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gchiu (fairy)
看板Buddhism
標題佛教與基督教之異同
時間Fri Apr 25 12:34:13 2008
http://cclw.net/gospel/explore/ckmdjt/index.htm
引自:
http://cclw.net/gospel/explore/jidutu&fojiaotu/index.html
一、佛教徒的信仰介紹
一個正信的佛教徒,他的入門從皈依「三寶」開始。
皈依「三寶」:
盡形壽皈依「佛」:永不皈依自在天魔;為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盡形壽皈依「法」:永不皈依外道典籍;為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盡形壽皈依「僧」:永不皈依外道邪眾;為統理大眾,和南聖眾。
信徒皈依「佛、法、僧」三寶的禮儀,即是決志(發誓)以皈向於「三寶」作為他今後立
身處事的原則。首先在他心中認定的「佛」,是個具有真知卓見、大徹大悟的聖人,是人
類最慈祥、最偉大的導師。釋迦牟尼佛一生講述了很多「法」;有教理、有實踐,後經其
徒眾結集及後輩增加講論,而成《三藏》經典。身為佛教徒當常習學佛法而修行,並有帶
領他(她)皈依的「僧」為其教師(師父),所以「僧」當要是嚴持戒律的出家法師;他
必是割親辭愛,以弘法利生為職志的大善知識。
佛法浩瀚,修行的路是艱苦的,成佛更不是容易的,為求能堅定意志所以又要發「四宏誓
願」(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能發這
樣的大願,因被教示說:生命是有「三世六道輪回」的;若皈依佛,就不墮入地獄道;皈
依法,就不墮入餓鬼道;皈依僧,就不墮入畜生道。
以上是一個佛教徒在皈依儀式中的淺近認識,要進入實踐,還得有更進一步的知見,名為
「正見」。
1. 「佛」
a. 三身佛:清淨法身毗盧遮那佛、圓滿報身盧舍那佛、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
〇
b. 三世十方無量諸佛,皆是過去生經三大阿僧祇劫,累世學敬每世佛修行,並得某世佛
授記成佛的(見《大藏經》:佛本生因緣)。
枭 三世佛:現今佛為釋迦牟尼佛,過去佛有迦葉佛等,其後未來佛有彌勒佛等。
枭 十方佛: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等十方等有無量諸佛名
。
c. 釋迦牟尼佛是今世娑婆世界教主、導師:佛弟子要依教奉行,是依教而非依靠,故不
能有求取的心。
《金剛經》有雲:「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所以佛弟子要想了生脫死,超越三界,就要學佛一樣,歷經多生多劫的修行,才能達成,
名為成佛。人若今生修成,就要寄望下一世,再跟下一尊佛學效修行;或直向極樂世界阿
彌陀佛處,歷經九品晉級修行,直到值佛授記成佛。
〇
2. 「法」
a. 佛教經典,總名三藏十二部。三藏者,經、律、論;十二部者,即十二種文章體裁。
1)長行;2)重頌;3)孤起;4)因緣;5)本事;6)本生;7)未曾有;8)譬喻;9)論議;10)
無問自說;11)方廣;12)別記(或授記)。
1. 長行:以散文式直說法相,且不限定字句之數,因行列長以名之。
2. 重頌:宣說於前,接以偈頌結說於後,有重宣之意。
3. 孤起:不是依于前面長行文的意思,而另有文意發起的偈頌。
4. 因緣:述說見佛聞法,或說法教化因緣。
5. 本事:記載佛所說其弟子過去世的因緣。
6. 本生:記載佛說自己過去生的因緣。
7. 未曾有:記載佛現種種神力不思議事。
8. 譬喻:以譬喻說法,使令明白開悟。
9. 論議:以論議或問答來解析法意。
10. 無問自說:例如《阿彌陀經》,系無人發問而佛自說。
11. 方廣:謂佛說方正廣大真理的經文。
12. 記別(或授記):佛為菩薩或聲聞授記成佛。
此十二部,只有長行、重頌、孤起頌是經文的格式,其餘九種是依照經文所記之事立名。
又小乘經沒有無問自說、方廣、授記三類,僅有九部。
佛法浩瀚,自西漢從西域傳入中國,經歷代高僧言行,自立宗門教派,便於大眾教學行持
,至隋唐底定,分為八宗:有律宗、三論宗、禪宗、天臺宗、華嚴宗、密宗、法相宗、淨
土宗。此乃為便於行者專精一門深入,修法大抵不出三十七道品,即以觀心無常、觀法無
我、觀身不淨、觀受是苦的「四念處」為起始、根基,進曆「四正勤」→「四如意足」→
「五根」→「五力」→「七覺支」至「八正道」,共三十七道品。
四正勤:已生惡令斷滅、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長。此四正勤就是精
進,精進勤勞修習四種道法,以策勵身、口、意,斷惡生善。
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用四種定力攝心,使定慧均等,神力充沛,所願皆得;為欲神足
(希慕欲樂於道)、勤神足(精進無間於道)、心神足(一心正念於道)、觀神足(心不
馳散於道)。
五根:信根、進根、念根、定根、慧根等五;是生聖道的根本。
五力:五根堅固發生力量,叫做五力,即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謂信力能破
諸邪信,精進力能破身之懈怠,念力能破諸邪念,定力能破諸亂想,慧力能破三界諸惑。
七覺支:
13.擇法菩提分–以智能簡擇法的真偽;
14.精進菩提分–以勇猛心力行正法;
15.喜菩提分–心得善法,而生歡喜;
16.輕安菩提分–除去身心粗重煩惱,而得輕安快樂;
17.念菩提分–時刻觀念正法,令定慧均等;
18.定菩提分–心唯一境,而不散亂;
19.舍菩提分–舍離一切虛妄的法,而力行正法。
八正道:
20.正見(正確的知見)
21.正思惟(正確的思考)
22.正語(正當的言語)
23.正業(正當的行為)
24.正命(正當的職業)
25.正精進(正當的努力)
26.正念(正確的觀念)
27.正定(正確的禪定)
修行由凡夫到成佛,要歷經五十二階位,即
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至妙覺。
十信:
28.信心–心與理合,確切不移,滅一切妄想。
29.念心–雖在無數劫中,捨身受身,此現前一念,決定不忘。
30.精進心–不雜曰精,不退曰進,進趣真淨的心。
31.慧心–心純行勤,智能自生的心。
32.定心–百雜粉碎,心體湛然。
33.不退心–定光發明,進修無懈,深入自性。
34.護法心–進趣功屯,保持不失,與十方如來,氣分相接。
35.回向心–以保持修道力故,與佛光相交絡。
36.戒心–安住淨戒,心光常凝。
37.願心–遍遊十方,化導眾生,隨其所願悉得滿足。
十住:
38.發心住–以真方便,假十信之用,圓成一心。
39.治地住–以前妙心,履以成地,則一切皆治。
40.修行住–心所涉知,具得明瞭,遍修諸行,皆無留礙。
41.生貴住–冥契妙理,行與佛同,氣分感通,成如來種。
42.方便具足住–自利利他,方便具足。
43.正心住–心念同佛,惟得其正。
44.不退住–身心增長,無有退缺。
45.童真住–佛之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如童真之可貴。
46.法王子住–長養聖胎,紹隆佛種,堪作法王之子。
47.灌頂住–菩薩既為佛子,佛以智水灌頂,藉表成人。
十行:
48.歡喜行–隨順眾生,隨喜功德。
49.饒益行–饒利眾生,使得法利。
50.無瞋恨行–等視眾生,不見其過。
51.無盡行–三際十方,化身無盡。
52.離癡亂行–了達法門,悉無錯誤。
53.善現行–既離癡亂,則能現諸相,同異圓融。
54.無著行–十方虛空滿足微塵,於一塵中,現十方界,塵界交現,不相留礙。
55.尊重行–緣般若故,成無著行,故六度中特尊般若。
56.善法行–妙觀慧中,顯圓融德,能入諸佛法軌中。
57.真實行–圓融德相,清淨無漏,真無為性,妙契真實。
十回向:
58.離眾生相回向–化度眾生,離眾生相,回無為心,向涅盤道,名救護一切眾生。
59.不壞回向–正顯中道,歸趣本覺,回入法身,無能壞者。
60.等一切佛回向–本覺之理,湛然常住,能覺之智,齊于諸佛。
61.至一切處回向一覺智周圓,無所不遍。
62.無盡功德藏回向–一切世界,過恒沙佛,自性功德,重重無盡。
63.隨順平等善根回向–于諸佛地,起萬行因,依因趣果,取涅盤道。
64.隨順等觀一切眾生回向–十方眾生,皆我性具,本際平等,無有高下。
65.真如相回向一即一切法,離一切相,緣生無性,體即真如。
66.無縛無著解脫回向–諸法本空,心無縛著,於根塵中,得大解脫。
67.等法界無量回向–性海圓成,心等法界,含攝周遍,量等虛空。
十地:有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極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
地、法雲地等,此十地,漸開佛眼,成一切種智,已屬聖位。
等覺:十地位滿,將證佛果,因其智能功德,等似妙覺,故名等覺,又名「一生補處」,
或金剛心菩薩。
妙覺:自覺、覺地、覺行圓滿,智德不可思議,為佛果的無上正覺,故稱妙,證得此覺者
,即是佛了。
或有以大小乘之分為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以此而有五乘共法、三乘共法、大乘
不共法之別:
五乘共法:有五戒、八支齋戒、十善、三福業;又稱人天共法;是從人天乘至菩薩乘必備
的基礎,也是出世的根基。
68.五戒–不殺生(不殺傷生命)、不偷盜(不盜取別人的財物)、不邪淫(不作夫婦以
外的淫事)、不妄語(不說欺誑騙人的話),不飲酒(不吸食含有麻醉人性的毒品、酒類
)。五戒法:是昔時佛為在家弟子授三皈依後,即授與五戒,使之成為優婆塞(在家男居
士)、優婆夷(在家女弟子)。在家弟子如果破了五戒,就不是清淨的士、女了。
69.八支齋戒–五戒法再加三戒;第六、不塗魯粉、香水,不穿華麗衣服,不觀玩歌舞、
妓樂。第七、不睡臥高廣大床。第八、不非時食。
70.十善–十時重善業,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
、不貪、不瞋、不癡。
71.三福業–即世、戒福、行福。世福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戒福是受持三皈五戒乃至
具足戒;行福是?菩提心(上契佛道,下化眾生的心),修行佛道。
三乘共法:三乘指聲聞、緣覺、菩薩;為「聲聞」說「四諦法」,為「緣覺」進說「十二
因緣法」,為「菩薩」更說「六度波羅蜜」法門。
72.聲聞:聞佛音聲與修四諦法門而悟道的人,總稱為聲聞乘。其歷程為自凡夫至阿羅漢
;論時間,速者三生,遲者六十劫;其修行的方便有七方便(三賢和四善根),得果有四
(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
四諦法:苦、集、滅、道等世、出世因果。苦諦,是說明人生多苦的真理,謂人生有三苦
、八苦、無量諸苦,苦是現實宇宙人生的真相。集諦的集,是集起的意思,是說明人生的
痛苦是怎樣來的真理,謂人生的痛苦是由於凡夫自身的愚癡無明,和貪欲、瞋恚等煩惱的
折動,而造作了種種的不善業,果是招集了種種的苦痛。滅諦,是說明涅盤境界為多苦的
人生最理想最究竟的真理。道諦,是說明證得涅盤的修道,有三十七道品。「集」是因,
「苦」是果,是迷執世界的因果;「道」是因,「滅」是果,是悟得出離三界的因果。
〇
73.緣覺:又名獨覺,或辟支佛。生於佛世聽佛說十二因緣之理而悟道者名為緣覺;生於
無佛之世,觀諸法滅因緣而自行悟道者,名為獨覺。其歷程為自凡夫至辟支佛,論時間,
速者四生,遲者一百劫,其修行重在悟證,悟所到處,便是證所到處,故無明顯的位階可
言。
十二因緣:又名十二有支,或十二緣起,是說明有情生死流轉的過程,即
1. 無明(貪瞋癡等煩惱生死根)
2. 行(造作諸業)
3. 識(業識投胎)
4. 名色(但有胎形,六根未具)
5. 六入(胎兒長成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的人形)
6. 觸(出胎與外境接觸)
7. 受(與外境接觸生起苦樂的感受)
8. 愛(對境生愛欲)
9. 取(追求造作)
10. 有(成業因,能招感未來果報)
11. 生(再受未來五蘊身)
12. 老死(未來之身又漸老而死。如此從無明起,不能覺悟而有三世起惑、造業、受生等
一切因果,周而復始,至於無窮。
74.菩薩:梵語「菩提薩埵」的簡稱,中譯為「覺有情」,就是覺悟有情的意思,亦即上
求佛果,下化眾生的聖人。
大乘不共法:
www. 又稱一乘,謂唯此「佛乘」乃唯一終究,而五乘、三乘都是方便法;因如來出世本
懷唯以一大事因緣故,為「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xxx. 此法在人、天、聲聞、緣覺乘的共德之上,再進修「菩薩行」、「佛果德」的法
。
yyy. 謂眾生皆有佛性,有二:(1) 理佛性:謂一切法本性空寂,故可染、可淨,可迷、
可悟,因此可轉凡成聖。(2) 行佛性:謂佛種從緣起;起初以見佛聞法為因緣,發大菩提
心,熏習大乘佛性,其次以此成就的「菩提心」,永為成佛因緣。
zzz. 以慈悲為行,空慧為觀,學十善,攝三聚戒(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〇
A. 又有「六度」與「四攝」行入菩提道(上契佛道,下化眾生)。
六度、四攝皆為菩薩所行:
六度波羅蜜
1. 六度:
1. 佈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度慳貪。
2. 持戒:有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度毀犯。
3. 忍辱:有生忍、法忍、無生法忍,度瞋恚。
4. 精進:有斷精進、修精進、求化精進,度懈怠。
5. 禪定:有身定、口定、意定,度散亂。
6. 般若:有生空智、法空智、一切智智,度愚癡。
六度涵蓋了一切菩薩所修的法,故又稱為「萬行」。波羅蜜者,謂由生死煩惱此岸度至涅
盤安樂彼岸。 〇
2. 四攝:
1. 佈施攝:於錢財心重者用財施,求知心重者用法施,于心常有畏懼者用無畏施。
2. 愛語攝:隨眾生的根性,以溫和、慈愛的言語和態度對待人,使令生歡喜心。
3. 利行攝:以身、口、意皆能利益他人,利己利人共成佛道。
4. 同事攝:與共事者能同識共契,而度化之。
總說修行即修心;此心包括身、口、意三業清淨而修。探根據「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
思識原則。〇
B.佛法的時空、宇宙觀念是「三世」、「十方」、「十法界」、「三千大千世界」、「蓮
華藏世界」之說。
. 三世:過去生、現在世、未來生。
a. 十方: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下。
b. 十法界:佛、菩薩、緣覺、聲聞(以上為四聖,不再輪回)、天、人、阿修羅、
餓鬼、畜生、地獄(此六稱為六凡,有輪回轉世之苦)。修行是為超六凡入四聖。
c. 三千大千世界:
1. 每一小世界,以須彌山為中心,外有七重香水海、七重金山環繞,再外有咸水海,更
外有大鐵圍山,咸水海上布有四大部洲(東勝神洲、西牛貨洲、南瞻部洲、北俱盧洲)。
每集一千個小世界,為一小千世界;集一千小千世界為一中千世界;一千中千世界為一大
千世界。
2. 須彌山,上下皆大,中間唯小,日月即在山腰,四王天居住於四面,忉利天居於山頂
,另四天(夜摩天、兜率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住於須彌山外四圍空中。我人屬南
瞻部洲。
3. 一小世界有初禪三天,一小千世界有二襌三天,一中千世界有三襌三天,一大千世界
有四襌九天及四空天。
d. 蓮華藏世界:是釋迦如來真身毗盧遮那佛之淨土。在風輪之上的香水海中有大蓮
華,在此蓮華中含藏著微塵數的世界,因名蓮華藏世。此世界共有二十層,我們所住的娑
婆世界,在第十三層之中
3. 「僧」
在佛法教團依教奉行、和合共住之行者。此和合有六:
a. 身合同住
b. 口和無諍
c. 意合同悅
d. 戒合同修
e. 利合同均
f. 見和同解
所以僧眾要作在家信徒的表率,為之敬重,尊為「人天師表」的期許。
* * * * * * * * *
以上綱要地略述佛教徒應有的「信」。佛法內容相當的繁複,本就繁多又多所重複,莫說
一般信眾能否知解、遵照奉行,就是教內法師,正汲汲營營於佛教事業,美其名為發揚大
乘精神,實則根本的修證都沒有,較之一般行善者,豈不更沽名釣譽。或為省事,彼此說
:「只要念佛就好」,以為這一句佛號,就能開啟一切智能,直是把釋迦牟尼一生的說法
棄之如敝屣;是「愚民政策」之至極。
佛法主張「心外無物」,應是沒有「他力」的;念佛感應是由自己的念力成就,如同一般
人說的「心想事成」。佛法的「他力」是要別于禪修的「自力」而名之。實則真正的「他
力」,應是非藉由個人行為才有或消失的,祂的存在是「自有、永有」的,而由祂自己(
自有、永有)來幫助需求祂幫助的人們。佛法有說「佛性本自具足」,企圖由「內心的觀
照」找回「清淨自性」(名為佛性),其實這種思想源自印度的「梵我合一」,正合於中
國「天人合一」的胃口。古今中外,歷經了幾千年,人的苦心積慮、極盡思索,或以不思
議心,以為放空、淨化就可找到神性、自性或佛性。這些努力的結果,儘是墮入重重無盡
的幻象之中,夠機靈的懂得一次一次的跳脫,一句「無常的安住」卻叫你從此一直樂此不
疲,自以為可以遊戲人生,卻不知已中了魔鬼的伎倆,沉迷在幻化的異象中而自以為是,
且自視甚高;盡說一些「狗子有佛性也無」,連自己都不懂的話,把大夥兒牽引至五里霧
峰,表示道行高深莫測。口說:「非也,非也」,人只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更不
明白,只徒喚自己是白癡一個。
或有些自稱是佛教信徒者;他們雖有皈依,但佛法的認知是一知半解,或全憑「自由心證
」;自己怎麼說就怎麼是,說佛如何對他現身,或某某法師是某活佛或菩薩來轉世,豈非
自誇自己修行境界更高。不知這樣的說詞根本是與原始教義不符的;佛法強調要「無相」
、「無得」,是「無神論」說。以「觀世音菩薩」為例,其實是代表「大悲門」;他有十
二大願(解七難、去三毒、應二求)應眾生索求,基本修件是信者要修「觀音法門」;真
觀、清淨觀、悲觀、慈觀、廣大智能觀等五觀及耳根圓通。觀世音菩薩的三十三現身,應
以某身得度者,是指度入佛道,而非信徒一廂情願,用苦肉計(苦待自己)來達成自己的
訴求。除此而外,還要修「文殊菩薩」的「大智門」,「普賢菩薩」的「大行門」。佛教
的菩薩很多,各有其修門的特長,信徒終其一生不可能全部記憶、瞭解,更遑論實踐。所
以只能寄予來生或幻想有一「極樂淨土」這樣一個好修道的去處。因此一定得加上「三世
因果」說,才能讓佛法的教義,似乎無懈可擊。
針對這點,建議放膽地去這樣思考——
1. 根據佛法的「三世因果」、「十法界」及「唯識論」說,六道輪回,投胎轉世,各有
正報、依報,是由種子造就成熟,業力因緣所致;各個六道受生,需此一世業報受盡才能
有他生的轉換,至另一生的緣起。所以就「超度」一事來探討,法師會告訴你說:鬼有神
通,故可至法會現場聽經聞法。如此說來,鬼似乎比人略勝,但在佛法六道排列中,鬼是
在人道之下;又六道受報是因果決定的現有、事實;以此推理,人、鬼殊途,如何能有互
動的關係?或鬼會否願意聽任人的擺佈?又寺廟每年超度法會的名單有增無減(舊的累積
),說明了「超度無效」。又有說「超度法會」,是向何鬼說法,讓他們聽解明白後,速
速去投胎轉世;但是請想想,既有「因果成熟」說,投胎到那一道是由因果決定的,豈可
由眾生,以因不放棄或拒絕某一道而決定的;若鬼可以拒絕投胎,那人是否可以拒絕死亡
?
