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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kker (微雨從東來)》之銘言: : 耶舍比丘有沒有當眾謝罪, 有吧?? : 但是他還是有理由說出他親從佛聞的法, 認為這是非法的 : 這跟阿難的作為有什麼不同 第一, 阿難尊者說話的對象是僧人; 而耶舍比丘說話的對象是俗人。 第二, 阿難尊者答辯的場合是在僧團會議上, 且是在迦葉尊者詰問的當下便進行說明; 而耶舍比丘是在執行會議決議時,才批評其它比丘的行為非法。 一個是在法庭上進行答辯, 一個是先承認判決後,才對不相干人說這個判決有問題。 這就是差別所在。 根據五分律的記載,跋耆比丘等人當時進行的是「羯磨」會議。 羯磨會議的判決,並不是採取多數決,而是採取全體決; 也就是說,除非參與會議的全體都同意,不然不能作此判決。 耶舍比丘既然有參與這場羯磨會議, 而這場羯磨會議又確實作成了決議, 因此,吾人可以推想:耶舍比丘在議決時,顯然並未反對此一判決。 耶舍比丘若不認同跋耆比丘等人的舉過理由, 大可以在羯磨會議上提出說明與異議, 甚至在議決時提出不同意見; 如此,都不會讓該場會議作成現在我們看到的決議。 但根據史料看來,耶舍比丘並未如此。 : 耶舍比丘說的是親從佛聞的法, 怎麼能說他說三道四 耶舍比丘當時說的不只是「法」,更是「戒律」, 是關於僧人與僧團運作的規矩。 各部派律藏均明文禁止對白衣說「波羅提木叉」。 「白衣不得聞律」這是各部派傳承下來的規矩。 由於「僧人可否受取金銀」的問題,恰恰就是屬於波羅提木叉的範圍; 因此,耶舍比丘當時根本就不該對白衣說那些內容。 : : 四、我無意批評耶舍比丘,信不信隨人。 : 都說到, 耶舍比丘開始說三道四, 這個份上了, 怎麼不算批評?? 您不信,也只能隨您了。 -- 知識天的公共論壇: Yahoo!分站:http://tw.myblog.yahoo.com/public-forum UDN分站:http://blog.udn.com/linpepsi Blogger分站:http://linpepsi.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5.210 ※ 編輯: pepsilin 來自: 140.112.155.210 (10/03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