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molyca (銀碗盛雪)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關於毘舍離耶舍比丘事件與多數暴力雜談
時間Wed Oct 1 00:56:06 2008
耶舍長老在《大史》中的記錄是位三明六通具足的大阿羅漢,
但是審視完你的長篇大論之後,
卻發現此位大阿羅漢在你的註解之下成了如此之人:
1.說三道四
2.陽奉陰違
3.犯戒落跑
4.......
一位佛教的大阿羅漢聖人可以被詮釋成近乎個小孬孬,
這可是顛覆了佛教兩千五百年來的歷史了,
真的很建議你儘快將此篇文章整理投稿,
佛教歷史的改寫就靠你了。
※ 引述《pepsilin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之銘言:
: 學佛者大多聽說過引發毘舍離集結的耶舍比丘事件。
: 最近聞有學友認為,此事件為世間常行「多數暴力」之一例;
: 對此,我有些不同見解。
: 且先回顧整個事情的經過。
: 《彌沙塞部五分律‧卷30》:
: 「彼諸比丘常以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盛滿缽水。集坐多人眾處。
: 持缽著前以為吉祥。要人求施。
: 時諸白衣男女大小經過前者。便指缽水言。
: 此中吉祥。可與衣缽革屣藥直。
投錢入水做佈施便可清淨宿業得吉祥?
此與中古世紀天主教教廷販售贖罪卷又有何異?
: 有欲與者與之。不欲與者便譏呵言。
: 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
: 設人自與不應眼視。而今云何作此求施。
連當時路過的路人甲都知道「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
東方比丘卻依然故我?
如此容易招人非議、譏嫌的舉止是世尊制戒的原則之一。
: 時長老耶舍迦蘭陀子。在彼獼猴水邊重閣講堂。語諸比丘言。
: 汝莫作此求施。我親從佛聞。若有非法求施施非法求二俱得罪。
: 語諸比丘已。復語諸白衣男女大小。
: 汝等莫作此施。我親從佛聞。若非法求施施非法求二俱得罪。
耶舍長老基於慈悲而勸戒東方比丘乃至白衣,
此等佈施是不合佛制,佈施者(白衣)及受施者(比丘)都違反戒律得罪。
如此保護白衣及比丘的慈悲作為,
在你眼中卻成了耶舍長老犯戒?
: 彼諸比丘得金銀錢已。語耶舍言。大德可受此分。
: 答言。我不受非法求得施分。
: 復語言。若不自受可以施僧。
: 答言。我既不受云何施僧。
: 於是諸比丘便以耶舍前教白衣為罵白衣。與作下意羯磨。
: 羯磨已耶舍言。
: 我親從佛聞。若僧與作下意羯磨。應差一比丘為伴謝諸白衣。
: 諸比丘便白二羯磨差一比丘伴之。
: 耶舍即將至白衣所。正值五百優婆塞聚在一處。便語之言。
: 諸君當知。是法我說是法。非法我說非法。
: 是比尼我說是比尼。非比尼我說非比尼。
: 是佛教我說是佛教。非佛教我說非佛教。
: 我先所說使諸優婆塞瞋。今來謝過。
: 諸優婆塞皆大驚言。
: 大德。何時為我等說是法是比尼是佛教。使我等瞋而來見謝。
此處耶舍為自己日前言行引起優婆塞們瞋恨而來謝過,
文末跋耆比丘詢問陪同耶舍前往謝過的比丘此事,
陪同的比丘也證實耶舍已確實的在優婆塞們面前謝過了。
但是被謝過的優婆塞們卻覺得莫名其妙,
因為優婆塞們根本不認為耶舍當日的勸戒引起他們瞋恨,
經典中也記載了跋耆比丘指控耶舍「教(導)白衣(是)為罵白衣」,
可見得下意羯磨的罪名,根本是「莫須有」的指控,
況當日耶舍是「我親從佛聞」而大發慈悲的勸戒東方比丘與優婆塞們此舉違犯戒律,
何來的「教白衣為罵白衣」罪名?
這不是多數暴力是什麼?