〇
2. 事實有很多人有與鬼靈遭遇的見證,告訴我們確實是有能力很強的靈存在(一般誤認
為先祖或不知名的鬼靈)。
根據以上兩點推知:靈異的存在不是因果受報的鬼道,沒有佛法所謂的鬼道這回事,「六
道輪回轉世」之說也就不能成立。「十法界」的「四聖」的精神象徵或可研究、學習。要
認定它的真實存在,是有待討論的(在「解行篇」討論)。
本章重點式的介紹「基督徒的信」與「佛教徒的信」,不同的宗教信仰,決定他們今後生
命的方向;這兩種不同的宗教信仰給信者絕然不同的「思辯」和為人處事的原則。就「思
辯而言」,有相當大的迥異;基督教是「來自於神的絕對主權」,相信確實是有「造物主
」;佛教是「人自己內心深處的啟發」,世法是相對的,它的超然、第一義諦是「絕待義
」,非有「絕對」,是「無神論」。至於「為人處事」的不同,放置在「解行篇」再來討
論。本章的建議是希望佛教徒能走出重重無盡的自我捆綁,不妨以提供的《聖經》章節,
重新思想,您將發現真實從上頭,神賜下的智慧,絕對比人思索的或「不思議」的來得高
明。
佛教,真看透世間的苦與無常,但因此而離棄人道,是「因噎廢食」的行為,除了加速死
亡(人道不在想望中)且失喪了對人類生命有神所要告知的美意。所以成為基督徒,在他
「三一真神」的信仰裏,進入主內的大家庭,是「愛神、愛人」的「群生」。因為有愛,
群生就是美好的互動;因為有耶穌基督的帶領、分別為聖,聖靈來指教我們;身為神的兒
女,活著,就每一個人都得神豐盛的恩賜,每一個人都是尊貴的,都是神所最愛的;就在
我們人道,「永生」是可盼望的: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
旨意。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
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按我們所得的恩賜,
各有不同。或說豫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豫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
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
;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十二:2–8)
《聖經》,六十六卷,我們認識了神的善良、純全,也明白了我們信靠的神,能保守我們
過聖潔與誠實的生活;如同在基督的身體裏的每個肢體,人人能各安其位,有尊榮,就不
會相爭,就真能和平共處,就在人道裏去認生命;感受神眷顧、保守的福分。
佛法繁繁複複,終其一生,讓你研究不完,更別說是否做到「實踐」的功課;佛門內的工
作、活動,又讓信徒忙得「不亦樂乎」,所以無暇去得知。佛法有太多只是理論的空談,
而有些卻已能看出它的矛盾。懇求大家要有不斷追求「真理」的心,相信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21)
解行
佛法稱其修持的歷程叫「信→解→行→證」;即是說,要稱為入門,一定要先有信;於其
所 信,有明確的認識,然後「依教奉行」。佛教徒信的是「佛」;就佛本身,他是自覺
、覺他、覺行圓滿者。從佛教徒此方對佛的崇拜,是因認知的「信」,在解行上是「十一
善」(見「百法明門論」的「五十一心所」的第一門;信的物件——佛,具有實德、實能
、實力。
「信」是明確的知見;屬乎佛法的「八正道」,佛教名之為「正知見」。僅只有信,不能
成為自己的實質,所以緊接著要有實踐的工夫,所以說要「解行並重」。有「信」對「解
」後的「行」,「行」才不至成為「狂行」;有「解」之「行」為後續,「解」才不至成
為「空論」。故在佛法「八萬四千法門」中的任一解門,必須付諸於行持,才得以進入「
八正道」的「正念、正定」;修得的果為「真證」。
為文起始,對佛法教門有這樣的框定,事實存在是因現有太自稱為「佛教徒」者,太過於
從自身作過度無限的發揮,只因聽說「眾生本具佛性」及「佛性本自具足」,又被「禪宗
」的「不立文字」、「教外別傳」,或「淨土宗」的「念佛就好」(謂念佛就可至一心不
亂)這樣的一句話,就輕忽了「教理」的必要性。除了令人感歎人對自身存在立足的不負
責之外,真是看出大多數的人是「漫無目的」或依舊是以他那「有罪的我」過完他的一生
。
上節「信」,作為宗教入門的必備知見,也約略可見宗教思考不出兩大方向:即「從人」
與「從神」,兩種絕然的不同,尤以「佛教」與「基督教」最具差異。故從它們兩者彼此
得「對話」,更可明瞭它們各自的特質。
‧ 佛經的啟示:
1. 人的自覺:是人的主權,作人自家的主人翁。
2. 修行的因果:入世與出世。
3. 罪的懺悔。
‧ 聖經的啟示:
1. 神的默示:神的主權。
2. 因信稱義。
3. 赦罪。
二、基督徒的信
〈使徒信經〉: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
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遇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
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裏復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要從那裏降臨
,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
生,阿們。
皈信獨一真神,是有父、子、靈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靈,是同永恆、同本體(質)
、同榮耀、同權能、同創造、同救贖人類。意即神在位格上雖有不同的稱呼,但在本質上
、生命上,是本體上完全一致的「三一真神」。
「所以,你們要去,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
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太二十八:19)
信徒信靠的神是永活的真神,有思想、有意志,對人有啟示。祂的話大有權能,叫信祂話
語、尋求祂的人,得享安息。
神與信徒的關係,是創造者與受造者、救贖者與蒙救贖者、帶領者與交托者、父親與兒好
、君王與子民、家主與家人、施教者與受教者。
神,是聖潔、公義、良善、信實、慈愛、恩惠、和平、誠實、忍耐:對我們,祂施行創造
、維持、帶領、救贖、管理、審判、賜恩、體恤、供應、安慰。
神有絕對完全的自由意志和主體,祂隨自己的旨意作事: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
二:4)
神且要求世人按祂在《聖經》中所啟示的旨意生活行事;信神的話語可靠,信祂的人,不
但在神面前稱義,蒙祂悅納,現實人生的道路得享受有神的同在、同行,能勝過一切罪惡
的試探、引誘,叫人輕看那無知者的羞辱,仰望進入那永不震動永存的國度,憑信心在世
過客旅寄居的生活。
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a. 上帝是造物主。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一:1)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
: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
活物。」(創一:27–28)
〇
b. 人類生命起源於「自有、永有」、「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
「昔在、今在、將來永在的主–全能的上帝說:『我是阿爾法,就是開始,是亞米茄,就
是終結!』」(啟一:8,現代中文譯本)
〇
c. 信靠唯一的真神是第一誡命,且要單單事奉祂,絕不可有偶像崇拜。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
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
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出二十:2–6)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
:37–40)
〇
d. 信神,最大福氣,是信者有永生,這就是神的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
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約三:16–17)
2.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
下遇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陰間,第三天從死裏復活;後升天,坐在無
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要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
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他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
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
在。)」(太一:20–23)
「次日,就是豫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
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
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裏復活了。這樣,那後來
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
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
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太二十七:62–66)
「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
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輥開,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閃
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婦女說:不
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裏,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
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裏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
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太二十八:1–7)
「第三日,神叫他復活,顯現出來;不是顯現給眾人看,乃是顯現給神豫先所揀選為他作
見證的人看,就是我們這些在他從死裏復活以後和他同吃同喝的人。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
人,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
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
、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徒十:40–45)
耶穌基督有赦罪的權柄;祂的救恩要降臨在信的人身上,也需我們有一些必要性的認知,
即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贖主:
a. 《聖經》教導我們,人要認罪、悔改,借著耶穌基督寶血的洗淨、救贖,信靠聖潔的
神,才能真正有「永生」的盼望。
「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
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
「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
證。」(路二十四:47–48)
「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
。」(徒三:19)
人類要謀求「永生」,先決條件得承認自己是有罪的人;因為人成為必死是由罪而來,起
始于人類始祖亞當。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
人歡喜更大。」(路十五:7)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
,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
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壹一:8–10)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五:12)
〇
b. 人既是有罪的,人如何能自救?拯救之道唯有信靠無罪的耶穌基督,因祂的義行,叫
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唯一的出路是「因信稱義」,因為唯有耶穌基督作了我們生命
的王,才能將我們從罪裏釋放出來。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在
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後十五:22)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
命了。」(羅五:18)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
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麼﹖」(羅五:17)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六:22
–23)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
信得生。」(羅一:17)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
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五:1–2)
〇
c. 明白十字架的救恩:人既都犯罪,無法自救,極需耶穌獻上永有功效和無限量寶血來
救贖,因為罪的結局叫人與聖潔的神隔絕而死亡,作罪的奴僕。但那受試探而不犯罪的耶
穌,為人類的罪受試探、受痛苦、受刑罰;耶穌是以沒有犯罪的血肉之軀的死,打敗掌死
權的魔鬼,釋放一生因怕死而犯罪,作罪奴的人;因祂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拒絕一切試
探而不犯罪,因此成就永遠得救的根源。帣的罪,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同死。人要
得救,因信耶穌基督三日後復活而重紐,成為新造的人。
「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我們若
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
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
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
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
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4–11)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他借
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
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
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象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林後五
:17–20)
〇
d. 只有奉耶穌基督之名,才能拯救我們,帶我們進入永生神的國。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
四:12)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
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2–33)
3. 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彼活,並且永生。
a. 要接受施浸。受洗歸主,必然得救。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
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徒二:38–39)
〇
b. 使我們脫離罪和死的捆綁,得著生命與平安。
「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因
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
,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
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
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
平安。」(羅八:1–6)
〇
c. 叫我們確實是屬基督的,屬永活的生命,再活的是有靈性的身體。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
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裏
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借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
,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9–11)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經
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作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
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4–45)
〇
d. 幫助我們向天父祈求,使萬事互相效力,榮神益人。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
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我們
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八:26–28)
〇
e. 要加入教會,要服事主;在教會裏——神在地上的家,與主連合,堅固真理的柱石和
根基。
「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
「為要借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弗三:10)
「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
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
佛經與《聖經》的對話
一、「主權」的對話
「佛經的啟示」:(啟發人的自覺;是人的主權,作人自家的主人翁。)
1. 人的本性、佛性:
a.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以是性故斷無量億諸煩惱結,即得成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據北本《涅盤經》卷七載)。謂一切眾生「佛性」本自具足,今是凡夫,為煩惱所覆,
故須斷除煩惱,佛性才能顯發出來。而佛為此行圓滿,以致佛性常住無有變異,成就了無
上正等正覺者。
b. 佛性有三種:
1. 凡夫生來本具之佛性–住自性。
2. 經過修行顯現之佛性–引出性。
3. 達到佛果所具之佛性–至得性(據世親著《佛性論》四卷中釋究竟–乘寶性論)。
c. 天臺宗立「三因佛性」:
1. 正因佛性–一切眾生本具之三諦三千之理。
2. 了因佛性–觀悟佛理所得之智能。
3. 緣因佛性–能起智慧之緣的所有善行。
此三,a 及 b、c 之(1) 屬先天「性」本,b、c 之(2)(3) 屬後天「修」得。但性、修本
來不二,因果互具,故以加上果性(菩提之智德)、果果性(涅盤之斷德),合稱為五佛
性。
〇
d. 華嚴宗謂眾生之佛性圓滿俱足一切因果性相,有情俱足成佛之可能性為佛性、覺性;
並主張成佛為限於有情。
e. 密宗謂森羅萬象悉是大日如來之法身,故立「悉有佛性」之說。
f. 三論宗廢有關佛性之種種議論,以為別說因果即是執,故稱非因非果之中道佛性。
g. 法相宗說有二種佛性:
1. 理佛性–所有存本體之真如理。
2. 行佛性–含藏于個人阿賴耶識中成佛之因的無漏種子。
具理佛性,而不具行佛性者,亦不得成佛。又立「五種性說」,即菩薩、聲聞、緣覺證悟
所得之三種定性、不定性及永不能成佛之無性;主張唯菩薩定性與不定性者具有行佛性。
〇
h. 禪宗雖言證悟「眾生本來之面目」,但卻否定執迷佛性有無等問題,有「狗子有佛性
也無?」之公案。淨土宗承認理弗性之說,然亦有加以否定者。日本淨土真宗主張成佛系
依阿彌陀佛知本願力,謂如來給予眾生之信心為佛性,此即信心佛性說。然以中國蓮宗謂
修至「一心不亂」,卻屬理、行佛性說。
2. 宗教:佛教算不算是宗教?或者它只是某種哲學思想?
