是傷害到活人嗎?不會的!如病到六識不起(等於一般所說的「腦死」 ),身體部分變冷,那時雖有微細意界──唯識學稱為末那識與阿賴耶識,但都是捨受, 不會有苦痛的感受。移動身體,或分割器官,都不會引起苦痛或厭惡的反應。所以,如醫 生確定為腦死,接近死亡,那末移動身體與分割器官,對病(近)死者是沒有不良後果的 。【印順法師,〈中國佛教瑣談〉,《華雨集(四)》(臺北:正聞出版社,1993年4月 初版),頁116-118。】 「即使第八阿賴耶識未離身,也不會有痛苦的感覺,因為身體有痛苦是身識與意識的作用 。阿賴耶是『無記』性的,不會有痛的感覺。」【印順法師,〈中國佛教瑣談〉,《華雨 集(四)》(臺北:正聞出版社,1993年4月初版),頁116-118。】 ============================================================================== http://www2.tzuchi.org.tw/medical/html/09.htm ▋器官捐贈──破我執相,行上布施 「索取器官捐贈同意卡」辦理方式:  (1)可至各大醫院服務台洽詢(慈濟醫院器官捐贈關懷小組03-8561825分機2248)  (2)線上簽卡:請進入「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網站:http://www.organ.org.tw  (3)索卡熱線及諮詢電話:0800-091-066 或 02-2702-5150     注意:辦理器捐卡的手續皆是免費並不需要繳費,當心受騙! 1985年慈濟醫院啟建之初,證嚴上人就一再呼籲捐贈器官。多年來曾有人向上人請法:「 上人號召大家捐贈遺體或器官,但有很多佛教徒說,人死後八小時才可移動,而器官摘取 要在兩小時內進行,切割的疼痛,是否會引起亡者的瞋恨及怨怒,影響他轉生善道或往生 淨土呢?」上人言:「如有菩薩的施捨心,就是尚有一口氣在,讓人節節肢解,也不生瞋 恨心,何況一息不來呢?如能把器官捐贈給需要的人,亦如延續自己的生命,何等有價值 啊!菩薩是活在願力中,有大願心,雖痛也會痛的『痛快』,沒有這份願心,那就會很『 痛苦』。」簽署器官捐贈同意卡沒有年齡限制,已有器官捐贈同意卡者請隨身攜帶。關於 「認識器捐」「器官捐贈 Q&A」「器官捐贈流程」....等,都可在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的網站詳閱:http://www.organ.org.tw。 ============================================================================== http://www.torsc.org.tw/news/newsContent.jsp?cid=2&pid=99 代捐器官,看想法 【聯合報╱聖嚴法師】 2007.07.01 04:57 am 問:器官捐贈雖是義行,也是社會所鼓勵的,但如果當事人生前未簽署器官捐贈意願書, 卻突然往生,家屬可代為決定捐贈器官嗎?如何向亡者「交代」呢? 答:以佛家觀點,灑脫一點來看,人往生了,遺體就成了廢物,沒有用了,幾個小時內就 會開始腐敗。如果能及時捐出器官遺愛人間,那是慈悲心的展現,也是為往生者植福。 如果往生者生前沒有簽署器官捐贈的文件,也沒有預立遺囑,或遺囑裡沒有提到器官捐贈 ,但這人生前十分慷慨,家人應能體會他的心意,代他決定捐贈遺體應是可行的。 如果往生者生前就對身後事很執著,比如不願意火化,雖然自己看不到了,但對後事有種 種要求,那麼家人還是不要任意決定比較好。 家人到底如何決定,取決於對往生者的個性與想法的理解。 從佛法的立場來看,人的軀體只是暫時的,如果一口氣沒有了,這個身體就不再是「我」 了。 這個身體只是個「物質」,不再有生命現象,不論對這個軀體如何,也不再覺得痛了。這 就是對生命、軀殼豁達的想法。 就像是寄居蟹、蛇類和蟬的生命,都一定要經過蛻殼的階段。蛻下舊有的軀殼,就代表生 命的成長。 我們要有個觀念,就是軀體不代表生命,當生命消逝了,軀體就只是個「殼」,對往生者 一點用處都沒有了,但對活著的人卻可能有用;如果能捐出有用的器官,來幫助有需要的 病患,那是好事一樁,是助人的一大功德。 如果人往生前,沒有機會知道這些道理,家人也來不及說服他捐出器官,可以在器官腐敗 之前,由家人或宗教師,在往生者的耳邊跟他說明白,讓往生者的靈魂不會對軀體執著, 就可以捐器官救人。 我曾看過虔誠的父母,為車禍往生的兒子捐出器官,因為父母認為,孩子在世時,還來不 及為世界奉獻就往生了,他有用的器官,至少可以留下愛心。 那對父母對我說:「我的孩子走了,但他的愛還在世上流傳。」如此,孩子捐出器官是大 菩薩,以器官來度眾生,父母也要看得開才行。 【2007/07/01 聯合報】@ http://udn.com/ ============================================================================== http://www.torsc.org.tw/epaper/epaper_show.jsp?pid=30 器官捐贈問與答(星雲大師) Q: 現在醫學發達,透過「器官移植」已讓許多垂死的生命得以繼續存活。但是相對的,「器 官捐贈」的思想卻一直無法普遍推行於全民。請問大師,如何打破中國人向有的「全屍」 觀念,讓大家正視捐贈器官的神聖性? A: 器官移植是近代醫學科技的一大成就,器官移植讓許多生命垂危的人得以延續軀體的生命 ,也讓捐贈者的慈悲精神得以傳世。