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psilin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關於毘舍離耶舍比丘事件與多數暴力雜談
時間Thu Oct 2 11:59:17 2008
※ 引述《chuit (從菩提樹下走過)》之銘言:
: 在《五分律》的記載上,
: 我們可看出當時僧團認為耶舍尊者的行為是如法的,
: 同時也認定跋耆比丘的行為是不如法的。
坦白說,我不知道你chuit君這兩行中的「行為」二字,
指的各是哪些行為。
對我來說,我前文談的是:
「耶舍比丘勸阻乞──耶舍比丘離開毘舍離城」這段期間的事件。
這段期間,僧眾會議舉行過兩次:
第一次是「下意羯磨」,
第二次是「不見罪羯磨」;當然,第二次沒能開成。
耶舍比丘離開毘舍離城後,
不久便開始了東西方僧團的大辯論。
對於整體佛教而言,
「十事」遠比耶舍比丘的「不見罪」來得重要,
更何況,東方僧團連「十事」的辯論都輸了,
當時自然沒人再追究耶舍比丘「不見罪」這等小事。
因此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合理。
但,誠如前言,我前文談的是耶舍比丘離城前的事件。
之所以我會扣住這個時間點,
恰恰是因為chuit君之前所謂多數暴力論,就是發生在這個時間點。
chuit君認為:跋耆比丘等人,實踐了多數暴力。
但我認為:跋耆比丘等人依律進行合法羯磨會議,不能說是多數暴力。
如此而已。
耶舍比丘對白衣說律,這並不如法。
但既然當時僧團並未追究,吾人對此也沒有什麼好說的。
根據《島史》,跋耆比丘等人後來率眾欲圍攻耶舍比丘。
基本上,我對此倒頗有懷疑。
《五分律》是上座系的律藏集結,
而《島史》成書於四世紀,且為當年大寺派為拉抬自身地位而編集而成;
相對而言,《五分律》的可信度我認為較高。
《五分律》對此事件的記載只提到(卷30):
「
耶舍答言。我無罪可見云何悔過。
跋耆比丘便聚集。欲與作不見罪羯磨。
於是耶舍便以神足飛往波旬國。」
根據這三行,吾人看不出有無群眾暴力的成份。
就我而言,《島史》的傳說味道濃厚,
且有打壓東方大眾系僧團的政治考量,
因此,難免會有一些誇張或渲染的情節。
: ㄚ天你如何以一個「白衣」的身分,
: 高談闊論地批判耶舍尊者的行為是不如法的?
我沒有批判耶舍尊者的意思。
這點,我前文已多次澄清。
當然,不信者、愛亂戴帽子者,還請自便。
: 耶舍尊者當時的行為是「教導」白衣及比丘,並非「責罵」白衣及比丘,
: ㄚ天你如何能夠絲毫不尊重《五分律》(代表僧團)對耶舍此事件的意見,
chuit君此言,似乎有些邏輯上的矛盾。
五分律是律藏的集結,重點在於律條。
五分律的集結,並沒有針對耶舍比丘當時的行為作判斷。
能作判斷的,只有當時的羯磨會議或滅諍會議。
有沒有罪,是由法院裁判。
而法院不告不理,沒人告就沒有案子。
在司法上,很多涉訟金額很低的案件,根本沒進入法院大門。
這是為了節省司法成本,而是讓兩造雙方自己去協調。
但,法院沒審理,不代表這類事件沒作過。
所以chuit君的邏輯未必能成立。
當然,我只是就邏輯而言。
我並沒有指控耶舍比丘犯了什麼什麼罪的意思。
: 而自行認定耶舍尊者當時是「責罵」白衣及比丘,而非「教導」白衣及比丘?
至少,根據史料,
跋耆比丘等人認為耶舍比丘是“責罵”,
並以此為由,召開羯磨會議。
這場羯磨會議,耶舍比丘確有參與。
儘管我們無從得知會議討論的過程,
但從「耶舍比丘認可並同意執行會中決議」這點來看,
我不認為chuit君還有什麼可在這點上批評跋耆比丘等人。
: 難道ㄚ天你認為,
: 你的意見可以凌駕於《五分律》(代表僧團)的意見之上嗎?