a. 宗教,一般認為是以「神與人的結合」為本質的。佛教不承認救世主的神,尤其是願
始佛教,重視的是人的自我覺念,不認為有固定不變的神為創始者;生命是無始無終,要
能安於不斷的變化,這就是「佛性」的應用,無常的安住。是心外無物說,是不承認有我
們要與祂立關係的神。所以就以上論述,論及佛教,可謂它是屬於非宗教的哲學。
b. 以淨土教門,因據佛陀本願力而成立的救濟觀,亦屬自力行為之聖道門,仍是無神論
的思想。
c. 又據 Paul Dahlke 在〈宗教及道德的佛教〉一文中說:「宗教是將全體的因果要求,
於自己的身心上來體現」,憑此而論佛教是徹底的宗教。
d. 佛教的宗教性雖不是建立在「神與人的結合或關係」為宗教定義,但日本加藤玄智博
士所說的:開祖的佛陀,在佛弟子的心目中,已被視同於神,甚或是神以上的神,他們皈
依佛陀,與異教徒的皈依于神,是同樣的心理狀態。
總上所述,佛教有其符合宗教信仰的特質;就是對無限生命的憧憬與解脫的要求。而它的
方法、解決道,必須反求於自心;以「自」為燈明而不依他,以「法」為燈明而不依他,
為佛陀一再及最後的教誡。所以說,佛教的立場,以解脫為門,開展無限生命的想像,迎
合了人自許相當大的自主權,正是它的魅力所在。
「《聖經》的啟示」:(神的默示、神的主權)
1. 是神自己;一切出自於祂:
a. 是神的默示,教導人學義,並使屬祂的,得以完全。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
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〇
b. 神的主權,神說要有就有;神有應許和成全;神造人,且要人生養,治管這地的活物
;要人遵守神的道,人若專心跟從,必蒙賜福,否則就有禍殃降臨;神是有權威的,人可
妄為,神的恩待、憐憫有祂絕對的主權;賞賜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人當盡力的是時時
尋求祂、認識祂。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一:3)
「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
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創一:6–7)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
、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
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
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6–28)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
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十八:19)
「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或作站在他旁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也是
以撒的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
,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那裏去
,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創二十八:
13–15)
「耶和華說:我照著你的話赦免了他們。然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
。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跡,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
話,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
(民十四:20–23)
「凡從埃及上來、二十歲以外的人斷不得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
因為他們沒有專心跟從我。惟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
因為他們專心跟從我。」(民三十二:11–12)
「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三十三:19)
「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在你四
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出三十四:10)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
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申十一:28)
「因神降的災禍使我恐懼;因他的威嚴,我不能妄為。」(伯三十一:23)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
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
2. 宗教:
a. 是真神的信仰;有祂的道和誡命,信徒唯有順服,能謹守祂的誡命,就能得稱讚、美
名、尊榮,歸入祂的聖潔。
「你今日認耶和華為你的神,應許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聽從他的話
。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他的子民,使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又使你得稱
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
民。」(申二十六:17–19)
〇
b. 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有永生的盼望。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這話是可信
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
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8–10)
〇
c. 耶穌基督的信仰是最重視「神與人的門系」的系仰。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
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
,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借著我主耶穌基督
得與神和好,也就借著他以神為樂。」(羅五:8–11)
〇
d. 唯有信靠主耶穌,人才能到天父面前,並借著聖靈,讓我們得知神的恩賜,人靠自己
去尋求,所知有限,且不能知道神。人所能知道的,是神所賜下的那一小部份。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
「只有神借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
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
,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二:
10–12)
二、「修行」的對話
「佛經的啟示」:(修行的因果,有出世與入世。)
佛法最談「因果」,根本「四諦」法門即在解說「苦的果、因」(苦諦、集諦)和「悟的
果、因」(滅諦、道諦)。其目的是為求解脫、了生脫死,所以「修行」就成為符合「因
果」的必要功課。佛法不外有「四諦、十二因緣,六度、三十七道品」的因果法則,其中
「四諦」法明晰一切出世、入世的因果,作為修行「三十七道品」入門「四念處」出世法
的原理。
‧ 四諦(苦、集、滅、道):又稱「四聖諦」,為釋迦牟尼佛于鹿野苑初轉法輪時為五
比丘(出家受具足戒之僧)所說,闡明迷、悟之因、果。四諦大體上乃佛教用以解釋宇宙
現象的「十二緣起說」之歸納,為原始佛教之大綱。據《中阿含卷七分別聖諦經》、《大
毗婆沙論》卷七十七、《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七等所說四諦之義:
1. 苦諦–苦,泛指逼迫身心苦惱之狀態。審實世間事物「不論有情、非情悉皆為苦,亦
即對人生及環境所作之價值判斷,認為世俗之一切,本質皆苦。苦諦,即明白生死實是苦
之真諦。
2. 集諦–集,招聚之義。審實一切煩惱惑業,實能招集三界生死苦果。集諦即關於世間
人生諸苦之生起及其根源之真諦。
3. 滅諦–滅,即寂滅。審實斷除苦之根本欲愛,則得苦滅,可入於涅盤之境界。滅諦即
關於滅盡、集之真諦。
4. 道諦–道,能通之義。審實滅苦之道,乃正見、正思惟等八正道,若依此而修行,則
可超脫苦、集二諦,達到寂靜涅盤之境。道諦即達到八正道之真諦。
四諦是生死解脫之唯一方法,故有謂聲之法,然除小乘有此必要法門,大乘經典亦有此說
,如《勝鬘經》、《北本大般涅盤經》卷十二、卷十三等,不僅附有大乘之解釋,並對四
諦之深義又所發揮,於是依此四諦之理有「三轉十二行相」及「四諦十六行相」。 〇
‧ 三轉十二行活G四諦之理分為三階段,而各有四種行相之說;若以苦諦為例,三轉即
1. 初轉,說此為苦諦之「示轉」。
2. 第二轉,應遍知(永斷、作證、修習)苦諦之「勸轉」。
3. 第三轉,已遍知(乃至修習苦諦之「證轉」)。其他集、滅、道諦亦各有三夕,總共
為三轉十二行相。
‧ 四諦十六行相:有部教學之修證論。於善根位觀四諦,每一諦各有四種行相,即「觀
苦諦有非常、苦、空、非我四行相」,謂一切萬法無恒存性,為苦、為假相之存在,無實
體性;「觀集諦有因、集、生、緣四行」,謂愛執為苦之因,其集聚苦而為苦生起之助緣
;「觀滅諦有滅、靜、妙、離四行相」,謂苦滅之理想境界即滅系縛、靜煩惱、殊妙境、
離災禍。「觀道諦有道、如、行、出四行相」,謂至苦滅之聖道,為聖者實踐之正道,合
于正理,趨向理想境,而超出迷妄之生存。
又據吉藏之《勝鬘寶窟》卷下本所述,四諦有大、小乘之分小乘還有修作,稱為「有作四
諦」,不完全、不究竟;大乘後無修作,稱為「無作四諦」,是完全而究竟的。
又天臺宗智顗大師依《勝鬘經》、《涅盤經》之說,別立淺深不同之四種四諦:
1. 生滅四諦,為藏教所說;為生滅之事,四諦之因果為實有生、滅。
2. 無生四諦,又稱無生四諦,為通教所說;就因緣諸法即空無生,而觀四諦迷悟之因果
,均是空無而無生滅。
3. 無量四諦,為別教所說,就界內界外恒沙無量差別,而觀一切現象皆由因緣生,具有
無量差別,因而四諦亦有無量之相。
4. 無作四諦,為圓教所說,謂迷悟之當體即實相,而觀迷與悟之對立,矛盾即非矛盾,
而皆為實相。四諦法尤見於《阿含經》,是佛陀令聲聞之人依此修持而持真空涅盤之理。
佛法的基本課題,還是以「出世法」為主,縱然是大乘;唯一佛乘之目的,出世法定是必
要的根基。雖然佛陀在「善生經」(《中阿含經》卷第三十三),藉六方禮教導恭敬、供
養、禮事一切眾生(父母子女,師徒、夫妻、主僕、親友、沙門等),又告誡「四種業」
、「四種穢」、「六非道」、「六災患」及闡述「親與非親」、「四善親與四事親」等為
人處事之道。而就個人入世修為又有「四攝事」:1)惠施、2) 愛言、3) 行利、4) 等利
。所言極是,無怪乎弟子們聽後,無不口說依教、歡喜奉行。另又有《十善業道經》講說
修十善業因之功德。《阿含經》亦有謂:行十善將生人天世界,行十惡則墮地獄、餓鬼、
畜生三惡道之說。只是修十善,仍在輪選轉世裏,至於要了生脫死、出世的條件仍須此十
善世法,故此稱為「人天乘」,是五乘共法。
據《菩薩瓔珞本業經》卷下載,修下品十善,可為人中之王;中品十善為粟散王,即小國
之王;上品十善為輪王,進入轉輪落王之列。
佛法可說是出世、入世全部包辦,因果的解析似乎也非常細密(但也有很多不完備)。但
須注意到佛法的特色還是在「解脫道」;其所謂的入世法或如何把佛法落實在生活中,隊
過是因人尚須在世間活著,而不得不兼顧的說詞。所以如《法華經》指向唯一佛乘,學佛
的目的乃在成佛,所以從凡夫到佛果,既謂一切眾生「佛性」本自具足,今是凡夫,為煩
惱所覆,故須斷除煩惱,佛性才能顯發出來。而佛是此行圓滿者,以致佛性常住無有變異
,是成就了無上正等正覺者。凡夫與佛最大的別,就在煩惱斷除與否(此點放置第三小主
題「罪的對話」再來討論)。
「《聖經》的啟示」:(因信稱義)
a. 沒有入世與出世的劃分,真實的神帶領現實的生命,一直到永遠。
《聖經》對人世的看法,一樣有「苦」之說辭,解決之道卻截然不同,乃是要完全的信靠
神,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從《聖經》的教導,一樣不能忽視人的善、惡因果,但提供
另一更重要的「第一因」是上帝的主權和祂的愛。離棄了神,人自恃多有智能,就多有愁
煩;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傷。知識不能使人成聖,反加添了極重的勞苦;因為掌管生命
的是神,所以人所當盡的本分,就是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因必審問的是神。
「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
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傳一:2–3)
「萬事令人厭煩(或譯:萬物滿有困乏),人不能說盡。眼看,看不飽;耳聽,聽不足。
」(傳一:8)
「我專心用智能尋求、查究天下所作的一切事,乃知神叫世人所經練的是極重的勞苦。」
(傳一:13)
「因為多有智能,就多有愁煩;加增知識的,就加增憂傷。」(傳一:18)
「後來,我察看我手所經營的一切事和我勞碌所成的功。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
光之下毫無益處。」(傳二:11)
「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什麼呢﹖因為他日日憂慮,他的勞苦成
為愁煩,連夜間心也不安。這也是虛空。」(傳二:22–23)
「我又見人為一切的勞碌和各樣靈巧的工作就被鄰舍嫉妒。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
傳四:4)
「我曾用智能試驗這一切事;我說,要得智能,智能卻離我遠。萬事之理,離我甚遠,而
且最深,誰能測透呢﹖」(傳七:23–24)
「各樣事務成就都有時候和定理,因為人的苦難重壓在他身上。他不知道將來的事,因為
將來如何,誰能告訴他呢﹖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
這場爭戰,無人能免;邪惡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惡的人。這一切我都見過,也專心查考日光
之下所作的一切事。有時這人管轄那人,令人受害。我見惡人埋葬,歸入墳墓;又見行正
直事的離開聖地,在城中被人忘記。這也是虛空。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
心作惡。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而我准知道,敬畏神的,就是在他面前
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惡人卻不得福樂,也不得長久的年日;這年日好象影兒,因他
不敬畏神。」(傳八:6–13)
「我兒,還有一層,你當受勸戒:著書多,沒有窮盡;讀書多,身體疲倦。這些事都已聽
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或譯:這是眾人的本分
)。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十二:12–
14)
〇
b. 因信稱義:唯信靠耶穌基督完全的救恩,其他別無辦法,唯有因信就得著。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
備叫我們行的。」(弗二:8–10)
「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神
叫他從死裏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
石頭。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徒四:10–12)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
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
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
,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
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既是這樣,那裏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
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麼﹖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0–28)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
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
「耶穌回答說:你們當信服神。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
在海裏!他若心裏不疑惑,只信他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他成了。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
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2–24)
〇
c. 信就應當有好行為:要禁戒肉體的私欲,有屬靈的爭戰。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謹守
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五倫,並敬畏神,因為信者如今要歸到靈魂的牧人監督
了。
「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欲;這私欲是與靈魂
爭戰的。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
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
,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
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借著自由遮蓋惡毒,(或作:陰毒)總
要作神的僕人。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你們作僕人的,凡
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
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
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
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裏
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
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
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你們從前好象迷路的羊,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
(彼前二:11–25)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
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三
:1–2)
〇
d. 靈的茁壯、生長: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以此餵養成長,被建造成為靈宮、聖潔的祭
司;不只是吃靈奶,還要能吃乾糧,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
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如此能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又要在聖靈裏禱
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不要叫神的聖靈擔
憂,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
神。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你們
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
的。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
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二:2–5)
「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
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
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2–
14)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
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神若許我們
,我們必如此行。」(來六:1–3)
「親愛的弟兄阿,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
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猶一:20–21)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一切苦毒、惱恨
、忿怒、嚷鬧、譭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
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0–32)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象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
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
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弗五:1–3)
三、「罪」的對話
「佛經的啟示」:(罪的懺悔)
《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有雲:「閻浮提眾生,起心動念,無不是罪,無不是業」,即謂
眾生的心意念充滿了罪性。《百法明門論》更有細分的名相,以煩惱為總名,細名有「貪
、瞋、癡、慢、疑、不正見」六根本煩惱,「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
、無慚、無愧、不信、懈、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二十隨煩惱,及「
睡眠、惡作、尋、伺」四不定等。這些罪使凡夫之所以為凡夫,成為不斷在生死輪回當中
,招致苦報,不得出離的因素,又稱惡業因,也障礙成佛聖道,故又稱「罪障」。所以佛
教徒最要常作的功課是「罪的懺悔」;於是乎佛教的懺罪法在中國歷代以來,起源于晉代
,漸盛於南北朝;自南朝梁代起,採用大乘經典中懺悔與禮贊內容而成之懺法,以種種形
式流行,從而產生許多禮贊文和懺悔文。《廣弘明集》卷二十八悔罪篇之記載,計有梁簡
文帝之「涅盤懺啟」、「六根懺文」等,梁武帝之「梁皇寶懺」等,陳宣帝之「勝天王般
苦懺文」等。隋、唐之間,佛教宗派漸起,各派依所宗經典撰成種種懺悔行法,如天臺宗
大師智顗「法華三昧懺儀」、「金光明懺法」等;淨土宗有善導撰「淨土法事贊」等,華
嚴宗宗密撰「圓覺經道場修證儀」、一行撰「華嚴懺法」等。至宋代為懺法之全盛時代,
鹹認禮懺乃修習止觀之行法,故專務懺儀。其中知禮嘗修「法華懺法、光明懺法、彌陀懺
法、大悲懺法」等數十遍,故有「慈雲懺主」之稱。明代時太祖屢建法會于南京蔣山,超
度元代末年死於戰亂之亡靈,懺法更為流行,舉行懺法儀式遂成為僧侶的重要行事之一。
沿至今日,通行之懺法有「梁皇寶懺、水懺、大悲懺、藥師懺、淨土懺、地藏懺」等,其
目的以作為懺罪、消災、延壽、度亡之訴求。法門諸多,歷代僧人再依教法,制定了許多
懺禮儀文,叫現今一般佛教徒忙於參與許多如法會的活動,無暇靜下心來好好思考原始的
教義、根本的教法是什麼。
確實可見,罪之因果報應,讓人恐懼、深惡痛絕,卻又避脫不了。有知見的佛教徒,敬拜
的是釋迦牟尼的智慧,在於他覺悟了佛性,覺此「本性清淨」;又說「罪福無主」,謂自
諸法實相之理而言,罪與福皆無定寶之主,均屬平等空寂。《觀音賢菩薩經》有雲:「我
心自空,罪福無主,一切法如是。」《維摩經》入不二法門品雲:「罪福為二,若達罪性
,則與福無異。」此情提供了眾生,從恐懼罪惡之自我意識,得以進入空無之狀態中。佛
陀更以修持佛道為殊勝的種種講述、勸說,教導「開、示、悟、入佛之知見」;真能懺悔
,不在這些繁文縟節;藏教的「五停心觀」,提供個人自心意念的洗淨。
「五停心觀」,止息惑障所修之法:
1. 不淨觀:可對治貪欲之心;觀想自己或他人之色身是不淨的,如觀想死屍青瘀等相以
對治顯色貪;觀想鳥獸啖食死屍以對治形色貪;觀想死屍腐爛生蟲蛆之相以對治妙觸貪;
觀想死屍之不動以對治供奉貪,及觀想白骨之骨銷以對治以上四貪。
2. 慈悲觀:可對治瞋恨心,觀想給予快樂及拔濟苦痛的意志,培養慈悲的心。
3. 緣起觀:可對治愚癡;觀想順逆之十二因緣,明白一切的因緣果報就是智慧。
4. 界分別觀:可對治我執;觀想十八界之諸法悉由地、水、火、風、空、識所和合,可
去我執。是進入聖道之方便。
5. 可對治散亂之尋伺;即用計數自己之出息、入息,令心念止持於一境,定而不亂。
以上五觀法,在「五門禪經要用法」中以「念佛觀」取代「界分別觀」,而與其他四觀合
稱為「五門禪」。所謂「念佛觀」:即念應身、報身、法身等三佛身,以次第對治昏沉暗
塞障、惡念思惟障、境界逼迫障等三種障害。以「清珠投於污水,污水不得不清」的思想
,視「念佛」,一句佛號,可罪滅河沙,為「因果」之當然。
人生充滿苦難,原由於人的罪,乃至於死,皆是因罪所致。人有罪,這是普世認同的。罪
當如何消除,甚而如何人可以免罪之死,不同的宗教在看待、處理上,就有相當大的差距
或截然不同。佛教認為罪之生起,是因於「無明」。
「一念不覺生三細,三細隨緣長六粗」。「無明」之根本依於「真如」;以忽然念起而起
惑造業,稱為「無明」;為生死流轉之根本惑體。「明」與「無明」取決於「覺照」與否
。然「無明」還是「惑」之細相,在「無明」之前,須先處理的是斷除「見思惑」、「塵
沙惑」。三惑皆是「妄執」之故,所以要訓練「覺照」的功夫,才能離妄執,並啟發「佛
性」,此時又發現「覆障」重重、「垢染」層層,在凡夫位,最緊要作的是「懺罪」;懺
悔無始以來所造作的罪業;奉行「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之佛意。
〇
「《聖經》的啟示」:(赦罪)
基督教《聖經》的話語,告訴我們的是:人的苦難從亞當對上帝的背信,離棄了上帝,不
得不就要離開備受祝福的伊甸園,於是勞苦從此就不斷了。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
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
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
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
。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三:16–19)
有人會問說,既是上帝造人,何以造出有罪的人?《聖經》給我們的回答是:
「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傳七:29)
這樣的回答,人或許一直無法體解、明白。原因是:我們若習慣於從人的解度、人的立場
,用人的思考去判斷一切,這將阻礙我們對神真正的認識,甚至錯怪了神。更嚴重的是,
與神的距離越來越遠,導致與神的愛隔絕。佛教法門有八萬四千,是夠多了,卻是百密有
一疏,不知有從上頭神親自降下的啟示。當然,以人為中心的宇宙觀,比較能滿足人的自
我誇耀,造就了很多自命的「宗師」、「山主」,招攬徒眾,群集很多人深陷在更多偶像
崇拜的迷陣中。這事在歷史中不斷重演,《聖經》的話語也早有告誡。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
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
基督徒有聖靈的澆灌,自然會體貼聖靈的事,就能明白神仍然是愛我們的,也從沒離開過
我們,並且神要為我們更新,縱有苦難,在神的愛裏,要經練成為永生。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
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羅八:5–6)
「我見神叫世人勞苦,使他們在其中受經練。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
原文是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我知道世人,莫強
如終身喜樂行善;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我知道神一切
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現今的
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或譯:並且神再尋回
已過的事)。」(傳三:10–15)
苦難已經存在,死亡也是必然的;為今之計真正解決的辦法是什麼?
