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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inshun.org.tw/books/10/yinshun10-08.html 庚三 能持於淨戒,三業咸清淨。   以下兩頌,論意義,也是在家弟子所應學習的;但從事相來說,是佛特別 為出家弟子說的。這是向於(世間道)出世離欲道的必備資糧。著重在戒行, 為習定的方便。   在家出家的七眾弟子,在修學(世)出世道中,首先要安住淨戒,以淨戒 為根本。凡「能持於淨戒」的,身口意「三業」都能「清淨」,這才能生、能 證世出世間的一切功德。如《遺教經》說:『若人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 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26)。如約比丘比丘尼的具足戒來說,那就要: 一、守護所受的別解脫戒;如犯了,不可覆藏,立刻生慚愧心,如法懺悔。二 、對佛制的『軌則』──行住坐臥等威儀;衣食等應守的規定;尊敬師長,護 侍病人,聽法,修定等一切善行。這些,都要如法學習,做到合於律的規定, 又適應世間,才能不被社會的正人君子,教內的高僧大德所呵責。三、不要到 歌舞娼妓,淫坊,酒肆,政治機關去走動,因為這是容易生起不淨心行的地方 。四、就是小小的罪,也不可看為輕易,而要謹嚴的護持。能這樣受持學習, 就能安住於淨戒,引生一切善功德了!    己二 庚一: 密護於根門,飲食知節量,勤修寤瑜伽,依正知而住。   這包含了四項修法。一、「密護於根門」,就是《遺教經》的制伏五根及 制心。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是認識的門路,也是六識──劫功德賊的入門 ,所以叫根門。五根是見色,聞聲,嗅香,嘗味,覺觸的;意根是知一切法的 ,為六根中最主要的。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不外乎見色,聞聲……知法。這 可要嚴密的守護,像看門人,見到雞犬亂闖,小偷等進來,就加以拒絕,或立 刻驅逐出去。一般人,在見色,聞聲等時,總是取相。合意的,就取相而引生 貪欲等;不合意的,就取相而引生瞋恨等。不能控制自心,跟著煩惱轉,就會 造業而墮落,像牛的亂闖,踏壞苗稼了。所以,在見色,聞聲等時,要密護根 門。這並不是不見色,不聞聲,而是在見了聞了時,能『制而不隨』煩惱轉。 如見美色而不起淫意,見錢財而不作非分想。這要有正知,正念才得。對於外 來的境界,或內心的境界,要能正確認識他的危險性,是好是壞,叫正知。對 於正知的,時時警覺,時時留意,叫正念。如沒有正知,外境現前,心隨煩惱 轉,認賊作父,歡迎都來不及,那怎麼能制伏劫功德賊呢?如沒有正念,時時 忘失,如小偷進門,大箱小籠搬了走,還呼呼的熟睡,沒有發覺,那怎能制伏 呢?能謹密的守護根門,才能止惡,才能惡法漸伏,功德日增。說修行,在平 常日用中,要從這些地方著力!   二、「飲食知節量」:對於出家眾,依賴施主,依賴乞食而生活的,這是 特別重要的。生在人間,為生理所限制,飲食是免不了的,沒有便無法生活, 所以佛說:『一切眾生皆依食住』(27)。但依賴施主而生活的,應該思量到:飲 食是維持生活所必需的,不可在美味上著想。落下咽喉,還有什麼美呢?在家 人為了物資的取得,保存,發生了種種的苦難(戰爭原因,也大半為了這個) 。現在,施主為了福德而施捨,不應該好好修行,報施主的恩德嗎?所以飲食 ,不是為了淫欲;也不是為了肥壯,勇健,無病,或者長生不老;更不是為了 面色紅潤端嚴。只是為了生存,為了維持短暫的生存。就是維持營養的需要, 不致因飢渴,疾病而苦惱。身心有力,才能修行,出離生死。如不知節量,貪 求無厭,不但專在身體上著想,滋味上著想,對施主也會起顛倒心,生嫌恨心 ──多生煩惱,多作惡業。在家人對於經濟生活,尚且要知節量,何況依施主 而生活的出家人呢!   