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t5354 (jt5354)
看板Buddhism
標題在家眾適不適合閱讀律藏?
時間Tue Mar 3 15:31:12 2009
首先大智度論作者為白衣,且為摩訶衍,故論述不足代表。
再者﹕此為斷章取義論述
「問曰。仙人墮處有幾許苾芻。答曰。強逾
二萬。問曰。苾芻之眾其數已多。所有經典
未知多少。報曰。苾芻經典總有三藏。問
曰。其一一藏數量如何。報言。一藏頌有十
萬。問曰在家俗侶頗得聞不。報言。得聞二
藏謂論及經。毘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
聞。」《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T23, no.
1442, p. 672, b28~c05)
我轉貼全文,請注意紅色標文﹕
問曰。仙人墮處
有幾許苾芻。答曰。強逾二萬。問曰。苾芻之眾
其數已多。所有經典未知多少。報曰。苾芻經
典總有三藏。問曰。其一一藏數量如何。報言。
一藏頌有十萬。問曰在家俗侶頗得聞不。報
言。得聞二藏謂論及經。毘奈耶教是出家軌
式。俗不合聞。劫比羅便作是念。其激論法不
許他知。作斯念已白苾芻曰。仁今為我且說
少多佛家要義。苾芻便念。此婆羅門是論難
者。為稱量我而發斯問。為當不解而見請耶。
我今試之。誦伽他曰
何處流當止 何處道應行
世間苦樂事 何處當窮盡
這不是學戒?
再論﹕
「若為未受具足人。說波羅提木叉五篇名
者。越毘尼罪。」《摩訶僧祇律》(T22, no.
1425, p. 448, b29~c01)
1425, p. 448, b29~c01)
佛住舍衛城。爾時比丘為未受具足人。說五
眾罪波羅夷乃至越毘尼罪。後比丘入聚落
中。俗人言。長老。汝犯波羅夷罪乃至越毘尼
罪。諸比丘聞已慚愧。以是因緣。具白世尊佛
言。汝等云何為未受具足人。說波羅提木叉
五篇罪。從今日後不聽向未受具足人說得
教語汝不得作非梵行不得盜不得殺生不得
妄語。如是比得為說。若為未受具足人。說波
羅提木叉五篇名者。越毘尼罪。是名未受具
足人。太早者
這是律藏全文,首先論述惟覺為例,我已先說,除獅身蟲外,正信白衣會說某比丘
或者是比丘尼波羅夷嗎?不會吧,波羅夷為根本性罪,梵語為死屍,又稱法海死屍
,所以此論點還是斷章取義。
再論﹕
「毘尼者。禁律也。為二部僧。說撿惡[僉*
殳]非。或二百五十。或五百事。引法防姦。
殳]非。或二百五十。或五百事。引法防姦。
猶王者祕藏非外官所司。故曰內藏也。此戒
律藏者亦如是。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
故曰律藏也。」《分別功德論》(T25, no.
1507, p. 32, a11~a15)
分別功德論為是經論部,非屬律部,故不足說服力,此說與龍樹白衣一樣。
再論﹕
「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四事十三
事。得波夜提。說三十尼薩耆九十二波夜
提。越毘尼罪。說四波羅提提舍尼法眾學威
儀。越毘尼心悔。說比丘尼八波羅夷十九僧
殘。得偷蘭罪。三十尼薩耆百四十一波夜提
八波羅提提舍尼眾學威儀。得越毘尼心悔。
說沙彌沙彌尼十戒。得越毘尼罪。下至俗人
五戒。得越毘尼心悔。」《摩訶僧祇律》
(T22, no. 1425, p. 338, a22~a29)
這就是防犯師身蟲的標準律文,印度外道多聞律已謗三寶,是以律文明白論述
這就是防犯師身蟲的標準律文,印度外道多聞律已謗三寶,是以律文明白論述
jt只是就文論事,正信白衣依然可閱律。前提是學戒。
再論﹕
在佛世時,曾有人不懷好意,偷學比丘戒(包括各種僧
團運作的法規,例如:布薩自恣)而混進佛教僧團(盜
住),造成僧團的困擾。如下所引的律文:
「佛住舍衛城,廣說如上。爾時,有檀越就
精舍中飯僧。時有一人,黑色大腹,來在上
座處坐。須臾,僧上座來問:汝幾臘。答
言:坐處食飯一種用,苦問歲為?上座威德
嚴肅言:咄!汝下去。復坐第二上座處。須
臾,第二上座來問:汝幾歲。答言:坐處食
飯一種用,苦問歲為?如是展轉,乃至沙彌
中,沙彌推排問言:誰是汝和上?誰是汝
師?沙彌有幾戒?沙彌應數有幾?初名何
等?一者一切眾生皆仰食。二二名色。三三
痛想。四四聖諦。五五陰。六六入。七七覺
意。八八正道。九九眾生居。十十一切入沙
彌法,應如是數。答言:我是難陀優波難陀
彌法,應如是數。答言:我是難陀優波難陀
上眾弟子。諸比丘以是因緣,往白世尊。佛
言,非難陀優波難陀上眾弟子。此是自出家
人。若如是人比未曾入布薩自恣中,後有好
心得與出家受具足。若曾入布薩自恣中者,
是名盜住,不聽出家受具足。若王子若大臣
子避難故,自著袈裟,未經布薩自恣者,得
與出家。若曾經布薩自恣者,不聽出家。若
沙彌作是念:說戒時論說何等,即先入上座
床下盜聽。若沙彌聰明,若覺知初中後語
者,後不得受具足。若闇鈍若眠,若意緣餘
念,不記初中後語者,後得受具足。若盜住
不應與出家。若已出家者,應驅出。若度出
家受具足者,得越比尼罪,是名盜住。」
《摩訶僧祇律》(T22, no. 1425, p. 417,
a13)
各位佛子,前文已明白喧說,佛不禁正信白衣閱律,但僧團布薩則白衣不可聞
此與正信白衣不可閱律明白兩碼事,請各為深思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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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asambuddhassa !
( 禮敬 彼 有幸者 阿羅漢 已正確完全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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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eng530220:大智度論作者是在家居士??j大狂亂了嗎 218.171.143.8 03/03 16:06
→ jt5354:你還以為龍樹是僧伽,哀無知的人啊 220.133.4.28 03/04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