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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五:
施以捨心勝,常修於意樂。
修布施度,當然要作實際的布施,利益眾生。但在事實上,這樣的布施,
怎麼也不能滿足一切的。要知道,從自成佛道來說,布「施」度以圓滿「捨心
」為最「勝」,重在養成一切能施的意欲。而且在菩薩的修學歷程中,初學菩
薩有時也會貧窮艱苦,沒有什麼可布施的。所以菩薩應「常」常「修」習勝解
的布施,使能施的「意樂」增長。什麼叫勝解的意樂施,這是沒有實物的布施
,是在安靜的禪心中,以勝解力,現起廣大無量的種種資財,拿來上供諸佛,
下施眾生。見到他人布施而生隨喜之心,還有大功德,何況自心現起種種資財
,在悲田敬田中,廣行布施呢?這是布施中的善巧布施。
己六:
三輪處處著,是施名世間;三輪空相應,出世波羅蜜。
『從三界中出,至一切智智中住』(30),叫波羅蜜多;所以波羅蜜多是『到
彼岸』,也是『事成辦』的意思。如修布施,怎能成為到彼岸呢?經上說:五
度如盲,般若如導(31);布施等所以能趣入佛道,完全是般若(慧)攝導的力量
。所以布施而成波羅蜜多,一定要以無所得的般若為方便而修。說到布施,就
有「三輪」,三輪是三處的意思。一、施者,是能布施的自己;二、受者,是
受布施的人;三、施物,是布施的那個東西。有了這三處,才能成為布施。但
如對於這三處,沒有法性空慧的照見,在布施時,就著這三處為實有的。如實
有能施的自我,以為我是能行布施的;實有受施的受者,以為他是受我施與的
;實有所施的東西,是大是小,是勝是劣的。這樣的不能通達無自性空,就會
處處「著」相,著我相,著法相。有取有著,就為我我所執所繫縛,不能出離
三界而趣入佛道。這樣的著相布「施」,「名」為「世間」的施波羅蜜多。其
實,這不成波羅蜜多,不過假名為波羅蜜多而已。反之,如布施時,對於施者
,受者,施物──「三輪」,能與無所得的「空」慧「相應」,或是無分別智
相應,深入法性空,不取我相,不取法相,那就是有方便善巧的布施,不為煩
惱所繫縛,『能動能出』,名為「出世」間的施「波羅蜜」多。真實的出世波
羅蜜多,是大地菩薩與無分別智相應的布施。發心住以上菩薩,能與法空慧相
應,名為近(似)波羅蜜多,也能趣向佛道了。
布施度要三輪體空,一切修行,一切波羅蜜多,都應這樣的修習。
戊二
己一:
戒斷於損他,普施無所畏。
次說戒波羅蜜多。
如修布施行,而不能使自己的身心如法,所作所為,時常損害惱亂眾生。
這樣的慈濟利他,是不能達成利生的目的。就是孩子,一面給他吃糖,又一面
打他罵他,孩子也不會與你結善緣的。而且,如果自己墮落不堪,事業與財富
也一定喪失;來生失卻人身,這還能布施利他嗎,所以修行布施,更有修持淨
戒的必要。
戒,雖有世間的,出世間的,出世間上上的,但原則是一樣的──護生。
護生,就得同情別人,尊重別人;尊重愛護別人的權利與自由,就要使自己的
身心如法持戒,不損害他才得。所以,「戒」以能「斷」「損他」的願心為本
。從不損他的意願,而表現於對人類,對眾生的身語行為,就是守法的戒行了
。因此,戒是對人類,對眾生,而「普」遍的「施」與「無」「畏」,造成彼
此間,無威脅,無恐怖的和樂與自由。如持不殺戒的,不是不殺甲,不殺乙;
或今天不殺,明天不殺,而是從今以後,於一切眾生離殺害心。持不殺戒的,
什麼時候,誰也不會對他有被殺害的威脅與怖畏了。這是約律儀戒說,就有積
極的利生意義。能這樣,才能說得上攝善法戒,饒益眾生戒。
己二:
失戒眾患本,惡趣亦貧困。持戒三善本:增上決定勝;為他淨尸羅,則入於大乘。
為什麼不能受持淨戒?因為不知道犯戒的過失,持戒的功德。重戒──性
戒,不問有沒有受戒,犯了都是罪惡的。所以有的聽了犯戒的過失,而不敢受
戒,極為可笑!實際上,外依三寶的加持,內發深切的誓願而受戒。是更能做
到清淨不犯的。從違犯而「失戒」的過失來說,這是「眾患」的根「本」,主
要是墮落三「惡趣」,及受「貧困」的果報。平常說:慳吝不捨得貧窮報,犯
戒得墮落惡趣報,這是約特殊的意義說。生在鬼畜,有墮落而受福報的,在人
中,有貧苦不堪的,這是施與戒的不同果報。如犯重戒而墮地獄,一定貧乏得
什麼都沒有;如持(世間)上品淨戒而生天,一定是非常富樂的。可見犯戒也
是貧乏因,持戒也是富樂因了。要知道,專知私德而潔身自好的,(如不布施
)才會生人而得貧乏報。如與慈心相應而持戒,充分表現積極利他的意義,生
天是一定能得富樂尊榮的。
從「持戒」的功德來說,那是「三善」的根「本」。三善是:一、以增上
生心而持戒的,能得「增上」生,生人天而得富樂自在的果報。二、以出離心
而持戒的,能得「決定勝」果。決定,是證得聖果勝法的,一得永得,決定不
再退墮生死。三、如以菩提心持戒,「為」利樂「他」而持清「淨」的「尸羅
」(戒),這就「入於大乘」,名大乘戒,為成佛的因。所以,優婆塞戒也好
,沙彌戒也好,比丘戒也好──七眾的別解脫戒,從菩提心出發而受持的,就
是菩薩的別解脫律儀。有人以為:七眾別解脫戒是小乘的,我是大乘學人,所
以不用受持聲聞的別解脫戒。有人聽到持戒,就以為是小乘。這是大邪見,為
佛教衰落與混亂的原因!
