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rulous (黃鰭鮪魚)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關於毘舍離耶舍比丘事件與多數暴力雜談
時間Fri Oct 3 12:01:05 2008
※ 引述《chuit (從菩提樹下走過)》之銘言:
: ㄚ天啊~ㄚ天!
(恕刪節部份內文)
: 絲毫不把《五分律》(僧團)的意見放在眼裡,
: 更進一步認定耶舍尊者犯戒?此是謗僧!
: 請問ㄚ天! 你應不應該對你自己批評阿羅漢的行為懺悔?
: 請問ㄚ天! 你應不應該對你自己扭曲《五分律》的行為懺悔?
: 世尊曾說:無慚無愧,與諸禽獸無相異也!
: 你要當一個知善法的人,
: 還是要當一個與諸禽獸無相異的人呢?
您好:
不好意思,打擾一下對話!
在下看到這篇文末段文字時,
由前後邏輯及語意理解得到,本文作者的意思是:
如果沒有"依從"本文所說懺悔->"即為"無慚無愧->"且"根據世尊所說,與諸禽獸無異!
這樣的語句,無異是強迫性地希望別人聽從意見.....!
這樣的行文邏輯,
並無直接辱罵他人為"禽獸"(尚要符合諸"前提"才是"禽獸"),
所以昨天見文之時,在下本不擬以本版版規第四條干涉談話:
板規:4. 包含
針對個人、挑釁攻擊、不雅言詞等內容或標題的文章,將予以刪除。
但是老實說句公道話,這樣的行文方式確實是繞著彎子罵人,是有失
忠厚的表達方式.
已有與本事無關的版友針對於此,寫信來檢舉是"人身攻擊",並根據版規要求在下裁處!
故在下依權責表達個人意見.
個人意見表達如下:
chuit 版友實有能力將文寫得
理教俱足、公允,譬如今日所見諸文:
17983 + 10/03 chuit □ 評:「關於毘舍離耶舍比丘事件 …」1-1
17984 + 10/03 chuit □ 評:「關於毘舍離耶舍比丘事件 …」1-2
17985 + 210/03 chuit □ 評:「關於毘舍離耶舍比丘事件 …」1-3
那麼不妨在發文時,
儘量就是如理如法充份俱述即可,相信版友們自有公斷,
實在不用再追加前述提到的"呼告"、"
繞彎子罵人"...等"殺招"!
不然版友們閱讀後,生出
瞋、憎、疑、忌...等諸負面情緒想法,
已經直接間接
妨礙了法義的研討,反而不利!懇請考慮這方面的影響! <(_ _)>
以上文章 祈請於大眾
敬祝 一切義成
版僕 virulous 敬上
--
「積聚
皆消散,崇高
必墮落,合會
要當離,有生
無不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214.253
※ 編輯: virulous 來自: 140.128.214.253 (10/03 12:02)
推 nknuukyo:推 焦點被模糊 請先想自己的文字態度 118.160.67.20 10/03 12:04
推 thinkmema:眾生平等 203.67.101.146 10/03 13:04
推 Musasi:"呼告"、"繞彎子罵人",還有莫名的表情^^;;; 203.73.247.74 10/03 13:42
推 chuit:請問版主 那有人公開毀謗三寶 是否違反板規 59.115.50.23 10/05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