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路線:高雄市公車紅18路
客運公司:東南客運
駕 駛 長:93329蔡靜愉
車 號:279-FN
搭乘日期:2011.04.30(六)
搭乘區間:大遠百百貨→瑞豐站
票 價:投現一段半票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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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牌名 抵達時間 上 下 總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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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遠百百貨 14:40 3 3 筆者上車
捷運三多商圈站 :41 4 7
林森三路口 :42
愛群社區 :43
沱江街口 :45 1 1 7
聯勤大樓 :47 1 6
和平二路口 :49
凱旋三路口 :49 4 10 註1
憲德市場 :51
崗山仔 :53 2 8
瑞隆路 :53
永豐路口 :54
瑞豐站 14:55 1 7 筆者下車,本車續行中崙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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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程行車時間19分鐘
註1:在凱旋三路口等紅燈時,車停於內側車道,一位婦人帶著一位孩童直接在路口跑過來
招手,司機出於一番好心於是開門搭載之。
後記:這位女駕駛長十分有禮貌。乘客上車時會說:「你好」,下車時會說:「謝謝」,而且
而且一路上十分平穩。但是在凱旋三路口,車停於內側車道還給客人上車,老實講這是個
不好的示範,基本上筆者認為這個方便是應該被加以禁止的。
應該加以禁止的原因在於:很多時候對於圖一時方便的客人而言,其實還蠻危險的。而且
如果給了一次方便,依照台灣人的習性,該位客人一定會認為其他的司機也可以比照辦理
,但當該位客人下次如法炮製,卻碰到一個比較有原則的司機,不開門給他上車的時候,
這時候比較有原則的司機就會被客訴,對於公車司機而言,反而會造成同業,甚至是自己
同事的麻煩。現在有一些奧客還會捏造事發情節,如果剛好是有監視器的車,大可以直接
把錄影帶調出來看,但萬一該車沒有監視器呢?無辜的司機因為拿不出證據為自己証明清白
,只好摸摸鼻子被公司記過、扣錢了事。
其實很多時候這種方便應該被禁止的原因並不在於危險,而在於台灣人的習性與低落的搭
車素質,只是非常多的司機不知道規定的真正核心在哪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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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叫車神,也有人叫車狂......那麼我就是車靈(不是靈車啊!)
無論何時我都如影隨形,悄悄地記錄著瞬息萬變的巴士界
每分每秒每一刻亦或是一眼瞬間,我永遠都在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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