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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制「淨人」之因緣   知識天指控西方僧團乃「鑽戒條的漏洞」透過「淨人」洗錢── 所謂「洗錢」是指將犯罪或其他非法手段所獲得的金錢,及其發生的收益, 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 知識天表示「淨人」非佛所制, 乃是西方僧團「鑽戒條的漏洞」,為受取金銀的「洗錢」作法。 然而,眾所皆知「淨人」乃是佛住世時所制, 不過知識天的「知識淺薄」才會妄下斷語,作出謗佛、謗僧的大妄語。 就現今的解釋, 「淨人」一般是指住在寺院中準備出家的居士而言。 他們大都已受三皈、五戒乃至菩薩戒,在寺中主要是隨學沙彌法、 服事三寶及學習基本的誦念等出家法。 有時居士雖尚不能出家,但卻有因緣暫住道場一段時日, 同時亦能服事三寶,也泛稱之為「淨人」。 就巴利文上來看,「淨人」(kappiyak?raka)意為「使適當的人」, 即為僧作淨,助成出家眾如法如律受用物品或行為清淨的意思。 就此即可看出佛陀為僧俗二眾設施淨人,令比丘可透過淨人, 如法地向施主取得資具,亦可維護僧團清淨,避免遭人非議。 同時,也為在家者透過擔任淨人,親近僧團、種植福田、聽聞佛法。 其利益有四:  1. 維護僧團清淨、名譽。  2. 比丘能如法獲得及使用資具,同時避免世間俗務干擾修行。  3. 使居士親近僧團、種植福田、聽聞佛法。  4. 為當時居士金錢佈施所做的權宜變通。   「淨人」的因緣最早見於《十誦律卷第34》: 瓶沙王(頻毗沙羅王)於竹園精舍見大迦葉尊者自行踏泥修房, 表示將與作人以事奉僧伽。後來王捕到五百盜賊,他問盜賊: 「你們如果能供給比丘,我就赦免你們的罪。」盜賊都表示願意。 王就安排賊眾在祗園精舍替僧眾作各種雜務,以免僧眾因作務而有過, 並於竹園附近作淨人聚落。…佛言: 「應立使淨人率,應教先作塔事、次作四方僧事、次作飲食事、次作可分物事。 次教與上座中座下座作,如是周遍一切僧作。 聽立使淨人主者,還立白衣中勤修能處分者。」這就是佛教「淨人」的起源。   從《摩尼珠聚落主經》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捉金銀等學處第18》中, 我們清楚地知道在佛住世時候,已有比丘公然乞施捉持金錢, 而佛對於比丘乞施捉持金錢的不認可,甚至採取堅決反對的立場, 那麼正信的佛教僧團自然不會悖佛所說而乞施捉持金錢以為淨。 ----------------------------------------------------------------------------- 世尊開許淨人為僧作淨   知識天指控西方僧團乃「鑽戒條的漏洞」透過「淨人」洗錢。 筆者聞後大詫:若誠如知識天所言,那麼自然是西方僧團的不是, 同時也表示現今諸國佛教僧團皆不如法、不如律。 然若非知識天所言,那麼知識天則犯「謗佛」、「謗僧」等重罪。   世尊雖斥喝六群比丘並明制: 「比丘不得乞施捉持金銀錢等,亦不得教唆他人接受,違者犯泥薩祇波逸底迦。」 但鑑於當時有長者欲以四事所需之金錢作布施,世尊亦權宜變通開許淨人為僧作淨: 佛住逝多林時,有占波國長者,多以精妙之物布施僧團,並作莊嚴精舍令僧結夏安居。 當時,有比丘向長者乞施衣料,長者表示願以四事金錢佈施僧團作衣, 比丘表示世尊制戒禁止乞施捉持金錢,長者則表示寧不佈施, 也不能以粗惡之物佈施僧伽。 世尊聞後自想:「所有敬信婆羅門長者居士等,喜歡佈施比丘與衣服等價之金錢, 我諸弟子只想得到衣物。我應另闢一項但書令所有比丘皆能獲得供養。」 於是對諸比丘說: 「若有在家人想要佈施與衣服等價之金錢, 應遣淨人(寺家人)或鄔波索迦(受三皈五戒之居士)代為接受、處理金銀供養, 並問淨人(寺家人)或鄔波索迦可否為處理四事供養佈施事宜, 答能者即委託處理,不得自行捉持、處理金銀,並當作四事供養觀想。」   儘管世尊曾經表示如無淨人可作如是語: 「具壽存念,我比丘某甲得此不淨物,當持此不淨之物換取淨財。」   然而,世尊亦說: 「如我為難所開方便,難去之後則不應再行,若再行者得惡作罪。」   (典見: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捉金銀等學處第18》)   就此顯見知識天宣稱比丘不得受蓄金錢,並非不可乞施一語, 意謂跋耆族比丘乞施金錢乃合法、合宜的權宜變通, 又妄自詭稱僧團乃「鑽戒條的漏洞」透過「淨人」洗錢。 實乃扭曲律藏所作的謗佛、謗法、謗僧的行為。 同時,知識天又稱佛滅後百年的東印度乃至現今社會,商業貿易盛行, 以四事供養僧團並不合宜,金錢供養乃是趨勢。 很顯然的,知識天這個說法並不成立。   實際上,跋耆族比丘只要遵行「淨人」為僧作淨, 即不會引發後續一連串破僧和合的慘事, 然而跋耆族比丘為何不願遵行世尊所開許的「淨人」為僧作淨? 就目前所見的經律上所載推測,恐怕並非單純順應商業社會, 而是為了個人貪圖金錢使用及享樂所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7.158 ※ 編輯: chuit 來自: 61.217.227.158 (10/06 19:42) ※ 編輯: chuit 來自: 61.217.227.158 (10/06 19:57)
poohkoala:那我們兩個算不算是[淨人]呢??? 220.128.205.62 10/07 09:52
poohkoala:還是要僧大一年級那些還沒受沙彌戒的學 220.128.205.62 10/07 09:53
poohkoala:僧才算???那師父精神對專職精神講話說過 220.128.205.62 10/07 09:54
poohkoala:[專職等同僧團]...是不是表示基金會不只 220.128.205.62 10/07 09:55
poohkoala:跟世間職場相同的工作???? 220.128.205.62 10/07 09:55
mormolyca:淨人在律典之中是用veyyavaccakara表示 140.129.166.1 10/07 10:36
mormolyca:此直譯為"執事者" 而在戒文中曾列出園役 140.129.166.1 10/07 10:39
mormolyca:(aramika)與 優婆塞(upasaka)可為淨人 140.129.166.1 10/07 10:40
mormolyca:佛教團體中的NPO可算是抽象概念的淨人 140.129.166.1 10/07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