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品=正品的投票結果已經出爐啦
在兩次的投票下 ( #19IFj900 #19OSer00 兩篇文章)
已經確定合購版的走向,往後贈品=正品=合購物品時
請開團的主購們務必直接平攤回饋給整團
主要取締部分為,買x送n,且贈品=正品=合購物
舉例一:一雙手套200元,買五送一,這時候主購不可自行收下送的那一雙
必須用 (200*5)/6=166.6 每雙=167 來計算
舉例二:一盒蛋糕250,買20盒送兩盒,主購不可自行收下那兩盒
必須整團用 250*20 / 22 =227.2 每盒用227or228來計算
主購要吃蛋糕也必須花費228來購買這一盒,不可只開團沒有買就收贈品
整團的團員也可以用228的價格買到蛋糕
舉例三:原耕黑森林蛋糕,買十盒送一盒贈(正)品,
主購訂下要收10盒送一盒為目標,
折扣算法為:(100*10)/11=約91元 每盒收取金額為91元
(意謂著主購如果要買一盒蛋糕,也必需出91元)
以下不在取締範圍中
1.贈品≠正品
舉例:買衣服,但送一個髮夾;買每日優果,送小試吃包
2.合購物品收到後,才知道的贈品
3.贈品=正品≠合購物
贈品雖然=賣場上的其他正品,但並非該次合購物,無法均分單價之物品
舉例:買十盒蛋糕,任選一盒賣場上的餅乾
這個例子是說,雖然餅乾可能是賣場上的正品
贈品=賣場正品≠合購物,金額不方便均分,也不一定有人想認購
4.物品種類繁多,贈品金額也不盡相同之合購團
舉例:大家都知道的rain,滿100件可任選5樣商品
但由於100件的金額不盡相同,任選的商品也不盡相同
物品分攤金額難以事先計算,亦不在取締範圍中
此篇公告開始,為宣導期,此條版規將於 2009/2/1 起生效
贈品=正品=合購物,不論金額大小,須強制平均分配
贈品≠正品的部分,仍然依照原本的規定,只要公開就可以,主購可以自行分配
順便再次強調,板規罰則有明訂
6) 贈品內容未於合購文中詳細列出,僅隨便帶過寫上「歸主購」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週
→屢勸不聽者,以營利論處終身水桶。
所以請開團主購們在 po文的時候,第八點務必填寫清楚
(8)滿額禮/贈品/禮券/紅利點數之內容與分配方式:← 這一條
沒有贈品就寫無,有贈品就請列出贈品是哪些,然後怎麼分配
贈品≠正品的情況下,主購要收下或者要怎麼分配,都沒關係,重點在要交代清楚
請勿隨便刪除該點
如開團前有問題,可寫信詢問小天使or三位版主
對此條版規有問題也可以在這篇推文討論,或者私下寫信給版主群
感謝大家對合購版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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