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agewind (秋水連天)
看板Buddhism
標題[轉錄] 藝人塔羅布吒的悲泣
時間Sun Apr 16 11:39:06 2006
《阿含經故事選》
054.藝人塔羅布吒的悲泣
有一次,佛陀到摩揭陀國遊化,住在王舍城北方的迦蘭陀竹園精舍。
這天,迦蘭陀竹園精舍來了一位當時著名的歌舞團團主,名叫塔羅布吒。
塔羅布吒禮見佛陀後,問佛陀說:
「瞿曇!過去,我曾經聽我們演藝界歷代的前輩耆老們說:
『如果藝人在大眾面前,能賣力地作歌舞戲劇表演,娛樂大眾,讓大眾開懷歡笑,那
麼,以這樣的因緣,藝人死後就可以生在歡喜天中。』
對這樣的說法,瞿曇!您說對嗎?」
「團主!我們不要談這件事,不要問我對這件事的看法。」佛陀回答道。
可是,塔羅布吒團主還是不死心,接連問了三次,佛陀只好說了:
「讓我來問你,你就依你的想法照實回答。
以前,世上還沒有解脫者,人人都還未離貪、瞋、癡,也不知道要離貪、瞋、癡,都
還在貪、瞋、癡的束縛中,藝人的歌舞戲劇表演,內容也不離貪、瞋、癡,這樣才能投其
所好,吸引大家來觀賞。當大家看藝人表演,放縱開懷時,豈不是強化了大家的貪、瞋、
癡,讓大家更被貪、瞋、癡束縛了嗎?
團主!這就像一個人雙手被麻繩反綁在背後,又有人存心要為難他,讓他更加痛苦,
還不停地在麻繩上澆水,麻繩一吸水就膨脹,繩結就更緊,這麼一來,豈不是讓那人被綁
得更緊、更痛苦嗎?」
「是啊,瞿曇!」
「團主!所以還不能離貪、瞋、癡束縛的眾生,再經歌舞戲曲的刺激,豈不是更增加
他的貪、瞋、癡束縛嗎?」
經佛陀這麼清楚的解說,和有力的譬喻,藝人塔羅布吒團主的心情直往下沈,但佛陀
說的都是實情,也不得不回答佛陀說:
「實在是這樣啊,瞿曇!藝人們的歌舞戲劇表演,讓大眾開懷歡笑的同時,也刺激了
眾生貪、瞋、癡的增長,更強化貪、瞋、癡對眾生的束縛力量。」
「所以,團主!你們歷代演藝界的前輩耆老們說,藝人作歌舞戲劇表演,娛樂大眾,
讓大眾開懷歡笑,以這樣的因緣,死後可以生在歡喜天,這樣的觀點,是錯誤的邪見!老
實說,持邪見的人,死後只有墮入地獄或畜生兩種惡道的分,哪裡還能升天呢!」
聽佛陀說到這裡,藝人塔羅布吒團主,終於難忍心中的悲哀,悲泣流淚了!
佛陀看到這樣的結果,也莫可奈何,只能抱歉地說:
「團主!我剛才再三地不要你談這個問題,就是怕刺傷了你啊!」
「瞿曇!我不是因為您這樣說而悲泣,我是為自己長久以來的愚癡,被歷代演藝界前
輩耆老們迷惑欺騙而哭泣。現在,我要質疑:藝人怎能靠歌舞娛樂眾生而生天呢?瞿曇!
