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kwos (人生是個謎)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問題] 強盜把搶來的食物捐贈出去,這樣有功德嗎?
時間Tue Aug 11 18:25:11 2009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剛剛在和幾位慈濟人討論,一直討論不出結果,所以我來貴板問一下:
: 強盜如果把搶來的東西拿去救濟貧苦,那這樣算是有功德嗎?
: 比方說這個強盜搶了另外八家貧窮的人,但是他把搶這八家的錢,
: 拿去救濟一家急需救助的家庭,那這樣算是功德還是罪業?
: 不太明白,所以請問諸位大德一下...
: p.s.: 我的想法是: 強盜犯下罪業在先,所以他把搶來的東西捐出去也不算功德,
: 我的想法正確嗎?
底下寫的也許會有些離題,引用的也不夠精確,不切中原PO想要的答案,
因此請大家隨便看看,能瞭解我想闡述的就好。 ^_^
---start---
這個問題似乎漏掉了描敘強盜布施當時的狀態。
因為我想大家都知道,布施有分清淨施與不淨施,對學佛的弟子而言,
清淨施才有意義,不淨施縱使有所善報,但如此的善報,於茫茫生死大海中,
無異是曇花一現。
那什麼才是清淨施呢?
《佛說布施經》
爾時舍衛國王白佛言:「世尊! 我等云何而行布施?」
佛言:「大王!若求勝妙福報而行施時,
慈心不殺,離諸嫉妒;正見相應,遠於不善;
堅持禁戒,親近善友;閉惡趣門,開生天路;
自利利他,其心平等。若如是施,是真布施,
是大福田。」
若強盜在布施的當時,已符合這些條件的話,我想才有真實的功德,否則套一句
達磨法師的話,「此但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影之隨形。雖有而非實。」
所以總結來說,並無有功德。 :p
PS:亦可參考《佛說分別布施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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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原非障 實為修道根 所修亦不執 次第斷毒塵
是故佛所證 喻為金剛心 頂禮諸聖眾 灑我以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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