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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淨觀(paTikUlamanasikAra) “paTikUlamanasikAra”意思是逆作意、不適意作意、厭惡作意。 (一)不淨觀——修行甘露門 佛陀時代有兩個基本而重要的修行方法,一是安般念,一是不淨觀,合稱為二甘露門, 即兩種進入不死境界的靈藥。直至今日,南傳佛教地區仍普遍沿用此二教法。安般念已 如前述,主要對治散亂心、昏沉心;現在說明不淨觀,可以對治貪欲心、淫欲心。 不淨觀即觀身不淨,觀察我們身體污穢不清淨,從而對身體產生憎嫌、厭惡,以去除對自 他身體執著的一種禪修業處。一般人所以會有種種煩惱,在於執著自己的身體,以身體 為我,所以產生許多欲望和貪心,不斷追求卻永遠填不滿貪欲的大坑。一切的糾紛、煩 惱都是從身體而有的。不淨觀針對此一妄執,對症下藥,若能觀成,解脫自在。 經典說明修行不淨觀的利益:不淨觀可以作為其他定的基礎;修習不淨觀,可以克服所 有的怖畏;厭離輪迴,希求解脫;可以轉修觀禪,證悟道果;特別是心有不樂、無聊, 或貪欲生起時,要記得用這個修行法對治。 (二)有識不淨觀 不淨觀修法就對象來說有兩種:一、有識不淨觀,觀自己及他人身體的不淨。二、無識 不淨觀,觀死屍的不淨相。就修法的方式來說也分二種:一、以不淨作為止禪目標,若以 死屍為止禪目標時,只能取同性的屍體。二、以不淨作為觀禪目標。此段先介紹有識不 淨觀,無識不淨觀,在「觀墓園九相」時會介紹。 復次,諸比丘!比丘思惟此身,自足底而上、由頭髮而下,皮所覆包,遍滿不淨,思惟 :於此身有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腎、心、肝、肋膜、脾、肺、腸、腸 間膜、胃中物、糞、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皮脂、唾、涕、關節液、尿。69 像經文所述以正念觀照身體各部分的不淨,這種方法是外道所沒有的,是佛教特有的修 行方式。四大所造的身體,內外充滿種種不淨,經文列舉身體的三十一部分說明。三十一 、三十二的數字不重要,我們可以加一點或是減一點,北傳的經典也有說三十六物不淨 70 。佛陀以譬喻說明: 諸比丘!猶如兩端開口之糧袋,裝入種種穀物,諸如:稻、米、綠豆、蜿豆、芝麻、精米 。視力佳者,解開糧袋,觀察分辨:此是稻、此是米、此是綠豆、此是蜿豆、此是芝麻 、此是精米。 如此,諸比丘!比丘思惟此身,自足底而上、由頭髮而下,皮所覆包,遍滿不淨,思惟 :於此身有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腎、心肝、肋膜、脾、肺、腸、腸間 膜、胃中物、糞、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皮脂、唾、涕、關節液、尿。 此譬喻的意義如下:兩端開口的袋子指由地、水、火、風四大所構成的身體;裝在袋子 裡的各種的穀物,比喻頭髮等三十二部分;視力良好的人是指修行者;解開糧袋,分辨 各種穀類,比喻修行者能清楚地觀察身體的三十二部分,了知身體是各種不同樣部分的 組合,而這些組合物,充滿種種不淨。 好像一輛牛車,我們把牛車的不同樣的部分,四個輪、牛軛、車軸等不同樣的部分拆開 來,如果你們部分、部分看,「牛車」的整體相就消失了,剩下輪的相,軛的相、輪胎 的相等等。同樣的道理,如果用這種分別檢查我們的身體,人相、我相就會滅,剩下頭髮 相、毛相、指甲相、牙齒相、皮膚相等。如果能這樣看很清楚,依照方法不斷練習,髮 相、毛相、指甲相、牙齒相、皮膚相也滅,只有剩下地、水、火、風等究竟色法,再依 法修觀,可由此修行實現解脫。 (三)善巧作意修身分 如何修習?《清淨道論》說明七種遍取71身體三十二部分的善巧。 第一、反覆地念誦三十二身分,先順讀,再逆誦;反覆讀誦熟練。 第二、反覆地記憶三十二身分,依照它們的次第順序背誦,先順、再逆背誦。 第三、依照顏色來確定頭髮、指甲、心、肝等各身分。 第四、依照形狀來確定各身分。 第五、依照其位置在肚臍的上方或下方來確定各身分。 第六、依照其所佔的處所部位來確定各身分。 第七、依照自分界限與他分界限來確定各身分。 學習過七種把持善巧後,可以再練習十種作意善巧72: 第一、先依照它們的次第觀照,好像登三十二階的樓梯,依次思惟,不要跳級。 