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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從在家眾之修行方法談四悉檀之抉擇與運用 【15-1.一般的世間行】 15-1-1.人天行 出世的德行,是一般德行的勝進,是以一般人的德行為基礎而更進一步的。佛法為了普及 大眾,漸向解脫,所以有依人生正行而向解脫的人天行。佛弟子未能解脫以前,常流轉於 人間天上;而佛法以外的常人,如有合理的德行,也能生於人天,所以佛法的世間正行, 是大體同於世間德行的。釋尊為新來的聽眾說法,總是,「如諸佛法先說端正法,聞者歡 悅,謂說施、說戒、說生天法」(如中含教化病經)。我們知道,生死是相續的,業力的 善惡會決定我們的前途。在沒有解脫以前,應怎樣使現生及來生能進步安樂,這當然是佛 弟子關切的問題。佛法不但為了「究竟樂」,也為了「現法樂」與「後法樂」。怎樣使現 生與未來,能生活得更有意義,更為安樂,是「增上生」的人天心行。也即是修學某些德 行,能使現實的人生更美滿,未來能生於天上人間。釋尊的時代,一般人或要求人間的美 滿,或盼望天宮的富樂自由。依佛法真義說,天上不如人間;但隨俗方便,也說生天的修 行。印度宗教的人天法,充滿了宗教的迷信生活 ── 祭祀、祈禱、咒術等;而佛說的人 天法,即純為自他和樂的德行 ── 施與戒,及淨化自心的禪定,主要為慈悲喜捨的四無 量心。 布施不如持戒,持戒不如慈悲等定,這是佛為須達多長者所說的(增一含等趣四諦品)。 布施是實際利他的善行,但一般常含有不純正的動機。如:「有為求財故施,或愧人故施 ,或為嫌責故施,或畏懼故施,或欲求他意故施,或畏死故施,或誑人令喜故施,或自以 富貴故應施,或諍勝故施,或妒瞋故施,或憍慢自高故施,或為名譽故施,或為咒願故施 ,或解除衰求吉故施,或為聚眾故施,或輕賤不敬施」(智論),這都不是佛陀所讚嘆的 。即使是善心淨心的布施,究竟是身外物的犧牲,不及持戒的功德。持戒是節制自己的煩 惱,使自己的行為能合於人間和樂善生的目標。然一般的說,持戒還偏重身語的行為,如 慈悲喜捨等定,降伏自心的煩惱,擴充對於一切有情的同情,這種道德心的淨化、長養, 更是難得的。即使還不能正覺解脫,也能成為解脫的方便。所以釋尊常說:布施、持戒, 能生人天;要生色界天以上,非修離欲的禪定不可。不過,禪定是傾向於獨善的,偏重於 內心的,如修慈悲、欣厭等禪定而取著,即會生於天國。從正覺的佛法說,還不如持戒而 生於人間的穩當。 15-1-2.正常的經濟生活 在家眾,首先應顧慮到經濟生活的正常,因為有關於自己、家庭的和樂,更有關於社會。 釋尊曾為少年鬱闍迦說:「有四法,俗人在家得現法安現法樂」(雜含卷四‧九一經)。 一、方便具足:是「種種工巧業處以自營生」。如沒有知識、技能,從事正當的職業,寄 生生活是會遭受悲慘結局的。『善生經』也說:「先當習技藝,然後獲財業」。正當的職 業,如「田種行商賈,牧牛羊興息,邸舍以求利,造屋舍床臥,六種資生具」(雜含卷四 八‧一二八三經);「種田、商賈,或以王事,或以書疏算畫」(雜含卷四‧九一經)。 一切正當的職業,都可以取得生活。如有關淫、殺、酒,以及占卜、厭禁,大稱小斗等, 都是不正當的。特別是像陀然梵志那樣的,「依傍於王,欺誑梵志、居士,依傍梵志、居 士,欺誑於王」(中含梵志陀然經)。他為了女人,而假借政府的力量來欺壓民眾,利用 民眾的力量來欺壓政府,從中貪污、敲詐、剝削、非法取財,這是不能以家庭負擔或祭祀 、慈善等理由來減輕罪惡的。 二、守護具足:即財物的妥善保存,不致損失。 三、善知識具足:即結交善友,不可與欺誑、凶險、放逸的惡人來往,因為這是財物消耗 的原因之一。善生經說:財產的損耗,有六種原因,即酗酒、賭搏、放蕩 ── 非時行、 伎樂、惡友與懈怠。 四、正命具足:即經濟的量入為出,避免濫費與慳吝。濫費,無論用於那一方面,都是沒 有好結果的。慳吝,被譏為餓死狗,不知自己受用,不知供給家屬,不知供施作福,一味 慳吝得盧至長者那樣,不但無益於後世,現生家庭與社會中也不會安樂。釋尊提示的正常 經濟生活,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可說是非常適當的辨法。 15-1-3.合理的社會生活 人在社會中,與人有相互的關係。要和樂生存於社會,社會能合理的維持秩序,應照著彼 此的關係。各盡應盡的義務。佛曾為善生長者子說六方禮,略近儒家的五倫說。善生長者 子遵循遺傳的宗教,禮拜天地四方,佛因教他倫理的六方禮。六方禮,即以自己為中心, 東方為父母,南方為師長,西方為妻,北方為友,下方為僕役,上方為宗教師。這六方與 自己,為父子、師弟、夫妻、親友、主僕、信徒與宗教師的關係。彼此間有相互應盡的義 務,不是片面的,如『長阿含』、『中阿含』的『善生經』詳說。六方中的夫婦,應彼此 互相的保持貞操。沒有君臣、兄弟,可攝於親友中。親友,原文含有上下的意味,近於長 官與部屬的關係。