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psilin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評:「關於毘舍離耶舍比丘事件 …」2-2
時間Mon Oct 6 11:20:01 2008
※ 引述《yamola (草本-也是好學生)》之銘言:
: 捉金銀、白衣可閱讀律藏的看法,你就行個方便,做個總結吧。
我這一系列文,已經對此議題多次表明過我的立場了。
(若是板友沒能完整看過我的發文,
難免可能會斷章取義、望文生義地有所誤解。)
還恕我就不重複發文了。
: 另,根據我在泰國出家的學長說,他門搭車船是不收車資的,
: 出遠門也是會帶個小沙彌,比丘也是不捉金銀的。
《彌沙塞五分律卷‧17》:
「
盡壽不受畜金銀及錢是沙彌戒。」
《摩訶僧祇律‧卷29》:
「
盡壽不得捉金銀及錢持沙彌戒。」
《十誦律‧卷21》:
「
盡壽離受畜金銀錢寶。是沙彌戒。」
根據律藏規定,沙彌也是不能捉金銀的。
所以就算帶小沙彌出門,還是沒辦法真正避免手捉金銀的問題。
淨人制度可以解決手捉金銀的問題,
但淨人不一定需要的時候都會在場,
而且有時淨人會引發別的問題。
再說,機票固然不是金銀,但也算是有價票券;
南傳比丘出國留學、訪問臺灣、美國者所在多有,
也未必每次都是一大團出發,都有白衣隨團處理雜務。
我在臺北捷運上看到有來台留學的緬甸僧人,
悠遊卡也幾乎等於儲值貨幣了,不是?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指控僧人的意思。
我只是想說:問題並不是那麼單純。
套句印順導師的話:
「
如法如律,原是不大容易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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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epsilin 來自: 61.57.142.156 (10/06 11:28)
→ mormolyca:沒有指控僧人 卻給一位阿羅漢安上不少 140.129.166.1 10/06 13:27
→ mormolyca:違犯不妄語的行為 諸如"說三道四 陽奉 140.129.166.1 10/06 13:28
→ mormolyca:陰違 虛與委蛇" 等等...... 140.129.166.1 10/06 13:28
→ mormolyca:因為事情不單純就可以如此來指控阿羅漢? 140.129.166.1 10/06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