從今天起,我不再從事惡不善業的演藝行業了,我要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伽。」
按語:
一、本則故事取材自《雜阿含第九○七經》、《相應部第四二相應第二經》、《別譯
雜阿含第一二二經》。
二、歌舞團主「塔羅布吒」,是位藝人出身的娛樂事業經營者,《雜阿含第九○七經
》作「遮羅周羅那羅」,而註解中引巴利本作「塔羅布吒」。《相應部第四二相應第二經
》元亨寺中譯本作「多羅弗多」,但經題作「布吒」,《別譯雜阿含第一二二經》作「動
髮」。或許這是譯音、義譯之不同,也或許是傳說人物的變化,但故事的實質內容,三個
版本並無大的差異。今以簡短好讀之故,而取「塔羅布吒」之說。
三、故事的結尾,《相應部第四二相應第二經》說塔羅布吒隨即出家、受戒,隨佛陀
修學,不久,就證得了阿羅漢果。
四、從這個故事知道,歌、舞、音樂、戲劇等娛樂事業,是與佛法不相應的,也是「
八關齋戒」中的戒條之一。其原理,是因為這些娛樂刺激,會增強人們的貪、瞋、癡,與
佛法的修學相悖的緣故。所以,在家佛弟子應當不要從事這個行業,更不用說是出家人了
。
五、如果有人說,歌、舞、音樂、戲劇等演藝,是自娛娛人,能帶給人們歡笑,是有
貢獻的,會有好的福報,這樣的觀點,就是邪見了。邪見比錯誤的行為影響更深遠,因為
邪見者不知道自己所做是錯的,就沒機會改正,會一直錯下去的,所以經中都說,邪見者
墮地獄、畜生二途。
六、與這個故事類似的,還有《雜阿含第九○八經》、《相應部第四二相應第三經》
、《別譯雜阿含第一二三經》的破斥戰士奮勇作殊死鬥,死後得以因此生天的邪見。佛陀
以在麻繩上澆水,能使麻繩更緊,來比喻帶著貪、瞋、癡的歌舞戲劇表演,只會強化貪、
瞋、癡對眾生的束縛。同理類推,想以任何帶著貪、瞋、癡之事,來止息貪、瞋、癡,可
以說都是邪見妄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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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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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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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ibobaby:咦?這故事,真是巔覆了我原有的認知‧‧""" 04/16 11:53
推 bibobaby:一般民間故事,不也說仙樂飄飄,音樂不是美好的創作嗎? 04/16 11:59
推 imagewind:要看是何種音樂?像台灣民間那種跳脫衣舞的音樂,後學想 04/16 12:34
→ imagewind:就是世尊在強調的。這故事本身沒有說明他們演奏的音樂型 04/16 12:35
→ imagewind:態,是比較可惜的。不過嚴格來說,喜好聽音樂也是一種慾 04/16 12:36
→ imagewind:望的展現,還是在種下輪迴之因。 04/16 12:37
推 bibobaby:可是,如果一個人正在痛苦當中,意外聽見讓他放鬆的音樂 04/16 12:39
→ bibobaby:這樣的音樂創作,也是罪惡嗎?它讓聞者放鬆、覺得愉悅耶 04/16 12:39
→ bibobaby:還有,像小丑的表演,這表演讓小朋友開心,也是罪惡? 04/16 12:40
→ bibobaby:一般小朋友也就算了,有些病苦中的小朋友,讓他們開心 04/16 12:41
→ bibobaby:結果也是一種罪???這實在......有點難懂‧‧""" 04/16 12:41
推 imagewind:不會啊!這樣不算罪惡啊。世尊只是在點醒我們,仙樂雖然 04/16 12:41
→ imagewind:是極好的,但是,你一旦執著他們,這就種下了以後會產生 04/16 12:42
→ imagewind:痛苦的原因。可以想想,音樂好聽,萬一有一天再也聽不到 04/16 12:43
→ imagewind:了,那時會不會很討厭呢?像我們一般人心中大概會很厭惡 04/16 12:44
→ imagewind:吧。然後想再次去追求那音樂,如果追求不到,『求不得苦 04/16 12:45
→ imagewind:』就這樣產生了。 04/16 12:46
推 bibobaby:喔,我是還好啦,有得聽就聽,沒得聽就自己唱,問題是在 04/16 12:50
→ bibobaby:那些創作或表演者,他們要因為他們的工作而揹罪惡 04/16 12:50
→ bibobaby:這一點讓我很吃驚,因為他們的表演,我以為是美好的存在 04/16 12:50
推 imagewind:所以後學覺得可惜的地方在這裡,這故事裡面沒有說明何種 04/16 12:50
→ imagewind:音樂型態,這確實容易讓人產生誤解。至於你說的那一類創 04/16 12:51
→ imagewind:作,當然也就不會產生罪惡了,反倒是作善事呢! 04/16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