對於自己的友屬,應以四攝事來統攝。「布施」,以財物或知識,提高 友屬的物質與精神生活。「愛語」,以和悅的語言來共同談論。「利行」,即顧到友屬的 福利事業。「同事」,即共同擔任事務,與友屬一體同甘苦。這四攝是社團,尤其是領導 者必備的條件,所以說:「以此攝世間,猶車因工(御工)運。……以有四攝事,隨順之 法故,是故有大士,德被於世間」(雜含卷二六‧六六九經)。菩薩以四攝來化導有情, 負起人類導者的責任,也只是這一德行的擴展。主人對於僕役,除了給以適宜的工作而外 ,應給以衣食醫藥,還要隨時以「盛饌」款待他,給以按時的休假。這在古代社會,是夠 寬和體貼的了!六方中,特別揭示師弟、宗教師與信徒的關係,看出釋尊對於文化學術的 重視。 15-1-4.德化的政治生活 釋尊捨王子的權位而出家,對當時的政治情勢,互相侵伐的爭霸戰,是不滿意的。他常說 「戰勝增怨敵,戰敗臥不安,勝敗兩俱捨,臥覺寂靜樂」。釋尊為國際的非戰主義者,對 於當時的政治,對於當時的君主,少有論及,更不勸民眾去向國王誓忠。關於國族的興衰 ,佛曾為雨勢大臣說七法(長阿含遊行經)。古代政治,每因國王的賢明與否,影響國計 民生的治亂苦樂,所以佛曾談到國王有十德:一、廉恕寬容,二、接受群臣的諍諫,三、 好惠施而與民同樂,四、如法取財,五、不貪他人的妻女,六、不飲酒,七、不戲笑歌舞 ,八、依法而沒有偏私,九、不與群臣爭,十、身體健康。如『增一阿含經』「結業品」 所說,這是重在陶養私德,為公德的根本。『中含』『本起經』說:「夫為世間將(導) ,順正不阿枉,矜導示禮儀,如是為法王,多愍善恕己,仁愛利養人,既利以平均,如是 眾附親」。這是極有價值的教說!國王臨政的要道,主要是公正,以身作則,為民眾的利 益著想;特別是「利以平均」,使民眾經濟不致貧富懸殊,這自然能得民眾的擁護,達到 政治的安定繁榮。 佛經傳說輪王的正法治世,一般解說為佛教理想的政治,其實是古代印度的現實政治,留 傳於民間傳說中。傳說阿私陀仙說:釋尊如不出家,要作輪王。依佛經所記,從眾許平等 王以來,古代有過不少的輪王。上面說過,輪王的統一四洲,本為印歐人擴展統治的遺痕 。佛化的輪王政治,略與中國傳說的仁政、王政(徐偃、宋襄也還有此思想)相近。正法 治世,是「不以刀杖,以法治化,令得安穩」的。對於臣伏的小國來貢獻金銀,輪王即說 :「止!止!諸賢!汝等則為供養我已。但當以正法治,勿使偏枉,無令國內有非法行」 (長含轉輪聖王修行經)。正法即五戒、十善的德化。輪王的統一,不是為了財貨、領土 ,是為了推行德化的政治,使人類甚至鳥獸等得到和樂的善生。 【15-2.特殊的信眾行】 15-2-1.五法具足 優婆塞與優婆夷,以在家的身分來修學佛法。關於家庭、社會的生活,雖大體如上面所說 ,但另有獨特的行持,這才能超過一般的人間正行而向於解脫。修行的項目,主要是五種 具足(雜含卷三三‧九二七經等)。 一、信具足:於如來生正信,因佛為法本,佛為僧伽上首,對如來應有堅定正確的信仰。 信心是「深忍欲樂,心淨為性」,即深刻信解而又願求實現的淨心 ── 這等於八正道的 正見、正志。 二、戒具足:即是五戒。五戒不僅是止惡的,更是行善的,如不殺生又能愛護生命。在家 信徒於五戒以外,有加持一日一夜的八關齋戒的:於五戒外,「離高廣大床」;「離華鬘 、瓔珞、塗香、脂粉、歌舞、娼妓及往觀聽」;「離非時食」;淫戒也離夫婦間的正淫。 有的徹底離絕男女的淫欲,稱為「淨行優婆塞」。這八關齋戒與淨行,是在家信眾而效法 少分的出家行,過著比較嚴肅的生活,以克制自心的情欲。 三、施具足:如說:「心離慳垢,住於非家,修解脫施、勤施、常施、樂捨財物、平等布 施」。「心住非家」,即不作家庭私產想,在家信眾必須心住非家,才能成出離心而向解 脫。供施父母、師長、三寶,出於尊敬心;布施孤苦貧病,出於悲憫心。也有施捨而謀公 共福利的,如說:「種植園果故,林樹蔭清涼,橋船以濟渡,造作福德舍,穿井供渴乏, 客舍給行旅,如此之功德,日夜常增長」(雜含卷三六‧九九七經)。上二種,等於八正 道的正語到正精進。 四、聞具足:施與戒,重於培植福德。要得佛法的正知見,進求正覺的解脫,非聞法不可 。這包括「往詣塔寺」,「專心聽法」,「聞則能持」,「觀察甚深微妙義」等。 五、慧具足:即「法隨法行」而體悟真諦 ── 這等於八正道的從精進到正定。佛為鬱闍 迦說四種具足,將聞併入慧中,因為聞即是聞慧。這樣,才算是「滿足一切種優婆塞事」 。以信心為根本,以施、戒為立身社會的事行,以聞、慧為趨向解脫的理證。名符其實的 優婆塞、優婆夷,真不容易!但這在佛法中,還是重於自利的。如能自己這樣行,又教人 這樣行,「能自安慰,亦安慰他人」,這才是「於諸眾中,威德顯曜」的「世間難得」者 (雜含卷三三‧九二九經)!五法而外,如修習禪定,在家眾多加修四無量心。 15-2-3.六念 在家的信眾,於五法而外,對心情怯弱的,每修三念:念佛、念法、念僧。或修四念,即 念三寶與戒。或再加念施;或更加念天,共為六念,這都見於『雜阿含經』。