但是因器官移植所引發的諸多爭議,也是目前社會大 眾一致關心、探討的話題。 關於「器官移植」,我國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早於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九日就經總統公 布施行,隨後於一九九三年修正部分條文,其中第六條規定,醫師從屍體摘取器官時,必 須是在: (一)經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 (二)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 (三)或死者生前為捐贈之意思表示,經醫師二人以上之書面證明者。 以上三者,必須符合其中任何一項,才能進行「器官捐贈」。 談到器官捐贈,其實身體不是「我」的,身體乃四大假合而有,就如旅店般供我們今生暫 時居住而已。所以我個人認為,當一個人的生命走到盡頭,與其讓身體被蟲蛀、腐爛,不 如將有用器官加以移植,讓別人的生命能夠繼續延續。 在一篇名為〈如果你要懷念我〉的文章說得很好:「總有一天,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 下;總有一個時候,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功能已經停止。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經結束。那時 候,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而請稱之為生命之床。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拿出來幫 助別人,延續並讓他們有更豐盛的生命……。」 捐贈器官含有生命延續、內財布施、資源再生、同體共生等意義。試想:當你捐出一個眼 角膜,就能把光明帶給別人;當你捐他一個心臟,就能給他生命的動力;當你捐贈骨髓, 就是把生命之流,注入他人的生命之中,所以真正的生命是不死的!身體雖有老病朽壞的 時候,但生命如薪火相傳,是永?痤L限的。透過器官捐贈,帶給別人生機,也是自我生命 的延續。 然而儘管現代醫學發達,透過「器官移植」可以讓許多垂死的生命得以繼續存活。但是由 於器官取出要在宣布腦死到器官壞死的短短時間內進行,而國人一向保有全屍及死後八小 時不能動的老舊觀念,因此「器官捐贈」的思想一直無法普及國人,造成台灣的器官市場 一直呈現供需失衡的現象,有許多人需要移植心臟、肝臟、腎臟等,卻苦等不到有心人捐 贈,造成許多的遺憾。 反觀全世界器官捐贈率最高的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當地的人認為:今天我把器官捐贈出來 給需要的人,有一天當我的親友需要移植器官時,同樣也會有人願意捐贈。他們這種心態 ,可以說真正符合「同體共生」的思想,值得國人學習。 其實,一個人活在世間,難免都有缺陷,何必要求死後一定要「全屍」呢?再者,一個人 只要有願,有心把自己的身體布施出來利益別人,就不怕因器官摘除而因痛生瞋,造成無 法安詳往生極樂淨土的顧忌,所以對於死後八小時不能移動身體,甚至不能捐贈器官的這 種觀念,早已不合時宜,現代人的思想應該隨著時代而進步,應該正確地認識生死。 我們如何看待生死呢?其實生死如植物的開花結果,春天播種,秋天收成,這就是生死; 「早上出去,晚上回家」、「晚上睡覺,早晨起來」,這都是生死。人不是到了死後才是 死,還有精神上、思想上,每天不都有幾百次的「千生萬死」嗎?我們的心,每天都在十 法界來回無數次,這不都是生死嗎?甚至人體的細胞,每七天新陳代謝一次,這不都是生 死嗎?現在的人眼睛壞了,可以換一個;皮膚壞了,也可以移植;腎臟壞了,還可以再換 一個。所以,生死就是好好壞壞,生生死死。過去一位禪師看到人家喜獲麟兒時說:「你 們家多一個死人。」這不是在觸他的霉頭,而是在陳述生命的實相。 生死只是有一個「隔陰之迷」,就是換了一個身體就不知道了。就如去年收成的黃豆,今 春種下去,今秋又再收成,這一顆黃豆不知他是去年的黃豆。從前世到今生,從此生到來 世,只是形軀不同,實際上彼此並非沒有關連。 禪宗講要看破生死,佛門講要了脫生死;瞭解生命的意義,解脫死亡的恐懼,這就是了脫 生死。所以關於器官移植,當一個人老了、死了,器官於己無用,但卻能延續別人的生命 ,這是多麼美好的事,何樂而不為呢?我自己早在三十年前就已認簽器官捐贈同意書,我 也希望大家一起響應這項莊嚴神聖的活動,希望社會愈來愈進步,大家共同締造同體共生 的美好世界。 (取自【當代問題座談紀實】之十‧星雲大師講 弟子滿義記錄‧佛教對「臨終關懷」的看 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53.224
solarjeff:第一二句好震撼!! "阿賴耶識未離身"@@!! 123.240.2.142 02/01 20:19
tokyobaby:推星雲大師的說法,捐贈需符合那三項之一 220.140.114.91 02/01 21:25
tokyobaby:我也推印順法師,我相信根本不會很痛說法 220.140.114.91 02/01 21:36
tokyobaby:因為人將要死時.身體會很冰冷.心臟將無 220.140.114.91 02/01 21:36
