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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ugeon (eugeon)》之銘言: : 在這邊剛好看到P版友讀到律藏,我想剛好可以請教一下來進行解惑。 : 首先想請問P版友的身分是白衣或是僧人? : 然後對於「白衣不得讀律」的看法為何? 我當然是白衣。這無庸置疑。 但,若有人認為: 我既是白衣,何以又讀律藏? 則我想反問一句: 今日佛學界,有哪位學者敢不讀律藏? 再問一句: 板上幾位比較常出沒的板友,誰沒翻過律藏? 順便問一句: 現在若有出版社要發行律藏出版品, 中間所有的編輯、校對者,多少都會讀過其中文字; 總不可能每個編輯、校對者都是出家眾吧? 有些時候,律條雖然如此規定, 但現實不得不然。這很無奈。 比方談東西方僧團爭論「十事」最主要的「錢」吧: 我很願意相信:南傳僧人都想恪遵戒律而不捉金銀; 然而,「金銀寶物」的定義,會隨著時代而改變。 若將「金銀」的定義,咬死在「國家發行的合法貨幣」上, 那「國“外”發行的貨幣」算不算「金銀」呢? 例如,臺灣之前並未開放人民幣在境內兌換流通, 則人民幣對於臺灣僧人而言,算不算金銀? 又例如,中華民國從未承認過滿洲國與汪精衛政權所發行的貨幣。 則,對於當時的僧人而言,偽政權的貨幣,算不算金銀? 又,假設某小國最近推翻舊政權而獨立成新國,但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承認其政權。 該小國所發行的貨幣,對於全世界其它國家而言,根本就是廢紙; 則該小國的貨幣,又算不算金銀呢? 過去曾經發行,但現在已經廢止的貨幣(例如光復初期的舊臺幣), 既然現在已經失去法定貨幣的功能了,似乎可以不算金銀; 但看在集郵社或收藏家的眼中,那幾乎等於實際流通的紙鈔票。 且不論紙鈔。 本票呢?支票呢?折價券?兌換券?禮券?其它有價票券呢? 南傳僧人再怎麼精進, 也總不可能出門不摸車票、船票、機票、儲值交通卷吧? 有些南傳僧人來臺灣留學, 不也得照樣摸悠遊卡搭乘捷運? 別說悠遊卡不是貨幣啊! 儲值票券早就有貨幣的功能了。 倘若悠遊卡不算「金銀」,僧人手捉悠遊卡不犯戒, 那僧人可不可以手捉賭場的籌碼?(籌碼也不是貨幣啊!) 又可不可以使用信用卡? (信用卡本身不是貨幣,而且帳單可由白衣支付作為供養!) 套幾句印順導師的話吧! (〈論毘舍離七百結集〉,《華雨集》,第3冊) --------引用開始-------- 原則上,比丘私人不應該持有金錢, 而在人事日繁,貨幣越來越重要的社會中, 事實上又非持有不可。 沒有錢,有錢,都是夠麻煩的! 律制的根本意趣,是不得私有,當然也不得乞求。 但在實際情況中, 不得私有,已經過「淨施」而成為可以持有; 不得乞求,當然也要演化為清淨的乞求了! …… 這是在東方經濟的日漸繁榮, 貨幣流通越來越重要的情況下, 適應環境而有的新的作法。 無盡藏的制度,也是起源於毘舍離的。 西方的上座們, 忘記了比丘不得受畜金銀的根本意趣, 自己早已從「淨施」而成為可以受畜,看作如法如律。 對於不太習慣的公開乞求,心裏大不滿意, 這是當時東西方爭執的主要問題。 --------引用結束-------- 回來主題: 就我有限所讀過的律藏而言, 律藏只有規定:不得對白衣說律; 這包含了:教授律藏時,白衣不得在場。 「白衣不得聞律」六字,本身出自論藏,而非律藏。 《摩訶僧祇律‧卷14》: 「若比丘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四事十三事。得波夜提。」 《摩訶僧祇律‧卷27》: 「若為未受具足人。說波羅提木叉五篇名者。越毘尼罪。」 《彌沙塞五分戒本》: 「若比丘。教未受具戒人經並誦者。波逸提。」 《式义摩那尼戒本》: 「不得與未受戒人共誦法」 《四分僧戒本》: 「和合僧集會。未受大戒者出。」 《解脫戒經》: 「若比丘與未受具戒人同誦。波逸提。」 《鼻奈耶‧卷1》: 「未滿五歲。非持律人。幸勿與之也」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9》: 「毘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聞」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 「論云。三藏為言。律藏勝故。密故。唯佛獨說。  