己三:
受持淨戒者,如護於浮囊。不輕於毀犯,持犯俱不著。
「受持淨戒」而又毀犯,不是環境的誘惑力太強,就是煩惱的衝動力太強
。但重要的,還是自己淨戒的力量太弱。否則,如城防堅固的,雖有強大的敵
人來侵襲,也能堅持而不致陷落的。所以護持淨戒而使戒力增強,是重要的修
習。沒有犯重戒以前,一般總是忽視輕微的過失,而不知這是大失敗的遠因。
如涓滴不塞,會造成提防的潰決一樣。舉不肉食來為例,如素食成了習慣,內
心有對肉食腥臊的厭惡心,這是不容易犯的。如本沒有不肉食的決心,或者會
想到肉食而生快感,那雖然素食很久了,由於戒力的羸弱不堪,還是容易破戒
的。如持戒而時有微小的違犯,不知道警覺,不知道懺悔而使淨戒清淨;積小
成大,就隨時有犯重的危險了,所以戒經有「如護」「浮囊」的比喻。浮囊是
游水所依而不致沈沒的,如現代的橡皮圈。這應該特別珍惜愛護他,如小小洩
氣,不知道補救,一定會滲水而有滅頂的危險。菩薩在未得忍力以前,在生死
大海中,常願生在人間,見佛聞法,利益眾生;淨戒就是確保人身而不致失敗
墮落的浮囊。所以菩薩的受持淨戒,『輕重等護』,比聲聞人的持戒,還要謹
嚴得多。
菩薩淨戒,是不離三心而修的,所以菩薩雖自己嚴持淨戒,而決「不輕」
視「毀犯」戒法的眾生。從大悲心來說,這是可憐憫,而不是可輕視的。雖然
犯戒,不是不可能還復清淨,不是不可能成佛的。凡輕視毀犯的,一定是自以
為持戒,自己是怎樣的清淨如法。不知道這早落在我執我慢的分別心中,不成
菩薩的戒波羅蜜多了。而且,如輕視毀犯,由於意識上的對立,不容易教化他
,也就失去菩薩利他的方便。倒不如不輕毀犯,憐愍而安慰他,容易把他感化
過來。所以菩薩的淨戒,是無所得的空慧為方便,對於「持」戒「犯」戒,都
是「不著」相的。能達『持戒犯戒不可得故』,就是三輪體空的淨戒波羅蜜多
了。
其餘如上面菩薩學處中說。
戊三
己一:
攝護於眾生,菩薩修忍度。耐怨安受苦,及諦察法忍。
再說忍度。菩薩行是為了成佛。成佛一定要「攝」化眾生,「護」念「眾
生」;修集攝受眾生的布施,護念眾生的淨戒,才能利益眾生而後成佛。但眾
生是愚昧的,可能會給予布施而不知感恩,或反而相仇害的;護念眾生而持戒
,眾生卻偏要來嬈害的。如不能堅忍,施與戒的功德,都是會因而破壞的。世
間尚且要『相忍為國』;『小不忍則亂大謀』;何況在無量生死中度眾生而成
佛的大事,那有不修忍而能成就呢!所以「菩薩」非「修忍度」不可,而忍成
為菩薩的大行之一了!忍是忍耐,忍辱不過是忍的最重要的一項。忍是意志堅
定,經得起打擊,受得了磨難,不問怎樣艱苦,都能保持自己,不受外來的影
響,而改變宗旨,或者引生罪過。從前,舍利弗六十劫修菩薩行,有人來乞求
眼睛。舍利弗對他說,這並無用處,他卻一定要乞化。等到給了他,他又嫌他
腥臊,丟在地上,很不滿意的走了。舍利弗覺得眾生難度,因此退了大心,這
就是不能忍而失敗的一例。
忍,分為三類:一、「耐怨」害忍:如有怨仇來損害,或是刀杖傷害,或
是挾怨誣害,或者是惡意誹毀,因而損害名譽,利養。這是一般人最難忍受的
,菩薩應修安忍:憐憫對方,覺得他為煩惱所驅迫,為惡勢力所轉動;忍受怨
敵的傷害而不生瞋忿,不加報復。二、「安受苦」忍:苦是各式各樣的,有從
外界的無情物來的,如風雨寒熱等苦。有從外界的有情來的,如蛇蠍蚊蝨等苦
。有從自身發生的,就是出家,乞食,遊化,修行,也都是會引生苦痛的。這
都要磨練心志,安心忍受;不能忍,那不是引起煩惱罪惡,就是障礙自己的修
行。三、「諦察法忍」:法是佛法,審細諦察而悟入佛法,忍是安心入理的意
思。如浮光掠影,不能安心深入,就不能獲得深廣的法益了!
