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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舍長老在《大史》中的記錄是位三明六通具足的大阿羅漢, 但是審視完你的長篇大論之後, 卻發現此位大阿羅漢在你的註解之下成了如此之人: 1.說三道四 2.陽奉陰違 3.犯戒落跑 4....... 一位佛教的大阿羅漢聖人可以被詮釋成近乎個小孬孬, 這可是顛覆了佛教兩千五百年來的歷史了, 真的很建議你儘快將此篇文章整理投稿, 佛教歷史的改寫就靠你了。 ※ 引述《pepsilin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之銘言: : 學佛者大多聽說過引發毘舍離集結的耶舍比丘事件。 : 最近聞有學友認為,此事件為世間常行「多數暴力」之一例; : 對此,我有些不同見解。 : 且先回顧整個事情的經過。 : 《彌沙塞部五分律‧卷30》: : 「彼諸比丘常以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盛滿缽水。集坐多人眾處。 :  持缽著前以為吉祥。要人求施。 :  時諸白衣男女大小經過前者。便指缽水言。 :  此中吉祥。可與衣缽革屣藥直。 投錢入水做佈施便可清淨宿業得吉祥? 此與中古世紀天主教教廷販售贖罪卷又有何異? :  有欲與者與之。不欲與者便譏呵言。 :  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 :  設人自與不應眼視。而今云何作此求施。 連當時路過的路人甲都知道「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 東方比丘卻依然故我? 如此容易招人非議、譏嫌的舉止是世尊制戒的原則之一。 :  時長老耶舍迦蘭陀子。在彼獼猴水邊重閣講堂。語諸比丘言。 :  汝莫作此求施。我親從佛聞。若有非法求施施非法求二俱得罪。 :  語諸比丘已。復語諸白衣男女大小。 :  汝等莫作此施。我親從佛聞。若非法求施施非法求二俱得罪。 耶舍長老基於慈悲而勸戒東方比丘乃至白衣, 此等佈施是不合佛制,佈施者(白衣)及受施者(比丘)都違反戒律得罪。 如此保護白衣及比丘的慈悲作為, 在你眼中卻成了耶舍長老犯戒? :  彼諸比丘得金銀錢已。語耶舍言。大德可受此分。 :  答言。我不受非法求得施分。 :  復語言。若不自受可以施僧。 :  答言。我既不受云何施僧。 :  於是諸比丘便以耶舍前教白衣為罵白衣。與作下意羯磨。 :  羯磨已耶舍言。 :  我親從佛聞。若僧與作下意羯磨。應差一比丘為伴謝諸白衣。 :  諸比丘便白二羯磨差一比丘伴之。 :  耶舍即將至白衣所。正值五百優婆塞聚在一處。便語之言。 :  諸君當知。是法我說是法。非法我說非法。 :  是比尼我說是比尼。非比尼我說非比尼。 :  是佛教我說是佛教。非佛教我說非佛教。 :  我先所說使諸優婆塞瞋。今來謝過。 :  諸優婆塞皆大驚言。 :  大德。何時為我等說是法是比尼是佛教。使我等瞋而來見謝。 此處耶舍為自己日前言行引起優婆塞們瞋恨而來謝過, 文末跋耆比丘詢問陪同耶舍前往謝過的比丘此事, 陪同的比丘也證實耶舍已確實的在優婆塞們面前謝過了。 但是被謝過的優婆塞們卻覺得莫名其妙, 因為優婆塞們根本不認為耶舍當日的勸戒引起他們瞋恨, 經典中也記載了跋耆比丘指控耶舍「教(導)白衣(是)為罵白衣」, 可見得下意羯磨的罪名,根本是「莫須有」的指控, 況當日耶舍是「我親從佛聞」而大發慈悲的勸戒東方比丘與優婆塞們此舉違犯戒律, 何來的「教白衣為罵白衣」罪名? 這不是多數暴力是什麼? 耶舍在謝過之後進而開示優婆塞們世尊教法, 告知這些優婆塞們連路人甲都知道的「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典故何來, 為何會遭致你如下引述「說三道四」、「陽奉陰違」的譏嫌?  