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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inshun.org.tw/books/10/yinshun10-06.html 辛二 壬一: 所謂五蘊者,色受想行識,取識處處住,染著不能離。   上文「所」說的「五蘊」,是五類不同的事素。同類相聚,每一類都包括 了很多的事素,所以叫蘊,蘊就是聚集的意思。佛說到苦諦,每約五蘊來說。 經中曾說:五蘊像五個拔刀的賊,這正是使眾生苦迫,而無法逃脫魔區的東西 。五蘊到底是那五類呢?是「色受想行識」。一、色蘊:色的定義是『變礙』 ,是可礙又可分的。有質礙,就是有體積而佔有空間的;有質礙,就是可分析 的,可破壞的:這就是現代所說的物質。但從物質生起的能力,佛法也稱之為 色。雖然所說能力化的色,指善惡行為的潛能,然與現代所說的『能』,也很 有類似的見地。二、受蘊:受的定義是『領納』。在內心觸對境界時,領受在 心,引起內心的情感,感到或苦或樂的,叫做受;受就是內心的情緒作用。三 、想蘊:想的定義是『取像』,就是認識作用。在認識境界時,內心就攝取境 相,現起表象作用;再加構想,聯想等,成為概念;依此而安立種種的語言或 文字。四、行蘊:行的定義是『造作』。在對境而引起內心時,心就採取行動 來對付,如經過心思的審慮,決斷,發動為身體的,語言的行動。行,本是思 心所,是推動內心去造作的心理作用──意志作用。因此,凡以思──意志為 中心的活動,所有一切複雜的心理作用,除了受,想以外,一切都總括在行蘊 裡。五、識蘊:識的定義是『了別』──明了,識別。我們的內心,原是非常 複雜的。把不同的心理作用分析起來,如受,想,思等,叫做心所。而那內心 的統覺作用,叫做心。此心,從認識境界的明了識別來說,叫做識;所以識是 能識的統覺。色是物質的,受想行識是精神的;輪迴在生死中的眾生,就是這 五蘊。我們所自以為是我,或是我的,其實都離不了五蘊,不外乎身心的活動 ,物質與精神而已。   眾生的五蘊,叫五取蘊,因為是從過去的取──煩惱而招感來的。從取煩 惱而生的,本質上已免不了苦痛。而現在有了這五取蘊,由於取煩惱的妄想執 著,所以又苦上加苦。佛說有『四識住』法門:我們的「取識」(與煩惱相應 的識),是不能沒有境界的,取識的境界,不外乎四事:物質的色;情緒的受 ;認識的想;造作的思。取識在這些物質的或精神的對象上,一直是「處處住 」著,看作可取,可得,可住,可著的。取,得,住,著,都表示取識與對象 的「染著」,像膠漆的黏著似的,「不能」脫「離」。識對境界有了染著,那 境界的每一變動,都會引起內心的關切,不能自主的或苦或樂,當然是免不了 苦痛。樹上的葉子落下,你可能並無反應,那因為你沒有看作與自己有關的。 如心愛的人,心愛的權位,財富……尤其是最關切的自己的生存,受到威脅, 或瀕臨死亡的邊緣,那就會感到無比的痛苦。這因為你染著他,看作自己或自 己的。取識的對境染著,正像陷身於網羅或荊棘叢中一樣。總之,識是能住著 的,色受想行是所住著的;總合為五蘊,就是一切苦痛的總匯。    壬二: 此復由六處,取境而生識。   眾生的身心自體,就是苦惱的總聚。除了五蘊的開示而外,佛又有六處說 (又十二處),六界說(又十八界)。所以「此」苦聚,「復由六處」來開示 。六處,是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六處又叫六根,都是『生 長』的意義。六處是身心自體的又一分類,說明了由此六根門,攝取境界,發 生了別的識。六處是認識活動必經的門戶,通過這六根門,才能發生認識。