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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將昨天所講的簡單摘要說明如下:佛陀提出中道是在初轉法輪的時候,不過那不是 哲學的觀念,而是一種修持的方便,不可以走縱欲的極端,也不能落入禁欲的苦行,以便 維持適當的色身可以修行。後來佛的開示,人們就以三法印或四法印,來檢定一切教法是 否屬於佛法,其中的無我、空也就是中道的見解。一直到了龍樹菩薩從天界、龍宮取回佛 陀所說的大乘經典,再對大乘《般若經》、《寶積經》、《華嚴經》、《方廣經》等融會 貫通之後,就撰寫《中觀論頌》——《根本中觀論頌》,而成為中觀派的基本經典。經過 提婆及以後的歷代大師佛護、清辨、月稱,根據龍樹菩薩的《根本中觀論頌》而發展成兩 個主要中觀派別:自續派、應成派。中觀宗所蘊含、所解釋的性空緣起的道理,是一切佛 法的核心;雖然各個宗派對於空性和中道的解釋、見解不一樣,卻都以中觀的中道見為極 致,以上是昨天仁波切開示的摘要。 諦有、自性有、自相有 仁波切昨天提到三個名相非常重要,有利於我們研究中觀的理論,第一個名相是實相 或諦有,意為真實存在或是獨立存在,不必依靠其他因緣,自己就可以真實存在,確確實 實的存在。在因明學上屬於所立法。第二個名相是自相有,意為以自己的自性或特性而存 在。這裡的相不是現象、外相、表相的意思,而是指特相,一個法的特殊性質稱為特相, 也就是與其他法所不共獨有的特徵。第三個名相是自性有,一切法的自性,自己的性質, 自己本具有的特性,稱之為自性有。諦有、自相有、自性有,三者的用字意義到底有何差 別呢?應成派中觀裡說:其實這三個名相是相同的含義,應成派中觀都要遮、都要否定, 破眾生所偏執的這三種有。昨天已經交代了中觀思想的一般背景,列舉了若干經論,尤其 提到龍樹菩薩的著作,以及後代大師對龍樹菩薩著作的注疏,今天我們就專門探討中觀思 想,也就是如何證空性的問題。要了解中觀見,最重要的,首先就是認知我們所要遮的( 否定的)對象是什麼,唯有找出所要否定的法,我們的修行才是走上正路。將我們所要遮 的法給否定了,自然就證空性了。 我們是否定心中的某一些法的存在,而不是否定外界的一切境界,因外界萬物其本身 是存在的,不可能被遮、被否定,如果要將確實存在的外境否定,那是違反真理。我們所 要遮的、所要否定的,實是我們心中對外境所執持的見解。例如,在我桌上有很多的花、 麥克風等東西,我要把它空掉很簡單,只要移開它,這桌上就空出來了,但中觀所要遮的 、否定的、所要破的並不是外物,因為這些現象確實存在,無法否定,中觀所要否定的是 人們心中對這些外境是否實存的見解。人們心裡充滿各式各樣的見解,也正是中觀所要破 的。例如:在黑暗的地方有一條各種顏色的繩子,因沒有光線就會誤以為是一條蛇。將繩 子錯認知為蛇,因而心中產生恐懼,造成一連串的反應——逃走、打牠、或殺死牠,這一 連串的反應,都是因為我們將繩子誤以為蛇所引起的,所以中觀所要否定的並不是這個顯 像(外界的現象),而是錯誤的認知。繩子顯像確實存在,即使在黑暗的地方,也會呈現 ,只不過因為黑暗而將它誤認為蛇,產生一連串反應。中觀是給我們一種正確認識,認識 到實相及真理。以暗室有繩的譬喻來說:如何得到真理呢?就是把燈光打開,打開燈光有 了光明,我們就可以確實認知那是繩子不是蛇,就不會有企圖逃走、打牠或殺死牠的動作 ,只要有光明就可以見到實相了。 