耶舍在謝過之後進而開示優婆塞們世尊教法,
告知這些優婆塞們連路人甲都知道的「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典故何來,
為何會遭致你如下引述「說三道四」、「陽奉陰違」的譏嫌?
「
然而,耶舍比丘到了白衣面前後,
表面上說的是要為自己說錯話而懺謝,
實際上卻反過來引經據典來對白衣說三道四。」
「
耶舍比丘不滿跋耆比丘等人公開乞金銀的行為,這是一回事;
但耶舍比丘陽奉陰違,不遵守合法羯磨的處置,這又是另一回事;」
: 耶舍更語諸人言。
: 世尊一時在王舍城耆域菴羅園。
: 時瓶沙王諸大臣共集王門作如是議。
: 沙門釋子應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時彼眾中有一大臣名珠髻語眾人言。
: 勿作此議。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即以此事往白世尊。我之所說將無過謬。
: 佛言。汝之所說正得其中。
: 所以者何。我常說此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復白佛言。
: 唯願世尊。遣告眾人令知非謬。
: 佛言大善。又告珠髻。
: 譬如日月為煙雲塵阿修羅四曀所蔽不明不淨。
: 沙門婆羅門有四種曀亦復如是。
: 或不斷愛欲行於婬法。或耽酒食不能除斷。
: 或專作邪命以自給活。或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若人以五欲為淨。是人則以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為淨。
: 若人以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為淨。是人則以五欲為淨。
: 若人依我出家受具足戒。而以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為淨者。
: 當知是人必定不信我之法律。
: 我雖常說須車求車須人求人隨所須物皆聽求之。
: 而終不得受畜金銀珠寶及用販賣。
: 耶舍說此已又言。
: 我先說是法非法是律非律是佛教非佛教是佛所說非佛所說。
: 諸優婆塞言。
: 我等於此語中無不信樂。
: 今毘舍離唯有大德。是沙門釋子。
: 願受我等盡壽住此四事供養。
在耶舍講解完連路人甲都知道的「沙門釋子不應受畜金銀及錢」典故之後,
優婆塞們才驚覺原來他們之前都跟錯人了,
進而宣稱「今毘舍離唯有大德(耶舍)是沙門釋子」。
那跋耆比丘們被優婆塞們判為什麼呢?
經典就沒繼續多說下去了...... ^^;
: 耶舍謝諸優婆塞已。與僧使比丘俱還僧坊。
: 跋耆比丘問僧使比丘言。
: 耶舍比丘已謝諸優婆塞未。
: 答言已謝。但諸白衣皆信其語。咸作是言。
: 今毘舍離唯有大德。已請盡壽四事供養。於我等輩無復宜利。
: 跋耆比丘復以耶舍前教諸比丘為罵僧犯波逸提。語言。
: 汝當見罪悔過。
: 耶舍答言。我無罪可見云何悔過。
: 跋耆比丘便聚集。欲與作不見罪羯磨。
: 於是耶舍便以神足飛往波旬國。」
耶舍謝過之後返回跋耆比丘處,
結果當跋耆比丘知道優婆塞們都認同耶舍的教法之後,
竟然又想安立另一莫須有的罪名於耶舍頭上,
指稱耶舍犯了「教(導)諸比丘(是)為罵僧」,強勢要耶舍認罪,
耶舍何不曾犯此罪過,當然也就不認為該認罪悔過囉。
這時精彩的來了,
我們看到跋耆比丘們聚集起來「欲與作不見罪羯磨」,
律典都說的很清楚了,
耶舍的行為根本就「不見罪」,
跋耆比丘們卻非要安他個罪名,
耶舍當然只好使用神通脫困囉。
再引述一下《大史》的說法:
他(耶舍)要求一個人陪伴,他便與那人一起進了城。
他向市民們解釋,他的話是符合教法的。
(跋耆比丘)聽了陪他一起來的那個人的話以後,跋耆比丘都來阻擋他,
不讓他走,還包圍了他的住房。
(耶舍)長老升到空中,來到憍賞彌停下來,
他速派使者到波婆和阿盤提一帶的比丘身旁。
而他自己走到阿護幹伽山,對身旁粗麻布衣的參浮鄉長老講了一切。
如此精彩的多數暴力戲碼上演,
何以可以被你錯誤的詮釋成:
「*[1;33m更以神足飛天逃避針對其行為的羯磨審議;