這主要是為 在家信眾說的,如摩訶男長者聽說佛與僧眾要到別處去,心中非常難過(雜含卷三三‧九 三二、九三三經);還有難提長者(雜含卷三0‧八五七、八五八經),梨師達多弟兄( 雜含卷三0‧八五九、八六0經)也如此。訶梨聚落主身遭重病(雜含卷二0‧五五四經 );須達多長者(雜含卷三七‧一0三0經等),八城長者(雜含卷二0‧五五五經), 達摩提離長者(雜含卷三七‧一0三三經)也身患病苦。賈客們有旅行曠野的恐怖(雜含 卷三五‧九八0經);比丘們有空閒獨宿的恐怖(雜含卷三五‧九八一經)。這因為信眾 的理智薄弱,不能以智制情,為生死別離,荒涼淒寂的陰影所惱亂,所以教他們念 ── 觀想三寶的功德,念自己持戒與布施的功德,念必會生天而得到安慰。這在佛法的流行中 ,特別是「念佛」,有著非常的發展。傳說佛為韋提希夫人說生西方極樂世界,也還是為 了韋提希遭到了悲慘的境遇。所以龍樹『十住毘婆娑論』說:這是為心情怯弱者所作的方 便說。這種依賴想念而自慰,本為一般宗教所共同的;神教者都依賴超自然的大力者,從 信仰、祈禱中得到寄託與安慰。念佛等的原理,與神教的他力 ── 其實還是自力,並沒 有甚麼差別。經中也舉神教他力說來說明,如說:「天帝釋告諸天眾,汝等與阿須輪共鬥 戰之時生恐怖者,當念我幢,名摧伏幢,念彼幢時恐怖得除。……如是諸商人!汝等於曠 野中有恐怖者,當念如來事、法事、僧事」(雜含卷三五‧九八0經:又參增一含高幢品 )。他力的寄託安慰,對於怯弱有情,確有相對作用的。但這是一般神教所共有的,如以 此為能得解脫,能成正覺,怕不是釋尊的本意吧! 15-2-4.在家信眾的模範 現在舉幾位佛世的在家弟子,略見古代佛教信眾處身社會的一斑。 一、須達多是一位大富長者,財產、商業、貸款,遍於恆河兩岸。自信佛以後,黃金布地 以築祗園而外,「家有錢財,悉與佛弟子 ──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共」(雜 含卷三七‧一0三一經)。對於自己的家產、能離去自我自私的妄執,看為佛教徒共有的 財物,這是值得稱歎的。波斯匿王大臣梨師達多弟兄也如此:「家中所有財物,常與世尊 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共受用,不計我所」(雜含卷三0‧八六0經)。 須達多受了佛的指示,所以說:「自今以後,門不安守,亦不拒逆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及諸行路乏糧者」。從此,彼「於四城門中廣作惠施,復於大市布施貧乏,復 於家內布施無量」(增一含護心品),這難怪須達多要被人稱為「給孤獨長者」了。 二、難提波羅,是一位貧苦的工人。他為了要養活盲目的老父母,所以不出家,卻過著類 似出家的生活。他不與寡婦、童女交往,不使用奴婢,不畜象馬牛羊,不經營田業商店; 他受五戒、八戒,而且不持不畜金銀寶物;他專門作陶器來生活,奉養父母。農業是多少 要傷害生命的;商業的「以小利侵欺於人」,也不免從中剝削;畜牧是間接的殺害。佛法 中沒有奴婢,所以他採取工業生活(中含頻婆陵耆經)。工業,在自作自活的生活中,更 適宜佛法的修學。 三、摩訶男,是佛的同族弟兄。淨飯王死後,由他攝理迦毘羅國的國政。他誠信佛法,佛 讚他「心恆悲念一切之類」(增一含清信士品)。在流離王來攻伐釋種,大肆屠殺時,摩 訶男不忍同族的被殘殺,便去見流離王說:「我今沒在水底,隨我遲疾,使諸釋種並得逃 走。若我出水,隨意殺之」。那知他投水自殺時,自己以髮繫在樹根上,使身體不致浮起 來。這大大的感動了毘流離,才停止了殘酷的屠殺(增一含等見品)。佛弟子的損己利人 是怎樣的悲壯呀! 《佛法概論》P199~213 【15-3.四悉檀的抉擇與運用】 15-3-1.信(六念)與四悉檀 15-3-1-1.正信與迷信 論到信仰,首先應討論正信與迷信。這雖然不容易弄清楚,但是不能不辨別的。宗教與宗 教間,每指責另一宗教為迷信。如西洋來的神教徒,自己可以供馬利亞像,可以懸掛耶穌 像,可以跪在地上大喊「天上的父」,生了病可以向神祈求;而對於佛教的禮敬佛像,卻 指為迷信。凡不肯理解對方,而主觀的抹煞對方,充其量,也只是「迷不信」而已。迷信 與正信,是不能從他們得到結論的。 迷信與正信,可從兩方面說:一、約所信的對象說:凡是正信,必須所信的對象,有實, 有德,有能。如信佛,佛是確實有的,如出現於印度的釋迦牟尼。佛又確乎有佛德的,他 有大覺的智德,離煩惱的斷德,慈悲的恩德。佛是人性淨化的究竟圓成,確是值得我們信 敬的。佛為我們的導師,因佛的德能,能引我們趨向於出世間善行,達到與佛一致的境地 。佛有實,德,能,值得信敬,應該信敬,所以信佛是正信。如創造宇宙的主宰,什麼也 不能證明他是實有的。說神將飲食賜給人類,當然也並無此用。無體無用,而輕率地信仰 ,便是迷信。還有,如夜行怕鬼而呼爺喚娘,怕鬼吹口哨,雖然膽力頓壯,大有作用,然 這決非父母與口哨,確有驅鬼的作用。所以一般宗教,由於他力仰信而引起的自我安慰, 自我幻覺,與由於心意的專誠精一,而引起的某些特殊經驗,雖大有作用,然信以為神或 神力,還是迷信。