「然而,耶舍比丘到了白衣面前後,   表面上說的是要為自己說錯話而懺謝,   實際上卻反過來引經據典來對白衣說三道四。」  「耶舍比丘不滿跋耆比丘等人公開乞金銀的行為,這是一回事;   但耶舍比丘陽奉陰違,不遵守合法羯磨的處置,這又是另一回事;:  耶舍更語諸人言。 :  世尊一時在王舍城耆域菴羅園。 :  時瓶沙王諸大臣共集王門作如是議。 :  沙門釋子應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時彼眾中有一大臣名珠髻語眾人言。 :  勿作此議。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即以此事往白世尊。我之所說將無過謬。 :  佛言。汝之所說正得其中。 :  所以者何。我常說此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復白佛言。 :  唯願世尊。遣告眾人令知非謬。 :  佛言大善。又告珠髻。 :  譬如日月為煙雲塵阿修羅四曀所蔽不明不淨。 :  沙門婆羅門有四種曀亦復如是。 :  或不斷愛欲行於婬法。或耽酒食不能除斷。 :  或專作邪命以自給活。或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若人以五欲為淨。是人則以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為淨。 :  若人以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為淨。是人則以五欲為淨。 :  若人依我出家受具足戒。而以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為淨者。 :  當知是人必定不信我之法律。 :  我雖常說須車求車須人求人隨所須物皆聽求之。 :  而終不得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耶舍說此已又言。 :  我先說是法非法是律非律是佛教非佛教是佛所說非佛所說。 :  諸優婆塞言。 :  我等於此語中無不信樂。 :  今毘舍離唯有大德。是沙門釋子。 :  願受我等盡壽住此四事供養。 在耶舍講解完連路人甲都知道的「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典故之後, 優婆塞們才驚覺原來他們之前都跟錯人了, 進而宣稱「今毘舍離唯有大德(耶舍)是沙門釋子」。 那跋耆比丘們被優婆塞們判為什麼呢? 經典就沒繼續多說下去了...... ^^; :  耶舍謝諸優婆塞已。與僧使比丘俱還僧坊。 :  跋耆比丘問僧使比丘言。 :  耶舍比丘已謝諸優婆塞未。 :  答言已謝。但諸白衣皆信其語。咸作是言。 :  今毘舍離唯有大德。已請盡壽四事供養。於我等輩無復宜利。 :  跋耆比丘復以耶舍前教諸比丘為罵僧犯波逸提。語言。 :  汝當見罪悔過。 :  耶舍答言。我無罪可見云何悔過。 :  跋耆比丘便聚集。欲與作不見罪羯磨。 :  於是耶舍便以神足飛往波旬國。」 耶舍謝過之後返回跋耆比丘處, 結果當跋耆比丘知道優婆塞們都認同耶舍的教法之後, 竟然又想安立另一莫須有的罪名於耶舍頭上, 指稱耶舍犯了「教(導)諸比丘(是)為罵僧」,強勢要耶舍認罪, 耶舍何不曾犯此罪過,當然也就不認為該認罪悔過囉。 這時精彩的來了, 我們看到跋耆比丘們聚集起來「欲與作不見罪羯磨」, 律典都說的很清楚了, 耶舍的行為根本就「不見罪」, 跋耆比丘們卻非要安他個罪名, 耶舍當然只好使用神通脫困囉。 再引述一下《大史》的說法:   他(耶舍)要求一個人陪伴,他便與那人一起進了城。   他向市民們解釋,他的話是符合教法的。   (跋耆比丘)聽了陪他一起來的那個人的話以後,跋耆比丘都來阻擋他,   不讓他走,還包圍了他的住房。   (耶舍)長老升到空中,來到憍賞彌停下來,   他速派使者到波婆和阿盤提一帶的比丘身旁。   而他自己走到阿護幹伽山,對身旁粗麻布衣的參浮鄉長老講了一切。 如此精彩的多數暴力戲碼上演, 何以可以被你錯誤的詮釋成:   「*[1;33m更以神足飛天逃避針對其行為的羯磨審議;    耶舍比丘的行為,難道只憑一句「對方多數暴力」就可以合理化了嗎?*[m」 我也是滿肚子的納悶...... ^^; : 耶舍比丘飛往西方之後,便稟請上座長老出來主持公道, : 也就是隨後的七百集結。這且表過不談。 : 就此記載而言,表面上似乎耶舍比丘被跋耆比丘等人以多數暴力脅迫, : 逼得不得已才逃回西方,找上座長老出面討公道。 : 但實際真的如此嗎?或許我們可以再深思一下: : 首先,耶舍比丘最先應跋耆比丘等人要求,進行「下意羯磨」。 : 下意羯磨,又稱「發喜羯磨」或「遮不至白衣家羯磨」。 : 根據《十誦律‧卷51》: : 「有五事故僧與下意。 :  1說佛過。2說法過。3說僧過。4說戒過。5作非威儀。 :  復有五事。僧與作下意。 :  6罵比丘。7道說比丘。8出比丘過。 :  9處處說他過。10使他不得施不得住處。 :  復有五事。僧與下意。 :  11罵白衣。12道說白衣。13出白衣過。 :  14處處說他過。15使白衣不得利失住處。 :  復有五事。僧與下意。 :  16比丘兩舌鬥他。17以比丘向比丘兩舌。 :  18以白衣向白衣兩舌。19以比丘向白衣兩舌。 :  20以白衣向比丘兩舌。」 : 若比丘不合理地得罪在家佛弟子, : 僧伽得經由羯磨決斷,要求比丘去向在家者懺謝。 : 跋耆比丘等人並非單憑多數暴力強迫行耶舍比丘作下意羯磨, : 而是根據僧律的規矩,先行羯磨,再要求耶舍比丘去向白衣懺謝。 : 既然連當事人的耶舍比丘也承認這次的羯磨處置, : 表面上也願意依處分而行,足見跋耆比丘等人的羯磨確然合法。 : 然而,耶舍比丘到了白衣面前後, : 表面上說的是要為自己說錯話而懺謝, : 實際上卻反過來引經據典來對白衣說三道四。 : 先不論耶舍比丘所引的經典是否合理, : 首先,既然耶舍比丘承認下意羯磨的合法性, : 則表示耶舍比丘承認自己的行為有瑕疵; : 耶舍比丘表面上順從合法羯磨的決斷,而前往五百優婆塞處“懺謝”; : 但實際上卻在白衣面前說比丘過,其行為並不合律。 : 《摩訶僧祇律‧卷14》: : 「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四事十三事。得波夜提。」 : 《摩訶僧祇律‧卷27》: : 「若為未受具足人。說波羅提木叉五篇名者。越毘尼罪。」 : 《彌沙塞五分戒本》: : 「若比丘。教未受具戒人經並誦者。波逸提。」 : 《式义摩那尼戒本》: : 「不得與未受戒人共誦法」 : 《四分僧戒本》: : 「和合僧集會。未受大戒者出。」 : 《解脫戒經》: : 「若比丘與未受具戒人同誦。波逸提。」 : 《鼻奈耶‧卷1》: : 「未滿五歲。非持律人。幸勿與之也」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9》: : 「毘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聞」 :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 : 「論云。三藏為言。律藏勝故。密故。唯佛獨說。 :  制必僧中。不許餘眾之所讀誦。非所學故。」 : 《分別功德論‧卷1》: : 「毘尼者。禁律也。為二部僧。說撿惡[僉*殳]非。 :  或二百五十。或五百事。引法防姦。 :  猶王者祕藏非外官所司。故曰內藏也。 :  此戒律藏者亦如是。 :  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故曰律藏也。」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 : 「此毘尼中說白衣不得聞。」 : 「僧事僧決」,這是僧團運作的根本原則。 : 耶舍比丘不滿跋耆比丘等人公開乞金銀的行為,這是一回事; : 但耶舍比丘陽奉陰違,不遵守合法羯磨的處置,這又是另一回事; : 更何況,耶舍比丘當著白衣面前,公開暗示比丘過,這更不合律制。 : 再談耶舍比丘向白衣們說嘴所引用的《摩尼珠聚落主經》吧。 : 印順導師:〈論毘舍離七百結集〉,《華雨集》,卷3 : 「在『波羅提木叉』中,沒有不得乞求金銀戒,而是不得受畜金錢。 : …… :  『摩尼珠聚落主經』……這一經文,還是著重在不應「受取」; :  因為可以受取(如衣缽等),也就可以乞求了! :  受取與乞求,在佛的律制來說,毫無差別。 :  西方比丘容許「淨施」的受取,而堅決反對清淨(水淨)的乞求, :  從『摩尼珠聚落主經』來說,可能是適應西方社會的一般要求, :  但忽略了適應於東方民族間的佛教情況。 :  總之,不得乞求金銀,是律無明文規定, :  規定的是『不得受取金銀』。 :  東方以為,既可以受取,就可以乞求。 :  西方卻容許受取,而不許乞求。」 : 再另外,印順導師也認為(前揭文): : 「在『戒經』中,與金銀有關的, : …… :  屬於尼薩耆波逸提的三戒是: :  不得受取金銀;不得出納求利;不得販賣。 : …… :  這可見比丘是容許持有金錢的; :  否則也就不會有販賣,出納求利了。 : …… :  原則上,比丘私人不應該持有金錢, :  而在人事日繁,貨幣越來越重要的社會中, :  事實上又非持有不可。 : …… :  律制的根本意趣,是不得私有,當然也不得乞求。 :  但在實際情況中, :  不得私有,已經過『淨施』而成為可以持有; :  不得乞求,當然也要演化為清淨的乞求了! :  跋耆比丘的乞求金銀, : …… :  這是公開的乞求;為眾的乞求; :  將布施所得的金銀,均平的分給比丘們。 :  這是在東方經濟的日漸繁榮, :  貨幣流通越來越重要的情況下, :  適應環境而有的新的作法。 :  西方的上座們,忘記了比丘不得受畜金銀的根本意趣, :  自己早已從『淨施』而成為可以受畜,看作如法如律。 :  對於不太習慣的公開乞求,心裏大不滿意, :  這是當時東西方爭執的主要問題。」 : 簡而言之: : 當時耶舍比丘所代表的西方僧團,其自身也收受金銀, : 只不過西方僧團不肯公開乞錢,同時也安排了「淨人」過水, : 使得信眾供奉的金錢,經過淨人的手,而變成僧團共同的錢。 : 甚者,若根據耶舍比丘援引說嘴的《摩尼珠聚落主經》, : 則就連西方比丘自己的收錢行為也不如法。 : 最後,當跋耆比丘提議召開羯磨, : 以處置耶舍比丘「教諸比丘為罵僧」的行為時, : 耶舍比丘不但不肯參與羯磨,還發動神足飛天逃跑。 : 「毘舍離城比丘公開乞金銀」是否合律?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 : 然而僧事僧決,出家僧眾的戒律問題,應該交由僧團行羯磨法處斷。 : 耶舍比丘表面上接受合法的羯磨處分, : 實際上陽奉陰違地對白衣舉比丘過, : 更以神足飛天逃避針對其行為的羯磨審議; : 耶舍比丘的行為,難道只憑一句「對方多數暴力」就可以合理化了嗎? : 僧事的運作,有佛制的程序法可依循。 : 固然在「捉金銀」一事上,耶舍比丘與東方僧團有著不同意見, : 但維持僧團運作的律法,並沒有因之改變。 : 耶舍比丘漠視西方比丘也收受金銀的事實, : 當著白衣面前說僧眾是非,更故意逃避合法羯磨的處分; : 這種事例,何以能成為反對“多數暴力”的根據? : 說真的,我很納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47.48
chuit:ㄚ天在毀謗阿羅漢啊! 59.117.96.125 10/01 01:04
chuit:還是毀謗一個戒臘一百多歲的長老阿羅漢 59.117.96.125 10/01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