如 眼,耳,鼻,舌,身,是物質的,是能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覺觸的生理 官能。佛說是極微妙的色法,所以應該是神經。意是能知一切法的心理官能, 心識的源泉。眾生的認識,是不能離開六處而成立的。六根能攝取六種境界, 就是色,聲,香,味,觸,法。依六根門而攝「取」六「境」,就能發「生」 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六識是依六根而發生的,六根是增上緣。也是緣六境而發生的,六境是所 緣緣。因為根與境,對了別的識來說,都有生長的作用,所以也可以總合六根 ,六境,名為十二處。不過從眾生的身心自體來說,經中大都著重眼等六處。 六處為根門,這才取六境而生六識。等到六識起來,不但是了別境界,而且是 煩惱相應,取著境界。取著境界,這個身心自體,就陷在苦痛的深淵了!    壬三: 或六界和合,世間苦唯爾。   對於苦聚的身心自體,佛「或」著重於物質的分類,而說「六界和合」。 如說:『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數名為人』(8)。六界,是六類,是構成眾生自 體的六項因素,界是種類或因素的意義。六界是: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空界,識界;也叫六大。地、水、火、風四(大)界,是物質特性的分類,意 義有深有淺。從淺近處說:身體的骨肉等堅硬性,是地界;血汗等潤濕性,是 水界;溫熱性,是火界;呼吸運動等輕動性,是風界。這是物質──生理的一 切。空界,是空間。如臟腑中空隙,眼耳鼻口等空隙,以及周身毛孔,都是空 界。換言之,物質的身體,是充滿空隙的。識界就是了別,取著的六識。有了 這六種因素,就成為眾生。   眾生成就的身心自體,經上每說:『得蘊,得界,得處』(9),這是眾生苦 聚的一切。有了這,就有了生命(約通俗說),也就有了苦迫。這正如老子說 的:『吾有大患,為吾有身』。但在外道的思想中,除了這身心現象而外,還 有永恒不變的『靈』,或者叫『我』,才是流轉於地獄,人間,天國的主體。 其實,這是眾生愚癡的幻想產物。「世間」眾生在生死六道中受「苦」,苦因 苦果的無限延續,更沒有別的,「唯」是這蘊,界,處而已。   在佛說苦聚的開示中,一、指出了這是徹底的苦迫性:『真實是苦,不可 令樂』。如不給以徹底的修治,是沒有任何希望的。二、指出了苦聚的事實, 眾生才能從『靈性』,『真我』的神教迷妄中解脫出來,才有解脫自在的可能 。修學出世的聖法,這是必要而首先應該深切解了的。    庚二 辛一: 苦生由業集,業集復由惑,發業與潤生,緣會感苦果。   以下,說明集諦。集是為因為緣而生起的意思。眾生世間的「苦」果,為 什為會不斷的「生」起呢?這是「由」於「業集」。業,是為善為惡的行為( 表業),又從善惡行為而引起的潛力(無表業)。因業力的積集,苦果就從業 力而集起了。但「業集」又為什麼生起呢,這是「由」於「惑」。惑,是迷惑 ,是煩惱的通稱。因眾生內心的不良因素,煩動惱亂,這才有業的集起。   說到這,應該了解一個重要的問題。要知道,業力的招感苦果,煩惱是主 要的力量。煩惱對於業,有二種力量。一、「發業」力:無論善業或惡業,凡 能招感生死苦果的,都是由於煩惱,直接或間接的引發而起的。所以如斷了煩 惱,一切行為,就都不成為招感生死的業力。二、「潤生」力:業已經造了, 成為眾生的業力。但必須再經煩惱的引發,才會招感苦果。這如種子生芽一樣 ,雖有了種子,如沒有水分的滋潤,還是不會生芽的。也就因此,如煩惱斷了 ,一切業種就乾枯了,失去了生果的力量。由於煩惱的發業與潤生,在因「緣 會」合時,才有業種的招「感苦果」。