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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近年合購版日益壯大,因此在舊版罰則的基礎下,做了一些更動 若對罰則有任何意見,請在10/28前推文or寫信給版主群,我們會參考意見 以下罰則將於 2008 / 11 / 1 起,正式實施 文章前有打 * 號的部分,為有更新部分內容或者是新增的版規 請多加留意 2008/10/25  合購版主群 文章違規 * 1) 24小時內多PO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七天。累犯則水桶兩週   只要是同一合購事務,  24小時內,只能有一篇合購文和一篇無主文,   無主+合購可以各一篇  (有任何新消息請用大E修文,加在文章最前面即可,其他不用刪除)  2) 不是板主身份卻以[公告]發文  →不寄信通知,設劣文、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周。  3) 未經賣方同意,任意盜用非合購品之賣方連結及賣場名 或者,已經過賣方同意卻未與板主接洽,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周。  4) 標題過長,或標題及內文不符合格式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但可允許修改後當天重po一篇。   5) 禁止未經原作者允許,任意延用該作者文章或是其相簿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週。    6) 抄襲他人合購文,同上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週。  7) 推文或回文回信時語氣不佳,甚至涉及人身攻擊。  →板主自由心証,依情況輕重處罰。  8) 禁止一行文及注音文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  9) 所有面交心得、物品心得、使用感想、討論、跟合購事務無關的問題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 (請轉往Chat82gether板討論) * 10) 任意刪除合購文 →合購文很重要,請勿任意刪除合購文,經發現,水桶一週。    若水桶過後再犯,則水桶一個月  營利性違規 * 1) 嚴禁營利性代買,直接算廣告文 →營利性代買不寄信通知,設劣文,初犯水桶一個月,累犯則永久水桶 →若非營利性之代買,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請去代買版PO文 板主認為應該至代買PO的文章(無營利部分) →經勸導,一發現會立刻刪文,不處罰,原文不幫退回。 →如屢犯,未向板主詢問又PO文,依情節輕重判處兩星期~永久水桶不等              2) 廣告文 (賣家自徵也算廣告文) →不寄信通知,設劣文,初犯水桶一個月,累犯則永久水桶  3) 嚴禁所有直銷及多層次傳銷類的產品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   4) 禁止變相認領或轉讓(即先買後徵)。  由發起人先購買了物品,才至板上發起合購團,徵參與者。  即使是為了搶得優惠名額,先下標的情形也是不允許的喔!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週。 5) 在合購&代買版雙重PO文   由於有時合購跟代買的界線模糊,故禁止合購者同時在代買版發文徵  求以免有自徵or營利之嫌。    並禁止發合購文的同時在網路拍賣等平台、其他板面、合購網…等做代買(購) 同樣依照在合購&代買版雙重PO文條例做處分  →依情節輕重水桶一週~三個月不等。  6) 贈品內容未於合購文中詳細列出,僅隨便帶過寫上「歸主購」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水桶一週  →屢勸不聽者,以營利論處終身水桶。 7) 合購過程中有營利事宜    →經板友檢舉,查證屬實則判三個月~終身不等之水桶 (合購板不是賺錢的地方,是省錢地方,請勿利用合購板營利) * 8) 週年慶商品合購文內未交待下列細項者 (合購文內需附上:1.購買的百貨公司、特惠組產品內容、折扣 2.