耶舍比丘的行為,難道只憑一句「對方多數暴力」就可以合理化了嗎?*[m」
我也是滿肚子的納悶...... ^^;
: 耶舍比丘飛往西方之後,便稟請上座長老出來主持公道,
: 也就是隨後的七百集結。這且表過不談。
: 就此記載而言,表面上似乎耶舍比丘被跋耆比丘等人以多數暴力脅迫,
: 逼得不得已才逃回西方,找上座長老出面討公道。
: 但實際真的如此嗎?或許我們可以再深思一下:
: 首先,耶舍比丘最先應跋耆比丘等人要求,進行「下意羯磨」。
: 下意羯磨,又稱「發喜羯磨」或「遮不至白衣家羯磨」。
: 根據《十誦律‧卷51》:
: 「有五事故僧與下意。
: 1說佛過。2說法過。3說僧過。4說戒過。5作非威儀。
: 復有五事。僧與作下意。
: 6罵比丘。7道說比丘。8出比丘過。
: 9處處說他過。10使他不得施不得住處。
: 復有五事。僧與下意。
: 11罵白衣。12道說白衣。13出白衣過。
: 14處處說他過。15使白衣不得利失住處。
: 復有五事。僧與下意。
: 16比丘兩舌鬥他。17以比丘向比丘兩舌。
: 18以白衣向白衣兩舌。19以比丘向白衣兩舌。
: 20以白衣向比丘兩舌。」
: 若比丘不合理地得罪在家佛弟子,
: 僧伽得經由羯磨決斷,要求比丘去向在家者懺謝。
: 跋耆比丘等人並非單憑多數暴力強迫行耶舍比丘作下意羯磨,
: 而是根據僧律的規矩,先行羯磨,再要求耶舍比丘去向白衣懺謝。
: 既然連當事人的耶舍比丘也承認這次的羯磨處置,
: 表面上也願意依處分而行,足見跋耆比丘等人的羯磨確然合法。
: 然而,耶舍比丘到了白衣面前後,
: 表面上說的是要為自己說錯話而懺謝,
: 實際上卻反過來引經據典來對白衣說三道四。
: 先不論耶舍比丘所引的經典是否合理,
: 首先,既然耶舍比丘承認下意羯磨的合法性,
: 則表示耶舍比丘承認自己的行為有瑕疵;
: 耶舍比丘表面上順從合法羯磨的決斷,而前往五百優婆塞處“懺謝”;
: 但實際上卻在白衣面前說比丘過,其行為並不合律。
: 《摩訶僧祇律‧卷14》:
: 「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四事十三事。得波夜提。」
: 《摩訶僧祇律‧卷27》:
: 「若為未受具足人。說波羅提木叉五篇名者。越毘尼罪。」
: 《彌沙塞五分戒本》:
: 「若比丘。教未受具戒人經並誦者。波逸提。」
: 《式义摩那尼戒本》:
: 「不得與未受戒人共誦法」
: 《四分僧戒本》:
: 「和合僧集會。未受大戒者出。」
: 《解脫戒經》:
: 「若比丘與未受具戒人同誦。波逸提。」
: 《鼻奈耶‧卷1》:
: 「未滿五歲。非持律人。幸勿與之也」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9》:
: 「毘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聞」
: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
: 「論云。三藏為言。律藏勝故。密故。唯佛獨說。
: 制必僧中。不許餘眾之所讀誦。非所學故。」
: 《分別功德論‧卷1》:
: 「毘尼者。禁律也。為二部僧。說撿惡[僉*殳]非。
: 或二百五十。或五百事。引法防姦。
: 猶王者祕藏非外官所司。故曰內藏也。
: 此戒律藏者亦如是。
: 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故曰律藏也。」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
: 「此毘尼中說白衣不得聞。」
: 「僧事僧決」,這是僧團運作的根本原則。
: 耶舍比丘不滿跋耆比丘等人公開乞金銀的行為,這是一回事;
: 但耶舍比丘陽奉陰違,不遵守合法羯磨的處置,這又是另一回事;
: 更何況,耶舍比丘當著白衣面前,公開暗示比丘過,這更不合律制。
: 再談耶舍比丘向白衣們說嘴所引用的《摩尼珠聚落主經》吧。
: 印順導師:〈論毘舍離七百結集〉,《華雨集》,卷3
: 「在『波羅提木叉』中,沒有不得乞求金銀戒,而是不得受畜金錢。
: ……
: 『摩尼珠聚落主經』……這一經文,還是著重在不應「受取」;
: 因為可以受取(如衣缽等),也就可以乞求了!
