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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ndyCheeks (Free and easy wandering)》之銘言: : ※ 引述《datoguo (秋)》之銘言: : ------------------------------------------------- : 如果有人說,歌、舞、音樂、戲劇等演藝,是自娛娛人,能帶給人們歡笑,是有 : 貢獻的,會有好的福報,這樣的觀點,就是邪見了。邪見比錯誤的行為影響更深 : 遠,因為邪見者不知道自己所做是錯的,就沒機會改正,會一直錯下去的,所以 : 經中都說,邪見者墮地獄、畜生二途。 這點要強調的是,邪見是指:寫作自娛娛人會有好福報→不會墮地獄 這的確是和佛教教義相左... : 與這個故事類似的,還有《雜阿含第九○八經》、《相應部第四二相應第三經》 : 、《別譯雜阿含第一二三經》的破斥戰士奮勇作殊死鬥,死後得以因此生天的邪見 : 。佛陀以在麻繩上澆水,能使麻繩更緊,來比喻帶著貪、瞋、癡的歌舞戲劇表演, : 只會強化貪、瞋、癡對眾生的束縛。同理類推,想以任何帶著貪、瞋、癡之事,來 : 止息貪、瞋、癡,可以說都是邪見妄想了 這點是要在『讀者會受作者影響→產生貪、瞋、癡妄念邪見』才會成立 難道人看了三島由紀夫的《金閣寺》,就真的相信有個小孩去過金閣寺,但發現和想像 不符,所以就生了瞋念一把火燒了金閣寺嗎? 會進一步想去日本效仿燒了金閣寺嗎? 歌舞戲劇表演使人起心動念,而產生貪、瞋、癡妄念邪見,再怪罪是歌劇表演的作者 視為妖魔鬼怪,那就跟一個看《色‧戒》的湯唯脫衣,就起心邪念而出外強暴女孩 再怪罪說:『不是我的錯!誰叫李安導著那麼有暗示性的東西?讓我入於罪呢?』 跟一個在路上看到哺乳的母親,起心動念對母剝去衣物而強暴之 在怪罪說:『誰叫她要在大街上脫衣哺乳?那麼淫蕩被我幹也是應該!』 這種言論一樣,問題明明是讀者為何會起心動念動邪見?是怎麼樣的思維使他如此? 他應該要怎麼想才能歸於正見。 不思如此而單純的批評與怪罪作品與作者,起事者,那不叫勸導,那是歧視! 也難怪現今被叫末法時代了 一個宗教律法可以拿來評斷世間職業學問的貴賤,好壞,甚至影射其人會下地獄 而要符合佛法的作品才是對的。 那這種邏輯其實是對其他職業的歧視,偏見,甚至是一種思想的控制 也許末法並非是眾生墮落的結論,而更是應證某些佛學者拿佛法合理化歧視的結果 拿佛法評斷文藝作品的價值,再論作者會下地獄,這不僅是一種人身攻擊 也是佛教已經陷入一種我執的邪見的遺憾狀態 : : 2.小說及戲劇基本上是作者情感及種種觀點的紓發,其目的也不是某種道德教化, : : 其目的與本質,根本就與佛教不同, : : 不適拿佛教....或許應該說不適拿中國尊儒文化的傳統道德標準伐躂人家, : : 更用不著拿成為天人師的角度去看待小說及戲劇家, : : 因為其目的本來就與佛教的目的不同,更不是某種道德教化。 : : 寫小說或戲劇,跟當上師教化眾生,是兩碼子事, : : 用不著拿當天人師的標準去衡量小說或戲劇, : : 進而要求要寫說小說或戲劇一定要成就者才可行。 : : 我不認同淨空拿他自己的道德喜惡標準去伐躂小說及戲劇。 : : 而且將小說或戲劇等虛構內容過度延伸用其喜惡 : : 淨空最後的反對影劇系的論點,顯然是拿其喜惡標準伐躂影劇系的學術價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20.131 ※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14.42.220.131 (11/01 00:59)
datoguo:同意。 219.69.80.5 11/01 01:16
mgdesigner:不得不大推這篇!有見地 61.56.157.129 11/01 01:48
nn1975:推 111.255.0.17 11/01 16:09
dirak:講得真好。 61.227.117.172 11/02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