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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
庚一:
般若本無二,隨機行有別;般若諸經論,於此最親切。
佛所開示的般若學,是依緣起法而顯勝義法性的法門。這樣的聞思,又這
樣的修觀,以到達現證。從「般若」的內容──體證的內容來說,「本」來是
「無二」無別的。一切菩薩所分證的,十方諸佛所圓證的,平等平等。所以說
:『與十方諸佛同一鼻孔出氣』。那末,在教義的開示,與觀慧的修習方面,
也是本無二致了。但是不然,因為眾生的根性好樂是不相同的。如來「隨機」
說法,不能沒有適應的方便,說明就有些不一致。就是如來所開示的同一教典
,由於學者的思想方式不完全相同,理解法義而作為觀慧的所緣,也就不能全
同;就是修「行」的程次先後,也會「有」多少差「別」。這樣的師資授受,
成為學派,彼此的不同,越發顯露出來。總之,根性不同,所以佛法有隨機異
說,同聞異解,經同論異等現象。
現在要開示般若波羅蜜多,依據什麼呢?中國的祖師們,也有獨到的行解
,但總不及印度菩薩的教授;因為對於佛法,印度學者,到底減少一層文字上
的距離。印度的大乘學,也有好多學派。龍樹,提婆菩薩所傳的中觀宗;無著
,世親菩薩所傳的瑜伽宗,可說是二大派。這其中,龍樹菩薩闡揚一切法性空
的觀慧,比較直接簡要些,因為這是直依《般若經》系而作論的。如龍樹的《
大智度論》,就是《般若經》的廣釋。龍樹的《中論》,《七十空性論》,《
六十如理論》,《十二門論》,《迴諍論》,《寶鬘論》等,以及提婆的《百
論》,公認為依《般若經》而作論,以發揮一切法空的法門。所以「般若」系
的「諸經」,及龍樹學系宗依般若的諸「論」,「於此」般若學的解行來說,
可說是「最親切」不過的!現在就依此來敘述;到末了,再附說大乘三系的特
點,與怎樣的融貫。
庚二
辛一:
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依俗得真諦,依真得解脫。
「諸佛」的教化,是「依二諦」而「為眾生說法」的。二諦是:世俗諦,
勝義諦;也簡稱俗諦,真諦。這二諦法門,為般若正觀的要門。佛為什麼說二
諦?眾生自身──身心,與眾生相對的世間萬有,都叫做法。在眾生的心境上
,物質是真實的物質,精神是真實的精神。每一法──物理的,生理的,心理
的,都有必然的因果關係,所以能從中發見制御物質,修治身心,齊家治國的
法則。這是看來確實如此的,一致公認;這一常識的世界,就叫做俗諦的。俗
諦中,也有深隱的,淺顯的,如木石等物質,是人人可見的;原子,電子,是
經科學儀器才能發見的。如現生,是人人知道的;前生與來生,要有天眼才能
明見的。雖有淺深不等,但都是庸常心識的知識。如佛說三界,六道,五蘊,
六處,煩惱業苦等,也都是世俗諦的說明。
眾生一向在俗諦心境中,現現實實,無可懷疑,也無可逃避。但這現實的
,公認的,就是究竟的真相嗎?不是的。在知識的進展中,發見了過去千真萬
實的,並不就是如此。如不可析不可入的原子,現在知道是電子集成的現象了
。如青黃等顏色,現在知道是光波的不同了。在佛的正覺中,知道眾生所經驗
的,世間的真實,是浮虛不實的(所以叫世俗);是由種種因緣而現為如此,並
非一一法是真實有的。這可見,人人以為確實如此的認識,並不能體見世間的
真相;反而顯出了人人有愚蒙的障礙,非破除這迷謬的錯誤──透出常識的見
地,不能明見世間的真相。這一理解,是佛法所共同的。所以佛法的修學,就
是要從現實世間(俗諦)的正觀中,發見其錯誤,不實在,去妄顯真,深入到世
間真相的體現。這究竟真相,名為勝義諦,因為是特殊體驗的境地,而是聖者
所公認的。般若,般若的修習,就是達成:依俗諦而見真諦,由虛妄而見真實
,從凡入聖的法門。
說真諦,切勿幻想為離現實世間的另一東西。佛說二諦,指出了世俗共知
的現實以外,還有聖者共證的真相。但這是一切法的本相,並非離現實世間而
存在,所以非「依俗」諦,是不能「得真諦」的,這就是『即相顯性』。為什麼要
這樣的修學?因為眾生──人類不能通達世間的真相,就不能與真理相應。因
此起心動念,見於行動,語言,都不能契合真理。眾生界──人類如個人,家
庭,社會,國家,一切的紛亂苦難,都只是不與真理相應的悖理現象。個人的
所以從前生到今生,今生去後世,流轉生死而苦苦永續,也就是不與真理相應
,無明妄執,錯亂顛倒的成果。所以佛說二諦,教人修學依俗而得真的般若;
得般若,就能「依真」諦的體見,豁破無明妄執,與勝義相應,也就能「得解
脫」,更進而成佛了!