人既是有罪,有惡的遭遇、苦難,且無一能免死,在罪惡裏的人就一定無能靠自己解決這
些問題。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五:12)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人要免除死亡,不是靠自己稱義,從自己內心淨化或懺悔,不是解決之道;唯一的辦法是
:「神的赦免,與神和好」。第一步要作的、且為唯一的道路是,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
這「赦罪」的過程是,受洗歸主,與基督的死同死,再與基督的復活同活;死的是罪,活
的是更新。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
,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
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
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
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
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六:3–11)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
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徒二:38–39)
「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徒三:26)
「他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太一:21)
借著人的修行,是因于道德主及神秘主義的實踐;方法因歷史的沿革而與日俱增,叫人更
迷失在重重無盡的思網中,除了深陷不拔,也妄了思量人的極限。其實原本很單純的問題
,卻是越想越複雜;簡單的立足點是,「人就是人,神是神,人不可能成為神」。明亮之
星、早晨之子、撒旦就是我們要警惕的借鏡。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
心裏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
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
處。」(賽十四:12–15)
或者有以為可把善行記在功德簿上,將來指望回收成果;但若有一天明白,能叫人活的必
要是「神的靈」,那豈不前功盡棄,無益的苦修只是枉費一生罷了。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
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
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
(靈:或作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
,以後才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
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林前十五:42–48)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借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
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我們因基督,所以在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
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三:3–5)
從必死的人尋求得的,不管是向內或向外,仍然是必死的。只有向永生神尋求的才有永生
的盼望;也唯有神差派來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才能帶我們走在神的道上,走向永生神的國。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
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
34–36)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
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約八:23–24)
「你在這道上無分無關;因為在神面前,你的心不正。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
你心裏的意念可得赦免。我看出你正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徒八:21–23)
的確,人不但會死,活著還有很多的苦惱、恐懼,要消除它,人無能為力,因為罪已經在
那裏,它已經形成了捆綁。唯能為我們釋放的是那勝過死權的耶穌基督。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
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
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他免去神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
,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借著我主耶穌基督
得與神和好,也就借著他以神為樂。」(羅五:8–11)
知道了罪的起始和必然結果,人如今唯一的出路,只能指望「恩典」。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羅五:21)
談因果,佛法是最豐富、詳細不過了,但如同其他哲學思想理論一樣,都是出自「從人的
智慧推論」,尚待群眾的實驗及改進。因此,有應入世之需及佛法落實于生活的權通,給
佛法解釋更廣泛、任性發揮的空間,似乎無懈可擊。然若思想可變的是因眾生的罪,而不
可變的原則、真理當必是來自不變的才能有。畢竟一切人為的都有其範疇、極限及不定性
。又不妨思量:若只一味認定釋迦牟尼的法為「是」,試問在其之前的人類文化、思想要
如何被判解?每一新世代,不免要反傳統一番,卻不可能不存有傳統的根苗;其實中國古
早以來就是崇奉獨一真神;一位不能僭越、看見、高高在上的神。《禮記》有雲:「上帝
其饗」;《書經》上雲:「上帝監臨」;《詩經》謂:「上帝既命,小心翼翼,昭示上帝
」;《尚書》之舜典說:「肆類於上帝」。孔子說:「仁者事天」。孟子有曰:「大而化
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上帝自己的臨在,原是早在人的心中。是後來的人疏
離遠了,才不得不尋求更多的巧計,整得人窮忙、瞎搞,以致佛教徒在佛法諸多繁複的功
課中,縱然不易行,或無人真實在行,但卻惟恐被人指控為「業幛現前」,也不敢輕言放
棄,只好受制於它的捆綁,進不得也退不得。
所以人最大的覺醒,是要徹底承認人是不義的,如果還認為自己可以靠自己稱義,就是還
沒有真正的認罪。真正能為我們贖罪的是需要那完全無罪的,也就是主耶穌基督;那能為
我們死過,戰勝死權的;而祂死後三日複,叫我們也可以因信靠祂而一同復活,因為「赦
罪」的恩典是唯一的真理、永生的道路。
證
基督教與佛教的宗教魅力是「得永生」,也就是針對人必死的問題求得解決。或許有些人
在選擇他的宗教信仰初期,動機不在於此;有的是因喜樂它們的「愛心」或「慈悲」,有
的是認同它們的「敬拜、讚美」或「禮拜、唱念」;還有一種是不定許自己屬於那一特定
的宗教,就是他不參加任何宗教活動,但宗教經典的教義也真能令他著迷;有人是以研究
的態度,來認識耶穌基督,把祂歸於精神領域的範疇;另有認為釋迦牟尼佛的教法在此「
覺」字,向他學習的,只在於啟發「人人本具的佛性」,以不落兩邊的「中觀」為實踐所
謂佛法的落實。
但如果能不斷深入教義內,漸地,人都不免要進入這個核心問題:「生與死」的探討和解
決。
基督信仰的最大福音是,賜「永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
三:16)
而修行佛法的目的,在於「了生脫死,究竟涅盤」;佛教認為只有成佛才能達此目的。
〇
《法華經》:
「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為令資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
「劫濁亂時,眾生垢重,慳貪嫉妒,成就諸不善根故,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
佛弟子,非阿羅漢,非辟支佛。」(是〈方便品〉第二)
「舍利弗,……白佛言,……,然我等不解方便,隨宜所說,初聞佛法,遇便信受,思惟
取證。世尊,我從昔來,終日竟夜,每自克責,……」
「若有眾生,內有智性,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殷勤精進,欲速出三界,自求涅盤,是名
聲聞乘,……」
「若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殷勤精進,求自然慧,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是名
辟支佛乘,……」
「有眾生,從佛世尊,聞法信受,勤修精進,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無師智、如來知
見力無所畏,湣念安樂無量眾生,利益天人,度脫一切,是名大乘菩薩。」
「若見無量億千眾生,以佛教門,出三界苦怖畏險道,得涅盤樂。如來爾時便作是念,我
有無量無邊智能力無畏等,諸佛法藏,是諸眾生皆是我子,等與大乘,不令有人獨得滅度
,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見〈譬喻品〉第三)
〇
修行的歷程有聲聞、緣覺、菩薩道,終究為成佛故,才能了生脫死;所以如舍利弗這等大
聲聞中智慧第一,以思惟「取證」故,仍被佛陀斥責為不聞不知,非佛弟子。
若有人不以「永生」或「涅盤寂淨」為目的,而另有其他個人所思議、企圖的,各宗教教
法裏各有告誡。
〇
《聖經》: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耶穌在屋裏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法利賽人
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耶穌聽見,就說
: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
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0–13)
「說:愚蒙人哪,你們要會悟靈明;愚昧人哪,你們當心裏明白。」(箴八:5)
「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林前十四:15)
「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
真知神的奧秘,就是基督;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裏面藏著。」(西二:2–3)
耶穌基督教導信者重生的意義,要在祂裏面,會悟靈明、愛心聯絡;而非僅是祭祀的形式
或教條的記頌或儀式。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當時常懇求赦免,?再有升高的欲望。先是
上帝的憐憫,接著是上帝的訓練。是真實上帝與人的同在;人能分享神的智慧與奧秘,從
今時直到永遠。
在佛教裏,佛弟子阿難作了一個錯誤的示範。(見《楞嚴經》)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情均天倫;當初發心,於我法中,見何勝相,頓舍世間深重恩
愛?』阿難白佛言:『我見如來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形體映徹,猶如琉璃。常自思惟;
此相非是欲愛所生。何以故?欲氣粗濁,腥臊交遘,膿血雜亂,不能發生,勝淨妙明,紫
金光聚。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阿難出家,只因喜愛佛的三十二相莊嚴;因此由於沒有正確的動機,所以不免遭逢幻咒,
差一點毀了戒體: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經歷淫室。遭大幻術,摩登伽女,以娑毗迦羅,先梵天咒,攝入
淫席,淫躬撫摩,將毀戒體。」
佛陀藉此阿難示墮的例子,教導「真心」,為成佛的本修因: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
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這話開啟九界聖凡,皆錯在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想」,而成生死根本。若知「常
住真心」,去「妄」從「真」;斯即無漏涅盤,成佛根本。
而用此「真心」的方法,唯以「直心」為道場: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真發明性,應當直心,酬我所問。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
皆以直心;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伅,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佛教誡阿難等,欲求無上菩提,應當直心。果能心言正直,不起分別,必可遠離魔事,直
趣菩提。故曰:中間永無諸委曲相。否則,「因」地不真,難免「果」遭紆曲。
原來阿難以佛的「三十二相」為發心,是以「識」為心,認見屬眼,無異認賊作父,將「
妄」作「真」,所以佛又告訴阿難: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
,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
習。猶如煮沙,欲成佳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雲何二種?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
;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涅盤,元清淨體;則汝今
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
諸趣。」
所以眾生流轉生死輪回是被前塵、虛妄相想,惑蓋「真性」。然而欲顯此真性,亦非離見
性,另有真心,還得藉禪修、觀照,歷經塵相:
「見於初禪,得無障礙。……見閻浮提,如觀掌中庵摩羅果。諸菩薩等,見百千界;十方
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眾生洞視,不過分寸。」故而禪修者,于其修證
中,每有境界,最忌著相:
「一切眾生,實本清淨;因彼妄見,有妄習生,因此分開,內分外分。……因諸愛染,發
起妄情;情積不休,能生愛水。……諸愛雖別,流結是同;潤濕不升,自然從墜;此名內
分。……因諸渴仰,發明虛想,想積不休,能生勝氣。……諸想雖別,輕舉是同;飛動不
沉,自然超越,此名外分。」
是故產生任何境界,切記:「斯但功用,暫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
作聖解,即受群邪。」
釋迦牟尼佛的「真心」、「佛性」說,又謂「佛性遍一切處」,佛性成為無所不在;又說
「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才有真心的顯發;真是人類智慧的一大發現,使人不得不
佩服;於是佛陀開展了他「華藏莊嚴世界」的果相變幻,更叫人著迷不已,因而蔚為崇拜
。此舉卻令人又重回到眾生的「迷執」,其癥結在於因把「佛性」、人的「真心」視為最
高的點,甚而以謂「遍一切處」即是無限;欲不知,在人自我的認知上,不免還是受限於
人的有限能力;好比「光影」也是無所不在,但以人所見的依然是光影,光影的來源太陽
,人是不能注目的,更別說臆測了。縱然釋迦牟尼佛有那智能要尋求「無所不知、無所不
在、無所不能」的,但只因他定義在人自己的作為(自我覺悟),反倒給人類的智慧隔斷
了「屬天的賜予」。
所以,我們很明白的是佛教的「修證與基督教的「見證」有相當大的不同;前者是「屬人
的」:人的覺知;後者是「屬天的」:神的啟示。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
義的人。」(太五:45)
「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
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約一:6–9)
「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林前二:12)
人所見的光,是來自於神的光照;而信祂的人,借著聖靈能為那光作見證。
佛教說:「直心是道場」。主耶穌說:「敬拜神,要用心靈和誠實」,這是天父上帝的教
示。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
。」(約四:23)
「直心」與「心靈和誠實」兩者在字面上的解釋似乎是一樣的,但放入不同的宗教屬性裏
,差別可就是迥然不同。
用「直心」,作為修行的本地因心,是為「自性、佛性」的覺醒、啟發,以為可以「梵我
合一」;以為從人內心深處的淨化、尋求,可以找到那最高的、最究竟的。其實,起自於
人、回歸於人,仍是跳脫不了人類能力的範疇。縱或有很殊妙的境界,又須得警惕自己不
可著相;所以行者倒是要能保守自己仍在正常人道裏,沒有任何異象,才真該慶倖合十,
否則一旦走火入魔,可就「萬劫(?)」不復了。
用「心靈和誠實」敬拜;教示的是「人與神」的交通;不是局限在人向自己內心深處的淨
化、尋求,而是只管嚮往「真道」(無所謂「向內」、「向外」或「不在內」也「不在外
」這麼複雜的說詞),如此行的必來就光、向著神。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七:7)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21)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
一同坐席。」(啟三:20)
所以基督的信仰,探完全向著神,全然相信神的慈愛,信靠祂時時光照我們,祈求的是我
們要有不住地向著祂、渴慕的心。靠人自己「修證」,還有可能落入自己「罪幛」的「心
魔」裏。而唯有「信神」,認罪、悔改,得神的赦免,得以「見證」神的同在,才好分享
神的榮耀;信者見證的是神自己的俯就、臨在、分與;因為神的道路、意念皆高過於人。
「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麼﹖」(約十一:40)
「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
,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
代上二十八:9)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
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
赦免。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
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
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
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發他去成就:或譯所命定)的事
上必然亨通。你們必歡歡喜喜而出來,平平安安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發聲歌唱
;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松樹長出,代替荊棘;芭樂長出,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
,作為永遠的證據,不能剪除。」(賽五十五:6–13)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謹守安
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賽五十六:1
–2)
「信神」真是有福氣的;人既是有罪的,就應該捨棄自以為是的道路,改換「從神」而來
的道路;因為神的救恩臨近,必有公義彰顯;祂的意念寶貴、豐盛,而人卻是虛妄的。
「神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詩一三九:17)
「耶和華知道人的意念是虛妄的。」(詩九十四:11)
「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
的。因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如經上記著說: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
又說:主知道智能人的意念是虛妄的。所以無論誰,都不可拿人誇口,因為萬有全是你們
的。」(林前三:18–21)
佛法教導要「福、慧雙修」,信徒以為「依教奉行」就必然有這樣的成果,嘴裏說著「大
智若愚」,內心難免彼此互相較量,爭執誰有修有證?誰是一代宗師、某代傳人?有此現
象,不能推說只是人的問題,確切地說是「從人」的道,就容易使人趨向自誇或淪為自我
「偶像」的崇拜。
所以「修證」與「見證」,就「證」而言:前者是無可避免地讓修的人造成不斷地自我膨
脹、誇大自己;後者卻是神的兒女將一切榮耀歸於主,是虛己的。
以「慈悲喜舍」菩薩行比較于「神的愛」為例:
「慈悲喜舍」是菩薩因行的四無量心(又稱四等心);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一載:修
四等心得度欲界天,而住於梵處(無欲之地)。佛法整體的理則為「因果」法則,事出必
有因,緣會必成果。修行者的因行、果德,成為佛法修學的主題;「一花一世界,一葉一
如來」、「一念即具三千大千世界」,每一個人都是此心法世界的最重要的主角;有人才
有世界的存在,有佛的成就;此「悲行」是為證得「如來」為功用的。所以行者在一次一
次「修證」的歷程、超越中,難免不造成「以自我為中心」的尊大。因此任何作此「修證
」功課者,稍有境界,就把人「好為人師」的虛榮心表露無遺,眾眾結社,告訴人他「找
著了」。如此人性的軟弱,竟然在《聖經》早已給我們明示、警告:
「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親愛的弟兄阿,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
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猶一:19–20)
「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棄絕他。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
明知不是,還是去作。」(多三:10–11)
一味靠著人能行、所行的,然只是髮露更多人自性的罪惡,也是拜「修證」之賜。反觀「
見證」的效應就不是這樣,因為主耶穌的引領、示範是: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
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
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
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
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
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
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
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3–13)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約翰是點著
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
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
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
,你們不信。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
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但我知道,你
們心裏沒有神的愛。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
要接待他。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五:34–
44)
「修證」使人更陷入不義中;因奉自己的名來,讓很多人來接待自己、榮耀自己,叫別人
成為自己的隨從。
「見證」是領會從神來的道路;每一個人自己奉耶穌的名,來到神的面前尋求神的旨意、
跟隨神「不是任由人去帶領別人或自己;因為人有罪,不能直接見那至高的神,只有完全
無罪的主耶穌基督,為我們重生的磐石,使我們可以生根建造,與神和好。是由於在受洗
歸入主的日子裏,從此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我們能交付在祂裏面,
有新生的樣式;有如赤子般、柔和謙卑的心,生活的勞苦要交托,擔子可以卸下,得享安
息。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
沒有人知道父。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裏柔和謙卑
,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
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7–30)
「所以,我們借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
督借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六:4)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
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二:20)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
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太十八:3–4)
能夠為我們作見證的是耶穌基督的帶領,聖靈為我們做見證;見證神無限的智能、話語、
永生。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你們被交的時候
,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什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
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頭說的。」(太十:18–20)
「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
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
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3–36)
神的兒女就從現在起,這一生一世(沒有佛教所謂的『多生多劫』)就要見證神的恩惠慈
愛,叫我們雖遭苦難,仍然心中有喜樂;活著的日子,得有智慧,只因我們歸入基督,就
是屬神的,得享在神奧秘的執事當中。
「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林前三:23)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四:1)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詩二十三
:6)
「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詩九十:12)
「求你使我們早早飽得你的慈愛,好叫我們一生一世歡呼喜樂。」(詩九十:14)
「求你照著你使我們受苦的日子,和我們遭難的年歲,叫我們喜樂。」(詩九十:15)
佛教徒在「修證」的歷程裏,其實是滿艱苦的,尤其是真為一個修道者,更比一般人體驗
了「苦、空、無常」的逼迫性。人生本已夠苦,卻要這樣加重「念」苦,思想的前提在於
相信「一切唯心所造」;稱我人所處的娑婆世界為五濁惡世,是凡夫眾生的命濁、眾生濁
、煩惱濁、見濁、劫濁等罪的共業叢集。罪既由此心所造作,生命的重建,也在此心;是
以「佛性」作為「心地法門」重建的基因,「修後換」就成為必有的經驗。這樣的理念,
對一個不認識神的人來說,的確是夠叫人震撼、夠吸引人的了。但應注意的是,如此犯了
「以一概括」偏頗的論辯;因為固然罪是我們共業的污點,但事實上我們共有的世界也有
許多是美麗的;大家不妨抬頭看看藍天、白雲多可愛,還有逝拔的山巒如何壯闊,宇宙星
河如此浩瀚;這些是真實呈現在人的眼前,卻不是人的聰明、才智所能夠徹知、瞭解的。
試問人又何能造作?唯一的答復是,必有一位大能者才能造作天地、萬物;那位就是“I
am who I am”,「自有、永有的」,以色列人不敢直稱其名,而呼稱的「耶威」、「雅
巍」“Yahweh 或 Jahweh”。我們一般人稱呼的上帝、神;主耶穌教我們更親密、接近的
呼求是,「阿爸!父!」。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
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
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
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一:20–23)
人的確是太需要神了.正因為人有軟弱、空虛,人也就由此虛妄、無知的思念變為昏暗,
成為愚扭;塑造成偶像的崇拜,反倒是不能認識「真神」了。
「真神」不是人能定義的,或說:「我知道了」。從《聖經》的記載,大、小先知教示我
們,「順服」就能得分享神榮耀的見證。也許有人在聽說:「神就是神,人不可能成為神
」的話語,一時之間,無法接受此必然的事實,總希望一向很有能力的自己,一定可以成
聖、成就非比尋常;自己已經長久努力地有所作為,怎可輕言放棄; 輕易屈就。但是如果
你肯謙卑下來,想想你俯首臣服的是神,不是你我;從此你跟隨的是神的帶領,讓過去有
罪的我經由主耶穌基督的摧毀,再重新建造生命,你就能明白渺小的人實在是沒有什麼可
自誇的,茨神的恩典才真是豐富的,並要歌頌、讚美、稱謝神。
「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
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或譯:神)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你
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
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耶和華─我們的主啊,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大衛的詩,
交與伶長。調用慕拉便。)我要一心稱謝耶和華;我要傳揚你一切奇妙的作為。我要因你
歡喜快樂;至高者啊,我要歌頌你的名!」(詩八:3–9;九:1–2)
沒有人能完全的知道神,縱然把所有歷代以來,基督徒的見證收集成冊,也無法說盡神的
奧妙于萬一。
基督徒的「見證」不在張揚自己能「修證」,乃真是願萬民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是因
為「神的愛」,叫他喜樂服事神,為的是傳揚「神就是愛,就是永生」的福音;像這樣以
為成為神的器皿,為神所用,才能是真實地不是為己的,願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十四:14)
主耶穌將我們分別為聖,讓我們得享在神的愛裏,就是最大的幸福。有福有慧,沒有比這
更大的,叼為這一切,來自于至高神、靈帝的,都要在神兒女身上顯現最美好的「見證」
。
天國與佛國
基督教和佛教都相信「信者」死後有很好的去處,即天國或佛國。(本節不談佛教內「直
接轉世,稱願再來者」)。
如今假設天國與佛國都存在,但兩者僅能選擇其一時,請問您會願意去那一國?或者兩者
你都不選?不過在您下定決心之前,可否請您先作一番理性的思考後,再作答復。
1. 首先思想天國與佛國各是怎麼樣的情狀?