三、「勤修寤瑜伽」:這是有關睡眠的修持法。為了休養身心,保持身心 的健康,睡眠是必要的。依佛制:初夜(以六時天黑,夜分十二小時計,初夜 是下午六時到十時),後夜(上午二時到六時),出家弟子都應過著經行及靜 坐的生活。中夜(下午十時到上午二時)是應該睡眠的,但應勤修覺寤瑜伽。 換言之,連睡眠也還在修習善行的境界中。睡眠時間到了,先洗洗足,然後如 法而臥。身體要右脅而臥,把左足疊在右足上,這叫做獅子臥法,是最有益於 身心的。在睡眠時,應作光明想;修習純熟了,連睡夢中也是一片光明。這就 不會過分的昏沈;不但容易醒覺,也不會作夢;作夢也不起煩惱,會念佛念法 念僧。等到將要睡熟時,要保持警覺;要求在睡夢中,仍然努力進修善法。這 樣的睡眠慣習了,對身心的休養,最為有效。而且不會亂夢顛倒,不會懶惰而 貪睡眠的佚樂。佛制:中夜是應該睡眠而將息身心的。頭陀行有常坐不臥的, 俗稱不倒單,其實是不臥,並非沒有睡眠,只是充分保持警覺而已。遺教經說 :『中夜誦經以自消息,無以睡眠因緣,令一生空過』(28)。然依一切經論開示 ,中夜是應該睡眠將息的。在初夜靜坐時,如有昏沈現象,就應該起來經行, 如還要昏睡,可以用冷水洗面,誦讀經典。所以,不可誤會為:中夜都要誦經 ,整夜都不睡眠。這也許譯文過簡而有了語病,把初夜(後夜)誦經譯在中夜 裡,或者『誦經以自消息』,就是睡眠時(聞思修習純熟了的)法義的正念不 忘。   四、「依正知而住」:出家人在一般生活中,無論是往或還來;(無意的 )睹見或(有意的)瞻視;手臂支節的屈或伸;對衣缽的受持保護;飲食,行 ,住,坐,臥,覺寤,語,默,解勞睡等,都要保持正知。在每一生活動作中 ,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應該做不應該做;適當或是不適當的時候;做得好不好 。總之,在這些事情中,能事事正知,就不會落入錯誤過失中去。    庚二: 知足心遠離,順於解脫乘。   修學出世道的,要能夠隨遇而安。不可多求多欲,俗語也說:『人到無求 品自高』。對衣服,飲食,醫藥,日常用品,隨緣所得的,就要「知足」。不 但多得了心意滿足,就是少得了,或者得到的不太合意,也能知足。能這樣, 煩惱就少了,心也安了,容易修行。人不能離群,有群就有人事。如歡喜談話 ,歡喜事務,歡喜人多,就障礙遠離。有的,整天忙碌碌的在事務上轉。有的 ,與人聚談,『言不及義』,整天說些:『王論,賊論,食論,飲論,妙衣服 論,淫女巷論,諸國土論,大人傳論,世間傳論,大海傳論』(29)。總之,這都 是增長愛染,不能身心遠離,在靜處修行的。所以要「心遠離」,不歡喜世論 ,世業,才能專心佛法。說到遠離,一般是遠離群聚,住在清淨處,或者一個 人住(『獨住』);如閉關就是這一作風。但主要還是心遠離;心不能遠離, 住茅蓬,閉關,都是徒然。過去大陸上,常見閉關的,有些精神失常;有的託 名病緣,中途出關。這都由於心不遠離,過不了安靜修行的生活,這怎麼能解 脫生死呢?所以對物欲要知足,對人事要心遠離,這才能「順於解脫」的三「 乘」法門,能趣向出世解脫的道果。    庚三: 此能淨尸羅,亦是定方便。   這是結前起後;現在要從戒增上學,說到心(定)增上學了。   上面所說的:密護根門,飲食知量,覺寤瑜伽,正知而住,知足,遠離, 都是「能淨尸羅」的;能這樣去行,戒學一定會如法清淨。雖然戒以殺盜淫妄 為根本,但如在日常生活中,貪求飲食,貪樂睡眠,不能守護根門,不能自知 所行,對物欲不滿足,對人事不遠離,那一定會煩惱多,犯戒作惡。所以佛制 戒律,不但嚴持性戒,並且涉及日常生活,團體軌則,舉止威儀。將一切生活 納入於如法的軌範,犯戒的因緣自然就少了;犯戒的因緣現前,也就能立刻警 覺防護了。這樣,自然能做到戒法清淨。所以說到戒學,切勿輕視這些飲食等 日常生活,以為無關緊要才是!   這樣的戒學清淨,也就「是定」學的「方便」。這是修定所必備的基礎, 也可說是修定的準備工作。經上說:『戒淨便得無(熱惱追)悔;無悔故歡; 歡故生喜;由心喜故,身得輕安;身輕安故,便受勝樂;樂故心定』(30)。