第二、不太快,過急作意,行色匆匆,不能明瞭各部分,不易達到殊勝位。 第三、不太慢,過緩作意者,停頓過久,不易到達終點,可能失去興趣。 第四、除去散亂,散亂的心無法專注業處,不能培育正念與定力。 第五、去掉不明顯,先取明顯的部分作意,不斷練習,不明顯的部分會變得明顯。 第六、不要靠假名稱作觀,要靠修行的經驗,直接觀身體的部分。 第七、入安止,身體的三十二個部分都可以用來入第一禪定。如果成就身體的一個部分 入不淨觀的第一禪定,其他的部分會變得愈來愈明顯。 第八至第十是以三部經典的重點,即增上心、清涼、覺支善巧,說明精進與定平衡的意 義。 《雜阿含經》說明勤策「增上心」的修行者以三相時時作意73,調合身心。修行的過程中 ,有專注、散亂、定、掉舉,我們要清楚了知如何調定相作意、策勵相作意、捨相作意。 若定超過強,不夠精進,心會有懈怠、懶惰、昏沈的情況;若策勵過強,精進過強,會 有掉舉的情況;若捨過強,心會無聊、沒有興趣繼續努力,此時須用精進平衡。所以要 善調策勵作意、定作意、捨作意使心平衡,要知道什麼時候調什麼作意,讓身心平衡、 平靜,成就第一禪定。 經典譬喻說好像金匠一樣,鍊金子的工人鍊金時,有時候加熱,有時候灑水。同樣的, 修行者修不淨觀,好像熟練的金匠一樣,有時候加熱,有時候加水。加熱就像策勵心, 加水就像放捨心;調心平衡,不論何種金飾都能完成,修行者依此調心,便能自在入定。 在《增壹阿含經》也說明,若修行者要使定俱足,讓修行成熟有六個條件74:他知道什麼 時候抑制心,什麼時候策勵心,什麼時候喜悅心,什麼時候放捨心,要讓心有決心,讓心 傾於更高的程度,樂於解脫、涅槃。若依此六法,便能證得無上「清涼」。 就「覺支善巧」來說,在七覺支中,修行者知道什麼時候要用與定有關的捨、輕安覺支 ;什麼時候要用與慧有關的精進、喜覺支。調它們平衡,七覺支平衡、發展,修行會成就 。 三十二身分各經中教導重點大抵分為厭惡作意和界差別:以厭惡作意說的是止業處,本 經以厭惡作意說的;以界說的是觀的業處,如佛在《大象跡喻經》75、《大教誡羅羅經》7 6、《界分別經》77所說。四念處的修習應以觀為目標,本經在厭惡作意的修習內容後, 接著是「內外、生滅的觀察」等修法,即是觀的部分;也就是先修止後,再轉修觀。 (四)三種修法 在《身至念經》78中,說明如果能清楚的觀照身體的三十二部分後,便能以三種方法繼 續修行: 第一、用不淨觀修行色遍:可專注於身分的顏色來修行黑遍、白遍、黃遍、紅遍。如專 注於觀他人的、自己的頭髮修習黑遍;看自己、或是別人的血修習紅遍;看自己、或是 別人的尿或脂肪修習黃遍。看自己、或是看別人的骨頭修習白遍。遍處可達到第四禪,以 四禪為基礎,進修四無色界定,或轉修觀禪。 第二、不淨觀:即佛陀在本經中開示的修行方法,可觀三十二身分為一整體,或任何一 部分為不淨,以厭惡作意可以達到初禪。 第三、四界分別觀:對身體的每一部分修行四界分別觀至見到色聚,分析色聚後就能見 到究竟色法。每粒色聚有八至十種色法,每一身分有四十四種色法79,這是四界分別觀 的詳盡修法。 (五)觀內外、生滅 此處有三種身:三十二身分、色身、名身。必須於內在與外在都照見這三種身,才是修 習觀禪。如何照見呢?如果能清楚照見三十二身分,會有很強的光明產生,在此光明的幫 助下,觀察他人的三十二身分,內外交替的觀自己和他人。當成功的到達初禪後,可以 對身體的每一部分修行四界分別觀至見到色聚,分析色聚後就能見到究竟色法。如觀自 己頭髮的四界,見到色聚,分析色聚後可以見到頭髮裡的四十四種色法。然後也應當觀 眼、耳、鼻、舌、身、意六門中的色法。六門與三十二身分的色法稱為色身。對於取究竟 色法為目標而生起的究竟名法,也必須觀照,這些名法稱為名身。 若修行者有系統地逐步修習,不斷地精進,觀自己的身體,觀他人的身體,觀三十二身 分、色身、名身,便能去掉我相、眾生相、男人相、女人相;接著觀生、觀滅、觀生滅 ,觀智會漸漸成熟,當觀智成熟時,聖道就會生起。由於四種聖道智會逐步的滅除煩惱 ,因此能無所依而住,不執著一切五蘊,不再貪戀世間任何事物。不淨觀成為解脫的法 門。 五、四界分別觀(DhAtumanasikAra) 巴利經典教導二種四界分別觀的方法:簡略法與詳盡法。佛陀在《界分別經》、《大象 跡喻經》教導詳盡法;在《大念處經》中教導簡略法。 (一)辨識特相 諸比丘!!比丘於任何姿勢中,以各種界思惟觀察此身,即:此身有地界、水界、火界 、風界。 如何修習呢?以四大的特相來觀察辨識全身的四界,進而辨識單一色聚的四界。 地界的特相是:硬、粗、重、軟、滑、輕; 水界:流動、黏結; 火界:熱與冷; 風界:支持、推動,總共十二種特相。 