2. 要去天國或佛國需具備什麼條件?
3. 思考我適合住的國度是哪一個?
4. 確認一下這樣的國度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少?
5. 如果天國與佛國,兩者我都不去,那又如何?
首先思想天國與佛國各是怎麼樣的情狀?
天國的情狀
1. 是主耶穌為神兒女準備的地方;是再復活、永遠不死之地。
「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
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
們到我那裏去,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十四:1–3)
「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
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一:11)
「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
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
〇
2. 基督徒不但有將來屬天的國度,就是現在也經歷與神同在;將來在天國裏不再有悲哀
、哭號、疼痛,現在則靠主得釋放,有成全應許的事,卸下重擔、得享安息。
a. 信徒分別為聖,且與聖潔、良善、公義、正直、慈愛、信實的神同住。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4)
「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詩二十五:8)
「耶和華施行公義,為一切受屈的人伸冤。」(詩一○三:6)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詩一○三:8)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
施慈愛,直到千代。」(申七:9)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
他們成全。」(太十八:19)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
他同住。」(約十四:23)
「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五:8)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
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
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
!又說:你要寫上;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啟二十一:3–5)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
〇
b. 天國裏沒有惡人;是義人的國,是虛己者的國。
「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
要哀哭切齒了。」(太十三:49–50)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10)
「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3)
〇
c. 神的國是大有能力的,是不朽壞的,是「永生」。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要看見神的
國大有能力臨到。」(可九:1)
「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太六:
20)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林前十五:50)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
三:16)
〇
d. 在天國裏,人必從死裏復活,也不嫁、也不娶。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二十二:30)
「耶穌說: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裏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路二十:34–36
)
〇
e. 是新天新地;舊事已過,皆成新的;有永遠的快樂,是長命的;人與動物和睦相處;
不徒然勞碌,也不遭害,有新的美麗耶路撒冷城;不再有黑夜,因為有神的光永遠照耀,
又有生命河與生命樹;神的兒女再能承受神所賜的為業,永遠的美麗新世界。
「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必將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
,就是在山上燒香,在岡上褻瀆我的罪孽,一同報應在他們後人懷中,我先要把他們所行
的量給他們;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如此說:葡萄中尋得新酒,人就說:不要毀壞,因
為福在其中。我因我僕人的緣故也必照樣而行,不將他們全然毀滅。我必從雅各中領出後
裔,從猶大中領出承受我眾山的。我的選民必承受;我的僕人要在那裏居住。沙侖平原必
成為羊群的圈;亞割谷必成為牛群躺臥之處,都為尋求我的民所得。但你們這些離棄耶和
華、忘記我的聖山、給時運擺筵席(原文是桌子)、給天命盛滿調和酒的,我要命定你們
歸在刀下,都必屈身被殺;因為我呼喚,你們沒有答應;我說話,你們沒有聽從;反倒行
我眼中看為惡的,揀選我所不喜悅的。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僕人必得吃,你們卻
饑餓;我的僕人必得喝,你們卻乾渴;我的僕人必歡喜,你們卻蒙羞。我的僕人因心中高
興歡呼,你們卻因心中憂愁哀哭,又因心裏憂傷哀號。你們必留下自己的名,為我選民指
著賭咒。主耶和華必殺你們,另起別名稱呼他的僕人。這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必憑
真實的神求福;在地上起誓的,必指真實的神起誓。因為,從前的患難已經忘記,也從我
眼前隱藏了。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紀念,也不再追想。你們當因我所造
的永遠歡喜快樂;因我造耶路撒冷為人所喜,造其中的居民為人所樂。我必因耶路撒冷歡
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
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有百歲死的罪人算被咒詛。他們
要建造房屋,自己居住;栽種葡萄園,吃其中的果子。他們建造的,別人不得住;他們栽
種的,別人不得吃;因為我民的日子必像樹木的日子;我選民親手勞碌得來的必長久享用
。他們必不徒然勞碌,所生產的,也不遭災害,因為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他們的子
孫也是如此。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豺狼必與羊羔同食;
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
這是耶和華說的。」(賽六十五:6–25)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啟二十一:
1)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啟二十一:7)
「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就帶我到一座高大的山,將那由神那裏、從天而降的聖城耶路撒冷
指示我。城中有神的榮耀;城的光輝如同極貴的寶石,好象碧玉,明如水晶。有高大的牆
,有十二個門,門上有十二位天使;門上又寫著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東邊有三門、
北邊有三門、南邊有三門、西邊有三門。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對我說話的,拿著金葦子當尺,要量那城和城門城牆。城是四方的,長寬一樣。天使用
葦子量那城,共有四千里,長、寬、高都是一樣;又量了城牆,按著人的尺寸,就是天使
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牆是碧玉造的;城是精金的,如同明淨的玻璃。城牆的根基
是用各樣寶石修飾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藍寶石;第三是綠瑪瑙;第四是綠寶石;
第五是紅瑪瑙;第六是紅寶石;第七是黃璧璽;第八是水蒼玉;第九是紅璧璽;第十是翡
翠;第十一是紫瑪瑙;第十二是紫晶。十二個門是十二顆珍珠,每門是一顆珍珠。城內的
街道是精金,好象明透的玻璃。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那城
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列國要在城的光裏行走;地
上的君王必將自己的榮耀歸與那城。城門白晝總不關閉,在那裏原沒有黑夜。人必將列國
的榮耀、尊貴歸與那城。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
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啟二十一:10–27)
「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
。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或作:回)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
為醫治萬民。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裏有神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見
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
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二:1–5)
佛國的情狀(以佛教徒最嚮往的極樂世界為例)
根據淨土五經之《佛說無量壽經》,釋迦牟尼佛說:在過去無量劫以前,有一國王值遇世
自在王佛說法,因而棄國捐王,行作沙門,號曰法藏。法藏比丘於佛處攝取佛國清淨莊嚴
無量妙土,並以此發願修行成就「極樂佛國」,是為利益此五濁惡世眾生,另辟一處能修
行之國度;是佛說的修行理想國:
1. 極樂世界:以阿彌陀佛為教主,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為輔佐,教化發願來此的眾
生在此繼續修行,因而到此的以根據不同的層次分為九等(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
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來因材施教。
〇
2. 極樂世界:是正報(各身)蓮花化生(人是由蓮胎出生),身悉相同,真金色,具三
十二相,是最有福智相的人形。
依報(處境)有琉璃地,金剛七寶金幢所擊,地上有黃金繩、雜次間錯及七寶為界,極其
耀眼。又國內空中有八種清風鼓動無量樂器,演說「苦、空、無常、無我」之音。有千萬
百寶樓閣。有寶華樹,以七重珍珠寶網彌覆其上,網間有五百億妙華宮殿。有八功德水池
,七寶所成,池水之間有黃金支渠,池水內有雜色金剛沙,水上有六十億七寶蓮華流注其
間的水,稱「摩尼水」,會說「苦、空、無常、無我」之法音。又有佛光所化百寶色鳥,
常贊念佛、念法、念僧。總之,此地國中天人,一切萬物,嚴淨光麗,形色殊特,窮微極
妙,無能稱量。(見《佛說觀無量壽經》)
〇
3. 此處全是佛法修行人(無有女身),修得有宿命通,可知無量劫事;有天眼,見無量
佛國;有天耳,可聞無量佛國佛法,有他心智通,能知眾生心念;有神足,於一念頃,能
至無量佛國。在此保證住定聚,必至滅度。所謂的修行人包括天人眾、聲聞眾、緣覺眾、
菩薩眾等,在此唯以贊佛、成佛為願,壽命無量,又可隨願修短。究竟必至一生補處(補
佛位,當來下生佛)。
故此地生活,全是聽經聞法,並保證受讀經法,謹誦持說,必得無量辯才智能。(見《佛
說阿彌陀佛經》、《佛說無量壽經》)。
要去天國或佛國需具備什麼條件?
進天國的條件
1. 承認人是有罪的且有悔改的心,及知道唯有耶穌基督的救贖。
a. 認罪、悔改
「(約翰)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
人歡喜更大。」(路十五:7)
「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
的。」(雅五:16)
〇
b. 天國的路是唯信靠主耶穌,不是人可以任意想像的許多法門,故在人看似狹窄,卻是
需要人堅固信念,遵守主忍耐的道,確實是可被提的。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
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
「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
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
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可十:24–27)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我必快來
,你要持守你所有的,免得人奪去你的冠冕。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
必不再從那裏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神那裏降下
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啟三:10–12)
〇
c. 人先得接受了耶穌基督,才得以與神恢復關係,獲得真理與永恆的生命。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
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2–33)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你們若認識我,
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約十四:6–7)
2. 接受洗禮歸主;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獻祭,成為上帝與我
們之間的中保,信祂的可以與祂一同復活、重生。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
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
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約壹二:1–3)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
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
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三:24–26)
「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借
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
「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
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徒二:38–39)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
約三:6–7)
「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
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借著耶穌
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
成為後嗣。(或作: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這話是可信的。我也願你把這些事切切實
實的講明,使那些已信神的人留心作正經事業(或作:留心行善)。這都是美事,並且與
人有益。」(多三:4–8)
「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
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
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
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
貴。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
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論到這救恩,那豫先說你們要
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豫先證明基督受苦
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原
文作服事)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
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原
文作束上你們心中的腰)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你
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欲的樣子。那召你們的既是
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前一:3–15)
〇
3. 見證神的福音;心中常喜樂及靈命的長進。
「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
進又喜樂,叫你們在基督耶穌裏的歡樂,因我再到你們那裏去,就越發加增。只要你們行
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知
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
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
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腓一:25–30)
「所以,在基督裏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
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
。」(腓二:1–2)
〇
4. 傳揚神國的福音,不被倒、不怕遭害,因信也要叫自己有好行為,接受神的管教,
並將一切榮耀歸於天父。
「人若因我辱駡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譭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
,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五:
11–12)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
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
,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
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麼﹖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
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
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十二:6–11)
「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檯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
,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5–16)
〇
5. 要彼此相愛,一主、一信、一洗。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
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
,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弗四:1–5)
成就極樂世界的條件(見《佛說觀無量壽經》)
極樂世界是佛教三寶弟子「念辟」、「觀想」成就的(因佛法說「心外無物」、「唯心所
造,唯識所現」,所以得多作「念佛」、或「觀想」的功課)。
1. 下品下生: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
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
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無量壽佛。如是至
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命終之時,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煩,即得往生極樂世界。
〇
2. 下品中生: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如此愚人,偷僧祇物,盜現前僧物,不淨說
法,無有慚愧。以此惡業應墮地獄,因遇善知識為贊說阿彌陀佛十力光明,此人聞已,得
除八十億生死之罪,於是有化佛、菩薩為說大乘經典。
〇
3. 下品上生:雖作惡,不謗方等經典,命遇終時,得遇善知識,為說大乘十二部經首題
名字,即得化佛、化菩薩為說經法,得入初地。
〇
4. 中品下生:孝養父母,行世仁慈,此人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樂
事及法藏比丘四十八願,聞己命終,即生西方極樂世界,經七日已,遇觀世音及大勢至,
聞法歡喜,得須陀洹,過一小劫,成阿羅漢。
〇
5. 中品中生:若一日一夜持八戒齋,若一日夜持沙彌戒,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威儀無
缺,以此功德,回向願求生極樂國,戒香熏修,如此行者,命終得以蒙佛、與諸眷屬至行
者前。
〇
6. 中品上生:受持五戒,持八戒齋,修行諸戒,不造五逆(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
佛身血、破和合僧等為五逆罪),無眾過惡,以此善根,口求生西方極樂世界。命終得以
蒙佛、與諸比丘等至其人所,並為說「無常、苦、空、無我」。此人得生極樂世界,聞說
「四諦」法門,得阿羅漢道。
〇
7. 上品下生:亦信因果,不謗天乘,但發無上道心,以此功德,回向願求生極樂國者,
命終得以蒙佛、菩薩接引往生。
〇
8. 上品中生:不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善解義趣,於第一義,心不驚動,深信因果,不
謗大乘,以此功德,回向願求生極樂國,行此行者,命終得以蒙佛、菩薩接引往生。在此
修諸三昧,經一小劫。得無生忍。
〇
9. 上品上生:須慈心不殺,具諸戒行、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修行六念(念佛、念法、念
僧、念戒、念施、念天),回向發願,願生極樂佛國。命終得以蒙佛、菩薩接引往生。在
此聞法,即悟「無生法忍」,得於佛前受記。
總上所述「九品蓮生」的最下品、最起碼的條件是、一定要意願念「無量壽佛」名號。在
極樂世界的九品升級,以常念「無常、苦、空、無我」,進修「四諦」法門至「阿羅漢」
。至上品者,要能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菩提心」。
思考我適合住的國度是哪一個?
瞭解「天國」與「極樂世界」各個不同的情狀和條件,不妨理性的思考:在內心深處,您
真正的選擇是什麼?在此提出幾點建議性思考:
1. 選擇「天國」者八是倚靠自己修行或積功累德而進入的,是信靠耶穌基督十架的救恩
,「因信稱義」得與神相和,且能遵行神的道、神的旨意,因為主耶穌來,叫我們成就律
法,如此白白得的恩典,其實一點也不難,只在於您相信,平白就有的這樣的福氣。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
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羅四:25)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
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
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
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五:1–5)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
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
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
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五:17–19)
選擇「極樂世界」者,想想「有意願者即得往生」,此「意願」真是您心中的嚮往呢?還
是只因為被它所敍述的絢爛國度所吸引?是否更應該思考在該地要受「無常、苦、空、無
我」的教育,是不是您能接受的?別隨口就回答說「是」,先試行一星期,竟日念說「無
常、苦、空、無我」,看其效應如何再說吧!包准您心中產生「厭離」心,而漸有「厭世
」的感受(見《雜阿含經》,佛弟子有因修此「四念」,導致自殺事件,雖後有重新告誡
,豈不把弟子當作實驗的工具)。
〇
2. 再者,思考「極樂世界」的「九品」教化,像極了現在實驗的「資優生」教育;學校
編班分「資優班」與「放牛班」。教導「放牛班」的老師是相當辛苦、不易的,除非先如
阿彌陀佛所設定的,其先決條件是,這批學生都是願意聽話的,願意接受同一模式的改造
。想想,如此的「填鴨」教育能行、可行嗎?如此的「國度」雖有表面的統一,不過是製
造一群同一模子印出來的沒有意見的「機械娃娃」而已,卻忽略了人生命的特質「自由意
志」;尤其人在日子過得稍微安逸時,此「自由意志」更特別會顯發出來。
又「極樂世界」是釋迦牟尼佛「無問自說」的「阿彌陀佛世界」;即在他的「冥想世界」
裏有一名為法藏的比丘所修成的。佛說他不是創造了什麼,他只是為人思想出一套模式,
教人「觀想」,叫人「依樣畫葫蘆」罷了,卻又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
如電,應作如是觀」(見《金剛經》);合于他的「無常觀」,甚至由「極樂世界」變化
至重重無盡的「華藏莊嚴世界」的幻化遊戲。這一切是釋迦牟尼自己落於極具變幻的異象
世界,在當時佛弟子就有甚多不與他認同(見《法華經》之第二方便品中,有比丘、比丘
尼、優婆塞、優婆夷等五千人退席,卻被釋迦牟尼斥責為增上慢者)。
當我介紹「極樂世界」時,是以一個曾浸淫于修行淨土法門者的心境和認識來闡述。如今
蒙主的束選,回首來時路,驚覺自己竟然真是曾被捆綁在所謂的「重重無盡的帝網天珠(
《華嚴經》的華藏世界)」的意想境界裏面。如今蒙主恩召,脫離了那樣的「象牙塔」,
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畢竟,人就是人,人不可能成為神;人的智慧不但是有限的,甚至因要誇耀自己的聰明反
成為愚拙,有罪的人自己所造的世界,也僅能是幻化的異象或自己空捏造出來的偶像,不
是真實的。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
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
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欲行污穢的事,以致彼
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羅一:21–25)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就如經上
所記:我要滅絕智能人的智能,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在那裏﹖文士在那裏﹖這世上
的辯士在那裏﹖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麼﹖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一:18
–21)
所以要想兼顧個人與群體共通的自由,唯一叫我們能得著的是全備「聖父、聖子、聖靈」
的「三一真神」。
「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
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0–21)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
五:1)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
只有在神的愛裏,得自由榮耀;在耶穌基督裏得自由的釋放,因為我們唯有「主的靈」在
我們當中,真自由才得實現。
〇
3. 如果您心中仍充滿著「愛」的熱誠,恭喜您!極樂世界不適合您,因為那裏沒有「愛
」這個字眼。而且告訴您,您是屬神的、屬基督的,也相信人人心中所真正盼望的,是得
以活在全備、聖潔的「愛」的國度,即神的國、天國裏。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
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四:7–8)
或許佛教徒要力辯說:佛法裏有「慈悲喜舍」。不錯,佛法教導信徒要「濟眾生以樂,拔
眾生以苦」,每一個佛教徒都為此一修行故,很努力地對人付出。表面來看,真是美事,
但實際運用之後,將會發覺不過是在彼此「耗能」。所以,我在當法師期間,最大的困惑
是要擔負信徒的訴苦,即如何調解他們之間的是是非非、爭寵鬥勝;非常地吃力不討好。
真正的「愛」是什麼?不是一廂情願的付出,那會耗盡。要有「自有、永有」的源頭,才
能取之不盡,用之不辦;唯有神的愛,才能如此的長闊高深。
「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
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
你們。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弗三:17–20)
確認一下這樣的國度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少?