這因 為,持戒清淨的,一定心安理得,自然能隨順趣入定學。如從日常生活的如法 來說:不會貪求滋味,飲食過量;不會貪著睡眠,終日昏昏的;隨時能防護根 門,正知所行,這都就是去除定障。所以戒清淨的。『寢安,覺安,遠離一切 身心熱惱』;『無諸怖畏,心離驚恐』(31);身心一直在安靜中。如加修定學, 自然就順理成章,易修易成。一般人只是愛慕禪定功德,卻不知從持戒學起。 不知道自己的身心,一直在煩動惱亂中,如狂風駭浪一樣,就想憑盤腿子,閉 眼睛,數氣息等,一下子壓伏下去,這就難怪不容易得定了。就使有一些定力 ,由於戒行不淨,意欲(動機等)不正,也就成為邪定;結果是為邪魔非人所 嬈亂,自害害人。    戊二 己一: 進修於定學,離五欲五蓋。   為了修定而持戒,叫做增上戒學。那末戒學清淨,當然要依戒而「進修於 定學」了。首先要肯定認識:如修定而想有成就,那一定要『離欲及惡不善法 』。因為定是屬於色無色界的善法;如心在欲事上轉,不離欲界的惡不善法, 那是不能進入色界善法的。這一點,有些人是忽略了。念念不忘飲食男女,貪 著五欲,對人做事,不離惡行,卻想得定,發神通,真是顛倒之極!最顛倒的 ,道教中有,印度教中也有,聽說也有混進佛法中來的。這就是想從男女淫樂 中修定,說什麼性命雙修啦,身心雙修啦!這不單是哄騙愚人,特別是誘惑那 些有錢有勢,而身心日漸衰老,想縱情享受而乾著急的人物(從前都流行於宮 廷、宰官間)。其實,道教徒也有看不慣這股邪風,而予以嚴正評擊的。淺薄 的道教徒,都還有知道邪正的,有佛法正知見的,還會錯誤嗎?原來,印度的 『三摩缽底』一詞,意義是等至──平等能至,指禪定的心境而說。但印度人 也稱男女性交為三摩缽底──『雌雄等至』,因那時也有心意集中,淫樂遍身 ,類似定心的現象。這正如現法涅槃的外道,拍拍吃飽了肚子說:這就是涅槃 (苦去而安樂)一樣。想得定而又捨不得欲樂的,從三摩缽底的字義中,有意 無意的雜揉起來,這才修精煉氣,在色身及淫欲上用功,而不覺得誤入歧途了 ,這真是可悲可憫!   在應「離」的欲及惡不善法中,欲是「五欲」;惡不善法是「五蓋」。五 欲是淨妙的色聲香味觸,這是誘惑人心,貪著追求的物欲。修定的,要攝心向 內,所以必須離棄他。對於五欲境界,要不受味──不為一時滿意的快感而惑 亂,反而要看出他的過患相,以種種理論,種種事實來呵責他。看五欲為:偽 善的暴徒,糖衣的毒藥,如刀頭的蜜。這才能不取淨妙相,不生染著;染著心 不起,名為離欲。在五欲中,男女欲是最嚴重的;這是以觸欲為主,攝得色聲 香的欲行。男女恩愛纏縛,是極不容易出離的。多少人為了男女情愛,引出無 邊罪惡,無邊苦痛。經中形容為:如緊緊的繩索,縛得你破皮,破肉,斷筋, 斷骨,還不能捨離。這是與定相反的,所以就是在家弟子,如想修習禪定,也 非節淫欲不可。   五蓋,是欲貪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這都是覆蓋 淨心善法而不得發生,對修習定慧的障礙極大,所以叫蓋。欲貪,從五欲的淨 妙相而來。瞋恚,從可憎境而起。惛沈是心情昧劣下沈,與睡眠鄰近,這是從 闇昧相而來的。掉舉與惛沈相反,是心性的向上飛揚。惡作是追悔,是從想到 親屬,國土,不死,及追憶起過去的事情,或亂想三世而引起的。疑從三世起 ,不能正思惟三世的諸行流轉,就會著我我所,推論過去世中的我是怎樣的, ……這一類的疑惑。這要修不淨想來治欲貪;修慈悲想來治瞋恚;修緣起想來 治疑;修光明想(法義的觀察)來治惛沈睡眠;修止息想來治掉舉惡作。這五 蓋能除遣了,定也就要成就了。    己二 庚一: 不淨及持息,是名二甘露。   為了修發真慧而修習禪定的,叫心(定)增上學,就是住心法門。佛多教 授「不淨」觀,「及持息」念,使弟子們從此下手,修定而修發真慧的。這在 古代,「名」這二者為「二甘露」門。印度語的甘露,與中國傳說的仙丹相近 ,是不死藥。佛法以此譬喻不生滅的涅槃;修習這二大法門,能了脫生死,所 以叫甘露門。其後,阿毘達磨論師,加上界分別,稱為『三度門』。   