辛二:
世俗假施設,名言識所識。名假受法假,正倒善分別。
眾生慣習的常識心境,似乎是實在的,所以隱蔽了真相。如能依此而了達
為「世俗」的,「假」名「施設」的,就有向真實的可能了。這所以是世俗的
,因為他是假施設的,假施設,或譯為『假名』。這不是說沒有,也不是指冬
瓜話葫蘆的亂說一通。這是說:我們所認識到的,是依種種因緣,種種關係而
成立的。這不是實體的,所以是假;依因緣而成為這,成為那,所以叫施設。
假而施設為這為那,就叫做假名,假名就是常識中的一切。約認識的心來說,
這是「名言識所識」知的。當一個印象,概念,顯現在我們的心境時,就明了
區別而覺得:這是什麼,那是什麼,與我們的語言稱說對象相同,所以叫名言
識,就是一般世俗的認識。如大人,是善了名言的;認識分明,又能說得清楚
。如嬰孩,畜生,只要他有認識,雖不及大人分明,也還是覺到這是什麼的;
雖不能說什麼,卻能知道這是什麼。當然,知道的並不太多,錯誤的也多。我
們的根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還有意識,都是這樣的認識。
這都是依慣習的心境而來;世間以為如此,就以為如此的。在這不尋求真相的
世俗共認的基本知識上,發展為世間的一切知識。如一一的尋求究竟相,那世
俗知識就不能成立了。
世俗假施設的,也有易了與不易了的差別,可分為三類:一、「名假」;
二、「受」假;三、「法假」。名假是淺顯而易了的。如想到人,說到人,有
以為就是那個人,名與義合一,不知道這是名義相應假施設。如不稱他做人,
不想他做人,他還是他,並不因不想不說而沒有了。可見名與義是不一定相應
的;知道這,就破除以名為實的執著。受假,玄奘譯作取假。如那個人,這個
屋,這些複合物,當認識時,總以為:這雖不一定叫做什麼,但那個,這個,
到底是實在的。不知道這是假施設的。如人,通俗的說,四肢,百骸,五臟,
六腑等所和集而成;如屋,是木,石,土,金,人工等和合而成。如分析起來
,離了這些因素,就沒有這個,那個的實在體了(但不是沒有假施設的這個那
個)。為什麼叫受假?因為這是種種因緣攝取而成的一合相。知道了這,就破
除以複合物為單元,如從前以原子為實體等執著。法假,是分析到不失自性的
,也就是人生宇宙的基本因素,如現在所知的電子等。但這還是假施設的,因
為他還是可變化的。在現實時空中,成為那個特有的因素,如電子,不能說不
是關係所決定的。離了因緣,他並不能自己如此,所以也是假施設的。這是最
難破除的,為眾生執實的最後據點。般若的正觀,就是以般若觀,『先破壞名
字波羅聶提(假的梵語)到受波羅聶提,次破受波羅聶提到法波羅聶提,破法