每樣東西的價格 3.滿額禮(包括各專櫃及百貨公司) 4.會員折扣、禮券折扣或累積點數 5.找代買板代買,需附上代買者完整id) →馬上刪文+水桶一週 * 9) 雜費請盡量交代用途,如未交代用途,只寫一單X元    經檢舉,直接刪文    若嚴重者,判水桶3天~1星期不等    (此部分板主&小天使不會主動查詢,有板友來信檢舉才會處理) (主要是為了避免有主購收取高額雜費卻又沒有交代流向,才設立此條版規)    (一般正常範圍內的雜費,版主群們並不會主動查詢處理) 其他違規  1) 未與板主接洽,先行發起除網路購物外,其他合購物品    (相簿和blog不算網路購物)  →不寄信通知,馬上刪文。 此部分,若經板友檢舉,得判一週~一個月的水桶 * 2) 如合購「非網購商品」,在發起合購前,未將報價表…等資料, 交給板主查閱者,直接進行合購等文章。   →不寄信通知,刪除合購文,一週水桶。 * 3) 如需再次合購同樣商品,必先繳交報價單等資料給板主, 並由板主在其合購文下推文說明可以合購等字樣,才可進行合購。 再進行重po文時,需保留板主推文字樣,沒看到允許推文, 視同板主未允許之「非網購商品」,一樣水桶一週,刪文不通知。   配合版規,以下商品不需要先跟板主報備,即可發起合購: (a)有正式的網路連結,像是奇摩拍賣,名產的官方連結, 例如:玉珍齋、提拉米蘇。 (b)已有普遍的公定價格,有些商品達到一定數量可有的優惠與折扣已公開 像是專櫃化妝品、週年慶化妝品、得倫海苔。 豆穌朋、伴點泡芙、鴉片泡菜....等此類有公定價格的,就不需申請 (c)有詳細的代買者id和文章出處     4) 於合購行為進行中隱瞞必要個人資訊,或使用多重ID造成版友混淆  →馬上刪文終止合購,依情節輕重水桶一週~終身  5) 主購需於匯款通知內告知基本資料,如果主購拒絕提供,團員可合理退單拒絕跟團。  若主購提供的資料非為真實姓名  →將依情節輕重予以水桶3個月至永久不等的水桶懲罰 * 6) 開團主購,自己一樣東西都沒有買 (接受幫親友開團,但親友的單請算主購自己的,不接受完全沒有買的熱心開團)  →初犯寫信警告,再次發生則水桶一個月  此條新增是由於有板友建議,主購自己都沒有買只是熱心開團的話   比較近似於代買,只是無營利的代買,與代買板有性質模糊之疑   因此新增此條罰則 給新手的方便條款   所有水桶一週之違規處分   只要兩日內來信跟板主說明不是故意犯的,板主會在隔日幫忙解除水桶 並把id列為觀察對象,兩個月內沒有再犯,就把id從觀察對象中移除 若兩個月內再次違規,則加重處分,並且會把過去未處分的時間追討回來 ------------------------------------------------------------------------- 附註:水桶計算時間,以"天"為限,砍文日當天起算。 也就是說,如果在12/2發文,在12/2當日遭砍文處理,因違規須浸水桶7天, →則是在12月09號解除水桶。 而在12/2發文,在12/3遭砍文處理,因違規須浸水桶7天, →則是在12月10號解除水桶。 如時間到期需解除水桶時,請自行寫信給浸你水桶的版主 請勿隨便挑一個版主寄,也不要發通告信給版主群,謝謝配合...版主將不主動解除。 詳細水桶名單會放在精華區z-23  (至少兩天會更新一次) 若有板友發現不能發文,顯示被水桶 請自行前往查閱,會有水桶日期/事由/浸水桶的板主ID開頭 若對於被水桶之事宜有疑問,請找浸你水桶的板主申訴 若找其他板主申訴,只會延緩申訴進度 不會因為找其他板主申訴就減少罰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43.97
donotpush:版主辛苦了 感覺好利的大刀阿 219.87.178.229 10/25 13:29
Annier:其實都跟舊版沒有差很多阿,而且還多了新手 114.47.43.97 10/25 13:30
Annier:條款,如果真的是新手不小心犯錯的話 114.47.43.97 10/25 13:30
Annier:就有轉圜餘地了... :) 114.47.43.97 10/25 13:30
chyl:請問如果合購音樂網站上的CD,價格網站上也都 218.173.66.66 10/25 13:31
chyl:有,需要事先向板主報備申請嗎? 218.173.66.66 10/25 13:32
chyl:還有網站上的DVD跟VDC之類的 218.173.66.66 10/25 13:32
Annier:音樂網站上,有公開價格的就都可以 114.47.43.97 10/25 13:33
