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ds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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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被人欺負也有錯嗎?輪迴一問....
時間Fri Nov 6 02:06:04 2009
※ 引述《qeagle (任性做自己真難)》之銘言:
: 但我無法理解,為什麼上輩子我被人家欺負了,所以我這輩子要變成壞人來欺負別人啊
: 弱者是罪惡嗎,否則為什麼上輩子被欺負的人這輩子要變成壞人來做壞事呢?
: 還是這是通靈者亂搿
以下引自覺悟之路一書
斯里蘭卡 那爛陀 長老(Narada Mahathera)/著
學愚 法師/譯
非一切依業
業力是產生形形色色不等的主要原因。
雖然佛教把這些不等差異歸結於業的運作規律,但是,並不主張所有一切皆為業的作用。
業力之說固然極為重要,
但是,它只不過是佛教哲學所闡述的二十四種因緣(paccaya)之一。
佛陀駁斥了‘一切苦樂無記之受皆由前業所定’的錯誤觀點,
他說:
“若如此,因前業,人們將行凶、偷盜、邪淫、妄語、謗語、綺語,貪、嗔、邪見,
那麼,
把前業作為根本因素,
他們既沒有希望,也沒有能力,更沒有必要奉行或戒除這等事情。”
這段至關重要的經文反駁了一切物質現象和思想皆來源於過去業力的學說。
如果說,我們現在的生命完全由過去行為所造作或控制,
那麼,
業的學說就與宿命論,前生注定論,或命中注定論等同無異了。
一個人將沒有自由來造就自己的現在和未來。
果真如此,意識的自由將會成為一種荒謬之談,生命象一臺徹頭徹尾的機械器具。
我們是由操縱、主宰我們命運的萬能上帝所創造,
或者說,我們是由不可抗拒的業力構造,
它獨立運作,不受我們任何自由行為影響。
它注定了我們的命運,掌管我們的生命過程。
從根本上說,這兩種學說是一模一樣的,
所不同的僅是上帝和業兩個用詞的不同,
一方可輕而易舉地被另一方所代替。因為這兩種力量的最終運作方法都是相等的。
這是宿命論說,不是佛教的業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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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215.162
※ 編輯: pds1 來自: 122.120.215.162 (11/06 02:09)
推 thinkmema:我那篇寫的很清楚了 203.67.8.174 11/06 05:54
推 jodawa:pds1我對這篇內容很有興趣,可以請教您佛陀 140.119.27.41 11/09 16:39
→ jodawa:駁斥宿命論的說法出自何經何處嗎?感恩 140.119.27.41 11/09 16:40
推 qeagle:其實合理,因為既然有因果,就代表有先後.. 114.43.16.189 11/09 20:01
→ qeagle:所以本來就不可能所受樂受苦,都是有前因的 114.43.16.189 11/09 20:01
→ qeagle:必然有些是"隨機"或"自由意志"產生,但我很 114.43.16.189 11/09 20:02
→ qeagle:好奇其餘二十因緣是什麼,出自何經典呢? 114.43.16.189 11/09 20:02
→ pds1:24因緣的說法應出自「阿毗達摩」(Abhidhamma 122.120.213.90 11/10 00:54
→ pds1:可以搜尋一下 122.120.213.90 11/10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