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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發生不幸時,常會有人說某人一定是前世造了惡業, 所以這輩子才會有惡報。類似這樣的言論讓很多人對佛法產生嗔心, 無論是不是真的,這樣的言論是很不妥當的。 而且,壞事不一定全部都來自於以前的惡業, 舉「班迪達」寫的「解脫道上」35頁第1段給大家參考。 還有另外一種邪見-將現在一切的好與壞,歸諸於過去的業(行為), 稱為「宿作因見」(pubbekatahetu-ditthi)。我們不能把個人應盡的責 任也推諉給過去的業。舉例而言,色法的生起便有四種原因,即業、心、 時節和食物,過去的「業」不是唯一的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39.114
cool810:我想dato大的意思應該是要避免把受難者當 58.99.10.95 10/03 14:53
cool810:成是罪有應得、死有餘辜。那這樣社會上作 58.99.10.95 10/03 14:54
cool810:奸犯科的人也可以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說是在 58.99.10.95 10/03 14:55
cool810:討前世的債,受害者都是罪有應得。如此一 58.99.10.95 10/03 14:55
cool810:來就變成是佛法所要駁斥的宿作外道了。 58.99.10.95 10/03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