如何觀察辨識呢?可以從容易辨識的特相開始,不論從那一個特相開始,必須逐一觀察 ,直到能辨識所有十二種特相。 若先觀察推動,可從身體推動現象最明顯的地方開始,如呼吸時頭部中央的推動,胸部擴 張推動。能清楚辨識後,再將注意力移至身體其它部位,直到能辨識從頭到腳各部分的推 動。一種特相從頭到腳都辨識清楚後,再換另一種,直到十二種特相都辨識清楚。此時可 依照佛陀教導的次第:硬、粗、重、軟、滑、輕、流動、黏結、熱、冷、支持、推動,一 再重覆辨識它們。 如此修行時,有些修行者的諸界會失去平衡,有些界會變得過強而難以忍受,如硬、重 、推動可能會變得非常強烈。若遇到這種情況,應將較多的注意力放在相對立的特相上 ,平衡諸界,繼續培育定力。如:硬與軟;粗和滑;重跟輕;熱和冷;流動與黏結;支 持和推動。 諸界平衡,熟練辨識十二特相後,將它們分為地、水、火、風四組,不斷重覆辨識它們 。在此階段,可以同時遍視全身的十二特相。 如此觀察辨識觀察四界而定力提昇時,將見不到身體,只見到一堆灰色物。持續專注那 灰色物中的四界,漸漸灰色物變成白色體。持續專注白色體的四界,它轉為透明體,放 射出明亮的光。持續專注透明體的空間,會發現透明體粉碎為許多色聚,接著觀察單一 色聚裡的四界。 諸比丘!猶如熟練之屠牛者,或屠牛者之弟子,屠宰牛隻,並將其肢解成塊後,坐於四衢 道口。如是,諸比丘!比丘於任何姿勢中,以各種界思惟觀察此身,即:此身有地界、 水界、火界、風界。 屠牛者即比喻修行者,修習四大分別就如屠牛者,將牛一片片的支解。修行者觀察分辨 身體的四大,將身體一小片一小片分解、再分解,只有地、水、火、風,沒有身體,修 行者殺了我相、你相、眾生相。巴利文“catumahApatha”意指二條大馬路縱橫交錯的四 衢大道,四衢大道比喻為身體行、住、坐、臥的四種姿勢。身體的四衢路,每一衢比喻 為一種姿勢。簡單地說,不論身體是在什麼姿勢,站著、走著、坐著、躺臥,在所有身 體的威儀中,不斷地觀察分辨四大。漸漸的我相、人相消失,看不到什麼我、人,只有 四大而已。 當你能專注於單一色聚裡的四界時,是四界分別觀止禪的最後階段,同時也是修行觀禪 的開始。四界分別觀是止禪法門,也是觀禪法門。 熟練於單一色聚裡的四界後,應進一步觀察色聚裡的所造色,即:顏色、香、味、食素 等。能觀察到四界及所造色時,便可說已破除色法的相續密集、組合密集、作用密集, 見到究竟色法。 (二)觀內外、生滅 此處有色身與名身兩種身,兩種身都要觀照內外、生滅,因為我們不只執著自己本身而 已,也執著外在的他人。 名、色法一生起之後就立即壞滅,名、色法的因緣也是生起之後立即壞滅,因此它們是 無常的;因為受到無常的逼迫,所以是苦的;而生滅之間沒有自主性,沒有恆常的自我存 在,所以是無我的。當能見到名色法時,便能清楚的觀察到無常、苦、無我,這是它們 的本質。佛陀教導我們照見這種本質,為什麼?若能見到無常等本質,破除了密集的概念 ,常想與「我的父親、我的母親、我的寶貝..等」錯誤的想便會消失,對世間種種執著糾 結的心就能放下。 清楚的照見名、色法的生滅後,進一步應當不再注意生起,只專注於壞滅。漸漸的只見 到壞滅,此時應觀照名、色法的壞滅為無常、苦、無我;有時也觀照修觀之心為無常、苦 、無我。當觀智成熟時,便能以道智與果智來了知涅槃。道智會逐步的滅除煩惱,乃至 滅除心路過程中的一切煩惱,能無所依而住,不執著世間的一切事物。 此是佛陀在本經所教導四界分別觀的修法,若依照佛陀的教導,在好的老師的指導下系 統的修行,便能以此法門滅除煩惱,解脫自在。 六、墓園九相(Navasivathika) (一)取相 我簡單介紹,因為我想你們沒有機會修習此法門。在斯里蘭卡,一些大的禪院有特別的 房間給出家人修這個法門,不過修習的人已經不多了。 若你們要修此法門,需要靠老師指導,依照方法修習。《清淨道論》說有六種適宜取相 80,先看屍體的顏色,然後分別它的相、形、方、處、界限等。 重要的是取相要有方法,不淨相要很明顯。不淨相有兩種:有識不淨觀,靠活的身體取 相,即是三十二身分;無識不淨觀,以無生命的屍體取相。若定力不夠,最好不要修無 識不淨觀。因為去不淨處取相,假設定力不夠,無法取到清晰的相,會停留在那裡很久。 最好先以其它的業處,如安那般那、三十二身分、或者四大分別業處、正知業處,培養 相當的定力,這樣才容易當體取相,取到清晰的相後,回到住處用功修習。 (二)無識不淨觀 修習無識不淨的業處,就像三十二分身的道理一樣,可入第一禪定。它不能超越第一禪 定,因為厭惡相很強。 