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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敬殷/板橋報導】 2006.12.07 04:00 am 為防梅嶺車禍事故重演,台北縣政府交通局昨天發函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 監理所,於本月分道安會報中提報相關管理及防治措施,包括遊覽車檢驗與管理 、車齡管制、老舊車輛汰換、行車紀錄與動態監控系統及駕駛者行車管理。 民國93年10月18日,香港旅遊團於九份瑞金公路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5死36 輕重傷慘劇,台北縣政府事後列出縣內易肇事危險路段供民眾參考,並訂定各項 管制措施。 縣府對轄內易肇事危險路段管制如下: 一、三芝到陽明山的巴拉卡公路(101甲線)、及新莊往桃園龜山的青山路,禁 行大客貨車。 二、九份、金瓜石山區路段,假日期間禁止遊覽車上山,瑞芳警分局在九份的9 號停車場、金瓜石的水湳洞停車場設置管制點,改由短軸的中小型遊覽車接 駁,但小客車和向瑞芳鎮公所申請取得通行證的遊覽車不在此限;一般時間 則設置警告標記、太陽能閃光標記,提醒駕駛人在彎路應提前試踩煞車。 其他管制如速限從時速40公里降為時速30公里、白天強制開頭燈,避免對向車輛 因視線不明而肇事。 三、烏來到福山路段管制大型遊覽車進入,車輛一律停靠於烏來停車場,由中型 遊覽車接駁上山。 四、縣轄行駛山區的公車,出車前由警方進行酒測及身分證件查驗。 縣府並在梅嶺重大車禍事故後,清查各級學校周邊幼童車車號,全縣198校有 1204輛接送學生上下課的交通車,都函送提供監理所、警察局加強取締及攔查。 【2006/12/07 聯合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20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