神教徒不要失望!迷信是可以有用(當然有害處)的;迷信不一定壞, 比沒有信仰好得多。二、約能信的心情說:如經過一番正確的了解,見得真,信得切,這 是智信,正信。如盲目的附和,因父母、因朋友,莫明其妙的信仰,便是迷信。 將這兩方面綜和起來,就有四類差別:一、所信的,確乎有實,有德,有能,但能信者卻 是糊裡糊塗的信仰。如某藥確有治某病的功用,病人雖不知藥性,但信醫師而服藥,這還 可以說是正信的。但這並不理想,可能誤入歧途(如醫師不一定可靠)。所以說:「有信 無智,增長愚痴」。二、所信的並無實体,實用,而能信者的信仰,卻從經過一番思考而 來。這似乎是智信,然由於思考的並不正確,從錯見而引起信仰,不能不說是迷信。三、 所信的有實、有德,有能,能信的也確曾經思考而來,這是最難得的正信了!四、所信的 毫無實際,能信者只是盲目的附和,這是迷信的迷信!我們學佛,應以能所相應的正信為 目標。否則,信三寶,信因果,信善惡,信三世,即使沒有明確的了解,也不失為正信的 佛弟子。 15-3-1-2.順信與淨信 上來所說的信心,是泛通一般的。佛經所說的信,大抵指佛法的正信說。所以西北印的佛 教,如一切有部與瑜伽師,專約純善的信心說。其實,信不但是善淨的,所以東南印的大 眾與分別說系,分別信心為二:一、順信,同於一般所說的信仰,這是有善的,惡的,無 記的。如當前的共產黨徒,不能說他沒有信仰,但是雜染的,邪惡的。二、佛法所特有的 信心,是淨善的。 記得梁漱溟說過:西洋文化的特徵,是宗教的,信仰的;中國文化的特徵,是倫理的,理 性的。他卻不曾注意,印度文化,尤其是佛教文化,宗教是哲學的,哲學是宗教的。信仰 與理性相應,信智合一,是佛法的特徵。依佛法說:信,當然是重於情意的;但所信的對 象,預想為理智所可能通達的。智,雖然是知的,但不僅是抽象的空洞的知識,而所證知 的,有著真實的內容,值得景仰與思慕的。信與智,在佛法中,雖各有獨到的德用,學者 或有所偏重,但決不是脫節的,矛盾的。換言之,信心是理智的,理智是信心的。這點, 可以從「信」的解說中,充分的顯發出來。 「信」是什麼?以「心淨為性」,這是非常難懂的!要從引發信心的因緣,與信心所起的 成果來說明。「深忍」,是深刻的忍可,即「勝解」。由於深刻的有力的理解,能引發信 心,所以說「勝解為信因」。「樂欲」,是要實現目的的希求,願望。有信心,必有願欲 ,所以說「樂欲為信果」。這本來與中山先生的:「有思想而後有信仰,有信仰而後有力 量」相近。信心,在這深刻的理解與懇切的欲求中顯出;是從理智所引起,而又能策發意 欲的。信以心淨為體性,這是真摯而純潔的好感與景慕;這是使內心歸於安定澄淨的心力 ,所以說如水清珠的能清濁水一樣。信心一起,心地純淨而安定,沒有疑惑,於三寶充滿 了崇仰的真誠。由於見得真,信得切,必然的要求從自己的實踐中去實現佛法。這可見佛 說淨信,從理智中來,與神教的信仰,截然不同。 西洋的神教徒,有信仰而不重理性。在宗教的生活中,是不需要智的。唯物的科學家,有 智而沒有信。彼此間,造成了思想的對立。有些人,覺得護持傳統的神教,對於安定社會 ,是有益的。然而他們,並不能做到信智合一,而只是六天過著無神的非宗教生活,禮拜 日又進入教堂,度著虔信的生活。信仰與理智的生活,勉強的機械地合作,患著內心的人 格破裂症。這難怪人情的瘋狂,時代的苦難,不斷的嚴重起來!在中國,雖有「知行合一 」,「即知即行」(實從佛法中得來)的思想、以為知而不行,決非真知。不知道,如為 了抽象的知識,生活的工具,而不是把它成為自己的,這是不見得能行的。必須從知而起 信願,這才能保證必行。換言之,沒有信智合一,決不能知行合一。佛教的信智相感的正 信,才是今日人類急需的一味阿伽陀藥! 15-3-1-3.信忍信求與證信 信心,不但是在先的,也是在後的;在學佛的歷程中,信心貫徹於一切。約從淺到深的次 第,(般若道)可析為三階段:一、「信可」,或稱「信忍」。這是對於佛法,從深刻的 理解而起的淨信。到此,信心成就;純淨的信心,與明達的勝解相應,這是信解位。二、 「信求」:這是本著信可的真信,而發為精進的修學。在從確立信解而進求的過程中,愈 接近目標,信心愈是不斷的增勝。這是解行位。三、「證信」,或稱「證淨」。這是經實 踐而到達證實。過去的淨信,或從聽聞(教量)而來,或從推理(比量)而來。到這時, 才能「悟不由他」,「不依文字」,現量的通達,這是證位。在大乘中,是初地的「淨勝 意樂」;在聲聞,是初果的得「四證淨」或「四不壞信」。一向仰信的佛法僧戒,這才得 著沒有絲毫疑惑的徹底的自信。 約一念淨信說,並不太難,難在淨信的成就。聲聞到忍位,菩薩到初住,這才淨信成就了 。以前,如聲聞的暖位也有「小量信」,但容易退失。如菩薩初住以前的十信位,「猶如 輕毛,隨風東西」。這雖是淨信,但是不堅定的,沒有完成到不退階段的。我們修學信心 ,是要策發淨信,而且要修學到成就不退。如學者不能於三寶、四諦得勝解,也就不能得 佛法的淨信。雖然三寶與四諦是真實的,有德有能的,初學者能「仰信」,「順信」,也 不失為佛教的正信,為學佛的要門。