中觀亦是這樣,它所要遮的,所要破的,所要否定的不是這些顯像,而是我們心裡對 這些顯像產生錯誤的認知。在中觀的見解上,這就是凡夫所執著的人我和法我。人我是我 們錯以為有一個自性有的我,法我就是以為萬法有一個以自性有存在的法。中觀並不否定 人我、法我顯像的存在,而是否定人對於法是真實自性存在的錯誤認知。在暗室誤認繩子 為蛇的例子中,我們要去除恐懼,就必須見到實相。如果此時我們否定(遮)一頭象的存 在,並不能去除對於蛇的恐懼。修學中觀最首要的是了解我們所要遮的、否定的對象是什 麼,如果我們能證明蛇不存在,自然恐懼就會消失了,如果否定錯了,反而是另一種煩惱 。例如:要遮的是蛇不存在,而不是繩子的自性,簡單的說,我們要否定的是蛇的存在而 不是繩子。 修空性的次第 在修空性的過程裡有兩個次第,第一是要體證補特伽羅無我,我們要遮的、否定的是 誤以為有一個我存在的錯誤觀念,證得我空後,進一步要去遮、否定一切法自性有的錯誤 見解。什麼是補特伽羅?就是自我或我執,對於我的執著,譬如:我在讀書、我在說話、 我在做事,有一個很堅實的我存在,獨立的存在,是不依於五蘊和合而成的存在,也就是 說我們因業力習氣的關係,總是以為有一個我離開五蘊而堅實獨立的存在。 當我們受到煩惱的影響時,會產生更強烈的我執、恐懼、瞋恨,例如:有一意外災難 來臨,就會引起相當大的恐懼,我會受傷、我會死,那時心中所呈現的是會受傷、會死亡 ,殊不知所謂的我是五蘊的組合而已,可是在恐懼之中,我們沒有見到真實的現象,而真 實的現象並沒有一個獨立堅實的我,所受傷的也不是我而是五蘊。又比如說:當我們受到 攻擊侮辱時,也會感到我受攻擊、受侮辱,強烈的憤怒因而產生了,腦子裡所呈現的並不 是法的真實相,而是受習氣、煩惱所影響而產生對於我的錯誤認知。 首先我們來談人(補特伽羅)空,月稱曾用譬喻來推證車子非自性有,也就是用非自 性有的論證方法來達到補特伽羅無我的體悟。車子是由馬拉著,在當今馬車已少見了,我 們用車子或摩托車來譬喻:我擁有一部賓士車就很高興、很驕傲,此時心中所呈現的影像 是我有一部車子,而我們卻沒有看到車子的實相,以為車子是這麼堅實獨立地存在。如果 加以追究觀察時,發現車子並非自性有,非堅實獨立存在的,此時稱之為見到實相,反之 就不是見到實相而誤以為有車子,中觀就是用這種辯證法來遮眾生對於一切法真實存在。 如月稱所說的例子:如果把車子自性有的錯誤觀念給否定掉了以後,那麼我在買車子、我 在開車、我擁有一部車子的高興驕傲情緒反應,自然就可以破除了。推而廣之,就可以去 體證一切法非自性有的知見,所以修空性、修中觀的第一要事,就是找出所要遮的是某一 個法、某一個境、某一個外物在心中所產生的影像,而不是去遮某一個法顯像的存在。簡 言之,破除心中對於法自性有的錯誤認知。 問題討論 問:空性本身是有遮或無遮?龍樹菩薩及諸大師皆認為空性是無遮,請您開示其內涵。 答:是的,空性是無遮,如果我的了解正確,空性本身是無法否定的、無法破的。為什麼 ?因為空性確實存在,確實存在的法是無法遮的,只有認為法是自性有、堅實、獨立存在 ,那才是要遮的,一切法皆是空性,皆是非自性有,所以,空性是無法遮的。在佛教共有 十六種空是沒有辦法遮的,而所要遮的這些空,是自性有的錯誤觀念。印度外道所要遮的 是一切皆非,唯有自己的才是真實的。佛教的中觀見,不是遮這個現象的存在,而是遮現 象是以自性存在、自性有的錯誤觀念。空性是無遮,誤以為空性以自性存在,以自性而 有的觀念才要遮,而不是遮空性的本身。 問:修空性的次第是否如下:(一)當某件事發生時,先穩住因習氣而產生的瞬間負面情 緒。