好大的一頂帽子。哈!
: 你卻以一個白衣的身分,
: 不斷地推翻《五分律》(代表僧團)的意見,
chuit把國史館的紀錄,當成是法院的判決文書,
這樣的邏輯不太對吧?
再說,我也沒有要推翻什麼東西的意思。
了不起,我也只推翻了chuit君所謂的「多數暴力」四個字。
: 其一、是扭曲《五分律》的原意,是謗法!
您說是謗法,我也沒辦法說什麼。
反正是不是謗法,不都是您在說的?
: 更進一步認定耶舍尊者犯戒?此是謗僧!
您說是謗僧,我也沒辦法再多說些什麼。
我多次表明自己沒有這個意思,
您不相信,我也只能由您。
: 請問ㄚ天! 你應不應該對你自己批評阿羅漢的行為懺悔?
我並沒有批評阿羅漢的意思。
再者,我也不認為,阿羅漢一定是權威。
從可信的記載得知:
不同阿羅漢之間,同樣也會出現意見不合的時候。
當兩個阿羅漢的意見不合,甚至有所衝突時,
究竟哪個阿羅漢的意見才是“正確”的?
個人以為,僧事僧決。
當阿羅漢長老出現意見不合的情形時,
最好能通過僧團會議進行討論,並作成一致的決議。
但,在僧團會議召開前,
最好能為了顧全僧團集體的和諧而保持緘默。
相對於耶舍比丘的行為而言,
也許阿難尊者的行為更值得後人效法。
: 請問ㄚ天! 你應不應該對你自己扭曲《五分律》的行為懺悔?
您說的對。
如果我有扭曲,我當然應該懺悔。
當然,如果我沒有扭曲,我也就沒什麼好懺悔的,不是?
但,假設您與我都是僧人:
既然我自認無罪,
我猜想您大概會馬上聚眾,也要給我來個“不見罪羯磨”吧!
這種行為看起來倒很像跋耆比丘啊!
可惜我沒神通,無法飛天逃走;
最後大概只能被迫押著承認有罪,當眾懺悔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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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55.210
→ mormolyca:你文末的譬喻 不就是引跋耆比丘的多數 140.129.166.1 10/02 12:08
→ mormolyca:暴力為例嗎 ^^; 140.129.166.1 10/02 12:08
推 chuit:祝福你~ 220.128.189.18 10/02 12:09
→ mormolyca:既然不認為此一事件為多數暴力 又何在 140.129.166.1 10/02 12:09
→ mormolyca:文末引此為多數暴力的例子? 140.129.166.1 10/02 12:10
→ kennykou:你能飛走 就不會見罪你了.因為你是阿羅漢 59.125.178.113 10/02 12:11
→ pepsilin:反對多數暴力者作出類似行為 豈不荒謬反諷 140.112.155.210 10/02 12:16
※ 編輯: pepsilin 來自: 140.112.155.210 (10/02 12:19)
→ mormolyca:自己站在東方比丘的角度 硬要安耶舍長老 140.129.166.1 10/02 13:00
→ mormolyca:莫須有罪名的你 不就是一鮮明的例子 140.129.166.1 10/02 13:00
→ mormolyca:"不見罪羯磨"用的這麼順口 卻硬要認為 140.129.166.1 10/02 13:02
→ mormolyca:耶舍長老犯戒 這是哪一國哪一天的邏輯? 140.129.166.1 10/02 13:02
→ mormolyca:"說三道四" "說嘴" "陽奉陰違" 等等加諸 140.129.166.1 10/02 13:04
→ mormolyca:於耶舍長老身上的評語 又是誰在安立的? 140.129.166.1 10/02 13:04
→ mormolyca:請問你有何證量可以用如此文字評論耶舍? 140.129.166.1 10/02 13:06
噓 chuit:如此磅僧謗法謗佛,吾等不應為也!! 220.128.189.18 10/02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