己二:
瞋他有何益?自他增憂苦。瞋火燒善根,忍則五德具。
受到名譽,財產,事業,身體的損害,是一般人所最難忍的,所以特再為
開示。受人損害時,會引起瞋忿的反應,取敵視,反抗,報復的行動,這確是
凡夫的本性。但在人類德性的進展中,尤其是通達甚深法義,忍就被發現而尊
重起來。因為如不忍而「瞋他」,向他報復,這到底「有何」利「益」呢?這
真是不必要的。要知自身的失敗,決不單是為了他人的損害破壞,主要還在自
身的不健全。換言之,自己才能損害自己。古人說:『君子有終身之憂,而無
一日之患』。眼前的受損害,受冤曲,在自己如法的進修中,沒有不被了解而
恢復的。惟有自己不向上,到死而德業無成,才是可憂慮的。依佛法,不要說
一日之患,就是一生的冤抑,屈辱,犧牲,在無盡的生死過程中,這算得什麼
?惟有不能趣向佛道,永遠在生死中頭出頭沒,才是可悲哀呢!所以不應該瞋
忿報復,而應該安忍。而且,向怨敵瞋忿報復,並不就是恢復已受的損害。不
忍而瞋忿報復,徒然使「自」己與「他」人,「增」長種種的「憂苦」。向他
報復,他當然受到憂苦,而自己瞋心發作,身心煩躁不安,有時會不顧一切,
造成更大的錯誤,招致更大的損害。以怨報怨,這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所以說
:『不可怨以怨,終已得休息。行忍得息怨,此名如來法』(32)。
修集布施,持戒,好不容易。但由於一念的不忍,瞋忿心發,全部都被摧
壞了。如說:『若有瞋恚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善,一剎那頃能頓壞』(33)。所
以形容「瞋」是「火」一樣的,能焚「燒」一切功德「善根」,非下決心修忍
不可!假使能知道瞋恚的過失,安忍的功德,多多的考察,自會以理智來制伏
瞋忿煩惱。那麼,瞋恚有什麼過失呢?一、壞色:瞋心一起,全身血脈沸騰,
面色會立刻變成醜惡的樣子。研究美容學的說:如人而多起瞋怒,面貌是很快
的衰老了。二、失辯:瞋心一起,情感壓倒了理智,有的連對方說話的意義都
聽不明白。衝動緊張,當然失掉了論辯的才力,為自己申訴,有時也會說錯了
。三、善士遠離:凡性情暴躁,多起瞋忿的人,良善的朋友,都會為了不值得
結怨而離去的。四、毀戒:瞋忿發作,只圖達到報復目的,什麼都顧不得了。
殺盜淫妄,無惡不作。五、墮落:這樣的積集瞋業,一旦老死到來,還有什麼
善報,只有墮落惡趣的一路了。一念的不忍,產生這樣的惡果,怎可不加以制
伏?反之,如能「忍」怨,那末,相貌端嚴,辯才明晰,善友共聚,不犯禁戒
,死後上升而向佛道──「五德」都「具」足了。在五乘共法中,雖也有忍,
但真能『難忍能忍』,就只有菩薩行了。
註【5-030】《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四一六(「大正」卷七.八八頁下)。
註【5-031】《大智度論》卷二九(「大正」卷二五.二七三頁上)。
註【5-032】《出曜經》卷一六(「大正」卷四.六九七頁上)。
註【5-033】《入中論》卷一(二六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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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聞而得覺,未聞慎勿毀,無量餘未聞,謗者成癡業。
如文取義時,師心退真慧,謗說及輕法,緣此大過生。
惡意自性惡,不善不應起,況移於善處,應捨大過故。
【大乘莊嚴經論 成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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