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由之前的罰則修改而成,最明顯的改變就是刪文與水桶不再寄信通知,
一天水桶太過麻煩,也予以刪除。另外審理中的營利嫌疑案件,該id也會被
暫時被水桶處置,板方不寄信通知。
1.嚴禁營利性代買,直接算廣告文
→不寄信通知,設劣文、永久浸水桶。
2.廣告文,
→不寄信通知,設劣文。
3.同一日期多PO,
只要是同一合購事務,
同一天只能有一篇合購文和一篇無主文,
無主+合購可以各一篇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周。
4.不是板主身份卻以[公告]發文,
→不寄信通知,設劣文、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周。
5.未經賣方同意,任意盜用非合購品之賣方連結及賣場名,
或者,已經過賣方同意卻未與板主接洽,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周。
6.嚴禁所有直銷及多層次傳銷類的產品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
7.未與板主接洽,先行發起除網路購物外,其他合購物品,
(相簿和blog不算網路購物)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
8.標題過長,或標題及內文不符合格式,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但可允許修改後當天重po一篇。
9.禁止變相認領或轉讓(即先買後徵)。
由發起人先購買了物品,才至板上發起合購團,徵參與者。
即使是為了搶得優惠名額,先下標的情形也是不允許的喔!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週。
10.禁止未經原作者允許,任意延用該作者文章或是其相簿。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週。
11.推文或回文回信時語氣不佳,甚至涉及人身攻擊。
→板主自由心証,依情況輕重處罰。
12.禁止一行文及注音文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
13.所有面交心得、物品心得、使用感想、討論、跟合購事務無關的問題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
14.在合購&代買版雙重PO文
由於有時合購跟代買的界線模糊,故禁止合購者同時在代買版發文徵
求以免有自徵or營利之嫌。
→依情節輕重水桶一週~三個月不等。
15.贈品內容未於合購文中詳細列出,僅隨便帶過寫上「歸主購」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週
→屢勸不聽者,以營利論處終身水桶。
16.於合購行為進行中隱瞞必要個人資訊,或使用多重ID造成版友混淆
→馬上刪文終止合購,依情節輕重水桶一週~終身
附註:水桶計算時間,以"天"為限,砍文日當天起算。
也就是說,如果在12/2發文,在12/2當日遭砍文處理,因違規須浸水桶7天,
→則是在12月09號解除水桶。
而在12/2發文,在12/3遭砍文處理,因違規須浸水桶7天,
→則是在12月10號解除水桶。
如時間到期需解除水桶時,請自行來信告知任一版主,謝謝,版主將不主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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