: 受取與乞求,在佛的律制來說,毫無差別。
: 西方比丘容許「淨施」的受取,而堅決反對清淨(水淨)的乞求,
: 從『摩尼珠聚落主經』來說,可能是適應西方社會的一般要求,
: 但忽略了適應於東方民族間的佛教情況。
: 總之,不得乞求金銀,是律無明文規定,
: 規定的是『不得受取金銀』。
: 東方以為,既可以受取,就可以乞求。
: 西方卻容許受取,而不許乞求。」
: 再另外,印順導師也認為(前揭文):
: 「在『戒經』中,與金銀有關的,
: ……
: 屬於尼薩耆波逸提的三戒是:
: 不得受取金銀;不得出納求利;不得販賣。
: ……
: 這可見比丘是容許持有金錢的;
: 否則也就不會有販賣,出納求利了。
: ……
: 原則上,比丘私人不應該持有金錢,
: 而在人事日繁,貨幣越來越重要的社會中,
: 事實上又非持有不可。
: ……
: 律制的根本意趣,是不得私有,當然也不得乞求。
: 但在實際情況中,
: 不得私有,已經過『淨施』而成為可以持有;
: 不得乞求,當然也要演化為清淨的乞求了!
: 跋耆比丘的乞求金銀,
: ……
: 這是公開的乞求;為眾的乞求;
: 將布施所得的金銀,均平的分給比丘們。
: 這是在東方經濟的日漸繁榮,
: 貨幣流通越來越重要的情況下,
: 適應環境而有的新的作法。
: 西方的上座們,忘記了比丘不得受畜金銀的根本意趣,
: 自己早已從『淨施』而成為可以受畜,看作如法如律。
: 對於不太習慣的公開乞求,心裏大不滿意,
: 這是當時東西方爭執的主要問題。」
: 簡而言之:
: 當時耶舍比丘所代表的西方僧團,其自身也收受金銀,
: 只不過西方僧團不肯公開乞錢,同時也安排了「淨人」過水,
: 使得信眾供奉的金錢,經過淨人的手,而變成僧團共同的錢。
: 甚者,若根據耶舍比丘援引說嘴的《摩尼珠聚落主經》,
: 則就連西方比丘自己的收錢行為也不如法。
: 最後,當跋耆比丘提議召開羯磨,
: 以處置耶舍比丘「教諸比丘為罵僧」的行為時,
: 耶舍比丘不但不肯參與羯磨,還發動神足飛天逃跑。
: 「毘舍離城比丘公開乞金銀」是否合律?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
: 然而僧事僧決,出家僧眾的戒律問題,應該交由僧團行羯磨法處斷。
: 耶舍比丘表面上接受合法的羯磨處分,
: 實際上陽奉陰違地對白衣舉比丘過,
: 更以神足飛天逃避針對其行為的羯磨審議;
: 耶舍比丘的行為,難道只憑一句「對方多數暴力」就可以合理化了嗎?
: 僧事的運作,有佛制的程序法可依循。
: 固然在「捉金銀」一事上,耶舍比丘與東方僧團有著不同意見,
: 但維持僧團運作的律法,並沒有因之改變。
: 耶舍比丘漠視西方比丘也收受金銀的事實,
: 當著白衣面前說僧眾是非,更故意逃避合法羯磨的處分;
: 這種事例,何以能成為反對“多數暴力”的根據?
: 說真的,我很納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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