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mu (Brittany Murphy)
看板Bundesliga
標題[德甲]拜仁鉆盡法律空子 利用一切機會壯大自己
時間Wed Mar 5 18:08:13 2003
[德甲]拜仁鉆盡法律空子 利用一切機會壯大自己
http://sports.tom.com 2003年03月05日10時43分 體壇周報
拜仁的“基爾希祕密合同事件”被曝光後,引來了眾多非議,但拜仁俱樂部的高層們
似乎不急不忙。“我們就是要鉆盡法律的空子。”這話出自拜仁經理赫內斯之口。難怪拜
仁敢與基爾希集團簽下祕密合同,如果基爾希集團不破產,這事很難讓人發現。然而拜仁
幹這種事遠不止第一次,“鉆法律的空子”可是拜仁的“優良傳統”,赫內斯經理大可為
之自豪,一方面是拜仁的聰明智慧,另一方面是為了他自己。
1992年就曾卑鄙挖球員
“鉆法律空子”的傳統可追溯到1992年拜仁要引進前隊長赫爾默的時候,當時赫爾莫
在多特蒙德踢球,他與多特蒙德的合約有一個附加條款,即在那個賽季末只要有外國球隊
願出300萬馬克轉會費,赫爾默就可以轉會。赫爾莫按期通知多特蒙德要中斷與球隊的合
約關係,然而不久後,他要去的目的地不是外國而是拜仁的祕密被曝光。但多特蒙德經理
邁耶堅決排除他轉會德甲其他球隊的可能性。
赫爾默發誓,即使通過在外國球隊短暫停留(法國歐塞爾隊),他也要達到最終轉會
拜仁的目的,假如多特蒙德不讓步,拜仁副主席魯梅尼格則操縱“一種直接轉會”的交易
。赫內斯將這種策略形容為“周旋模式”。儘管多特蒙德經理大罵對方“卑鄙”,但最後
還得與拜仁談成這筆交易:赫爾默在1992年7月直接轉會拜仁,轉會費當然不止300萬,而
是750萬馬克。
拜仁的高層們只要選定目標,至於採取什麼手段,那是無關緊要的。他們看得很透:
只要能獲得好結果,至於手段,過幾天後誰還感興趣、還會去追究呢?
對策:辟謠、反擊、承認小錯
與基爾希祕密簽合同的事,拜仁的高層們也這麼看:德國足球職業聯盟處理完之後,
這事很快會被遺忘,赫內斯才不為拜仁的形象擔心呢。正如2001年拜仁為搶奪凱爾和代斯
勒,竟早早地給凱爾和代斯勒分別匯去150萬和2000萬馬克,這是違反轉會規定的,當時
被曝光後曾引起很大風波,然而今天誰還對之感興趣呢?
拜仁對批評採取的對策總是同一個:在開始被懷疑時,拜仁高層會出來辟謠,要麼對
之不加評論;然後對來自各方批評四處出擊,他們甚至還罵別人是偽君子,裝腔作勢;但
當事情全部被曝光後,在鐵的證據面前無可否認之時,他們退一步承認自己犯了一些並無
原則問題的小錯:稱給代斯勒和凱爾的錢是“貸款”,赫爾默轉會的事是“鉆盡了法律的
空子”,與基爾希集團祕密簽約之事為“雞毛蒜皮的、微不足道的形式上的小錯”。
若把拜仁這種經營哲學稱為不講規矩還談不上,或者最多只能說他們是在打擦邊球。
從另一方面說,他們比競爭對手更狡猾、果斷,當然這個前提是球隊的戰績要多年稱雄足
壇才行。在強權與道德,在無恥與智慧之間永遠也不可能平衡,拜仁的例子遠可推廣到社
會其他領域。
利用一切機會壯大自己實力
拜仁在這方面的例子遠不止以上說的幾件大事,赫內斯以“主動出擊”出了名。“對
道姆我是有意識地發動進攻的。”道姆吸毒的祕密最先由赫內斯捅穿,他現在承認是有意
點破的。“勒沃庫森一百年也不可能走到拜仁前面去。”在2000年那場拜仁與勒沃庫森的
大戰之前,赫內斯故意這樣說,他早就算計到道姆不會反擊他,“相反他(道姆)會把火
氣往球隊身上發,比賽開始10分鐘後勒沃庫森球員連得4張黃牌,最後我們輕鬆地以2比0
拿下對手。在這個時刻我感覺特別好。”赫內斯毫不掩飾自己的得意。
另外,拜仁有在德甲專挖牆腳的名聲。在過去15年內,拜仁從德甲對手手上直接挖走
了18名絕對主力,如1989年從科隆隊挖走於爾根·科勒,1991年從凱澤斯勞滕隊挖走拉巴
迪亞,1995年從不萊梅隊挖走赫爾佐格,去年從勒沃庫森挖走巴拉克和澤·羅伯托,還有
埃芬博格、埃爾伯、卡恩、紹爾、科瓦奇兄弟等等,舉不勝舉。這一招非常絕,等於雙倍
強大了自己。
同時,拜仁還利用自己的權勢從球場外壯大自己的勢力,按他們的哲學說:“只有當
老大很順時,老小們才會受益。”貝肯鮑爾是德國足協副主席,也是2006年世界杯組委會
主席,魯梅尼格是歐洲豪門俱樂部同盟G14的喉舌,拜仁靠他們來倡導對自己有利的決策:
借德國足球職業聯盟來分裂德國足協,把同時上場比賽的非歐盟外援限制從3位上昇到5位
,等等。
最後再回到與基爾希集團祕密簽約這事上來。1999-2000賽季,拜仁就反對將德甲電
視轉播權打包統一賣出,因為他們要向收費電視台直播自己的比賽。“我們要在2000年7
月1日以後,自己轉賣比賽的電視轉播權。”當時赫內斯就對慕尼黑的報紙說。可是上周
一,赫內斯卻又在巴伐利亞電視台毫不猶豫地說:“我從不反對統一賣出電視轉播權。”
或許正為因如此,才會有祕密合同之事。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拜仁這樣的故事絕不止這一
個。 (編輯:雨天)
--
http://sports.tom.com/Archive/1016/1041/2003/3/5-38604.html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0.202.180.24
→ u1302094:推"鉆法律空子" 0.0a 這是對岸用語嗎?XD 推140.115.213.143 03/05
→ tumu:應該吧 從來沒看過台灣有這種用法 推 210.202.180.24 03/05
→ German:貼這種文章最麻煩的就是改他們的錯字=_=| 推 210.202.180.24 03/05
→ hhou:鑽法律漏洞? 推 61.230.4.121 03/05
→ u1302094:推鑽法律漏洞的色老頭聯盟XDXD 推140.115.213.143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