波羅聶提到實相中』(57)。三假應善巧學習,勿以為一切是假施設,而不再辨別
一切了。
在世俗的假施設中,又有「正」與「倒」二類,也是應該「善」巧「分別
」的。如白天,與人相見,說話做事,是一類;夢中與人相見,說話做事,又
是一類。白天的人事活動,是現實時空中的事實,是別人所可以證知為實在的
。世俗法中,這是被認為實在的,名為正世俗。但夢境,只是個人的夢境;在
世俗法中,也可知是虛妄不實的。這類倒世俗,有是境相的惑亂,如插筆入玻
璃水杯中,見筆是曲折的。如眼有眚翳,見到空花亂墜,這是根的惑亂。如心
有成見的,所有錯誤的見解,是識的惑亂。這在世俗名言識中,也是能了解為
惑亂的,虛妄不實的。但一般正常的心理,生理,物理現象,如法假等,在名
言識中,即難於解了他是惑亂的,虛妄不實的。這要般若正觀,才能知道是世
俗的假名。所以佛每以倒世俗──如水中月,夢境,空花等的虛妄惑亂,喻說
正世俗的惑亂不實。如不知這一不同,多少知道一些倒世俗的惑亂不實,知道
空花等『易解空』,不能以正世俗為境而觀照『難解空』,是不能通達世間真
相的。
辛三
壬一:
自性如何有?是觀順勝義。
佛於眾生名言識中,指出一趣向於勝義的觀慧。這是有漏的名言識,但是
順於勝義,而不順世俗的。名言識是隨順世俗共許的,並不因為推求究竟是什
麼,得到了究竟而後成立的。雖然知識進步,都有探求究竟的傾向,但總是依
世間公認──『自明的』,或稱『先天的』。在這種獨斷,不求究竟的基石上
,而構成認識,成為行動。例如說:船在某日某時某分,在東經幾度幾分遇險
。時間本身,並無某時某分;地球自身,也找不到東經幾度幾分。但在世俗公
認的假設上,知道什麼時候,船在某處,大家才設法營救他。又如現代科學家
,以為地球從太陽分出,從無生物而生物,植物而動物而人類,建立起豎的進
化序列。但對於為什麼而有這些物質,物質是依何而成立,最先的或究竟的,
也並沒有追究到底。如問到底,一切學問就難以成立。又如哲學家,推求假設
為:宇宙的本元是物的,生的,心的,或多元的。認為宇宙本元那個東西,並
不是從尋求究竟而得到,其實是從世間現象的物理,生理,心理,經自己的設
計精製,看作宇宙本元,推論為應該這樣而已。世俗的認識與行為,都是這樣
的,本不依於推求得究竟而成立。如樹是我栽的,到底什麼是我,並不要加以
考實,世俗就認為樹是我栽的了。這些知識是不徹底的,含有相對的矛盾特性
。這不妨成為世俗的知識;眾生一直在這樣的心境中,以為是真實的,但實從
來不曾達到究竟的真實。現在,勝義諦是究竟真實的體驗;依世俗事而作徹求
究竟「自性」的觀察,觀察他「如何」而「有」。這種「觀」察,名為「順」
於「勝義」的觀慧。從前後延續中,觀察什麼是最先的,最先的怎麼會生起?