所以,一般但說業感,是說得不夠明白 的。假如要說業感生死,倒不如說:由無明等煩惱而感生死,說得更扼要些。    壬一: 業有身語意,善惡及不動。業滅如種習,百千劫不失,隨業感生死,不出於三界 。   集諦中,招感生死的業力,在五乘共法中,已經說到。現在略說「業有」 二類的三業。一、「身語意」三業:這是從業的所依而分類的。身體的動作, 或是惡的,如殺生,偷盜等。或是善的,如不殺,不盜等。這不但是一般的生 理活動,而是帶有道德或不道德性質的身體動作。這種身體的動作,名為身表 業,業就是動作的意思。由此身體的動作,引起潛在的動能,名為身無表業。 這雖然無可表見,但是物質的能力化,有著招感果報的作用。同樣的,語言的 表達(文字,可說是語業的身業化)中,妄語,兩舌等是惡的;誠實語,和合 語是善的,名為語表業。由此語言的表達,而引起潛在動能,名為語無表業。 身業與語業,屬於生理的動作,及引起的動能,都是屬於物質的。意業,是屬 於心的。與思心所相應的心心所法,是意業。有人說:業的體性,是思心所。 內心的活動,是意業。由內心的發動而表現於身語,這種動身、發語的思,就 名為身業語業。這樣的解說,是傾向於唯心論的說明。然而,佛說善與惡的身 業,語業,是天眼所見的色法。所以,說(無表)業是物質引起的特種動能, 應該更妥當些。二、「善惡與不動」三業。善業與惡業以外,什麼是不動業呢 ?這是與禪定相應的業。與色或無色定相應的業,當然是善的。但禪定的特徵 是不動亂,所以業也叫不動業。這種不動業,能招感色界及無色界的生死。因 此,善業與惡業,是專指能感欲界生死的業力而說。   無論是身語的動作,或者由此而引起的動能──表業與無表業,依佛法說 ,這都是生滅無常的,剎那就過去了的。「業」已剎那「滅」而過去了,那怎 麼還能招感後果呢?對於這,經中或比喻為「如種」子:如草木的開花結子, 雖然凋謝枯萎了,但種子還會生芽,抽枝而發葉的。或者比喻為如熏「習」: 像藏過名香的匣子,香雖已經取出了,但匣裡還留有香氣一樣。因此後代的學 者,就成立種子說,或習氣說,來說明業力感果的可能,但這到底是通俗的譬 喻而已。依佛法的深義來說,過去了,或者說剎那滅了,這並非說等於沒有, 而只是從現實存在而轉化為另一姿態。可以說:滅了,過去了,不是沒有,而 還是存在的。當然,這與存在於現在的不同。如物質的從質而轉化為能,決非 沒有,但不能以體積,質礙等物質概念來局限他。所以業力的剎那過去,一樣 的存在(當然不是現在),只要遇到因緣的會合,就會招感果報,如能的化而 為質一樣。假使因緣不和合,業是永久存在的,無論是「百」劫,「千劫」, 萬劫,無量數劫,業力「不」會「失」去,還是會感果的。   眾生,「隨」著不同的「業」,招「感生死」果報,一生又一生的延續下 去,常在五趣中流轉。由於這是煩惱所引發的,煩惱所滋潤的,所以無論業是 怎樣的善,高尚到什麼地步,終究「不出於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 三界,是眾生活動的三大區域。在這三界以內,永久是生死不了。所以出世的 三乘聖法,就是要從根本上消除生死的原因,而不致再受三界生死的繫縛,這 才能實現佛法大解脫的目標。    壬二 癸一: 煩惱貪瞋癡,不善之根本,癡如醉如迷,瞋重貪過深。   再說到集諦中的「煩惱」。這是內心的不良因素,壞分子。無論是知識的 ,感情的,意志的,凡是不正確,不恰當的,使我們因此而煩動惱亂,引生不 安定,不和諧,不自在;由此煩惱,造作種種業,更引起未來的苦迫:這都叫 做煩惱。煩惱是非常複雜的,在煩惱中,「貪,瞋,癡」,是一切「不善」法 的「根本」,所以叫做三不善根。根本,是什麼意思呢?這是說:一切煩惱, 可以分為三大類:一、貪類;二、瞋類;三、癡類。