有識不淨觀,適宜進修色遍,達到第四禪定。無識不淨觀就不適合,因為墳場觀是作為 觀察過患、苦厄、敗壞的修行法。有識不淨觀也是修厭惡,但是厭惡不是它的目標,它 的目標是修奢摩他到第一禪定,然後以身體的顏色修色遍到第四禪定,接著可以用這個 基礎修無色界禪,此是南傳佛教的傳統修法。 安那般那的修行和有識不淨觀特別適合奢摩他的修行,無識不淨觀特別適合培養厭惡, 是作為觀察過患、苦厄、敗壞的修行法。正知修行、四大分別觀,特別適合作毘婆奢那 的基礎,它們可以達到近行定,然後轉修觀禪。無識不淨觀,本經提供九種死屍變易相: 第一、膨脹、清瘀、腐爛相; 第二、被鳥、獸、蟲所啄咬噬食相; 第三、附著血肉筋腱的骸骨相; 第四、無肉血跡漫塗,筋腱連結之骸骨相; 第五、無血無肉,筋腱連結之骸骨相; 第六、骸骨散置各處; 第七、骸骨成螺色白骨相; 第八骸骨堆積相; 第九、骸骨粉碎成骨粉相。 修習屍體觀,很容易生起厭離,去除貪欲。身體的苦、不淨,用此修行很容易了解。佛 陀在《雜阿含經》中教導說,若比丘喜歡身體,即是喜歡苦,喜歡苦,就不能解脫,此是 很容易了解的道理。 (三)觀內外、生滅 《雜阿含經》特別強調:「這個身體不是屬於你們的,是過去的業,是心造的,是非色 造的,諸比丘!要捨離它。」能夠用如此思惟,後面修觀的部分,每一個練習,就會很 清楚。什麼是觀的部分?應當依照前面講過的方法觀照:內外的不淨身、內外的究竟色 法、內外的究竟名法。意思是不管是內外的不淨身、內外的究竟名色法,都是無常、苦 、無我,沒有你、我、眾生,沒有不變的個體存在,只是名色的不斷相續生滅而已!觀自 己、觀他人,調自他作意平衡。如果只有觀自己,還不能解脫,必須內外平衡才能夠解 脫。 如《雜阿含經》說明,凡夫要厭惡身體不是很難,但凡夫不容易厭離心,一定要思惟緣 起才能夠厭惡在心。因此每一個身念處的練習以後,所有的基本觀的修行,特別是引導 修行者朝向緣起的了解,沒有緣起的了解,就無法提昇身念處的修行為解脫的法門。 若用身念處作為解脫的法門,觀身法門變成解開身體密集的法門,若不能解開身體密集 ,無法入解脫法門。解身密集,才能思惟緣起;思惟緣起,能令觀智漸趨成熟,斷煩惱 ,得解脫。 如何思惟緣起?思惟身體生起之因緣:因為有無明、行,愛、業、取、食等因緣,緣起 這個身、這個五蘊。若因緣持續,身也會繼續輪轉。然後思惟滅,思惟無明、行,愛、業 、取、食等因緣滅,色身滅、有滅。了解滅,才能了解集諦,思惟滅,才能寂止集,出離 輪迴。 然後思惟生滅,行法的生滅有兩種:剎那生滅與因緣生滅。修觀時,須觀照這兩種生滅 。若思惟生滅,可以離開「常相」;若能離開常相,可了解空相;若了解空相,了解色 的空相、身體的空相,能夠不執著身體。 或者依七種隨觀,觀無常、苦、無我、厭離、離欲、滅、捨。放捨之後可了解「此是身 體」而已!是緣起、是空,沒有眾生、我、你。 在此情況下,用四念處、四聖諦的了解,安住持續的思惟身體只是身體;只是四大的不 斷生滅變化而已!不執著世間,超越愛、見和無明,因不執著世間,不執著五蘊,九種 墳場觀成了解脫法門。 七、總結 至此,已經介紹了身念處的十四種修行方法,即:(一)安般念;(二)四威儀; (三)正知;(四)不淨觀;(五)四界分別觀;(六~ 十四)觀墓園九相。每一種方 法配合法念處的修習,觀五蘊及其因緣的無常、苦、無我,都可以成為解脫的法門。 大家也要了解:身念處並不是只有觀身或色法而已;身念處注重觀照色法,但只有觀照 色法並不足以令你證悟涅槃,必須也觀照名法為無常、苦、無我。每一個念處都要觀照 名色法,只是注重點不同而已! 【註解】 (1) 安般念:“AnApAnasati”=“Ana + apAna”(in-breathing & out-breathing,), 漢譯經典所譯名稱有「安那般那念」、「安那波那念」、「安般守意」、「念安般 」、「安般念」、「息出息入」、「持入息出息念」、「入出息」、「出入息」 、「持息念」、「數息」等,是將心專注於呼吸的修行法。 (2) 組成身體的三十二部分見本書「身念處:四、不淨觀」。 (3) 色法歸納為兩大類:四大與四大所造色。四大(mahAbhUta)又稱種色、元素色或界 (dhAtu),因為它們「持有自性」,是色法不可分離的主要元素,在它們組合之下造 成小至微細粒子(色聚),大至山嶽一切物質。所造色(upAdAya rUpa)是緣自或依 靠四大元素而有,一共有二十四種。四大可譬喻為大地,所造色是靠大地生長的樹木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231 。 (4) 淨色(pasAdarUpa)是五種個別存在於五根的色法,應分辨淨色與支持它們的器官。 世俗所稱的眼在阿毘達摩論裡是各種不同色法的組合。眼淨色是其中之一,它是位 於視網膜裡的淨色,對光與顏色敏感,作為眼識的依處色與門。耳淨色在耳洞裡, 對聲音敏感,及作為耳識的依處色與門。《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234 。 (5) 呼吸是屬於心生色法,是入出息心生聲九法聚,或入出息心生聲色輕快性十二法聚 。參閱《智慧之光》,頁103 。 (6) 安般念配合身、受、心、法四個念處有十六步驟的完整修法;開始時正念於呼吸, 接著正念在各種感受、心境上,然後正念在無常、苦、無我的法印上,最後正念在 捨離上;此是由止至觀的完整修學歷程。南北傳阿含藏中有五部經典提到十六步驟 :即《相應部10 .安般念相應》(1.ekadhammo,10.kimbila)、《安般念經》(M.11 8)、《教誡羅羅大經》(M.62)、《雜.第803 經》,(《大正藏》冊2,頁206 上)、《雜.第810 經》,《大正藏》冊2 ,頁208 上。參閱佛使尊者著,鄭振煌 譯《觀呼吸》(台北:慧炬,民89)、《清淨道論》,頁268~292 、釋自倓,〈觀息 法初探——以北傳阿含和南傳四部尼柯耶為主〉(畢業報告,香光尼眾佛學院,民86 年)。 (7) 指十六步驟的前四個,有兩種說法:(一)長息、短息、全息、微息(寂靜息); (二)出入息、長短息、全息、微息(寂靜息)。參見前註。 (8) 森林、樹下或空閒處:顯示培育正念的適當處所。對於初學者而言,處於寧靜的環 境中,心較容易收攝。《中》「禪以聲為刺」(《大正藏》冊1 ,頁560 下)對禪 修者來說,聲音好比尖刺一樣,一針針刺入心中,令人無法專心致意,如針刺入氣 球,隨即消氣一般。 (9) 正念而出息,正念而入息:“So sato va assasati, sato passasati.”對“assasa ti”與“passasati”的解釋有兩種(說法相反)一說:“assasati”to breathe out , to exhale;出息、呼氣。“passasati” to breathe in, to inhale.;入息、 吸氣。二說:“assasati”入息、吸氣;”passasati”出息、呼氣。漢譯《雜》、 《中》、《增壹》、《修行道地經》、《清淨道論》採第一說先出再入(出入息) ;《解脫道論》、《達磨多羅禪經》、《大毘婆沙論》、《俱舍論》採第二說先入 再出(入出息)。本書採第一說先出再入。心平常習慣在五欲愛樂的情境中,呼吸 對它來說太枯燥了,容易散亂掉舉,必須不斷將心引導回來,覺知呼吸的出入,培 養專注呼吸的新習慣。PED, p.90b 、447b 。《雲井》p.149b, p.612a。 (10) 禪相(nimitta):即修習禪定時心專注的對象,可以是影像或概念。安般念的禪相 從呼吸而來,唯有深度專注的心,才能產生禪相。禪相有三種:即遍作相(parikamm a-nimitta)、取相(uggaha-nimitta)、似相(paTibhAga-nimitta)。參閱《正 念之道》,頁9 、13 。 (11) 禪那(jhAna):即心完全專一的狀態。使心與心所平等、平正、不散亂地安住於單 一對象中;此時的心是寧靜、透明、已培育、無邪惡、柔順、堪能、堅定、沉著不 動的,具有強盛的生命力。禪那通常包括四色界禪及四無色界禪。參閱《正念之道》, 頁16 。 (12) 觀呼吸的自相、共相是屬於觀禪的修習,此時是修止禪,只是注意呼吸的本身,即 呼吸的整體概念,不是分析組合成份及特性。 (13)《小空經》用地點來說明修行的過程,例如經中舉譬喻說:一個修行者在阿蘭若修 行,除了阿蘭若以外,其他都不存在,都是空,阿蘭若沒有馬、牛,除了阿蘭若以外 其餘都是空。同樣的道理,修行者以地遍為所緣,除了地遍之外,其餘都是空;以空 遍為所緣時,除了空遍以外,其餘都是空;以識遍為所緣時,只有識遍的存在,其 餘都是空;到達滅受想定,能觀與所觀融合在一起,無有障礙。《大正藏》冊1 ,頁736 下。 (14) 業處(kammaTThAna)字義為工作的處所,即修行者修行以培育特殊成就的工作處 所;即指修行的法門,有時也用來指修行時所專注的對象。參閱《如實知見》 ,頁8 。 (15) 參閱《清淨道論》,頁273~274、Pt.I,p.177。 (16) 參閱《清淨道論》,頁286 。 (17)《清淨道論》,頁281 。 (18)《雜.