從彼此相關中,觀察彼此的絕對差別性是什麼,怎會成為彼此的獨立體?約受
假來說,觀集微成著,那不能再小的,到底是什麼?這是怎樣的存在與生起。
如以為宇宙的實體是同一的,觀察這同一體是什麼,是怎樣的存在?一體怎能
成為差別?這名為尋求自性,自性是自體,是本來如此的,自己如此的,永遠
如此的;最小或最大的,最先或最後的。這並不預存成見,想像有個什麼,而
只是打破沙鍋問到底,追求那究竟是什麼。這雖是名言識,卻是一反世俗知識
的常途,而是順於勝義的觀察,趣入勝義的。所以世俗事相,經論說得很多,
而勝義觀慧──從聞而思而修,專是觀察自性而深入究竟。這才能徹破眾生的
根本愚迷,通達世間的實相。
壬二:
苦因於惑業,業惑由分別,分別由戲論,戲論依空滅。
勝義觀,是尋求一切法的自性,而依之悟入勝義的。這一正理的觀察,為
解脫的不二門。解脫的是「苦」,苦是眾生的身心自體,以觸對一切而引起的
憂苦。眾生為什麼是苦?為什麼在生死中輪迴?上面已講過,這是「因於惑業
」。「業」依惑而起;「惑」是無明──我我所見為主的煩惱,經說『無明,
不正思惟』為因(58),就是「由」不如理的虛妄「分別」而起。為什麼眾生的心
識,總是妄「分別」而不能如實知呢?這是「由」於「戲論」。什麼叫戲論?妄分別
是不離境相而現起的,妄分別生時,直覺得境是實在的,這似乎是自體如此,
與分別心等無關的。這不只是妄分別的錯覺,在凡夫的心境中,那個境相,也
確是現為這樣的。這是錯誤的根本來源,是不合實際的。為什麼?如認識到的
,確是實在的,是自體如此的,那與經驗的事理,全不相合;也就是世俗的,
出世的一切,都不能成立了!那並不如此而現為如此的「戲論」,分別心──
名言識是不能知道他是錯誤的。如以尋求自性的正理觀察,層層披析,要他還
出究竟的著落,就顯出是並無真實自性的。一切法無自性,就是一切法的真相
了。所以,「依」於尋求自性不可得的「空」觀,不斷修習而能夠「滅」除。
戲論滅了,妄分別就失卻對象而不起。分別心息,就是般若現前,當然不再起
惑造業,不再苦體相續而解脫了。聖者的解脫,是依空為觀門而得到。佛說空
無相無願為三解脫門,理由也就在此。
庚三
辛一
壬一:
諸法因緣生,緣生無性空;空故不生滅,常住寂靜相。
分別心所現起的,有實在感的境相,為什麼知道是戲論,與實際不相符合
呢?因為如一切是實在的,就與現實經驗不相符,而且怎麼也不能證實他是實
在的。關於這,佛開示『緣起法』,說明了「諸法」──外而器界,內而身心
;大至宇宙,小到微塵,都從「因緣生」的。換句話說,不論是什麼,都不是
自己如此,而是為因緣關係所決定的。也就是,一切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
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我們如離了這現實經驗的一切,因果法
則,那就什麼也無從說起,更不要說論證諸法的真相了。一切從因緣生的,無
論是前後關係的因緣生,或同時關係的因「緣生」,就可知諸法是「無性」的
。無性,就是無自性。自性,這一名詞,有自有自成的意義。實在的,應該是
不依他而自有的,也應該是獨存的。因為,如依他因緣,就受因緣所決定,支
配,不能說自己如此,與他無關了。實有而自有的,獨存的,也應該是常在的
。因為,離去了因緣,就不能從自體而說明變化。假使說:自身有此變化可能
性,那自身就不是單一性的自體,而有相對的矛盾性,這應該是因緣所起,而
不是自性有了。觀一切法是緣起的存在,所以不能是自有的,獨存的,常在的
,也就決非如分別心所現那樣的實在性。無自性而現為自性有,所以是戲論惑
亂。是戲論有,也就可知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佛就稱之為「空」。空與無
,在中國文中也許有點類似,但梵文是不同的。無是沒有;空不是什麼都沒有
,而是說自性不可得,無自性的。自性不可得的一切法,只是世俗的施設有
──假名有,空是不礙於假名有的:空的,所以是假名有的,因緣生的;因緣
生的假名有,所以知道是無性空的。緣起觀,無性觀,空觀,假名觀,是同一
的不同觀察,其實是一樣的。所以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
名,亦是中道義』(59)。
依此觀察:世俗假施設的一切,是這樣的有了,無了,生了,滅了,前後
延續,展轉相關,成為現實的一切。透過無性空而深觀一切法的底裏時,知道
這是無性的假有;有無,生滅,並沒有真實的有無,生滅。儘管萬化的生生滅
滅,生滅不息,而以「空」無自性「故」,一切是假生假滅,而實是「不生滅
」的。一切法本來是這樣的不生不滅,是如如不動的「常住」。這不是離生滅
