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wu (hywu)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建議] 請佛住世
時間Wed Mar 4 11:09:47 2009
※ 引述《jt5354 (jt5354)》之銘言:
: ※ 引述《jt5354 (jt5354)》之銘言:
: : N法友是否知曉道源當初是從大陸隨國民黨轉進台灣的法師嗎?
: : 也是捲如台北善導寺事件( 白聖與印順之爭 ),他當初住錫台北松山某寺,
: : 因為看不慣住在汐止的那位慈航縱容學僧打麻將,夜不歸僧療兒多次上書勸止慈航
: : ,此人算是還有正義感,與默如算是知交,但佛學可不是很行。
: : 他的這篇是依據80華嚴的普賢行願品而說,純摩訶衍論調,看看就好。
: : 反正式場這部分需求很大,算是熱門商品吧。
: 在哈拉一個八卦,這位汐止慈航(後來肉身不壞,像木乃伊),
: 是白聖的打手,他的挑戰印順文( 假如沒大乘 )這篇文章就是給道源說不成體統。
: 就連我也看得口吐白沫,出處我再找一下,那是多年前研究台灣佛教史的資料,
: 如果有的話我會轉上來供樣大家,不過他的木乃伊功好像跟解脫之見是兩碼事的。
: 可台灣就很多人迷信這些,這就是台灣白衣的一些怪現象吧。
我不知jt5354網友是否有皈依三寶。
皈依三寶乃是佛弟子修學佛法之初步。
佛寶、法寶、僧寶難見難遇(以世界人口比例來說),
皈依佛 兩足尊
佛是覺悟者,正知正覺者,是福慧具足者,是大慈大悲者,故應當皈依
皈依法 離慾尊
法是佛所覺悟後所了知之法,一切惡業乃因於多慾,故應當歸依法
皈依僧 眾中尊
出家師父乃是因了知世界的痛苦,欲除自身之苦,也欲除一切眾生之苦,
欲令一切眾生離苦得樂,故捨棄一切世間之財物、職業、親情等,
而且依照佛的教誨、法的教誨來修道,故應當皈依。
故佛弟子對於僧寶(出家師父)應當尊敬才是,
若直呼其法名,而不在其後加 法師或 師父,是否有所不妥?!
再者,法師也是人、尚未圓滿覺悟者,
故或許有些作為讓您覺得不妥,或許他所說之法不合您的法緣,
但只要尚是正信佛法的傳遞者,只要不是轉為外道言論者,就應當尊敬才是。
更何況我不認為在家居士有何立足點可批評出家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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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7.162.34
※ 編輯: hywu 來自: 219.87.162.34 (03/04 11:12)
推 haryewkun:因為v版主已對此做出警告,或許不要回應 60.53.172.210 03/04 11:56
→ haryewkun:相關課題會比較好? 60.53.172.210 03/04 11:56
→ haryewkun:畢竟如果j大又再回應,這個責任就很難理 60.53.172.210 03/04 11:57
→ haryewkun:清了。 60.53.172.210 03/04 11:57
→ hywu:沒看到v版主之回應,對不起。 219.87.162.34 03/04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