然嚴格的說,沒有經過「勝解」,還不能表顯正信的 特色! 《學佛三要》p.84~91 15-3-2.布施與四悉檀 15-3-2-1.五乘共(人天)法的布施 五乘共法的布施,著重在物資的布施。怎樣才算是布施?凡布「施」要有二大條件:一、 「以捨」:自己對於該項物資,要有捨心 ── 犧牲心。如被人借去而不能歸還;或遺失 了;或勉強給予而沒有捨心,心痛不已,這都不能說是布施。二、「以利」:布施給人( 或畜生等),要使人得到利益。如以毒品施人,意圖毒害對方等,就不能說是布施。所以 布施的定義是:甘心樂意的,犧牲自己的福樂來成就別人的福樂。布施的真精神,就是損 己利人。無怪乎利他為先的大乘法,布施功德有著重要的價值。 布施的動機與對象是什麼?這也有二類。一、「由悲」:對人類的鰥寡孤獨,殘廢疾病; 或者遭水火風等災害;或者受到兵燹;或如老牛的臨死乞命等。以同情的悲憫心而布施, 近於現代所說的慈善救濟事業。二、「由敬」:對父母的孝養,尊長的供奉,三寶的恭敬 供養等,以尊敬心來布施,也含有報德的意味。此二類,布施的動機與對象各「別」。 說到布施功德的勝劣,這要從三方面來說。一、「心」不同:或悲憫與尊敬心深重;或悲 敬淡薄;或者沒有悲憫與尊敬心,存心不同,那布施雖同,功德卻大有差別了。二、「田 」不同:田是福田,就是布施種福的地方。如貧窮疾病等是悲田,父母三寶等是敬田。敬 田中,供養父母,勝於供養尊長。三寶中,如供養初果聖者,不如二果;二果不如三果: ………菩薩不如佛。一切布施功德,不及施佛功德,這是福田尊勝的緣故。悲田中,以可 悲憫的程度來分別:如少壯不務正業,弄得衣食無著,這雖然可悲憫,當然不及殘廢老弱 的可悲。三、「事不同」:事是所布施的事物。如心同田同,那當然要依布施事物的多寡 ,而「功德分勝劣」了。這三項中,佛法還是以心為重,所以貧人一錢一果的布施,不一 定不如富人十萬百萬的功德呢! 15-3-2-2.如(人天)法布施 布施功德的大小,是依動機,對象,及布施的事物而分的。所以有些不純的,不高尚的布 「施」,「應」該避免,而修「如法」的布「施」。什麼是不純的,不高尚的,不合施福 業的真意呢?略說七類「勿」可以的:一、「隨至」施:不能自動的發心布施,由於乞化 的,募緣的逼上門來,不好意思拒絕而勉強布施,心痛不捨。二、「怖」施:這是發覺到 自己的財產,權位,生命,危急而難以保持,怕什麼都失去了,於是乎去布施,希望從布 施功德中,得到現生消災延壽,逢凶化吉的果報。這種布施,是一般信徒常有的現象。三 、「報」恩施:因為受了人的恩惠,所以現在以酬謝心去布施。這不可說是種福,而只是 還債。有些人遇到不順利的環境,去向神佛許願。環境順利了,於是去酬謝布施,這都是 不合標準的布施。四、「求報」施:在布施時,就希望別人報答他。甚至為了希望他幫助 ,希望他為我而獻身命,這才時時以隆重的禮物去布施,使他感激而為自己出力。五、「 習先」施;自己並無布施的意欲,只是世代或父母傳下來,每年總是布施三寶;或布施慈 善機關,因而沿習下來,照例行施。六、「希天」施:這是為了求得天神的喜悅,獲得天 神的護佑;或者希望上生天國而行施。七、「要名」施:為了沽名,這才行施。有些,在 大庭廣眾前,為了面子,不能不慷慨的施捨。這種種布施,當然也有多少功德,但與佛法 的布施真意義,到底是相去太遠了!應該出於深切的悲敬心,作如法的布施才是。 《成 佛之道》p.102~105 15-3-2-3.如(大乘)法布施 在五乘共法中,布施為三福業的一項。在三乘共法的道品中,是沒有布施的。因為對於厭 離世間,急求自證的聲聞,布施是沒有重要意義的。但在這大乘菩提道中,布施又恢復為 修道的項目,而且居於第一位。捨己利他,是布施的真正意義,這與利他為先的菩薩心行 相合,可知布施在大乘道中的重要性了!大乘的布施,是一般布施的深化廣化。如上面說 到,一定要與『菩提心相應,大悲為上首,無所得為方便』而修習。布施度如此,其他一 切菩薩行,都要與此三心相應而修習,以下不再重說。 布施的意義,是捨己為他。所以不但是破除慳貪,而且是銷除我我所執,達成無我我所( 無我執法執)的大捨。一般人不容易布施,問題在執取為自己的。不知道攝取為己有的過 失,也就不知道施與眾生的利益。例如財物,世間為了積集與佔有,造成人間的無邊苦難 ,國際間的無窮糾紛,然而到底是無常過去了。拿人類來說吧,財物,雖經自己的功力而 成為自己所攝取的,但實與一切人有關。如沒有社會的關係,怎麼也不會得到現有的財富 ,及物質的豐富生活。如真的獨居深山,即使無盡的山地是屬於你的,也許對你沒有什麼 用處,還是貧乏不堪!不但是外物,就是身體,賴父母的養育,師長的訓導,朋友的扶助 ,公共的醫藥衛生,國家的法律秩序,才能好好的生存。如專知自己,把身體看成唯一的 自己,那不但徒增苦惱,也多增罪惡。就是豐富的學識,科學的發明,道德與宗教的進修 ,也都是受到人類的恩德。所以如執為自己的,為罪惡與苦痛的根源,而施與他人,則可 為功德與安樂的因緣了。能這樣的理解,學習,施心就會增長廣大起來。 