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ndyCheeks (Free and easy wandering)》之銘言:
: ※ 引述《datoguo (秋)》之銘言:
: 職業道德
: http://www.ddmusa.org/ddmba_HQ/chinese/FAQ_Print.asp?QID=9
: 從一個學佛人來看 聖嚴師父說:
: 至於商業的種類,古時有謂三百六十行,在現代工商業社會,可能超過三千六百行。
: 不過,身為佛教徒有個原則,即凡是殺業、淫業、盜業、賭博和妄語,乃至於酒類等
: 的買賣,都應避免;但是不能斬釘截鐵說某種生意不能做。比如開電影院,專門放映
: 誨淫誨盜的影片,當然不可;若是放映藝術性、教育性和娛樂性的影片,則屬於正業
: 。至於販賣糧食,只需以所賣的終究是供人食用,或是加工後用於工業的動機即可;
: 即使別人買去餵畜牲,也是為了供給眾生吃的,我們本身並未從事殺業。當然,自己
: 如果明知飼料是供養豬場養雞場之用,可以考慮改行或改變銷售的物品。總之,佛教
: 不鼓勵殺業也不從事殺業,凡與殺業有關的,應該避免。
那殺業的定義呢? 是殺生戒
而不殺生戒的重心在不殺動物,故要符合殺生。
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知是人或動物之生命,
2.預謀而有殺念,
3.殺死
一個虛擬的遊戲,使用者砍死一隻怪物,這個事實在第一點就有問題了。
他哪裡是生命了?而使用者是預謀殺死一個生命嗎?
你怎麼可以說殺死一個不存在的虛擬東西,不配稱為生命的虛象等於殺業?
這個使用者不過是浸於一個不存在的妄像並從中獲得樂趣,他甚至符合殺生定義都有問題
那何能說明遊戲是助長人殺生的競技場?殺業何在?
那麼使用者有業的問題嗎?還是有,但並不是殺生的身業
頂多是在念頭的意業,姑且不論是否為殺生,而是對虛無的虛擬物品從事暴力的執念。
從一個佛教徒來說,這樣的遊戲若使自身陷入執著於暴力下的輸贏執念
而產生貪欲、嗔恚,而沉溺於遊戲的妄相。那對使用者來說,應要教導他的是要
認清這些執著的起源是來自自身的三毒,而且很可笑的這三毒的客體是一個虛擬的數字
何必為一系列的數字增減而煩惱? 而認清遊戲的本質,進而跳脫暴力、輸贏執念
這才是符合佛法的勸導,而不是片面的說這個產業是壞的,要禁絕
那對使用者來說她還是跳脫不了因意業煩惱的無明,把遊戲汙名化也無法救他。
: ..........................................
: 無論設計師信不信仰佛教
: 他本來就應該想想他設計的產品對消費者到底是否是害多於利
: 如果設計線上遊戲 內容都是一些暴力或色情
: 請問這種遊戲對小孩來說 有什麼好處?
: 對一個大人來說 多數認知分得清現實與虛擬
: 知道遊戲機適度的玩就好 不該沉迷
: 但是對一個小孩子而言 有這些判斷能力?
同樣,要宣導的是要小孩認清執念,而不是因此認為設計師助長造業。
因而抨擊設計者,認為他是助長人造意業的罪。
佛家會主張因為淫慾而歧視妓女之流,認為她助長世人淫慾而下地獄媽?
不對吧。而是會勸導世人要拋開淫慾,從而脫離慾念煩惱而進入更高的精神清明狀態
歧視妓女並不會對世人拋棄執念與無明而有所幫助。
我希望你不會因為菩薩畏因論而合理化你對職業的歧視。
而且歧視並不能解決世人的意業問題。與其批判職業並要求世人不應玩遊戲
不如宣導世人要拋下意念與三毒,進而使世人自己認清而少玩遊戲與陷入妄相。
歧視與認清,我想各位很容易能了解何法為易,何法反為法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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