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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指南10路、三重「公西-台北」、台中3位數以上公車等  都是中央政府主管的『公路客運』 主要走的是國、省、縣、鄉道各級「公路」 管轄權直屬交通部 由交通部以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139條之1 委任(對下級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總理  委辦(依地方制度法)直轄市政府(地方自治團體)辦理 像台北縣、台中市等「縣、市」級而非「直轄市」級的交通局 按照公路法規定是沒有直接管轄權的  這部是由交通部公路總局下屬的「四級機關」(中央政府的一級機關是行政院)  台北區或台中區監理所分區督導管理  國道以外的省、縣、鄉道公路客運通常不由交通部出面處理  在臺灣省境多數是由交通部公路總局或它的區監理所決定  交通部公路總局 乘客服務專線 0800-231035 各種公路客運的申訴可透過這個電話反應 這也已經是有設申訴專線的最高等級機關了 其他五區監理所的大客車服務專線: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乘客服務專線 (02)2688-6052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乘客服務專線 (03)589-1923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乘客服務專線 (04)2691-3464 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乘客服務專線 (05)362-8623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乘客服務專線 (07)771-5349  依我的經驗打到各區監理所其實也可以打0800-066158這支電話  不過監理所裡有的是申訴罰單有的是申訴強制責任險、過戶、考照、驗車林林總總  有的客運公司還不在它的區內就不理人了(ex:像日統 是嘉義的,儘管事情在台北)  所以還是推薦打 交通部公路總局 0800-231035這支 好記而且是080 另外按照公路法規定  第一級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及 第二級地方自治團體「縣、市」依據公路法都可以管理的是『市區公車』 市區公車屬於台北市的被要求限速40公里      屬於台北縣的則是依照當地速限行駛即可  (這個問題有向台北市和北縣的交通局求證過)  (速限規定可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  附上幾個直轄市和縣、市政府交通局的服務專線: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公車服務專線 (02)2729-1181 臺北縣政府交通局公車服務專線 (02)8968-2460  新竹市政府交通局公車服務專線 0800-023001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公車服務專線 (04)2229-17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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