第568 經》:「入息、出息名為身行…出入息是身法,屬於身,依身轉,是 故出入息名為身行」(《大正藏》冊2 ,頁150上)。因此,「身行」除了與口、意 並稱三業,而泛指與身體有關的行為造作外,經典中也特稱「出入息」為「身行」。 (19) 呼吸是心生色聚,由於風界的推動作用,使身體產生膨脹收縮的動感。若呼吸越細 長,心越平靜,身體也會平靜。 (20) 參閱《清淨道論》,頁278~287 。 (21) 尋(vitakka)是把心投入或令它朝向目標的心所。伺(vicAra) 是保持心繼續 專注於目標。尋伺的作用強,心可長時間安住於目標,達到禪那。參閱《阿毘達摩 概要精解》,頁38 。 (22) 近行定(upacAra-samAdhi):指接近禪那或安止的定。近行定階段禪支(禪那的構 成因素)未完全發達,有分心仍會生起,修行者可能會落入有分。參閱《如實知 見》,頁16。《身念處.註解》151 (23) 安止定(appanA-samAdhi):意指心與相應名法深深投入於所緣並安止於其中。包 括一切屬於色界、無色界與出世間的禪那定。參閱《正念之道》,頁434。 (24) 心所依處(hadaya-vatthu):是提供意界和意識界依止或支持的色法,位於心臟裡 心室的血,受四大所支助及由命根色所維持。參閱《正念之道》,頁424。 (25) 有分心(bhavaGgacitta):即生命相續流,保持在一世當中,從投生至死亡間的 生命流不中斷。當認知所緣的心路過程不生起時,每一剎那都是有分心在生滅相續。參閱《正念之道》,頁428 。 (26) 禪支:初禪有尋、伺、喜、樂、一境性五禪支,個別分開來說稱為禪支,整體合起 來則稱為禪那。二禪有喜、樂、一境性三禪支,三禪有樂、一境性二禪支,四禪具捨 及一境性。剛開始修習禪那時,應練習長時間進入禪那,而不應花太多時間辨識禪 支。參閱《如實知見》,頁22。 (27) 每一禪定都要練習五種自在:1.轉向自在,自在轉向出定、轉向辨識諸禪支。2.入定 自在:能夠在任何想入定的時刻入定。3.住定自在:能隨自己的意願住定多久。4. 出定自在:能在預定的時間出定。5.省察自在:能辨識諸禪支。參閱《清淨道論》 ,頁153 、《如實知見》,頁22 。 (28) 四禪是定法的根本,佛是依四禪而成正覺,也是從四禪出而後入涅槃。比丘們依四 禪得漏盡、解脫,是經中常見的。也就是先修止至四禪,再觀名色法而契入三法印 ,得漏盡解脫。參閱印順,《空之探究》(台北市:正聞出版社,民81 年)頁13。 (29) 特別提到四食中的段食,是因為眾生要靠食物、呼吸、飲料才能生存,有段食才有 色法。 (30) 緣起主要觀過去、現在、未來五蘊的因、緣、果關係。即觀前世業力與今世果報五 蘊的因果關係,今世業力與未來五蘊之因果關係。參閱《正念之道》,頁111。 (31) 行法的生滅有兩種:(一)因緣生滅(paccayato udayabbaya)又分為因緣生與因緣 滅。由於因緣生起,所以五取蘊生起,是因緣生。由於因緣完全壞滅,所以五蘊完 全壞滅。(二)剎那生滅(khaNato udayabbaya) ,行法才生即滅。這兩種生滅都 必須觀照。參閱《正念之道》,頁109。 (32) 怖畏智(bhaya-ñANa):意指觀察過去諸行已滅,現在諸行正滅,未來諸行也將 如是滅去,對一切行法的壞滅起大怖畏。關於觀智意義參閱《清淨道論》,頁666~67 4 。 (33) 過患隨觀智(Adinava-ñANa):即見世間一切處充滿危險與過患,無有避難處。 (34) 厭離智(nibbidA-ñANa):由於怖畏與過患心生厭離,不喜一切諸行。 (35) 欲解脫智(mubcitukamyata-ñANa):不再執著世間,唯願解脫出離。 (36) 審察隨觀智(paTisavkha-ñANa):欲求解脫,為使解脫力乾淨俐落,再度審察三相。 (37) 在較高層次的觀禪階段(如壞滅隨觀智)時,修行者必須(一)不斷觀照名色法 的三相(二)觀照知(ñAta)與智(ñANa)二者。知是指名、色法及其生起因緣; 智是觀名、色法的智慧。修行者以智慧觀名、色法,有時也要反觀觀名色、法的智 ,並觀它們為無常、苦、無我。參閱《智慧之光》,頁511。 (38) 金剛定(vajiropamA-samAdhi):又作金剛三昧、金剛喻定。此定其體堅固,其用銳 利,可摧毀一切煩惱。為三乘學人之末後心,即於修行將完成階段,所起斷除最後 煩惱之定。參閱《佛光》「金剛喻定」,頁3560 。 (39)《瑜伽師地論》卷33 ,《大正藏》冊30 ,頁465 下。 (40)《瑜伽師地論》卷26 ,《大正藏》冊30 ,頁427 上。 (41) S.47.8, 《雜.第616經》,《大正藏》冊2,頁172中。 (42) S.47.40, 《雜.第623經》,《大正藏》冊2,頁174中。《身念處.註解》153 (43) 內身:身包括色身與名身。內身是指自己的身體。身體是由一群群的色聚與名聚所組成,不斷的生滅變化,無有實體。眾生為密 集概念所蒙蔽,生起執取貪著,輪迴生死。禪修者依法修習,破除密集,看清真相 ,捨離貪欲與憂惱,身心自在。參閱《正念之道》,頁107 。 (44) 外身:觀照外在他人的身體。我們不只對自身有貪愛、執取與憂惱,對他人的身也 有貪愛、執取與憂惱,必須也觀照外在之身。以觀智照見外在的身,他們是名色法 的組合,才生即滅,所以是;他們一直受到生滅的逼迫,故是苦;他們之中沒有永 遠不變的自我存在,因此是無我的。外身只是名色相續,沒有人、眾生的存在,如 此觀照能去除貪愛、執取與憂惱。 (45) 內外身:不斷的重覆觀照內外身。在此階段可依四步驟進行:(一)觀照內在與外在 的色法(二)觀照內在與外在的名法(三)觀照內在與外在的名色法。(四)觀照 內名色法只是名色不斷相續,沒有人、我、眾生的存在。若能不斷的重覆觀照,智 慧成熟,可證得第一種觀智名色差別智。參閱《正念之道》,頁108 。 (46)《清淨道論》:「但觀於內是不會有道的出起的,亦應觀於外,所以他亦觀他人的 諸蘊及非執的(與身心無關的)諸行為無常、苦、無我」(頁682)。只觀自己的五 蘊,最高可證「至出起」之前的審察隨觀智,無法證得更高的觀智。若要完全開展 觀智,除觀察自己的五蘊外,也要觀察外在的五蘊。觀內、觀外、內外交替觀察五 蘊,以令觀智開展成熟。 (47) 有身(atthi kAya):是指經觀內外、生滅後,觀智強而有力,清楚的體驗「身體」 的本質。「身體」只是名色法的積聚,不斷生滅變化。參閱《正念之道》,頁115。 (48) 當名色生起時,我們被外表的整體概念所蒙蔽,故有密集的概念產生。若能以智慧 分析至基本成份,會發現是因緣條件組合而成,不斷生滅變化,無有實體可尋。色法 有三種密集(前面三種),名法有四種密集。參閱《智慧之光》,頁86 、130。 (49) 名色的最基本成份,稱為究竟名色法。每一色聚至少有地、水、火、風、色、香、 味、食素八種色法,稱為八不離色;有些色聚會有命根、性根、淨色等,至多為十 種(究竟色法)。名法根據心的定法(citta niyAma)生起,在每一心識剎那中,它 們出現一組的心與心所,此種組合稱為相應法(sampayutta dhamma),也稱為名 聚(nAma kalApa)。每一心識剎那中至少有八個名法(究竟名法),若能辨識每 一心識剎那的名法,即破除了名組合密集,見到究竟名法。參閱《智慧之光》,頁84 、131 。 (50) 參閱《智慧之光》,頁131 。 (51) MSV, p.766 。 (52) 聖道智:即初道智、二道智、三道智、四道智。初道智就是須陀洹道智,此智以涅 槃為所緣,斷三結(我見、戒禁取、疑)。二道智即斯陀含道智,此智薄貪欲與瞋 恚。三道智即阿那含道智,斷貪欲與瞋恚,滅盡五下分結(身見、戒禁取、疑、貪 、瞋)。四道智就是阿羅漢智,滅盡煩惱賊。參閱《清淨道論》,頁693~698 。 (53) 聖果智:即初果智、二果智、三果智、四果智。初道智所證得果即是初果智,證此 果者最多七番人天往返,必然滅盡諸苦。二道智,無間證得二果智,一往人天滅盡 諸苦。三道智,無間證得三果智,於彼化生之處般涅槃,不復還來。四道智無間證 得四果智,滅盡煩惱,證入不生不滅之涅槃。參閱《清淨道論》,頁693~698 。 (54) 色法生起之源有四:業生、心生、時節(熱能)與食(營養)。心生色聚是由心產生 的色聚;從結生後的第一個有分心的生時開始,心生色聚就生起。參閱《阿毗達摩概 要精解》,頁244。 (55) 帶動色法:即主要色法;色法在當處生滅,並沒有從一處移至另一處,只是相續不 斷的在新的地方生起主要色法--身表九法聚,其中以風界的力量最強。參閱《正念 之道》,頁119 。 (56) Sandhaka Sutta(M.76)。 (57) Dh.147 。參閱《法句經故事集》,頁289 。《身念處.註解》155 (58)《大正藏》冊2 ,頁546 下。 (59) 根據阿毘達摩色法生起之源有四種:業、心、時節與食。業生色:從結生的生時小剎 那開始,在每一心識剎那裡的生、住、滅三小剎那裡,業都產生色法,直到死亡心 之前的十七個心為止。心生色:從結生之後的第一個有分心的生時開始,心生色開 始生起。