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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彌沙塞部五分律‧卷30》: 「時長老耶舍迦蘭陀子。在彼獼猴水邊重閣講堂。語諸比丘言。  汝莫作此求施。我親從佛聞。  若有非法求施。施非法求。二俱得罪。」 在此段記載中,耶舍比丘認為: 若比丘向信眾乞求金銀,則為非法求施; 若信眾對比丘布施金銀,則為施非法求。 而二者都得罪。 比丘不應受畜金銀, 這點可見於《摩尼珠聚落主經》(《雜阿含經‧911》), 亦可見於「盡壽不受畜金銀及錢」的沙彌戒、比丘戒條。 然而,「不得受畜」並不等於「不可乞求」。 根據印順導師〈論毘舍離七百結集〉(《華雨集》,卷3)認為: --------  在『波羅提木叉』中,  沒有不得乞求金銀戒,而是不得受畜金錢。  當時的西方比丘,雖引用這「不得受取金銀」學處(戒),  而其實是引用『摩尼珠聚落主經』  (『雜含』三二‧九一一;『相應部』四二‧一0)。  在某次王臣間的閑談中,摩尼珠聚落主以為:  釋子是不應乞求金銀的。  佛知道了,就告訴比丘們:  「汝等從今日,須木索木,須草索草,  須車索車,須作人索作人,  慎勿為己受取金銀寶物」。  這一經文,還是著重在不應「受取」;  因為可以受取(如衣缽等),也就可以乞求了!  受取與乞求,在佛的律制來說,毫無差別。  西方比丘容許「淨施」的受取,  而堅決反對清淨(水淨)的乞求,  從『摩尼珠聚落主經』來說,可能是適應西方社會的一般要求,  但忽略了適應於東方民族間的佛教情況。  總之,不得乞求金銀,是律無明文規定,  規定的是「不得受取金銀」。  東方以為,既可以受取,就可以乞求。  西方卻容許受取,而不許乞求。 -------- 印順導師考據認為: 各部派的律藏並未禁止「乞求」,而只禁止「受取」。 可惜,在耶舍比丘的時代, 東方與西方僧團,其實都有「受取」金銀的行為。 差別在於: 西方僧團通過「淨人」洗錢,將金銀歸入僧團無盡藏總管, 而東方僧團除了洗錢之外,還公然以「水施」方式乞求金錢。 (看起來,還真有點五十步笑百步的味道啊!) 姑且不論耶舍比丘在批評跋耆比丘時, 完全選擇性忘卻了「自己所屬的西方僧團也照樣收受金銀」此一事實; 誠如印順導師所言,各部派律藏並無禁止「乞求金銀」的行為。 那麼,律藏有無禁止白衣布施金銀的行為呢? 耶舍比丘說: 若白衣布施金銀給僧人,是「施非法求」,有罪。 但律藏基本上並未禁止白衣布施金銀。 各部派律藏所謂的非法施,指的多半是「前後施」。 例如《摩訶僧祇律‧卷27》: 「若居士居士兒。信心歡喜。作房施僧。  施僧已。還轉施眾多人。是非法施‧非法受用。  若施眾多人已。還轉與一人。是非法施……。  若施一人已。轉與眾多人。  若施眾多人已。轉與眾僧。是非法施……  施僧已。不轉與眾多人。  施眾多人已。不轉與一人。  是名如法施‧如法受用。  佛語羅[目*侯]羅。  前與者是施。後與者非施」 《四分律‧卷50》: 「云何非法施非法受非法住。  或有人自心喜樂作房。施一人已。復施眾多人。  是為非法施非法受非法住。  施一人已。復以施僧。亦如是。  施一人已。僧破為二部。施與已所同部亦如是。  施一人已。施與異部亦如是。  或有人自心喜樂作房。施眾多人已。復施眾僧。  是為非法施非法受非法住。  施眾多人已。僧破為二部。施已所同部亦如是。  施眾多人已。施與異部亦如是。  施眾多人已。施一人亦如是。  作房施僧已。轉施與餘人亦如是。  作房已。施已所同部亦如是。  作房已。施與異部亦如是。  是為非法施非法受非法住。」 《鼻奈耶》: 「世尊告諸比丘。有十非法施‧非法受‧非法用。  施一比丘已。奪持與二。是非法施……  施二已奪二與二。是非法施……  奪二以與多者。是非法施……  施多已奪與一。是非法施受用也。  施一已奪與二。  奪多施與僧。  與僧已。奪與他僧。  與二僧已。奪與比丘尼僧。  奪比丘尼僧已。與他比丘尼僧。  僧鬥作二分未合。奪一眾與一眾。  或助一。或不助一。是非法施……  前施是施。後施非施。」 《十誦律‧卷50》: 「佛以是事集比丘僧。語諸比丘言。  有十非法施‧十非法受‧十非法用。  何等十。已施一僧。轉與餘僧。是名非法施……。  若已施一比丘尼僧。轉與餘比丘尼僧。是名非法施……。  若已施三比丘。轉與餘三比丘。是名非法施……。 ……  前施是施。後施非施。」 各部派律藏所談到的非法施,多半指前後施。 因此,其實我對於耶舍比丘勸阻時所說的句子, 一直感覺很納悶。 我個人以為: 或許耶舍比丘用字不是很精準, 他主要還是想勸阻東方比丘當眾乞錢, 只不過話說得急了些, 把律藏沒規定的,說成了有規定。 我個人認為,這是人之常情,並沒有什麼好苛責的。 但顯然阿羅漢也是會口誤、話講得太急了些。 吾人應該去理解阿羅漢處事的原則及理由,並學習其中的道理; 但倒不必事事奉阿羅漢為權威, 就連阿羅漢放的屁也認定是香的。 不崇拜偶像權威,凡事依法依戒依律依理思考, 這才是釋尊所教的佛法。 -- 知識天的公共論壇: Yahoo!分站:http://tw.myblog.yahoo.com/public-forum UDN分站:http://blog.udn.com/linpepsi Blogger分站:http://linpepsi.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5.210 ※ 編輯: pepsilin 來自: 140.112.155.210 (10/02 15:17)
mormolyca:阿羅漢的屁香不香我是不知道 不過我第一 140.129.166.1 10/02 16:41
mormolyca:次看到有佛教徒聲稱佛教教團從事"洗錢" 140.129.166.1 10/02 16:42
mormolyca:這部份寫個論文應該又要改寫佛教歷史 140.129.166.1 10/02 16:44
chuit:如此磅僧謗法謗佛,吾等不應為也!! 220.128.189.18 10/02 18:03
TopoT:請問一下 受取金銀和乞求金銀到底有何差別? 118.167.67.9 10/02 21:23
bobju:大概差別在於"被動受取"跟"主動乞求"吧? 若 211.74.253.140 10/04 01:52
bobju:主動, 則代表有欲貪, 若被動, 或許較沒話說. 211.74.253.140 10/04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