「天國」是那「起初能造天地萬物」、「自有、永有」、「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
上帝」所造的。我們相信上帝是永活的真神,信靠祂,我們就得永生。而我們何以能信?
者先抬頭看看宇宙、天地的奧秘,是人未能臆度的。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
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
我們要進神的國,不是由人去想像出來的。
「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
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來九:24)
而佛教說:「一切唯心造」;說眾生、國土、山河大地等正報、依報皆是人的身、口、意
所造。但試想想,宇宙太空,好些專家仍舊還在探討,大地、星球,有太多的未識,何其
渺小的人類,有何能耐製造這些?
我們更願意相信天地之浩瀚、萬物與人種類繁多,當然是至高至大能的神——上帝所創造
的,且相信祂、讚美祂。因祂愛我們,祂喜樂我們活著,生養眾多,治理全地,並管理其
上的活物。
「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
、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
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
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
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
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創一:26–
30)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創二:7–8)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二:15)
「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
比天使微小一點(或作: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
都派他管理。」(來二:6–7)
我們若從「神的愛」去思考人的處境及人的「該當如何?」竟然發現「真理、生命的道路
」真的就在您眼前展現出來。
是的,人類的始祖亞當失敗了,但是不要問說:「上帝既然是大能的,為何造出一個有罪
的亞當?」因為您既然說出來「上帝是大能者」,就不是我們凡夫眾生能質疑的。我們該
當關心的是,身為人的我們要怎樣最幸福,且有永遠的活命;這就是宗教最大的特質——
追求永生。
感謝主,在這「恩典時代」,我們有幸從「舊約」讀到「新約」,明白了神的救恩計畫。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
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
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因一人犯罪就定
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若因一人的過
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
生命中作王麼﹖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
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
了。」(羅五:14–19)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
死;照樣,恩典也借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羅五:20–21)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六:
23)
「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
: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
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神。因為基督必要作王,
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因為經上說:神叫萬物
都服在他的腳下。既說萬物都服了他,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萬物既服了他
,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他的,叫神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十五:22
–28)
所以人唯一最好的出路是,服在萬物之上的神腳下;不要妄想成為神,要趕緊認罪、悔改
,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才得以進入永生神的國,得享永生。
如果天國與佛國,兩者我都不去,那又如何?
這世界,因人的創造思想力非常豐富,所以宗教信仰種類繁多。但是若人信的是人所造的
,想想這樣的信是屬人的,非常有限的,在人的思惟裏怎麼可能想像出神的世界。但是信
上帝是一切的主,《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這樣的信是從上頭來的帶領,必然指教人的道
路是向上、無限光明的;也可藉由禱告從而得知神賜給我們的事。
「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
的。只有神借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
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
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二
:9–12)
另有一種是「什麼都不信」的,這類人很多;以為不必受宗教教條的約束,可享受較大自
由的空間。但事實是,人常會因任性而妄為,帶來人與人之間更大的衝突,更不自由了。
所以一定要有宗教的信仰是絕對性的。我信靠主耶穌基督的掌權,就有序造的心、重新過
的生命;雖有任何的控訴、攪擾,必要靠主得勝,且更領會了豐豐盛盛的生命。
「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
就應驗了。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裏﹖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裏﹖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
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十五:52–57)
「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
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一:18–19)
「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裏面居住。」(西一:19)
「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裏成了有
榮耀的盼望。」(西一: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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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
一同得榮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于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受造之物切
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
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享:原文是入)神兒女自由的榮耀。」
(羅馬書 8 章 14~21 節)
人的身體是會一天一天的毀壞,但我們不懼怕。因為我們顧念的,雖是所不見的,卻是永
遠的自由、榮耀。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
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
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 4 章 16~18 節)
因為我們的心要得聖靈的更新;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主耶穌將我們的老我拆毀,必
得神的重造成為天上永存的生命,被摧毀的是必死的罪。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 5 章
17 節)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
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裏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象穿上衣服;倘若穿上,被遇
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我們在這帳棚裏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
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哥林多後書 5 章 1~4 節)
死有重於泰山,亦有輕如鴻毛,取決於立志要有明智的抉擇;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
善或惡受報的,我們眾人都必要在基督審台前顯露出來。唯我們信靠的真神能培植我們,
我們應當敬畏祂。
「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原文是質)。所以,我們時常坦
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
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
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
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盼
望在你們的良心裏也是顯明的。我們不是向你們再舉薦自己,乃是叫你們因我們有可誇之
處,好對那憑外貌不憑內心誇口的人,有言可答。」(哥林多後書 5 章 5~12 節)
信神,真是人人都可平等起始的;因為主耶穌看中我們的,是在真道上「心靈與誠實」的
敬拜,不是憑外貌論斷人,是人人都可期許從「人人得自上帝」的「靈」,而如今我們得
再與祂恢復關係,是再得有生命「活泉」的澆灌。真的只要「信」——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借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
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
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象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
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
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 5 章 18~21 節)
這就是主耶穌基督叫我們從今世立時都能得救,就在這一生一世,千萬不要再受「生生世
世,不斷輪回轉世」之說的迷惑,趕緊轉為珍惜我們現在既有的人生。所以相信「人的價
值」最高的觀點是「與神同工」的人,是真有福氣的;因為是神親自來帶領我們,這群肯
順服於祂的聖潔與公義的兒女,走向祂真理與生命的道路,是我們真能期待的。
「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
;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我們
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譭謗;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
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勤勞、儆醒、不食、廉潔、知
識、恒忍、恩慈、聖靈的感化、無偽的愛心、真實的道理、神的大能;仁義的兵器在左在
右;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
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的;似乎憂愁,卻是常常
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哥林多
後書 6 章 1~10 節)
有了「信」,能接受而歸主,就能領會神的恩典,也真實明白《聖經》——神的話語,確
實給我們太多合於人道的教導,是我們該作、也作得到的。尤其領導的,是不偏私的神;
佛教徒所祈求的「常樂我淨」的世界,要在人間預約淨土,除非能有這樣一位真神的同在
,真正永生才可能存在;我們不必要求人要成為神或人以外的,但就在人道上,跟隨著主
耶穌基督,向成聖的方向邁進,就是屬人、人屬的永恆。
與基督徒談「參禪」
禪(Zen),梵語 dhyana,又作「襌那」,意譯為「靜慮」,即靜息念慮的意思。在中國
佛教,襌法被通稱的有兩種:即如來禪和祖師禪。如來禪者,如經論所說的四禪八定是,
祖師禪者,經論之外,歷代祖師不立文字,以心印心的禪法是。
禪,以目前有許多人的競相參與學習,可見它必然存在有相當大的魅力。因此綜觀它現時
所顯示的現象,真是五花八門。雖然佛門教導「行、住、坐、臥」皆是禪。但基本上,只
要提起「禪」,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打坐」。因為不管哪里有掛名「禪」的道場,「打坐
」必是一門自始至終的功課。於是以「打坐」為主的發展所及,「禪」,經由今人的詮釋
產生了相當大的空間。
禪,於今時專以「打坐」為出發,就開展了繁多的種類;除了上述佛門自詡為正宗禪以外
,禪修的境界,透過個人的冥想,就其目前已存在的眾多亂象,當務之急該先探討的是它
們存在的價值,而不是只一昧判定「誰是誰非,孰正孰邪」。
禪,在中國,背負有千年傳統文化,因此融合了相當多的儒、道思想。基於「儒」,有人
以「靜、定、安、慮、得」的「修心養性」來看待;期於「道」,有人歡喜「清淨無為」
,或積極「修身練功」,其結果是共同皆以「禪修」自居。而另有一類較具現代資訊者,
因國際文化交流皆及影響,又有了更創新的作風;有人把它利用為「開發潛能」;也有人
藉此自立新的宗門,招攬信徒,儼然成為新一代宗師。於是新興宗教,此起彼落,各家各
派堅持己見,卻忙得信徒四處流竄,莫衷一是。普遍流行, 乃因這種所謂啟發「本然自
性」的說詞,最能迎合「人類自我」的高度訴求與滿足,或藉以逃避現實的挫敗與面對。
禪,在此先撇開它「起源于何」的定論;除了是為避免它反不得「自由自在」的限制外,
更重要的是希望我們能重新正視思考「人的問題」。所以我們不妨先摒除「誰是正派」,
「誰是外道」的爭論,而讓我們著重於探討:「禪,透過人,它真實是什麼?」所以,人
藉由「禪」這樣的「靜慮」,它產生了怎樣的「冥思」,才真正是人人必要關心和明白的
主題。
如來禪與祖師禪,佛門中人或許不認為有必要截然的劃分;僅就其個別特色,略作介紹。
「如來禪」:佛教經典裏的禪法,是如來所說,而依修法的不同,大致歸類了「三種禪」
來認識,即「小乘禪、出世間禪、出世間上上禪」。
‧ 小乘禪:有五停心觀、四念處觀、八背舍、十一切處等。
o 能使五種過失停止於心的觀法,亦即聲聞乘人在最初入道時所修的五種觀法。
1. 不淨觀:觀察一切根身器界皆屬不淨,以停止貪欲。
2. 慈悲觀:觀察一切眾生痛苦可憐之相,以停止瞋恚。
3. 因緣觀:觀察一切法皆從因緣生,前因後果,歷歷分明,以停止愚癡。
4. 念佛觀:觀察佛身相好,功德莊嚴,以停止業障。
5. 數息觀:觀察呼吸出入之相,每一出入,皆暗數自一至十,以停止散亂。
o 四念處觀:即
1. 身念處:觀身不淨。
2. 受念處:觀受是苦。
3. 心念處:觀心無常。
4. 法念處:觀法無我。
以此四觀,使安住于道法。 〇
o 八背舍:又名八解脫,即八種背棄舍除三界煩惱系縛的禪定。
1. 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謂心中若有色(物質)的想念,就會引起貪心來,應該觀想到
外面種種的不清淨,以使貪心無從生起。
2. 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謂心中雖然沒有念色的貪心,但是要使不起貪心的想念更加堅
定,就還要觀想外面種種的不淨,以使貪心永遠無從生起。
3. 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一心觀想光明、清淨、奇妙、珍寶的色,以使不起貪心,證得
心性解脫,名身作證;又因此觀想能達于圓滿,安住於定之中,故又稱為具足住。
4. 空無邊處解脫:略。
5. 識無邊處解脫:略。
6. 無所有處解脫:略。
7. 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略。
8. 滅受想定身作證具足住:略。
o 十一切處:又名十遍處即觀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識等十法,使其一
一周遍於一切處。
‧ 出世間禪:若修次第三觀,先從假入空,次從空入假,接後空假雙離,入中道第一義
觀,名之。
‧ 出世間上上禪:若於一法,圓觀空假中三諦,即空即假即中,非一非異,名之。
釋迦牟尼佛的修行證果,也經歷了四禪八定、五十二位次第等,時間長達三大阿僧祇劫。
‧ 四禪八定:
o 四禪者:
枭 初禪:清淨心中,諸漏不動;有梵眾、梵輔、大梵等三天;此三天已不須段食,故無
鼻舌二識,唯有樂受,與眼耳身三受相應,喜受與意識相應。
枭 二禪:清淨心中,粗漏已伏;有少光、無量光、光音等三天;此三天無無前五識,僅
有意識,因之唯有喜舍二受,與意識相應。
枭 三禪:安穩心中,歡喜畢具;有少淨、無量淨、遍淨等三天;此三天識受皆與二禪略
同,但意識怡悅之相,較為淨妙。
枭 四禪:前五識具無,亦無喜受,僅有舍受與意識相應;有無雲、無生、廣果、無想、
無煩、無熟、善見、善現、色究竟等九天。
大涅盤經說,初禪天人,因心中仍有粗細思想,故外境有火災;二禪天人,於己禪定生喜
樂心,故外境有水災;三禪天人,呼吸粗重,故外有風災;唯至第四禪,內外過患一切均
無,所以諸災不至。 〇
o 四空定者:
1. 空無邊處定:修行者心想出離患難重重的色蘊物質的牢籠,於是舍色想而無邊的
虛空,做到心與空無邊相應。
2. 識無邊處定:修行者以厭棄外在的虛空,於是舍虛空而緣內在的識,做到心與識
無邊相應。
3. 無所有處定:修行者更又厭棄歧視,觀心識無所有,做心與無所有相應。
4. 非想非非想處定:修行者進修無粗想,做到如癡如醉無所愛樂清淨無為的境界。
‧ 五十二位次第:菩薩由凡夫到成佛,一共要經過五十二個階位,即十信、十住、十行
、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十信是由十住中的第一發心住另立為十。其中十住、十行
、十回向,稱為三賢,是資糧位;十地又稱十聖,是修習位。論時間,須經三大阿僧祇劫
。
‧ 三大阿僧祇劫:菩薩行成佛的年數,極多,無央數。修行次第歷經五位、五十二階,
初阿僧祇劫在資糧位有十住(第一發心住,包括十信,由凡夫修十信成就,須經一萬大劫
。)、十行、十回向,在加行位有修成四尋思觀的暖、頂二者,與修成四如實智的忍、世
第一二者。第二阿僧祇劫有在通達位(即見道位)的初地入心,與在修習位(即修道位)
的初地住心、出心及二地、三地、四地、五地、六地、七地。第三阿僧祇劫有在修習位的
八地、九地、十地、等覺,及究竟位的妙覺。
佛法浩瀚,法門八萬四千(略數,表極多),光是教理,無人終其一生能參透、證果,所
以若不能確定「三世輪回」之說,佛法的可行性與存在價值,是有待商榷的。
「祖師禪」:自菩提達摩東來傳慧可,傳弘忍等,禪法在中國有了「教外別傳」。因礙于
佛祖年代久遠、地源遙隔,以致產生有關佛經不完備或真偽的議論,乃轉而重視佛法「自
覺體驗」的事實,認為佛法當落實于人人自心的體悟自證,非必由「言教」,於是演變成
為「不立文字」的「以心傳心」。傳惠能,「直指當前一念即解脫自在(應無所住而生其
心)」,為達摩禪的中國化開闢了通路,至魏晉以降,更老莊化、玄學化。現前佛教中人
雖一再言明從「印度禪」演化為「中國禪」,實質還是一貫的「如來禪」。但以中國人一
向認為自己中原文化博大精深的自信,對外來宗教或哲學思想多半是先予包迥,再加以雜
揉,而後傳流。佛學承傳期間雖有東晉釋道安重申「以經解經」的教訓,但普觀現在「類
佛教」的亂象,乃因歷代以來,「九流十家」的思想已然與中國佛教信仰混然相融,所以
今時人的「禪修」,行者慨標榜自證境界的不同凡響之際,是該當小心考量此境是否只是
原有思想背景與知識教育的投影,或有其他我們未知或非人的能力範圍所能掌控的存疑等
等。
我們不定要「以古非今」,或斷言「今不如古」;好人、壞人,古今皆有,再看出上古文
物的發現,在在顯示了遠古的高度文化,不禁令人懷疑人類文明是否進步了?「進化論」
之說又怎能視為不變的真理。而能確定不易改變的是人性;人性裏有善有惡。禪家說要「
明心見性」,探究「本原天真自性佛」。千年以來,除了述說於釋迦牟尼佛的冥想世界以
外,「禪門公案」又添了幾則類似「狗子有佛性也無」的啞謎,於是尚未「明心見性」以
前,倒先留下一則蘇東坡——「八風吹不動,一屁打過江」的真話。
禪,說穿了,不過是人自我的閌證;人人都可以有見證;人的自我觀照下的見證,充其量
最高者也不過是釋迦牟尼佛——「華藏莊嚴世界」的幻象。《楞嚴經》裏教修「如來大定
」,歷經「五十陰魔」,佛警戒禪修者對於每一次自證的境界要常有這樣的心態——「暫
得如是,非為聖證,不做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因為「汝輩修禪,師
三摩地,十方菩薩及諸無漏大阿羅漢,心精通路,當處湛然」。所以禪修者有境界,最忌
「著相」——《金剛經》有雲:「若以色見我,若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悟
境,所以禪者,乃為解甚深又甚深密意。個中的神秘對人極具高度的吸引力,推想這可能
是「禪」給人的最大魅力。
所以任何人于「禪修」產生了莫大的好奇,原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人類自我探究內心深處
的本能,是源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原文是永遠)安置在世人心
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道書 3 章 11 節)
永生的盼望既已存在人的心中,人一日不得「永生」的真理,他就不會停止一日的探索。
又「如經上所記: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
到的。」(哥林多前書 2 章 9 節)
因此禪,通過 meditation 的體驗,不是任何宗教的專利,藉此要提醒大家仔細思考的是
,做這樣的功課,其動機與目的何在?或許有人一開始真是為內心因於「未知」的驅動,
也或有人是因看到世界的無常、苦惱與虛空,而極需尋求出路,更或有人直接就是要探究
「永生」。但人類畢竟是軟弱的,他們常常就敗在中途上;在禪修的過程,孤單的自我,
最容易掉入小小輕安的陷阱或初步的幻境裏;因為這太符合人類「自以為是」的個性,同
時也轉換了人在現實世界裏「求不得的苦」。也或許有人能自我要求「時時放下、步步提
升」,然而也不過是落入一個更讓人不願離開的「無止盡遊戲」中。但縱然「禪修」會發
生這樣的危險,而我們也不是就因此要扼殺人這樣的本能。所以在此與基督徒談「參禪」
,卻是希望我們能更善用發揮這樣的本能,喚醒我們當要常紀念神賜給我們的「永生」,
努力不懈地「追求真理」。且要以此作為生命的動機與目的,則我們「但行真理的必來就
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翰福音 3 章 21 節)
「只有神借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哥
林多前書 2 章 10 節)
冥想(meditation)內心觀照,產生的境界是可以浩瀚無窮的,給打坐人的幻想力可真是
「天馬行空」;特別對一個不信仰獨一「三一真神」的人,更是充滿了詭譎、神秘的懾受
力。的確,「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這話對人是有相當的鼓舞作用,但人卻要謹慎
不讓自己成為「好高騖遠」。有史以來,人類探索「未識的」,的確幫助人開拓高度的智
慧,但是「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
事。」(哥林多前書 2 章 11 節)「未識的」未必都是良善的,尤其考量到人的深重罪
性,透過「打坐」的途徑,是人心在內向四面八方放紙出去的,真的是危機四伏,不會處
理可能就「走火入魔」,落入極度的執著,自誇自己獨有的功夫境界,自諍自己的超凡入
聖。此時的他,志得意滿,卻不知仍是「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
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哥林多前書 2 章 14 節)走進
這樣的地步,往往無以自找,無人能救。
人的自我努力本是值得褒揚的,奈何人的罪性深重;佛法的《百法明門論》說人有「六大
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不正見;「八大隨煩惱」,忿、恨、惱、覆、誑、諂
、憍、害、嫉、慳;「二中隨煩惱」,無慚、無愧;「十小隨煩惱」,不信、懈怠、放逸
、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思想人要依靠自我修行來出離我的深重罪惡,這會
是多麼困難的一個負擔,甚且徒勞無功。的確如保羅所言的:
「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
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
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
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裏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
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
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
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馬書 7 章 18~25 節)
所以想靠自己修行來「了生脫死」,根是自討苦吃,糟蹋了有生的年歲。如今,唯我們已
經接受了有完全的義的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才能白白得了永生(佛法希望修成的「了生脫
死」)的恩典,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
,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 章 16 節)
「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
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
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
聖靈的人身上。」(羅馬書 8 章 1~4 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馬書 3 章 24 節)
甚且我們能藉由在主前禱告靜默,從神支領許多意想不到的智慧及領悟。
「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能悟
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哥羅西書 1 章 9 節)
「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
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或作: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哥林多前書 2 章 12~13
節)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
有基督的心了。」(哥林多前書 2 章 15~16 節)
感謝主,讚美主,成為神的兒女真是何等幸福;因我們所信靠的神,祂「所積蓄的一切智
慧知識,都在他裏面藏著。」(哥羅西書 2 章 3 節)且「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
妄人藐視智能和訓誨。」(箴言 1 章 7 節)
所以人想要向更高的境界去參究,在人自己的領悟裏是有限的、危險的。而唯一心能向著
神的,神必然教我們得的更多,因為神的兒女有這樣的權柄,「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
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摩太后書 2 章 26 節)「要叫他們的心得安
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真知神的奧秘,就是
基督。」(哥羅西書 2 章 2 節)
堅信我們的主愛是完備的,要成為蒙福的基督徒,最重要當常建立這樣的信靠,不住向神
靜默禱告說:
「你的手製造我,建立我;求你賜我悟性,可以學習你的命令!」(詩篇 119 篇 73 節
)
「耶和華啊,願我的呼籲達到你面前,照你的話賜我悟性。」(詩篇 119 篇 169 節)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詩篇 119 篇 34 節)
「我是你的僕人,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詩篇 119 篇 125 節)
「你的法度永遠是公義的;求你賜我悟性,我就活了。」(詩篇 119 篇 144 節)
是的,我們要「側耳聽智慧,專心求聰明,呼求明哲,揚聲求聰明,尋找他,如尋找銀子
,搜求他,如搜求隱藏的珍寶,你就明白敬畏耶和華,得以認識神。因為,耶和華賜人智
能;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他給正直人存留真智慧,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為要保
守公平人的路,護庇虔敬人的道。你也必明白仁義、公平、正直、一切的善道。智能必入
你心;你的靈要以知識為美。謀略必護衛你;聰明必保守你。」(箴言 2 章 2~11 節)
我們向著神唯一道路的「靈修」,勝過一切「參禪」。除了神以外,我們真是再也別無所
求了。
結語
信神乎?信人乎?