制必僧中。不許餘眾之所讀誦。非所學故。」 《分別功德論‧卷1》: 「毘尼者。禁律也。為二部僧。說撿惡[僉*殳]非。  或二百五十。或五百事。引法防姦。  猶王者祕藏非外官所司。故曰內藏也。  此戒律藏者亦如是。  非沙彌清信士女所可聞見。故曰律藏也。」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 「此毘尼中說白衣不得聞。」 嚴格而言,「禁止白衣聞律」是針對僧人的規定。 理由很簡單: 在三藏尚未文字化的時代, 只要出家眾不教,白衣就無從得聞。 回來思考釋尊制定此戒律的考量為何: 我不認為:「不准白衣聞律」係基於想讓僧眾壟斷佛學的考量。 律藏只關乎僧眾事務, 白衣多聽律藏,似乎也沒有什麼別的實際用處,不是? 因此白衣倒還不如別聽律藏,專心學經藏或論藏即可。 避免白衣分心,這或許是一個考量。 但我想釋尊制定此戒律的主要考量, 還是要維持「僧事僧決」的原則。 僧人行為若有錯,犯了戒,自有僧伽會議處斷; 犯過僧人只需如法悔過,便能還得清淨身。 只要能還得清淨身,仍舊還是合法僧人,得享僧團各種利益; 同時仍然應該受十方大眾供養禮敬。 白衣不得參與或旁聽僧伽會議。 這是因為擔心白衣智慧不夠,一聽到某僧人犯了某戒,便心生疙瘩; 儘管該僧如法悔過了,白衣仍然無法真心禮敬該僧; 甚至可能根據自己的偏見,而謗罵僧人。 沙彌(尼)尚且不得聞比丘(尼)戒律,更何況白衣? 比丘,只有比丘能舉過。 白衣既然沒有舉過的“權利”,又不適合動輒批評僧人, 則白衣似乎也沒有學律的必要了,不是? 我個人以為: 白衣讀律倒也無妨,但要看讀律的動機為何。 倘若讀律是為了增進對佛學的正見,則似乎並無不可。 但絕對要注意,千萬不可涉入實際僧團的事務之中; 尤其不應該對實際的僧事大放厥詞。 在世間法上, 任何人都不宜公開評論正在審理中的司法案件; 這是為了維持法官判案的公正性與獨立性。 就我個人而言, 我讀律的目的,不在於想要批評僧人, 而是想學習釋尊制律管理僧眾的智慧。 我相信: 釋尊對於管理僧眾的經驗與智慧, 絕對足以提供未來人類思考公共生活秩序的參考。 再次強調:我絕對無意批評耶舍比丘,信不信由人。 : 而當佛陀在世時,比丘「羯磨」也必須先清場, 僧團四種集會:「布薩」、「羯磨」、「滅諍」、「說法」, 除了「說法」一種我不確定外, 其餘四種集會,我知道都得先作“清場”的動作: 集會進行前,會先確認會中有哪些僧人曾犯過但尚未當眾悔過, 並先就這些被舉之過進行處分。 直到在場的僧人全都是無過的清淨眾了,才會開始進行集會。 至於「說法」是不是同樣得先清場? 由於我讀的律少,尚未讀到此類規定。 還請知道的板友指教一二。 -- 知識天的公共論壇: Yahoo!分站:http://tw.myblog.yahoo.com/public-forum UDN分站:http://blog.udn.com/linpepsi Blogger分站:http://linpepsi.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2.156
mormolyca:現版面上不正有位白衣藉著自己對律典的 61.217.246.127 10/04 15:33
mormolyca:胡亂詮釋來謗罵一位阿羅漢尊者嗎...... 61.217.246.127 10/04 15:34
mormolyca:"對實際僧事大放厥詞"的似乎也是該版友 61.217.246.127 10/04 15:36
mormolyca:印導對耶舍事件或有其見解 但也未曾因此 61.217.246.127 10/04 15:36
mormolyca:妄自安耶舍長老諸如"說三道四 陽奉陰違 61.217.246.127 10/04 15:37
mormolyca:虛與委蛇" 等指控 中外各佛學學者在討論 61.217.246.127 10/04 15:37
mormolyca:此一事件亦未曾見過此類批評耶舍之言論 61.217.246.127 10/04 15:38
mormolyca:何以PTT佛版容許這樣的謗罵阿羅漢行為? 61.217.246.127 10/04 15:38
krazyeriq:原波是說:對內修心,對外要實際。220.136.182.161 10/04 16:30
krazyeriq:就像佛說的,不合時宜的方法需要改變。220.136.182.161 10/04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