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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psilin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之銘言: : 必須說明的是:我絕對無意批評耶舍比丘。 : 但僧事僧決,這是我相信的原則, : 而且顯然也是釋尊在管理僧團時的原則。 : 釋尊針對僧團運作,制定有明確的程序法,也就是僧律。 : 個人修行持戒,眾人修行依律,這是佛教的基本精神。 : 我個人對耶舍比丘並沒有惡意攻訐的意思; : 當然,信不信我,還由得各人了。 ㄚ天啊~ㄚ天! 你口口聲聲地不斷強調「僧事僧決」,並強調這是你相信的原則, 那麼我們來回歸《五分律》。 在《五分律》的記載上, 我們可看出當時僧團認為耶舍尊者的行為是如法的, 同時也認定跋耆比丘的行為是不如法的。 《五分律》是僧團所結集,自然代表了僧團的意見。 在你所認定「僧事僧決」的原則上, 《五分律》認為耶舍尊者的行為是如法的, 自然也就代表了僧團認為耶舍尊者的行為是如法的。 ㄚ天你如何以一個「白衣」的身分, 高談闊論地批判耶舍尊者的行為是不如法的? 甚至以「說三道四」、「陽奉陰違」、「犯戒落跑」等等不雅字眼, 來汙衊一個長老阿羅漢? 同時《五分律》(代表僧團)認為, 耶舍尊者當時的行為是「教導」白衣及比丘,並非「責罵」白衣及比丘, ㄚ天你如何能夠絲毫不尊重《五分律》(代表僧團)對耶舍此事件的意見, 而自行認定耶舍尊者當時是「責罵」白衣及比丘,而非「教導」白衣及比丘? 難道ㄚ天你認為, 你的意見可以凌駕於《五分律》(代表僧團)的意見之上嗎? 在你口口聲聲地不斷強調「僧事僧決」, 並強調這是你相信的原則的當下, 你卻以一個白衣的身分, 不斷地推翻《五分律》(代表僧團)的意見, 請問ㄚ天你的行為符合「僧事僧決」的原則嗎? 在ㄚ天你幾篇文章,除了牴觸「僧事僧決」的原則之外, ㄚ天的文字言論,已經觸犯了二個佛教戒律的重罪: 其一、是扭曲《五分律》的原意,是謗法! 其二、批評長老阿羅漢 耶舍尊者「說三道四」、「陽奉陰違」、「犯戒落跑」    絲毫不把《五分律》(僧團)的意見放在眼裡,    更進一步認定耶舍尊者犯戒?此是謗僧! 請問ㄚ天!  你應不應該對你自己批評阿羅漢的行為懺悔? 請問ㄚ天!  你應不應該對你自己扭曲《五分律》的行為懺悔? 世尊曾說:無慚無愧,與諸禽獸無相異也! 你要當一個知善法的人, 還是要當一個與諸禽獸無相異的人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46.182 ※ 編輯: chuit 來自: 61.217.246.182 (10/01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