從前,我不認識上帝;而從小,我們多半被灌輸以「無神論」為不迷信;又在成長的過程
中,在升學主義掛帥的大環境中,不斷被教導要靠自己努力,讓自己有好的學歷,將來才
能謀得一份輕鬆又好的職業。所以就這樣在心中建立起人要透過不斷的學習、經驗的累積
,就可以提高人的 IQ 和成功機率的觀念。及長,進入人群社會,再有人際關係的歷練,
得知 EQ 是成為 HIGH-CLASS 的必需。之後,再隨科技的突飛猛進、物質文明的繁複,卻
承受了物極必反的壓力,導致人因疲累于應付眼前的變化莫測,乃轉而尋求「內心的寧靜
」;所以很多人就開始學習打坐,「禪」學一時乃蔚為風尚,RQ 又成為新潮的主流。甚
而有應用禪的內心淨化,以為可以找到神,可以自我參透更高的智慧。但是實質上是,不
認識上帝的親自來俯臨,所有人自己開發的智慧都是屬地的。
感謝主耶穌,四親自來感動了我,讓我認識了上帝,那位元創造天地、宇宙、萬物、人類
的主;認識了祂,且認定了,從此整個生命的觀念要完全的改變,生命也不同了。
認識上帝就有屬天的福分。因我們所信靠的神,祂「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裏面
藏著。」(哥羅西書 2 章 3 節)。且「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能和訓
誨。」(箴言 1 章 7 節)。所以人想要向更高的境界去參究,在人自己的領悟裏是有限
的、危險的。唯一心能向著神的,神必然教我們得的更多,因為神的兒女有這樣的權柄「
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摩太后書 2 章 26
節)。
從前我不認識上帝,也和那些不認識上帝的人一樣,有同樣的想法,認為宗教的本質都是
勸人為善,應當彼此包容。如今認識那唯一造我們的全能上帝,主耶穌說:「因為經上記
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馬太福音 4 章 10 節)。
因此,持守著「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馬可福音 12 章 30 節
)。的確就能領受在主裏的福氣。
一般人認為宗教要彼此「包容」,就是「厚道」,但這種厚道的態度是如何的呢?
佛教內的包容,是把「上帝」歸屬於「天魔」,或「他化自在天王」,或「大梵天王」或
「帝釋天」,並有認為基督教義為《楞嚴經》的「撥無因果」、「斷滅論」。為厘清這種
宗教的「一廂情願」,故先就各方的「名相」作一明確的瞭解。
關於「他化自在天王」、「大梵天王」或「帝釋天」
1. 何謂「他化自在天」?
為「欲界」六欲天之最高位,又名「他化樂天」、「他化自轉天」;乃因此天奪他所化而
自娛樂,故名。與色界之主摩醯首羅天,皆為嬈害正法之魔王,乃四魔(煩惱魔、五陰魔
、死魔、天魔)中之天魔,有「第六天魔王」之稱。此天有三事勝於閻浮提(佛法所謂的
人的娑婆世界),此三事為長壽、端正、多樂。此天食自然之食。男女相視成淫,欲求子
時,隨念而化生於膝上。初生時,如人間十歲之孩童,色貌圓滿,衣服自備。於密教中,
此天位於胎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之西北方;其形像;身呈肉色,右手執箭,左手執弓。
佛法「大乘經」曾于此處宣說,例《華嚴經》七處八會中之第六他化自在天宮會、《般若
經》四處十六會中之第十會在他化自在天宮會、《般若經》四處十六會中之第十會在他化
自在天宮說般若理趣分等。又據《普曜經》卷六「降魔品」載:「佛陀成道時,魔王波旬
曾遣派欲妃、悅彼、快觀、見從等四女前來擾亂」。《長阿含經》卷二十四「忉利天品」
及《過去現在因果經》卷三記載:「魔王系住于欲界第六他化自在天之高處,為破壞正教
之神,稱為天子魔或天魔波旬」。另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記載:「魔王波旬具有色
力、聲力、香力、味力、細滑力等五力」。
〇
2. 另「妙雲集」之「成佛之道」第一章述說:「印度的『大梵天」,與基督教的耶和華
相和」。決定「是」與「不是」之前,且先認知何為「大梵天」?
在印度,「大梵天」為「梵書時代」以來之神格,爾後「婆羅門」即以「大桃天」為最尊
崇之主神。蓋於「梨俱吠陀時代」末期,以祈禱主神(梵)為至上神,並視之為宇宙生成
原理。至「梵書時代」之初,則以生主神(梵)為最高神。未久,梵天為生主神之子,其
後漸次得勢,遂取代生主神之地位,成為創造世界原理。至「奧義書時代」,「大梵天」
為具「實有、知、妙樂」三義,是唯一常住、獨存之絕對原理,此絕對原理與「個人我」
結合為「梵我一如」;成為「奧義書」之中心思想。又至「摩訶婆羅多時代」,有一體三
分思想的興起,遂有梵天、濕笯、濕婆三神同體,其初,「梵天」位居三尊之首,後則漸
居下風。
「大梵天」,在佛教將之配列為「色界」初禪天之第三天;以自主獨存,謂己為眾生之父
,乃自然而有,無人能造之,後世一切眾生皆其化生;並謂已盡知諸典義理,統領大千世
界,以最富貴尊豪自居。據《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八記載;「大梵天」身為一由旬,壽長
一劫半,於五中劫獨一而居,複經五中劫與眾共住,再五中劫又與眾別。又《阿含》及諸
大乘經中,常載此天王深信佛法、助佛教化等事,每值佛出世,大梵天王必先來請轉法輪
,手持白拂,於會坐參法聽受,常以法義與佛問答,後與帝釋天同受佛之咐囑,護持呈土
,而為顯密二教所共尊從。密教以梵天為十二天之一,或千手觀音二十八部之一,列位胎
藏界曼荼羅外金剛部院東門之南方,身呈白肉色,頭戴髮髻冠,有四面四臂;右一手持蓮
花,另一手持數珠,左一手執軍持,另一手作吉祥印。
〇
3. 又有一天為「帝釋天」,在佛教裏被視為與人關係最密切者。
帝釋天:本為印度教之神,于古印度時,稱因陀羅,入佛教後稱為帝釋天。據諸經論所載
,帝釋天王原為摩伽陀國之婆羅門,由於修佈施等福德,遂生忉利天(即三十三天),且
成為六欲天(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之第二天「
三十三天」之天王。此類記載系印度自吠陀以來,至佛教時代,將其因陀羅之神格具象化
而成者。其於佛教中的地位,與梵天同為佛教之護法主神,乃十二天之一。鎮護東方,居
於須彌山頂之忉利天,其城稱善見城。左右有十大天子侍衛其側。於每半月之三齋日下令
四天王、太子、侍者等,探察天下萬民之善惡邪正;若聞世間眾生惡多,不孝父母、不敬
師長、不修齋戒、不施貧乏,則愁諸天眾減損,阿修羅眾增多;若聞多孝順父母,敬事師
長,勤修齋戒,佈施貧乏,則大歡喜諸天眾增加,阿修羅眾減損。釋尊成道後,帝釋天成
為世尊之守護神。佛陀升於忉利天為母說法時,帝釋天手持寶蓋,任佛陀之侍從。其形像
,通常呈天人形,乘白象,右手執三鈷杵,左手置於胯上。于密教胎藏界外金剛院中,另
有神王形等各種造像。
不論是欲界之六欲天的帝釋天、他化自在天或界的大梵天,都有他共屬於佛教的修道、因
果、輪回的信仰歷程、思辯和相涉;佛教的說法是,六欲天與人同屬欲界,而勝於人者,
乃因其修善福德與情欲境界較勝;色界諸天是禪定修行,而漸除鼻、舌諸識,乃至證得「
阿那含」聖者,即是於色界第四禪天(有九天)的最後「五淨居天」。天道不能盡稱之為
魔,佛教之謂為魔者,乃特指於其教內自其敗壞正道者;又據《佛本行經》卷二十五舉出
欲貪、不歡喜、饑渴、寒熱、愛著、睡眠、驚怖恐畏、狐疑惑、瞋恚忿怒、競利爭名、愚
癡無知、自譽矜高、恒常毀他人等十二魔軍。再由「內觀」而言,煩惱、疑惑、迷戀等一
切能擾亂眾生者,均稱為魔。心內的障礙稱為內魔,外界的障礙稱為外魔。又據《瑜伽萱
地論》卷二十九列舉四魔之說,即:1) 五蘊能生起種種苦惱,為奪命之因緣,稱為五蘊
魔。2) 招感從生至死之煩惱,稱為煩惱魔。3) 死本身,稱為死魔。4) 障礙解脫生死者
,稱為天魔。所以天魔之障礙修道,常常是在指向修道人身上的作為。至於魔子、魔孫之
說,除非進入某種修行境界,不是一般人之所易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楞嚴經》的「撥無因果」、「斷滅論」和「魔」
不明白基督信仰者,有這樣的發言:「謂基督教義是與六道輪回相抵觸的『斷滅論』,又
是『楞嚴經』所言的魔說。」
1. 先探討「問者」的幾個說詞:「撥無因果」、「斷滅論」。
a. 「撥無因果」、「斷滅論」,是佛學思想所力斥的,但《楞嚴經》的主題卻特別是在
如其原經名之意: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佛為阿難七處破識
,兩處征心,終究欲成「如來大定」;「佛說:『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
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
欲成佳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一者,無始生煜根本;則汝今者,用攀緣心,為自性者
;二者,無始菩提涅盤,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眾生
遺真認妄,執妄為真,多依妄本而修,現前雖成九次第定,終無實果,所意破識才能顯真
。」經名首標「大」者,意令受持是經者,當依大教解大理,稱大理起大行,滿大行證大
果。
「撥無因果」:否定因果報應之說,乃五惡見(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
中的邪見。《地藏十論經》卷七:「撥無因果,斷滅善根」;《廣百論釋》卷五:「若無
善惡,苦樂亦無,是則撥無一切因果。」此論說在佛陀當時為「六師外道」之一,「阿耆
多翅舍欽婆羅」,唯物論、快樂論者;否認「因果論」,乃「路伽耶派」之先驅。
〇
b. 「斷滅論」:又稱「斷見」;即執世間及我終歸斷滅之邪見;謂無因果相續之理,世
間及我僅限於此生之一期,死後即歸於斷滅。主張此等斷見者,如富蘭那迦葉,謂無善、
無惡,無善惡之報,被稱為斷見外道,屬外道十六宗之一。倡「虛無主義」者亦屬「斷見
」之一例。
所以,佛教所謂的「魔」是特指修行者歷經次第的障礙和干擾,或修禪定者于自己禪修境
界的執著與耽染、誇耀。
「然彼諸魔,雖有大怒,彼塵勞內,汝妙覺中,如風吹光,如刀斷水,了不相觸。汝如沸
湯,彼如堅冰,暖氣漸鄰,不日消殞,徒恃神力,但為其客。成就破亂,由汝心中,五陰
主入,主人若迷客得其便。當處禪那,覺悟無惑,則彼魔事,無奈汝何,……若不明悟,
被陰所迷,則汝阿難必為魔子,成就魔人,……阿難當知:汝坐道場,銷落諸念,其念若
盡,則諸離念,一切精明,動靜不移,憶忘如一。當住此處,入三摩地,如明目人,處…
…,精性妙淨,……阿難當在此中,精研妙明,……此名精明,流溢前境,斯但功用,暫
得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阿難!複以此心,
精研妙明,其身內徹,……斯但精行,暫得如事如是,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
若作聖解,即受群邪。……此名因慧,獲諸輕清,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有
一分,好輕清魔,入其心腑,自謂滿足,更不求進,此等多作無聞比丘,貽誤眾生,墮阿
鼻獄,失於正受,當從淪墜。又彼定中,諸善男子,見色陰消,受陰明白,於明悟中,得
虛明性,其中忽然,歸向永滅,撥無因果,向入空,空心現前,乃至心生,長斷滅解。悟
則無咎,非謂聖證,若作聖解,則有空魔,入其心腑,……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
慮,圓定發明,三摩地中,心愛懸應,周流精研,貪求冥感。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
附人,口說經法。其人原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盤,……口中好言。我于前世,
於某生中,先度某人,當時是我妻妾兄弟,今來相度,與汝相隨,歸某世界,……口中好
言,他方寶藏,十方賢聖潛匿之處,……口中常說神通自在,或複令人旁見佛土,……口
中常說,無因無果,一死永滅,無複後生,及……諸凡聖,雖得空寂,潛行貪欲,受其欲
者,亦得空心,撥無因果。……又善男子,受陰虛妙,……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
人,口說經法,其人竟不覺知魔著,……口中常說,十方眾生,皆是吾子,我生諸佛界,
我是元佛,出世自然,不因修得。此名住世,自在天魔,使其眷屬,如遮文茶及四天王,
毗舍童子,未發心者,利其虛明,食彼精氣,或不因師,其修行人,親自觀見,稱執金剛
,與汝長命。現美女身,盛行貪欲,未逾年歲,肝腦枯竭,口兼獨言,聽若妖魅,前人未
詳,多陷王難,未及遇刑,先已幹死,惱亂彼人,以至殂殞。……阿難當知;是十種魔,
于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覺。……」
總上所述,即知佛教所謂的「魔」,是由」心」之魔所成,也由「教內的」天或人自己扮
演,並內自其害。是在佛法:「一切唯心所造,唯識所現」的思辯與行持的驗證下的必然
產物。呼謂「魔者」,當是作為教內人士,徒然掛名為學佛者,卻不能深入經藏、「以經
解經」者,該當深自警醒,以避免自恃其是,淪落魔道。
任何事情,兩相比較,必須任其一方都能深入明白,不可含糊籠統,一言概括。佛教的思
想前提是「全心所包,心外無物」及「三世輪回」說。宗教比較,最忌斷章取義,或偏頗
一方。佛教的「天」與「魔」略已敍述,接著比較於基督教者,亦應從《聖經》的話語來
認識上帝與基督信仰。
基督徒所信靠的上帝:
* 是創造者。(創世紀 1 章 1 節)
* 是聖潔、良善、公義、正直、慈愛、信實的。(利未記 11 章 44 節)(詩篇 25 篇
8 節)(詩篇 103 篇 6 節)(詩篇 103 篇 8 節)(申命記 7 章 9 節)
* 是自有、永有、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出埃及記 3 章 13~14 節)(啟示錄 1
章 8 節)
* 祂,要賜給人智能、智識、能力、良善,並鑒察人、教訓人、試驗人,使人免於過失。
(出埃及記 28 章 3 節)(出埃及記 35 章 31 節)(尼希米記 9 章 20 節)(詩篇
17 篇 3 節)(詩篇 138 篇 3 節)
* 祂,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詩篇 139 篇 4 節)(詩篇 139 篇 6 節)(
詩篇 139 篇 8 節)
基督徒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有如父與子,父對子有賜福、也有管教,叫人遠離惡事。
「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
他的人麼﹖」(馬太福音 7 章 11 節)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
,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福音 1 章 12~13 節
)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約翰福音 15 章 16 節)
神,祂管教祂的兒女,心中常存慈愛、誠實,有智能、聰明,遠離惡事,「不可使慈愛、
誠實離開你,要系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這樣,你必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有聰
明。」(箴言 3 章 3~4 節)
「不要自以為有智能;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箴言 3 章 7 節)
「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或譯:懲治),也不可厭煩他的責備;因為耶和華所
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得智能,得聰明的,這人便為有福。」(
箴言 3 章 11~13 節)
的確,信靠上帝是有福的,是真正的好福氣,因為——
「耶和華以智慧立地,以聰明定天,以知識使深淵裂開,使天空滴下甘露。我兒,要謹守
真智能和謀略,不可使他離開你的眼目。這樣,他必作你的生命,頸項的美飾。你就坦然
行路,不致碰腳。你躺下,必不懼怕;你躺臥,睡得香甜。忽然來的驚恐,不要害怕;惡
人遭毀滅,也不要恐懼。因為耶和華是你所倚靠的;他必保守你的腳不陷入網羅。」(箴
言 3 章 19~26 節)
「眾子啊,要聽父親的教訓,留心得知聰明。因我所給你們的是好教訓;不可離棄我的法
則(或譯:指教)。」(箴言 4 章 1~2 節)
「要持定訓誨,不可放鬆;必當謹守,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不可行惡人的路;不要走壞人
的道。要躲避,不可經過;要轉身而去。」(箴言 4 章 13~15 節)
要真正認識監帝,必得自於《聖經》,尤其要看中神與人的關係,即基督徒所敬重、順從
而見證的神。輝不可在門外,或斷章取義,或自定門檻,從人的極限「以管窺天」,徒然
只像是個井底之蛙,如霧裏看花般地似是而非,顯得無知、幼稚。
〇
2. 至於「撥無因果」:否定因果報應說;「斷滅論」:謂無因果相續之理,世間及我僅
限於此生之一期,死後即歸於斷滅。要論斷基督教義是否屬於「撥無因果」或「斷滅論」
之前,是應先取得「因果論」與「斷滅論」,明確的定義與共識。
「因果論」:在佛教教義裏,自有其一整體性的原則;佛經裏有一段敍述是最具體明白:
「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
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並以此系統原則配列三世,若于今生現實有未能全備解說之處
,則以推諉於無法證明的過去生或未來世,彌補其因果論釋的不足。
「因果論」,在基督信仰的詮釋,另有不同。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
、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神的靈,已經
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 6 章 9~11 節)
「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
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
候就要收成。」(加拉太書 6 章 7~9 節)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
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
,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
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麼﹖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
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
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 12 章 6~
11 節)
「耶和華如此說:智能人不要因他的智能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
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
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 9 章 23~24 節)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翰福音 5 章 29 節)
「凡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
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
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
是希利尼人。因為神不偏待人。」(羅馬書 2 章 7~11 節)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
,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
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馬書 13 章 3~4 節)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 2 章 10 節)
「但願我們主耶穌基督和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並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神,安
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弟兄們,我還有話說:請你們為我們禱告
,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也叫我們脫離無理之惡人的
手,因為人不都是有信心。但主是信實的,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或作:
脫離兇惡)。」(帖撒羅尼迦後書 2 章 16~17 節;3 章 1~3 節)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希伯來書 10 章 24 節)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希伯來書 13 章
16 節)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 4 章 17 節)
「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彼得前書 2 章 15
節)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
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
著靈性說,他復活了。」(彼得前書 3 章 17~18 節)
「親愛的兄弟阿,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神;行惡的未曾見過神。」(約
翰參書 1 章 11 節)
因此,在基督教義裏,它所詮釋的「因果論」是
0.所相信的聖潔、公義、良善、正直、信實、慈愛的上帝,是因果審判的第一、最高、絕
對的主權者,必然是絕對公正的。
1.義人才能承受神的國;淫亂、拜偶像、姦淫、作變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
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2.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欲撒種的,也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
必從聖靈收永生。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3.殺人的、辱駡人的,都要接受審判。
4.神的愛,更重視在祂對兒女們的管教,使他(她)們於聖潔有分、於末後有指望。
5.神教導人值得誇口的是,要在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上。
6.神教導、勉曆人行善,鞏固人的善心,堅決親近神,才能真正行善得永生。
不信神的人問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不信可能會滅亡,是否
就是與六道輪回相抵觸的「斷滅論」?