而別說不生滅,是直指生滅的當體──本性,就是不生滅的。因此,世相儘管
是這樣的生滅不息,動亂不已,而其實是常自「寂靜相」的。動亂的當體是寂
靜,也不是離動亂的一切而別說寂靜的。這樣,依緣起法,作尋求自性的勝義
觀時,就逐漸揭開了一切法的本性,如經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
,本來寂靜,自性涅槃』(60)。
壬二:
法不自他生,不共不無因;觀是法空性,一切本不生。
一切無自性空的勝義觀,菩薩是廣觀一切的;以無量的觀察方便,通達無
自性的。如概略的說,可攝為二大門:法空觀,我空觀。法,是以法假為主,
攝得受假名假;我,是受假中的一類,就是身心和合而成個體的眾生。法空的
觀門,最扼要的,是觀四門不生。法是有的,凡夫執著為實有,否則就是實無
。佛開示生滅無常觀,這只是從無而有,有已還無的生滅現象。但有些以為:
有法的實生實滅。這不但不因生滅而解了世俗假名,反而執著生滅的實自性,
這恰好違反了法空的不生滅性。所以大乘法以因緣不生為要門,遣除凡夫,外
道,有所得小乘與大乘的妄執,而顯示佛法的真義。
眾生執為實有性的法,是有的,也就是生的。這到底是怎樣的生起?怎樣
而有呢?說到生,不外乎有因緣生與無因緣生二類。有因緣生的,又不出自生
,他生,共生三類──一共四門。自生,是自己生成的。他生呢,依他而生起
,生起的是實有的。共生是:雖自體自有,但要其他的助緣,才能生起。解說
起來,雖各派的異說眾多,但總不出此四門,所以就以四門來觀察。
以正理觀察起來,凡是實有自性的「法」,四生都不可能。一、「不」可
能「自」生的:自生是自己生起自己的意思,自體既已經存在,就是已生起;
說自體又再說生起,是思想的矛盾!試問:沒有生起的自體,已生起的自體,
有沒有不同?如有些不同,那末生起的是存在,未生的應該是不存在了。未生
[P354]
時的自體,如不存在,那怎能從不存在的自己而生起自體?如未生的自體已經
存在,那對生起的來說,既有所不同,就不再是自體了。假如說:未生的自體
,已生的自體,毫無不同,那就應該沒有生與未生的差別了。而且,自體能生
自體,生起了還是那樣的自體,那就應該再生起自體,而犯有無窮生的過失。
二、也不可能是「他生」的:沒有生的時候,如沒有自體,就沒有與他相對的
自;沒有自,也就不能說是他了。自他的意義都不成立,又怎麼說生呢?如真
的是他,是別有自性的他,他是不能生自的,如牛不生馬一樣。有以為:佛法
說『因緣生』,『依他起』,不也就是他生嗎?如執為自相有,自性有的他生
,是應該破斥的。但佛說因緣生,緣生是無自性的,所以不能說自相有。因緣
與所生法,都不是別有自性的,所以依世俗而假名為他,而決非與自體對立的
他自體。三、也「不」是「共」生:共生是自生與他生的綜合。如分別起來,
自生不成立,他生不成立,自生他生都不成,那共生又怎麼可能呢?如甲盲不
能見物,乙盲也不能見物,二盲合作,又怎麼能見物呢?四、更「不」能是「
無因」生的:現見世間是有因果關係的,如說無因無緣,那就一切都不成立了
!善惡,邪正,也不成立了!如無因而生,那十惡五逆的,也許會生天或成佛
了,這是怎麼也不可能的。
總之,凡以為法是實有性的,那就不出四門,而結果都是不能生的。但生
是世間的現實,所以一切法決非自性有的。由於自性有,自性生的不成立,所
以知道是緣生,是假施設有。依緣生假名而「觀是」無性的,是「法空性」,
也就能通達「一切」法「本」來「不生」了。如經說:『若從緣生即無生,於
彼非有生自性』(61);『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62)。
註【5-057】《大智度論》卷四一(「大正」卷二五.三五八頁下)。
註【5-058】《雜阿含經》卷一三(「大正」卷二.九二頁下)。
註【5-059】《中論》卷四(「大正」卷三0.三三頁中)。
註【5-060】《解深密經》卷二(「大正」卷一六.六九三頁下)。
註【5-061】《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一九引經(四九頁下)。
註【5-062】《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卷九.八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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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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