名法在生時最強,只有在生時才能產生色法。時節生色:從結生心的住時 開始,業生色聚裡的火界即能產生時節生色。食生色:食物吞下後,在消化之火的 幫助下,達到住時,色聚的食素能產生食生色。參閱《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244 。 (60) 作意(manasikAra):心所之一,作用是令心轉向目標;通過它,目標得以呈現於心 。 (61) 五根門的所緣分別為四:極大、大、微細、極微細。「大」(mahA)及「微細」(pa ritta)並不是指所緣的體積,而是指所緣給心的撞擊力。對於呈現於意門的清晰與 不清晰所緣的分別亦依據相同原則。《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142。 (62) 參閱《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11 、27 。 (63) 結生心(paTisandhicitta):在投生的剎那出現的心,它將新一生與前世連接起 來,在一世裡只出現在投生的那一剎那。參閱《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108。 (64) 參閱《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第八章:二十四緣,頁301~319 (65) 所緣緣:即此緣的緣法是所緣,它使緣生法取它為目標而生起。 (66) 依止緣:此緣法是作為緣生法的支助或依處而導致後者生起。 (67) 親依止緣:即是使緣生法極度依靠它生起,以完成識知作用的緣。 (68) 無間緣:前一個名法滅盡,下一個名法即刻生起,沒有任何名法可以插入它們之間。 (69) 不淨觀依《大念處經》所列,計有三十一種不淨,然而在其他經論如《無礙解道》 、《清淨道論》裡,加上「腦」(mattha-luGga) 156《念處之道》成三十二種不 淨,或稱之為「三十二身分」。 (70)《雜阿含》卷四十三(T2, 311a) 列:髮、毛、爪、齒、塵垢、流、皮、肉、白骨、 筋、脈、心、肝、肺、脾、腎、腸、肚、生臟、熟臟、胞、淚、汗、涕、沫、肪、脂 、髓、痰、、膿、血、腦、汁、屎、溺等三十六物。 (71) 即七種把持善巧:1.以語2.以意3.以色4.以形5.以方位6.以處所7.以界限。參閱 《清淨道論》,頁245 。 (72) 十種作意善巧:1.以次第2.以不過急3.以不太緩4.比除散亂5.以假名超越6.以次第撤 去7.以安止8.增上心9.清涼10.覺支善巧。參閱《清淨道論》,頁249-251 。 (73) 定相作意、策勵相作意、捨相作意。參閱《清淨道論》,頁250 。 (74) 即六法,即知當抑制心、策勵心、喜悅心、放捨心、傾心於勝、樂於涅槃。參閱《 清淨道論》,頁251 。 (75) M.28 Maha-hatthipadopama Sutta ;相當於北傳《中.第30 象跡喻經》,《大正藏 》冊1 ,頁464 中。 (76) M.62 Maha-Rahulovada Sutta 。 (77) M.140 Dhatu-Vibhanga Sutta ;相當於北傳《中.第162 分別六界經》,《大正 藏》冊1 ,頁690 上。 (78) M.119 Kaya Gatasati Sutta ;相當於北傳《中.第81 念身經》, 《大正藏》冊 1 ,頁554 下。 (79) 四十四種色法:即身十法聚、性根十法聚、心生八法聚、時節生八法聚、食生八法 聚。參閱《阿毘達摩概要精解》,頁229~254 。 (80) 參閱《清淨道論》,頁181 。 -- 修行的本質是去觀察動機和審視心。你必須有智慧,不要去分別。如果別人不一樣,別 煩惱。你會因為森林裹一棵彎曲的樹高度和直度都與其它樹不同而懊惱嗎?那是很愚癡 的!別去衡量別人,各式各樣的人都有,不需要去承受希望改變他們的重擔。如果想改 變任何事物,就去改變你的無明成為智慧吧!---阿姜查《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64.159 ※ 編輯: yggdrasils 來自: 123.192.64.159 (06/08 17:40) ※ 編輯: yggdrasils 來自: 123.192.64.159 (06/08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