「斷滅論」:謂無因果相續之理,世間及我僅限於此生之一期,死後即歸於斷滅。
基督教教義裏,沒有三世與六道輪回說,但卻絕非「斷滅論」。因為耶穌來,最重要的是
告訴我們神永生國的福音。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太福音 3 章 2 節)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 5 章 3 節)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 5 章 10 節)
「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馬太福音 11
章 12 節)
「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馬太福音 13 章 11
節)
「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裏的奪了去;這就是撒在路旁的
了。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裏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
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荊棘裏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
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明白了,
後來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馬太福音 13 章 19~23 節)
「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象人撒好種在田裏。……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
國之子;稗子就是那惡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
割的人就是天使。」(馬太福音 13 章 24、38~39 節)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
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馬太福音 18 章 3~4 節)
「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提摩太后書 4 章 18 節)
人死後,不是歸於無,全部要再度接受審判;基督徒有永生的盼望,今生要能在主面前屈
服、謙順,認罪悔改,得以「因信稱義」,遠離魔鬼;謙卑如孩童,而得以進入天國。不
然,則要被丟入火湖,進入永刑裏。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
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
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
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
示錄 20 章 12~15 節)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
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我聽見有大聲音
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
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
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又說:你要寫上
;因這些話是可信的,是真實的。他又對我說:都成了!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
初,我是終。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我要
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
、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 21 章 1~8 節)
「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馬太福音 25 章 46 節)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
苦,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 20 章 10 節)
中國人有句話說:「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行善與追求永生」在很多的宗教裏,
甚被推崇和實行,並深信「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哪怕現實世間,有太多不能符合解釋
的。但作為「信念」,卻似乎有予人相當警惕之作用。
談到「信念」,或許有人因眼見目前社會道德標準的低落,不禁要問:「不信因果的人,
是否不在此限?」以為不要進入任何宗教的門檻,就可以不被束縛,自由多了。或者另有
一類人以為所有宗教都信了,更可多一層保護;兩者同樣犯了「一知半解」和「自以為是
」的錯誤。
基督教教義回異於佛教,其他宗教或佛教近年來力倡「人間淨土」,以「有容乃大」來判
定「包容」為是。而那穌基督的信仰卻是道窄門不隨意妥協,堅持真理的原則,乃為順服
從上頭來的指導,而不能因循於人類的任性、苟同。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
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 7 章 13~14 節)
表面上看,兩者同樣教導人向上與追求永生,但實質上,佛教力主一切全在於「人的自我
修為」,和基督教的「一定要仰靠耶穌基督的救贖」,以致不同信徒對生命的看待和處理
,非常不一樣。
1) 人是有罪的。於是佛教徒要常在佛像前禮拜懺悔,且日課誦讀「大懺悔文」,或制定
很多「律儀」來規範信徒;聽來道理不錯,但若真正付諸於實踐的人,竟又發覺在生活上
的取捨兩難。於矛盾的心情,徒然在心中增加「罪的控告」。唯有借著《聖經》的話語: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約翰壹書 1 章 8 節)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
馬書 3 章 20 節)
所以基督教教義,首先教人的是「知罪」,接著是認罪、悔改。關鍵性的不同,是人若要
靠自己的懺悔、修行,出離罪的因果,真有如已處於泥沼中的人一樣,越是想掙脫,卻反
倒是陷溺得更深,何以會如此?藉保羅的話語,真是叫人得著,他說: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著機會,就借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
死麼﹖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借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
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若我
所作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
裏頭的罪作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 7 章 10~18 節)
佛教的「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說有情界、國土、山河、大地、器世間都是眾生自心所
造、所變現。但想想:人真的是非常軟弱的、有限的;於科學的探究,宇宙、天地、萬物
,人類仍有許多未解的謎題;在人文學理,人的思辯能力,常要落入其各自架構的網羅裏
;對宗教,人自我的訴求,遠勝過教理與人的教導、指示;即是說,人表面上是求神指引
,私底下卻是我行我素。所以,充滿了罪性的人,若單就從人自我為出發點,再多的努力
,好比是對地心引力的挑戰,人的跳躍也僅能是百米,而非千米。更遑論人怎可能有能力
去造天、造地,和造宇宙、萬物。況且在現實生活裏,人常常迷惑不安;人類想望的還是
要有「真神」的信靠,因此思考「人要如何才能從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是必然要仰望
從天上降下來的真實引導。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
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
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
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
,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 章 21~26 節)
「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 1
章 7 節)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
罪。」(約翰壹書 1 章 7 節)
所以,基督徒除了相信「上帝是造物主」,仰望與神同行于光明中外,人的出離於這罪的
世界,還需得有耶穌基督的救贖,因為——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你們若認識我,
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約翰福音 14 章 6~7
節)
基督徒的出路,真被引明,因有《聖經》、神話語的確據,也要「因信稱義」,而後有好
行為。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借著他,因信得進入現
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馬書 5 章 1~2 節)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
3 章 24 節)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
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 2 章 8~10 節)
「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裏剛硬;良心既然喪盡,就
放縱私欲,貪行種種的污穢。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
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
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
仁義和聖潔。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生氣卻
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
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
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
日子來到。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譭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
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
樣。」(以弗所書 4 章 18~32 節)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象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
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
們中間連題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
話。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
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
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
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
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以弗所書 5 章 1~10 節)
的確,筆者信主已近二年,這期間,生活上作息,拋開佛法法門的一切應用,重新學習順
服、禱告在主前的尋求,經歷了屬靈的爭戰。回首再看走過的日子,驚訝自己被主拆毀舊
有的老我,並要重新建造一個新我,發現原來那可拆毀的包裝,是曾經自以為是的修行,
只是外表的莊嚴。感謝主,這層包裝拆毀了,原帝我自己裏頭的靈是空虛的;原以為可以
「藉假修真」;以為修好莊嚴的外表,可以成就內心的聖潔。但如今,因主耶穌的幫助,
叫我看清這事實;若我們沒有與神恢復關係,今生藉「主基督的心」來經歷生命,所作一
切,是徒勞無功的,都會隨著肉體的死亡,化為塵土、成為烏有。
或許有人因為某基督徒的表現不好,而拒絕了神。這在任何宗教裏同樣是犯了「看人解釋
」的毛病。宗教的實質意義,當看其教義的向上道路與真實、可行性。否則,因人而絆倒
,阻斷了福音恩賜,隔絕了與神的關係,那真是失卻了好大的福分。因為人的罪,人必要
死;如今主耶穌來,上十字架作犧牲,為我們獻上永遠的祭,成為我們的中保,使我們與
天父的關係恢復了。遵照著《聖經》,神話語,行所當行的:
「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各書
5 章 9 節)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
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所以那照神旨意
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得前書 4 章 17~19
節)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神也
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
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鑒戒。」(彼得後
書 2 章 4~6 節)
「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彼得
後書 2 章 9 節)
「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
在這世上也如何。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
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約翰壹書 4 章 17~18 節)
「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
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福音 12 章 36~37 節)
「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
真知神的奧秘,就是基督。」(哥羅西書 2 章 2 節)
又從以色列人造巴別塔的事例,也給我們很大的教訓:
「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
,就住在那裏。他們彼此商量說:來罷!我們要作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
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
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
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
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
華使他們從那裏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裏變亂天下人
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就是變亂的意思】。」(創世紀 11
章 1~9 節)
當人為自己造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人自己的名時,口音就變亂了。而如今,人一
再有類似一昧任性向人妥協的主張,表面似乎期待統合,實質卻正在任由人發揮個人的極
度自大,更要意見分歧了。所以堅執唯有人向唯一真神的統合敬拜,世界才能唱許和平,
人類方有久安。但只看在眼前,以為所有的宗教都包容,豈不氣度更大?而事實是,這樣
的縱容,反倒讓人自我膨脹得越沒有交集了;所以向著我們所信靠的唯一「三一真神」的
合一,人類才可仰靠得有永遠的平安,喜樂,因為神。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
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摩太前
書 2 章 4~6 節)
佛法或許提供一些哲理、思辯的智慧。從前我不認識上帝,在辟法浩瀚的學海裏浸淫,以
為沒有比這更大、更高的了。如今在主耶穌的引領、開導,有了新的亮光、發現了過去的
「依教奉行」,竟有很多是思想的封閉;以說的「三千大千世界」為例:
三千大千世界裏的小世界,是以「須彌山」為中心,山頂、山腰各居住兩個「地居天」,
山的四圍環繞「四空居天」。須彌山外有「香水海」,其外又有「咸水海」,海上有四大
部洲,我們這樣的人(平均壽數一百歲)住在其中之一的「南瞻部洲」。
身為佛教徒,不敢對「佛說的」有任何的懷疑;佛如是說,就如是相信。今日走出佛法「
如是我聞,一時……佛說……」的框框,思想「人類是住在四圍環繞咸水海洋的陸地是沒
錯,但以全人類來看,人所住的,以科技的證明,卻應是說人類地球是在太空的某一銀河
星系中。所以釋迦牟尼佛的人類宇宙觀是偏狹的;也僅止于如同一般知識未開的人一樣,
不知道有太空,不知道有地球,不知道有很多印度以外的人種。單憑這一點,可說釋迦牟
尼佛不是『無所不知』的」。
感謝上帝的選召,更幫助我思想的釋放,走出那「愚民政策」的捆綁,惡靈的轄制。原來
真是有從神來的道路,是唯要靠神差派來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的引領,聖靈的交通,讓我們
知道神,走向神的真理與永生。」
哈利路亞,讚美主!
後記
1999 年 9 月 21 日淩晨 1 點 47 分,睡夢中頓覺眼中一片漆黑,剎那間房子左右上下
搖震,驚嚇中滾落床下,有好長的時間,感覺這樣的震搖大不同以往,好象不把房子震垮
不甘心似的。懼怕中,想到的唯有天父上帝,主耶穌基督能安撫恐懼的心。到三、四點左
右,從無線收音機中陸續地傳來好大的災情。
接下來的日子裏,全國籠罩在愁雲慘霧中;除了災區屋垮人傷亡的悲苦以外,這次的災難
造成全國人的傷痛,部分也因中南部幾乎是北上出外工作人的家鄉。同時不斷地還有餘震
,震得人心惶惶。很多人在夜裏驚醒,甚或睡不著;連一向天真的孩,也感染不安的情緒
,於是有些人需要心理輔導、重建,或用民間的習俗收驚。好叫受創的心能及早平復。
我雖然不在災區的劫難中,也感同身受地心中有那份驚與痛。地震後的這幾日裏,連作了
幾夜的惡夢;夢中竟是過去年歲中曾遭受的傷害;夢中的自己在那些欺壓中,心中忿懣怨
懟;夜半醒來,發覺自己已有十多年不曾有過這般激動的情緒,一時,不由得地審問自己
:「我現在是不是太沒功夫了?」思想自己從前當法師,常常為人排解痛苦,也為自己遭
遇的挫折,用「空觀」認定已然超越過去,以為自己已然灑脫自在。但今天,因為投入主
的「愛」裏,《聖經》的話語在心中有了深切的感動——「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
人要同哭。」(羅馬書 12 章 15 節)
在這次地震災難中,同胞發揮了相當的愛心,迅速地,有好多人到災區賑災,供應生活所
需,幫忙醫療、救護工作。尤其災後的重建,與對生命的再度興起,決不是耳邊幾句安撫
的話就能解決的。這次好多新大樓倒塌,是因建商的偷工減料,看出是因某些人的貪婪,
良心蒙蔽,造成眾多人的損傷,所以不要再說什麼「因果報應」,或談「做過功德與否」
的話語。當思想所有人的事情就是每一個人切身的事情;紀念「只要有一人未得救,全地
都不能免除苦難」的悲心。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
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 3 章 9 節)
感謝主,我們的天父上帝說過:「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
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利米書 29 章 11 節)
所以我們能同心禱告,求主憐憫我們,盼望主耶穌親自來撫慰每一顆傷痛的心。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馬
太福音 12 章 20 節)
感謝主,祂的愛融化了「空觀」給「人性」的冰封,沒有真實的「空」,更不可能超越所
有已發生的事。若沒有因信靠主,得以交托,全要在心中堆積成偌大的垃圾。祈求每一個
人都能親近天父上帝面前,得主賜給我們生命的力量;讓我們把一切的勞苦、重擔,因交
托得安息,從現在起成為新造的人。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 11 章 28 節)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他借
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
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
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象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
(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
後書 5 章 17~21 節)
「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因為他說: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
;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哥林多後書 6 章 1~2 節)
有「愛」才有生命,有盼震,而「神就是愛」。沒有誰可以幫助別人作功德。求神幫助我
們,賜給每一個人都有一顆柔和、謙卑的心。惟願我們所有的人都能走出苦難的陰影,一
同蒙受聖神的祝福。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他
使我的靈魂蘇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
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
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
直到永遠。」(詩篇 23 篇 1~6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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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3.33.19
※ 編輯: megchiu 來自: 163.13.33.19 (04/25 12:36)
→ saiya:批佛揚耶... 211.22.194.2 04/25 12:49
推 andy4624:好長的一篇....146.151.127.137 04/25 13:30
→ pork:排版…… 125.225.8.198 04/25 13:55
→ Cid:可以看到作者修習白骨觀已有一定程度, 卻因想 163.29.40.108 04/25 16:06
→ Cid:起對於小乘如槁木死灰的批評而放棄了修行. 可 163.29.40.108 04/25 16:07
→ Cid:見不同宗派間互相的批評對人們的不良影響確實 163.29.40.108 04/25 16:08
→ Cid:很大. 163.29.40.108 04/25 16:09
推 AHJKL:這篇不客觀,很明顯是天主教觀點論場 219.70.19.228 04/25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