一切煩惱,無非這三煩惱 的支派流類。如愛、染、求、著、慳、諂、憍、掉舉等,是貪類。忿、恨、惱 、嫉等,是瞋類。見、疑、不信、惛沈、忘念、不正知等,是癡類。眾生都是 有煩惱的,但各有偏重。一向慣習於多起某類煩惱,就會造成不同的個性,如 貪行人,瞋行人,癡行人。如三類沒有偏重的,就稱為等分行人。更詳細的, 有『人情凡十九輩』(10)的分類。   煩惱太多,這裡不能廣說,就舉三不善來說吧!一、「癡」是愚癡,也叫 無明,從對於真實事理的無所知而得名。但不是說什麼都不知,反而這是知的 一類,不過是錯誤顛倒,似是而非。「如醉」酒,也「如」著了「迷」的。是 的看成不是的,不是的卻看作是的;有的以為沒有,沒有的以為是有。不應該 說的而說,不應該笑的而笑,不應該哭的而哭,不應該作的而作。迷迷糊糊, 顛顛倒倒,疑疑惑惑,這就是愚癡的相貌;最難根治的煩惱。從他的不知來說 ,是不知善惡,不知因果,不知業報,不知凡聖,不知事理。從他的所知所見 來說,便是:『無常計常,無樂計樂,不淨計淨,非我計我』。不是對於真實 事理的疑惑,就是對於真實事理的倒見。二、「瞋」:這是不滿於境界而引起 的惡意。如發作出來,就是忿,是諍,是害,是惱怒。如藏在心裡,就是怨, 是恨,是嫉妒。這種過失,是非常嚴「重」的。不但因此而作壞事,有些好事 ,也因為不能容忍,一念的瞋恨心起而破壞了。我們與眾生間,從過去到現在 ,都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應有慈悲心(無瞋害心),才能有利於自己,無損 於別人;才能做到自他和樂,自他兩利。可是瞋煩惱,是恰好的反對,成為窮 凶極惡的罪惡來源。經上說:『一念瞋心起,八萬障門開』。又說:瞋如火一 樣:會『焚燒諸善根』。三、「貪」:這是染著自我,及有關自己的一切。顧 戀過去的,耽著現在的,希求未來的。雖不是瞋火一樣的嚴重,卻是水一樣的 滲入,徹骨徹髓,「過」失極其「深」切。貪愛,主要是自我的愛戀,從現在 到未來。如對人,那就是愛我的父母,我的兒女,我的兄弟姊妹,我的朋友等 。對事物,那就是愛我的財富,我的事業,我的學問,我的名譽等。有了貪心 ,雖是可以做成很多的好事,但由於以自我的愛染為本,所以是不徹底的,有 時會一轉而起瞋他心,瞋是愛的相反面。愛到極點,有時會瞋恨到極點。神教 說:『上帝愛世人』,我想在他們想像中的上帝,這話是對的。因為愛極了, 所以會恨到極點,如洪水為災,幾乎使人類與動物絕了種(見《創世紀》)。 這是『上帝愛世人』的最好事例,因為有愛就有瞋,愛與瞋是難得分離的。所 以從佛法來說,這是凡夫的真面目。庸俗的神教徒,還能想像出超庸俗的真正 道德嗎?而且,有了愛染,染著了一切,一切的變動,就會牽動自心而引起苦 痛。所以佛說:『愛生則苦生』。    癸二: 佛攝諸煩惱,見愛慢無明。我我所攝故,死生永相續。   煩惱的三大分類,可說是專約欲界,尤其是約人類而說。如在色界與無色 界,瞋恚就不會生起了。所以,「佛」在統「攝」一切眾生所有的「諸煩惱」 中,又另有「見、愛、慢、無明」──四煩惱的分類。這是可從種種意義,作 不同解說的。現在略說三義。一、古德稱此為『四無記根』(11)。並非嚴重的惡 性,而卻是煩惱的,名為有覆無記。研討到微細的煩惱,這四者被發見出來。 特別在大乘的唯識學中,這四煩惱,是被看作與第七識相應的煩惱。在沒有證 真理,斷煩惱的聖者,這四煩惱是一直沒有離開過的,成為眾生煩惱的內在特 性。在這一解說中,稱為我癡,我見,我慢,我愛。本來沒有我(常住不變自 在)的,看作有我,名我癡。由於自我的錯覺,因而執為確有的,名我見。由 於執有自我,而對自我有妄自尊大感,名我慢。不但妄自尊大,而且愛戀此自 我,名我愛。一切眾生自我中心的活動,就在這種內在的煩惱特性下開展起來 。