(二)冷靜地去注視事情的真相。(三)看到真相後,去練習此負面情感的來源。( 四)試將負面情緒轉化成正面想法。 答:第四個次第,如果在般若系統裡,並沒有要將負面情緒,變化為正面想法的修行方法 ,而是試著發展生起正面情緒。 問:空性及中道是一種不偏頗的行為,中道的「道」,是否是「因地道」的道? 答:是的,在比較粗的層次上來說,中道的「道」,是可說成因地道的道;精細的講,在 根、道、果這三分裡面,空性是屬於道,而證空性,也就是對空性的知見,所需要的智慧 或心,那就是根。果是什麼?這是兩者的融合,也就是證得法身。 問:我們應該到深山專修「止」、「空性」,又如何判定自己可以到深山專修? 答:到深山修行,決定於兩樣事情。第一:決心、發心。第二:包括三個層次:(一)了 解到世俗生活的過失,(二)真誠追求證得涅槃,(三)知道如何修。至於因緣,指的是 可以放下社會責任,包括對父母親的責任,對兒女、對親友、對社會該盡的世間責任。如 果還有世間責任在,是不應該放下世間責任的。佛法是可以在家修的,在世俗生活中亦可 以修持佛法。 問:目前是否還有人可至深山如實修?若沒有,什麼是目前紮實的修法? 答:是的,目前還有許多人到深山去潛修,同時,在很多國家裡,深山潛修的不一定是佛 教徒,還有其他宗教徒在山裡獨修。不過,修行法門有很多,到深山裡修,是針對初學者 。出家眾發心出家,捨下世俗生活的人,才需要這樣。如果有社會責任的人,是不應該到 深山獨修。雖然在家生活很忙碌,有很多社會責任,但一樣可以修得相當好,譬如:在藏 傳佛教裡,密勒日巴大師就沒有出家,照樣修得很有成就。佛陀時代,有位維摩詰居士, 也是在家人,是一位富有的商人,其社會責任非常重,就在繁忙的世俗生活裡面修空性, 亦非常有成就。 《維摩詰經》在大乘經典裡,是一部很重要的經典,目前已經有英文、藏文、梵文的譯本 。裡面描述維摩詰以在家身分及忙碌的社會生活,把空性修到很高的程度,甚至佛陀大弟 子中,那麼多的阿羅漢成就都抵不上維摩詰居士,尤其在維摩詰生病的時候,佛問他的弟 子:「誰去探病?」沒有一個阿羅漢敢去。這些阿羅漢聲聞弟子都說:「維摩詰居士是如 此的睿智、厲害,每次跟他說話,都會被他修理的。」後來,才有文殊菩薩去探病。文殊 菩薩和維摩詰居士之間的對談,就成為《維摩詰經》的內容。 所以,在家人證得的空性程度,不見得會比出家人差。此外,在西藏佛教裡,密勒日巴的 老師馬爾巴,也是在家人,是一位社會責任很重的人,他照樣能修空性。再說,功巴是阿 底峽的首座弟子,同樣是在家人,也把空性修得很好。簡言之:能夠到山裡專修,那是需 要因緣,需要決心。法門有很多,如果還有很多社會責任,在家照樣可以修。這是一個實 際的問題,我想多加幾句話:第一點:如果是真正發心,要放下世俗生活,到深山專修, 那一定可以辦得到,不過到深山修了幾個月,待不住,那麼這樣的發心就不真誠。第二點 :如果不能放下家庭生活、社會責任、世俗的生活,就以為不能到深山裡專修,並不是真 正的理由。也就是說,雖然有家庭生活、世俗生活、社會責任,照樣可以修持佛法。所謂 修行之意,是要我們身、語、意都能合乎佛法,都能讓自己把工作做得很好。所以,家庭 生活、社會責任並不應該當作我們不修行的藉口,不應該使我們洩氣或讓我們喪失修持佛 法的勇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ool810 來自: 58.99.10.95 (09/06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