因此,本頌說:一、自己的「身」(身心全體):或以自己的身體去為人服務,或將自己 身體的部分甚至生命,為國家為人類的利益而犧牲。二、「諸受用」:就是可為自己受用 的一切資財,能在悲田,敬田中,如法的施與。三、善法:自己在過去世,現在世,及未 來世 ── 「三世」所有的「一切善」法。或是世間善法,或是出世間善法,或是出世間 上上的大乘善法。這一切,不佔為己有,而願意施與眾生,這是法施與功德的迴向眾生。 這三類,一般都是看作自己的,以為屬於自己才有意義。但菩薩能「為」了「利」益「諸 眾生」,毫「無」顧「惜」的修「行」布「施」,捨給眾生。拿修行的功德來說,菩薩是 願意修集一切功德,迴施一切眾生,使眾生因而成佛。等一切眾生成佛,再修集功德而利 益自己,自己成佛。能這樣為他忘己而布施,才是菩薩的布施。 己二:下士為己施;中士解脫施;利他一切施,是則名大士。 同樣的施捨,由於施者的動機觀念不同,功德也就不一樣。發增上生心而求人天功德的, 名「下士」。下士的布施,看來是道德的,其實出於功利心,「為」自「己」的人天福樂 而布「施」。布施的功德是有的,但極其有限。發出離心的,名「中士」。中士是厭離生 死苦,為求「解脫」而「施」的,著重於解脫,不受財物等所累,而不重視利人的積極意 義。所以聲聞法中,有人寧可將財寶投入大海,卻不想用來利濟貧窮。發菩提心的,名大 士,就是菩薩。菩薩的布施是:一、為「利他」而施:這不是說否定自己的布施功德,而 是不從自己的功德著想,專為與樂拔苦的利他而布施。二、「一切施」:菩薩是內而身心 ,外而財物,一切功德善法,什麼都是施捨了的。一切施,是菩薩的淨施。在發菩提心時 ,即將自己所有的一切,無條件的捨與眾生。雖然還在保有,使用一切,但菩薩不再作自 己私有想,覺得這是一切眾生的。自己如雇員或公僕一樣,代為管理經營,如物主需要時 (有人來乞求時),就無條件的奉上。自己的享受,正像雇員的取得合法的生活費一樣。 能這樣的布施,才「名」為「大士」。大士的利他一切施,才是最可稱歎的! 己三:財法無畏施;難施殷勤施。聞施心歡喜,勝於寂滅樂。 從所施的種類來說,有三類。一、「財」施:身外財物的布施,叫外財施。身體,生命的 施捨,叫內財施。二,「法」施:以自己所解所行的佛法,教化眾生;或以醫藥,工巧, 文學等種種有益的知識技能,教授別人,都叫法施。三、「無畏施」:或是惡王,盜賊, 流氓等威脅迫害的怖畏;或是獅子,虎,狼,毒蛇等威脅傷害的怖畏;或是水災,風災, 地震,瘟疫等傷財失命的怖畏。對這些,菩薩都能給以力量,協助他,保護他,使人獲得 沒有威脅,沒有恐怖的自由,叫無畏施。所以菩薩的布施,不僅是慈善救濟性質,而含有 知識,技能,道德的教化,扶危濟困,除暴安良的積極援助。 在菩薩的布施中,有兩點值得提到。一、「難施」:或是自己還不夠用的財物,或是自己 最心愛的物品,或是以極大努力與犧牲而得來的東西,菩薩也能樂意的施捨出去,所以是 不容易的布施。二、「殷勤施」:一般人每是因人求上門來,不得已才布施;或自以為有 錢有勢,隨便叫人拿一些給他;或是冷譏熱諷的說上一頓,再給他多少,這不是如法的布 施。菩薩總是以清淨心,恭敬心,歡喜心來布施,而且親手布施,決不使人有難堪的感覺 。 凡不知積聚的過失,布施的功德,在布施時,每有捨不得的心情,或者心裡不樂意,特別 是比較重大的布施。而菩薩卻是:一聽「聞」到求「施」的人來了,要求什麼,「心」裡 就「歡喜」得了不得。這種歡喜,不要說勝過世間的第三禪樂,也「勝」過了二乘聖者證 得的「寂滅樂」,可說是無上的歡喜。因為菩薩覺得:功德送上門來了!沒有乞施的,就 不能圓成布施功德;由於來人的乞求,才使自己的功德增長。而且自己的財物,身體,知 識,技能,如不能好好地使用,一旦損失,死亡了,豈不可惜!有人來乞求,使自己的無 常物,能投入波羅蜜多大海,成為成佛的資糧,無窮無盡,這真是世間第一等好事!所以 菩薩聞施心喜,真能體驗到『為善最樂』的境界。 己四:或有不應施,自他及所為。 菩薩是應該一切施的。然在事實上,也「有不應」該布「施」的。布施,是為了於他有利 ,於自己的道業有益。如違反了這一原則,那就不應該施給他。因為布施了,徒增自他的 煩惱與罪惡。不應該施的具體事實,真是說不完,現在且約三方面來說。 「自」:菩薩是應該不惜身命財物來布施的,但這要漸漸修學,忍力強,悲心深,不帶一 分勉強才得,否則會障礙修行的。如要力氣小的,挑起重擔子,結果是反而使人畏怯退心 了。又如自己對甚深經典,還沒有熟習明了;出家人必備的衣缽等,都不應該施捨,以免 障礙自己的道業。 「他」:從求布施的人來說,如是邪魔外道,故意來搗亂;或是瘋狂,或是幼稚,作不正 常,不需要的求索,都不應該施給他。如布施了,反而有過失的。 「所為」:要求布施,到底為了什麼;如為了小小事而乞求身命,那是不應該施的。所以 說:「為小勿捨大」。又如要求你幫助他,供給他,助成他的殺盜淫業;或者乞求的目的 ,是為了損害眾生;或為了賭博遊蕩,這都是不應該施的。總之,於他無益,於自己的道 業有損的,都應該謝絕他。 己五:施以捨心勝,常修於意樂。 