二、在《阿含經》中,常見到這一系列的分類。拿人類來說:從煩惱而來的 錯謬,可以分為二類:一、認識上的錯誤,名為見;這只要有正確而堅定的悟 解,就可以改正過來的。二、行動上的錯誤,稱為愛;這要把握正確的見地, 在生活行為中,時時照顧,不斷磨練,才能改正過來。所以有的說:『知之匪 艱,行之維艱』。在從凡入聖時,斷了部分煩惱,但還沒有究竟,稱為『餘慢 未盡』。慢是微細的自我感,及因此而引起的自我中心活動。如徹底斷盡了, 就得到解脫。不過,羅漢們的習氣還沒有淨,習氣就是最微細的無明──不染 污無知。如能這也斷盡,那就真正究竟清淨了。三、癡──無明,為一切煩惱 的總相。如由此而分別起來,屬於知的謬誤,是見;屬於情的謬誤,是愛;屬 於意志的謬誤,是慢。一切煩惱,總不外乎這些。   每一煩惱,都有發業與潤生的功能,也就都有集起生死的力量。但最根本 的煩惱,是什麼呢?在四諦的說明中,以愛為主,因為愛是染著而起苦的根本 。其他經論,總是說:無明為本;我我所見為本。這可以舉一比喻:如人陷身 在棘藤遍布的深草叢中,眼目又被布蒙蔽了,怎麼也不得出來。眼目被蒙蔽了 ,如無明。棘藤草叢的障礙,如愛。所以經中,也說無明及愛,為生死的父母 (因)。但陷身在棘藤叢草中,想要從中出來,那末眼目蒙蔽的解脫,是首要 的。所以理解到:無明為生死的根本,而解脫生死,主要是智慧的力量。無明 ,不是說什麼都不知,反而是充滿迷謬的知。其中最主要的,是不知無我我所 ,而執有自我,執著我所的一切。所以,無明就是『愚於無我』;從執見來說 ,就是我我所見了。我,是『主宰』的意思:主是自己作得主的;宰是由我支 配他的。所以我我所見,是以自我為中心,而使一切從屬於我:我所有的;我 所知的;我所支配的;一切想以自己的意欲來決定。眾生在有意無意中,確是 這樣的營為一切的活動。這是以自我為中心而統攝一切的(當然,就是大獨裁 者,連西方的上帝在內,都不會完全成功),也是如膠如漆而染著一切的;這 是一種凝聚的強大向心力。這樣的活動所成的力量(業),就是招感生死,而 造成一個個眾生自體的力量。眾生自體,本沒有不變而獨存的自體,如外道所 說的『神我』,『靈性』,而只是身心(五蘊,六處,六界)的總和活動。由 於「我我所」見的執取,才生起自我(常恒自在的)的錯覺。由於我我所見「 攝」取的緣「故」,就會造成向心力,而凝聚成一個個的自體。但這是從業力 招感的,而業力是有局限性的,所以經過多少時間(一期的壽命)就業盡而死 亡了。(也有因為福盡及橫死的)。但我我所見為本的煩惱,還在發揮他的統 攝凝聚力,這才又引發另一業系,展開一新的生命。眾生就是這樣的「死生」 ,生死,「永」遠的「相續」下去,成為流轉生死,茫無了期的現象。 註【4-008】《成實論》卷二(「大正」卷三二.二五一頁上)。 註【4-009】《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一二(「大正」卷二六.五一三頁上)。 註【4-010】《修行道地經》卷二(「大正」卷一五.一九二頁中)。 註【4-011】《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卷一(「大正」卷二六.六九三頁上)。 -- 爾時,佛告地藏菩薩: 「一切眾生,未解脫者,性識無定。 惡習結業,善習結果,為善為惡,逐境而生。 輪轉五道,暫無休息,動經塵劫,迷惑障難。 【地藏菩薩本願經 閻浮眾生業感品第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37.180.137
Samus:推 04/11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