佛所開示的禪觀,如約眾生的煩惱特重不同,修習不同的對治,使心漸歸 安定清淨來說,古師曾總集為『五停心』(玄奘譯為五種淨行),就是:以不 淨觀治貪欲;慈悲觀治瞋恚;緣起觀治愚癡;界分別治我慢;持息念治尋思散 亂。這是針對某一類的煩惱特別強,而施用的不同治法。但一般說來,佛是多 以這二大法門來教授的。這不但對治欲貪,散亂(這是障定最重的),依此修 成禪定,也可由此進修真慧而了生死的。   不淨觀,是先取死屍的不淨相而修習的,就是九想:一、青瘀想;二、膿 爛想;三、變壞想;四、膨脹想;五、食噉想;六、血塗想;七、分散想;八 、骨鎖想;九、散壞想。這是對治貪欲──淫欲貪,身體愛最有力的。持息念 ,俗稱數息觀,是心念出入息(呼吸)而修定的,就是六妙門:一、數;二、 隨;三、止;四、觀;五、還;六、淨。還有十六勝行,那是持息念中最高勝 的。    庚二: 依此而攝心,攝心得正定。能發真慧者,佛說有七依。   「依」著上面所說的法門──不淨想,持息念,「而」修習「攝心」,不 使散亂的,就是修定。無論是修定,或者修觀慧,起初都是有所緣境相的。如 以青瘀等不淨相為境,或以出入的呼吸為境。對於所緣的境相,如觀察思惟他 ,就是修觀;如依著而攝心不散,心住一境,便是修定了。修定的方法很多, 是可以依種種的所緣相而攝心的。不過從對治主要的定障──貪欲與散亂,引 發正定而說,不能不說這二法是更有效的,更穩當的!在修習攝心的過程中, 如能達到遠離五欲,斷除五蓋,那末定心明淨,會很快的發生功德而成就的, 所以說「攝心」能「得正定」。約一般的禪定說,不是邪定,味定,就是正定 。約出世法說,那無漏定才是正定呢。   三乘賢聖弟子,是為了修發真慧而修定的。定境由淺而深,階位不一,到 底那些定,可以作為依止而修發真慧呢?總攝修發的一切定法,不出這樣的大 階位──四禪,八定(還沒有滅受想定,這是聖者所修證的,姑且不說)。四 禪是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八定是:四禪以外,再加空無邊處定,識無邊 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如從一般的散心,漸修而入定境時,第 一是未到定,那是初禪根本定以前的,是將到初禪而還不是初禪的近分定。如 將到城市而先到近郊,也有一些商舖一樣。再進,是修到初禪。在初禪與二禪 中間,有名為中間禪的。將到二禪而還沒到時,有二禪的近分定。從此以上, 每一定,都可以有中間定,近分定,根本定三類。但大概的總攝起來,就是四 禪,八定;或者在初禪根本以前,加一未到定就是了。在這四禪,八定中,最 後的非想非非想定,定心過於微細了,心力不夠強勝,不能依著他而修發真實 慧。所以「能」夠「發真慧」的,「佛說」只「有七依」定,就是:初禪,二 禪,三禪,四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七定。但最初的未到定 ,也是可以發慧的;這是初禪的近分定,所以就攝在初禪中。   關於定學的修習,就是攝心令住的修法,下面會有更詳明的說明。 註【4-026】《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大正」卷一二.一一一一頁上)。 註【4-027】《佛說大集法門經》(「大正」卷一.二二七頁下)。 註【4-028】《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大正」卷一二.一一一一頁上)。 註【4-029】《瑜伽師地論》卷二五(「大正」卷三0.四二0頁上)。 註【4-030】《瑜伽師地論》卷二二(「大正」卷三0.四0五頁下)。 註【4-031】《瑜伽師地論》卷二二(「大正」卷三0.四0六頁上)。 -- 「文殊師利!般若波羅蜜,不以心意識修行。」 【文殊師利問經 般若波羅蜜品第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34.153.155
Samus:推 04/15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