修布施度,當然要作實際的布施,利益眾生。但在事實上,這樣的布施,怎麼也不能滿足 一切的。要知道,從自成佛道來說,布「施」度以圓滿「捨心」為最「勝」,重在養成一 切能施的意欲。而且在菩薩的修學歷程中,初學菩薩有時也會貧窮艱苦,沒有什麼可布施 的。所以菩薩應「常」常「修」習勝解的布施,使能施的「意樂」增長。什麼叫勝解的意 樂施,這是沒有實物的布施,是在安靜的禪心中,以勝解力,現起廣大無量的種種資財, 拿來上供諸佛,下施眾生。見到他人布施而生隨喜之心,還有大功德,何況自心現起種種 資財,在悲田敬田中,廣行布施呢?這是布施中的善巧布施。 己六:三輪處處著,是施名世間;三輪空相應,出世波羅蜜。 『從三界中出,至一切智智中住』,叫波羅蜜多;所以波羅蜜多是『到彼岸』,也是『事 成辦』的意思。如修布施,怎能成為到彼岸呢?經上說:五度如盲,般若如導;布施等所 以能趣入佛道,完全是般若(慧)攝導的力量。所以布施而成波羅蜜多,一定要以無所得 的般若為方便而修。說到布施,就有「三輪」,三輪是三處的意思。一、施者,是能布施 的自己;二、受者,是受布施的人;三、施物,是布施的那個東西。有了這三處,才能成 為布施。但如對於這三處,沒有法性空慧的照見,在布施時,就著這三處為實有的。如實 有能施的自我,以為我是能行布施的;實有受施的受者,以為他是受我施與的;實有所施 的東西,是大是小,是勝是劣的。這樣的不能通達無自性空,就會處處「著」相,著我相 ,著法相。有取有著,就為我我所執所繫縛,不能出離三界而趣入佛道。這樣的著相布「 施」,「名」為「世間」的施波羅蜜多。其實,這不成波羅蜜多,不過假名為波羅蜜多而 已。反之,如布施時,對於施者,受者,施物 ── 「三輪」,能與無所得的「空」慧「 相應」,或是無分別智相應,深入法性空,不取我相,不取法相,那就是有方便善巧的布 施,不為煩惱所繫縛,『能動能出』,名為「出世」間的施「波羅蜜」多。真實的出世波 羅蜜多,是大地菩薩與無分別智相應的布施。發心住以上菩薩,能與法空慧相應,名為近 (似)波羅蜜多,也能趣向佛道了。 布施度要三輪體空,一切修行,一切波羅蜜多,都應這樣的修習。 《成佛之道》 p.281~290 15-3-3.戒與四悉檀 戒是世界悉檀。每一類戒,每一條戒,每一項規章制度,都是與人地、心物有關。約人來 說,或是對社會,或是對教團,男女老少,都離不了人;廣義即離不了眾生。在真實的淨 戒中,「無眾生」可得,眾生只是假名,其實假名也是不可得的,所以又說「無眾生名」 。這正如般若經所說:菩薩不可得,菩薩名字也不可得。戒是依內心而動發於外的:但在 真實戒中,超越意識的卜度,所以「無心」也「無心名」。戒是世間法,不離地域性,而 真實戒不屬於地域性,所以「無世間」;但這並非說遺世獨存,所以又「無非世間」。戒 為學佛者所依止,如佛的依正法而住一樣。但這是「無依止」相可得,也「無非依止」。 如著於依止或無依止,即乖失佛意。 ── 上來約正覺以觀戒所關涉的事件。 《寶積經 講記》p.235~236 在家的信眾,也要有「住非家想」的見地,才能成解脫分善根,或者現身證覺。所以在受 戒時,舉行真誠的懺悔,是非常重要的。釋尊初期的弟子,都有過人生的深切警覺與痛悔 。動機的純正與真切,沒有什麼戒條,也能自然的合律。等到佛法風行,動機不純的出家 者多起來,佛這才因事制戒。但在外人看起來,似乎制戒一多,僧品反而卑雜了。『中含 』『傷歌羅經』即這樣說:「何因何緣,昔沙門瞿曇施設少戒,然諸比丘多得道者?何因 何緣,今沙門瞿曇施設多戒,然諸比丘少得道耶」?依釋尊以法攝僧的意義說,需要激發 為法的真誠;依僧團律制的陶冶,也能使學者逐漸的入律。所以說:「我正法律,漸作漸 學,漸盡漸教。……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施設禁戒」(中含瞻波經)。就是 發心純正的出家者,有時也會煩惱衝動起來,不能節制自己而犯了戒。這對於佛法的修習 ,是極大的障礙,這需要給以戒律的限制;已經犯戒的,即責令懺悔,使他回復清淨。經 中常說:「有罪當懺悔,懺悔即清淨」。因為一度的煩惱衝動,鑄成大錯,即印下深刻的 創痕,成為進修德行的大障礙,不能得定,不能發慧。如引發定慧,必是邪定,惡慧。佛 法的懺悔制,於大眾前坦白的披露自己的過失,接受僧團規定的處罰。經過一番真誠的痛 切懺悔,即回復清淨,如瓶中有毒,先要倒去毒物,洗滌乾淨,才可以安放珍味。如布帛 不淨,先要以灰皂等洗淨,然後可以染色。所以惟有如法的懺悔,才能持律清淨,才能使 動機不純的逐漸合律。懺悔與持戒,有著密切的關係。所以戒律的軌則,不在乎個人,在 乎大眾;不在乎不犯 ── 事實上每不能不犯,在乎犯者能懺悔清淨。學者應追蹤古聖的 精神,坦白的發露罪惡,不敢覆藏,不敢再作,使自己的身心清淨,承受無上的法味。 《佛法概論》p.225~227 佛法的依戒而定,從定發慧,一般的誤解不少。定本是外道所共的,凡遠離現境的貪愛, 而有繫心一境 ── 集中精神的效力,如守竅、調息、祈禱、念佛、誦經、持咒,這一切 都能得定。