tokyobaby:力.呼吸要終止時.肉體感受比較淡了 :) 220.140.114.91 02/01 21:37
tokyobaby:意識將像要入睡時或者呈現昏迷狀態.無記 220.140.114.91 02/01 21:38
tokyobaby:剩下來的是.自己長久專注的心念該歸去處 220.140.114.91 02/01 21:39
tokyobaby:以上是個人經驗.不見得正確.僅供參考:) 220.140.114.91 02/01 21:40
buddhanature:大師指的是成佛,大士是指等覺菩薩, 122.123.197.70 02/02 22:35
buddhanature:星雲法師就可以了。不要陰損他,或是 122.123.197.70 02/02 22:35
buddhanature:陷他於不義,要適當,別以訛傳訛。 122.123.197.70 02/02 22:36
buddhanature:再者,請問一下,星雲法師本身肯不肯 122.123.197.70 02/02 22:37
buddhanature:捐獻器官?肯,才有說服力。 122.123.197.70 02/02 22:37
hvariables:大師這兩個字不是我說的,是網站上的文 118.169.144.53 02/03 19:23
hvariables:章說的,我只是引用別人的文章不能改裡 118.169.144.53 02/03 19:24
hvariables:面的字 118.169.144.53 02/03 19:24
hvariables:按照教育部國語辭典 118.169.144.53 02/03 19:25
hvariables:http://dict.revised.moe.edu.tw/?open 118.169.144.53 02/03 19:25
hvariables:大師的意思是 1.對和尚的尊稱。 118.169.144.53 02/03 19:26
hvariables:2.稱學問、藝術的造詣很高,為人所宗法 118.169.144.53 02/03 19:27
hvariables:法者。 118.169.144.53 02/03 19:27
hvariables:實際上大多數使用中文的人都不會認為大 118.169.144.53 02/03 19:27
hvariables:師是成佛的人,說大師是陰損,陷人於不義 118.169.144.53 02/03 19:28
hvariables:這只是你對自己認為的文字定義太執著 118.169.144.53 02/03 19:29
hvariables:而且你對星雲的質問太莫名奇妙,顯然沒 118.169.144.53 02/03 19:30
hvariables:有把文章看清楚,如果你有仔細看過文章 118.169.144.53 02/03 19:31
hvariables:你就知道星雲已經簽了 器官捐贈同意書 118.169.144.53 02/03 19:31
buddhanature:請查佛學辭典,勿用國語辭典當範本。 122.123.199.61 02/04 19:04
hvariables:我的意思是118.169.151.150 02/04 20:52
hvariables:1.你搞錯對象了,我只是引用文章而已118.169.151.150 02/04 20:53
hvariables:2.大師這個名詞太常用了,甚至不是和尚118.169.151.150 02/04 20:53
hvariables:專用的,難道你看到別人用大師這個名詞118.169.151.150 02/04 20:54
hvariables:都要跑去糾正他們嗎?118.169.151.150 02/04 20:54
buddhanature:h兄引用文章,小弟也知;大師是對往 122.123.199.61 02/04 21:00
buddhanature:生大德或成佛者所稱呼,我並無責仁兄 122.123.199.61 02/04 21:01
buddhanature:意思,只是要強調錯誤引用的標題,將 122.123.199.61 02/04 21:02
buddhanature:間接造成世人對佛法誤解。"大師"稱號 122.123.199.61 02/04 21:03
buddhanature:勢必被濫用。星雲法師對於自己有把握 122.123.199.61 02/04 21:04
buddhanature:而願意捐贈大體,小弟則十分佩服;不 122.123.199.61 02/04 21:05
buddhanature:過絕對不認同這種錯誤知見一體適用於 122.123.199.61 02/04 21:05
buddhanature:所有沒定的一般學佛人,大師稱號之濫 122.123.199.61 02/04 21:06
buddhanature:用,小弟本身都會去講,不能接受時, 122.123.199.61 02/04 21:07
buddhanature:只能說各有因緣了,至少盡責了。 122.123.199.61 02/04 21:08
hvariables:引用別人的文章不是自己寫文章,不管內 118.169.140.31 02/05 01:35
hvariables:容如何,不能修改裡面的原文 118.169.140.31 02/05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