Annier:就像博客來一樣,博客來不需要先申請 114.47.43.97 10/25 13:33
Annier:但是如果是私人BLOG的那種就要申請 114.47.43.97 10/25 13:33
chyl:了解,謝謝 218.173.66.66 10/25 13:34
Annier:我補一下內文好了 :) 114.47.43.97 10/25 13:35
※ 編輯: Annier 來自: 114.47.43.97 (10/25 13:36)
Annier:精華區z-3-3有舊版的可以參閱 114.47.43.97 10/25 13:37
※ 編輯: Annier 來自: 114.47.50.145 (10/25 14:10)
pttcats:請問像小麵館乾麵和葛媽媽的灶腳這種還有 61.229.165.166 10/25 15:27
pttcats:之前很紅的燒酒螺還要再申請嗎? 61.229.165.166 10/25 15:28
tata11170303:小麵館乾麵有網拍位置,葛媽媽也有公220.133.242.221 10/25 15:37
tata11170303:定價格,燒酒螺也有公定價也不需要220.133.242.221 10/25 15:38
tata11170303:再申請,220.133.242.221 10/25 15:39
handcream:請問24小時po文一定要抓那麼緊嗎? 58.99.78.111 10/25 15:50
handcream:有次我pm11點po隔天是pm8點 提早三小時 58.99.78.111 10/25 15:50
handcream:左右就被警告了@@; 58.99.78.111 10/25 15:51
handcream:所以想問問這項規定誤差可以容忍幾小時 58.99.78.111 10/25 15:53
handcream:的上限呢? 58.99.78.111 10/25 15:53
補充一下,原本規定的一日一PO,設定內容就是以24小時為準 只是原本版規寫一日多PO的罰則,容易讓版眾誤會是以日期做計算 為了避免誤會,因此這次新版罰則直接正名為24小時內多PO 避免再有板友誤會是以日期做計算的 這個罰則並非新的,只是為了避免誤會,有更名而已 大家可以參閱 置底文 artdraw □ [公告] 合購新手常見Q&A + 問卷張貼申請方法 就知道這個規定從兩年前就開始囉 :)
chyl:看過有人差二分鐘也被刪文.....,不能有誤差 218.173.66.66 10/25 15:54
chyl:就是二十四小時一PO,能慢不能早 218.173.66.66 10/25 15:54
tata11170303:就是24小時,並沒有誤差容忍時間220.133.242.221 10/25 16:26
tata11170303:現在是先開始實施警告制度,並沒有直220.133.242.221 10/25 16:26
tata11170303:接水桶刪文,用意就是讓大家注意一些220.133.242.221 10/25 16:26
apdnkin:版主辛苦了 114.44.46.182 10/25 21:24
※ 編輯: Annier 來自: 114.47.52.209 (10/25 21:43)
moonboundary:感覺好嚴唷> < 124.8.245.146 10/25 22:10
tata11170303:回樓上,不會啦,不要以貪字為前提, 61.223.247.195 10/25 23:45
tata11170303:幾乎都罰不到啦,習慣就好啦^^ 61.223.247.195 10/25 23:45
tsaofan:嚴才好啊!ES板就是太鬆 變得亂七八糟的 122.121.75.209 10/26 05:12
liz27:請問如果贈品不確定有沒有或者是什麼的話 可 61.227.131.244 10/26 07:38
liz27:以在寫"如果有再討論"嗎?例如賣家送試吃這種 61.227.131.244 10/26 07:39
kusachan:看到有人刪了合購文又po新的 算嗎?118.166.235.166 10/26 11:23
tata11170303:TO liz27:可以寫這樣,{可能會有送 61.223.232.228 10/26 13:35
tata11170303:試吃,但不確定會有幾包,貨到再分配 61.223.232.228 10/26 13:35
tata11170303:但以買的數量做分配}之類的 61.223.232.228 10/26 13:36
tata11170303:TO kusachan 算,可來信檢舉 61.223.232.228 10/26 13:36