但定有邪定、正定、淨定、味定,不可一概而論。雖都可作為發定的方便,但 正定必由正確的理解,正常的德行,心安理得、身安心安中引發得來。如經中常說:「因 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 」。佛對鬱低迦說:「當先淨其初業,然後修習梵行。……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 業,然後修四念處」(雜含卷二四‧六二四經)。滿慈子對生地比丘說:「以戒淨故得心 (定的別名)淨,以心淨故得見淨」(中含七車經)。 《佛法概論》p.223 15-3-4.聞、慧與四悉檀 無漏慧的實證,必以聞、思、修三有漏慧為方便。如不聞、不思,即不能引發修慧,也即 不能得無漏慧。『雜含』(卷三0‧八四三經)曾說四預流支:「親近善男子,聽正法, 內正思惟,惟法次法向」。這是從師而起聞、思、修三慧,才能證覺真理,得須陀洹 ─ ─ 預流果。這是修行的必然程序,不能躐等。然從師而起三慧的修學程序,可能發生流 弊,所以釋尊又說四依:「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 ,做為修學的依準。一、親近善知識,目的在聽聞佛法。但知識不一定是善的,知識的善 與惡,不是容易判斷的。佛法流傳得那樣久,不免羼雜異說,或者傳聞失實,所以品德可 尊的,也不能保證傳授的可信。善知識應該親近,而不足為佛法真偽的標準,這惟有「依 法不依人」。依法考辨的方法,『增一阿含經』「聲聞品」,曾略示大綱:「便作是語: 我能誦經,持法,奉行禁戒,博學多聞。正使彼比丘有所說者,不應承受,不足篤信。當 取彼比丘而共論議案法共論。……與契經相應,律法相應者,便受持之。設不與契經、律 、阿毘曇相應者,當報彼人作是語:卿當知之!此非如來所說」。考辨的方法,佛說為四 類:一、教典與「契經、律、阿毘曇都不與相應,……不與戒行相應,……此非如來之藏 」,即否認它是佛法。二、如教典不合,而照他的解說,都是「與義相應」的。這應該說 :「此是義說,非正經本。爾時,當取彼義,勿受經本」。這是雖非佛說而合於佛法的, 可以採取它的義理。三、如不能確定「為是如來所說也,為非也」,而傳說者又是「解味 不解義」的,那應該「以戒行而問之」。如合於戒行,還是可以採取的。四、如合於教典 ,合於義理的,「此真是如來所說,義不錯亂」,應該信受奉行。這即是以佛語具三相來 考辨。釋尊或專約教典,說「以經為量」。或專約法義,說「三法印」。或專約戒行,說 「波羅提木叉是汝大師」。這依法不依人,是佛法慧命所寄,是古代佛法的考證法。在依 師修學時,這是唯一可靠的標準。我們要修學佛法,不能為宗派所縛,口傳所限,邪師所 害,應積極發揮依法不依人的精神,辨別是佛說與非佛說,以佛說的正經為宗,以學者的 義說為參考,才能引生正確的聞慧。二、從師多聞正法,要從語言文字中,體會語文的實 義。如果重文輕義,執文害義,也是錯誤的,所以「依義不依語」。經上說:「聞色是生 厭,離欲,滅盡寂靜法,是名多聞」(雜含卷一‧二六經)。正法的多聞,不是專在名相 中作活計,是理會真義而能引解脫的行證。多聞,決不能離聖典語文而空談,但也不能執 文害義。否則儘管博聞強記,在佛法中是一無所知的無聞愚夫!三、義理有隨真理法相說 ,有曲就有情根性說,這即是了義與不了義,勝義說與世俗說。如不能分別,以隨機的方 便說,作為思考的標準,就不免顛倒。所以說:「依了義不依不了義」。這樣,才能引發 正確深徹的思慧。如以一切為了義,一切教為圓滿,即造成佛法的儱侗與混亂。四、法次 法向是修慧。依取相分別的妄識而修,無論如何,也不能得解脫,不能引發無漏正智,所 以說「依智不依識」。應依離相、無分別的智慧而修,才能正覺,引導德行而向於正覺的 解脫。佛法以正覺的解脫為目標,而這必依聞,思,修三而達到;聞慧又要依賢師良友。 這三慧的修學,有必然的次第,有應依的標準。這對於正法的修學者,是應該怎樣的重視 釋尊的指示! 《佛法概論》p.234~237 【問題思考(15)】 您認為「人天法」在佛法的修學上,扮演著什麼角色? 您對「布施不如持戒,持戒不如慈悲等定」有何看法? 您認為什麼是佛法觀點的「領導統御」? 如何從四悉檀的觀點,看在家眾的佛法修學次第? 如何從四悉檀的觀點,看「六念法門」的修習? 您所看到的念佛,與《雜阿含經》「六念法門」中所說的念佛,有何異同? 請嘗試以四悉檀的觀點,分析您所關切(或熟悉)的佛法修學法門。 試略記錄您上完本課程的心得、感想或建言。 轉至以下網址: http://0rz.net/201jS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 守口攝意,身莫犯非; 如是行者,得度世已。 ~世尊 http://blog.yam.com/imagewind/ ~我的部落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